#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20200601太子
劉(74)
控罪:
刑事損壞
詳細:
被控於本年6月1日在港鐵太子站B1出口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一面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涉在太子站出口牆上寫上「沉冤待雪」)
案件押後至8月4日0930時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維持原有條件保釋。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20200601太子
劉(74)
控罪:
刑事損壞
詳細:
被控於本年6月1日在港鐵太子站B1出口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一面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涉在太子站出口牆上寫上「沉冤待雪」)
案件押後至8月4日0930時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維持原有條件保釋。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601太子 #提堂
劉(74)
控罪:
刑事損壞
詳細:
被控於本年6月1日在港鐵太子站B1出口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一面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涉在太子站出口牆上寫上「沉冤待雪」)
被告律師今朝早未能聯絡到被告,由於被告缺席聆訊,法庭頒下拘捕令,並取消其保釋及充公保釋金。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601太子 #提堂
劉(74)
控罪:
刑事損壞
詳細:
被控於本年6月1日在港鐵太子站B1出口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一面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涉在太子站出口牆上寫上「沉冤待雪」)
被告律師今朝早未能聯絡到被告,由於被告缺席聆訊,法庭頒下拘捕令,並取消其保釋及充公保釋金。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劉(74) #20200601太子
控罪
1)刑事損毀,於2020年6月1日,在旺角太子站B1出口損壞屬港鐵的1面牆。
‼️被告認罪‼️
案情
2020年6月1日11:55,警員26884巡視太子站B1出口後返回旺角警署,透過閉路電視監察上址。他其後看到被告在太子站牆上寫字,委派警員26840前往尋找被告;警員在太子站牆上發現「沉冤待雪」4個中文字,在被告身上搜出1支黑色筆及2支藍色筆,用透明膠袋包裹。
警誡下,被告承認於牆上用黑筆寫字。港鐵職員事後確認,清潔費約1000元。
求情
辯方呈上3封求情信,指被告75歲,現未有棲身處。被告現領綜援,雖有領取政府的「1萬元津貼」,但由於已分給其他露宿者,最終得益不多。
==============
🧷判監2星期,緩刑12個月。
(即12個月內不得犯事,否則監禁。)
🧷被告另需繳交1000元罰款予港鐵。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劉(74) #20200601太子
控罪
1)刑事損毀,於2020年6月1日,在旺角太子站B1出口損壞屬港鐵的1面牆。
‼️被告認罪‼️
案情
2020年6月1日11:55,警員26884巡視太子站B1出口後返回旺角警署,透過閉路電視監察上址。他其後看到被告在太子站牆上寫字,委派警員26840前往尋找被告;警員在太子站牆上發現「沉冤待雪」4個中文字,在被告身上搜出1支黑色筆及2支藍色筆,用透明膠袋包裹。
警誡下,被告承認於牆上用黑筆寫字。港鐵職員事後確認,清潔費約1000元。
求情
辯方呈上3封求情信,指被告75歲,現未有棲身處。被告現領綜援,雖有領取政府的「1萬元津貼」,但由於已分給其他露宿者,最終得益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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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監2星期,緩刑12個月。
(即12個月內不得犯事,否則監禁。)
🧷被告另需繳交1000元罰款予港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