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42.8K subscribers
7 photos
5.1K links
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Court Hearing @youarenotalonehk_en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Download Telegram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1鰂魚涌

D1:周 (17)
D2:嚴 (16)
D3:莫 (20)

控罪:
(1)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2)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3)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詳情:
(1)D1被控於19年11月11日在鰂魚涌康怡廣場北座外管有1把可摺軍刀。
(2)D2被控於19年11月11日在鰂魚涌康怡廣場北座外管有3包塑膠索帶及1把螺旋箝。
(3)D3被控於19年11月11日在鰂魚涌康怡廣場北座外管有2包塑膠索帶。


保釋批准
條件如下:
。$5000保釋金
。報稱地址居住
。如有更改須24小時前通知所屬警署
。每週警署報到1次

案件押後至6月19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1鰂魚涌 #提堂

👥周 (17),嚴 (16),莫 (20)

控罪:
(1)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D1)
(2)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D2)
(3)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D3)

(1)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鰂魚涌康怡廣場北座外,管有1把可摺軍刀。
(2)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鰂魚涌康怡廣場北座外,管有3包塑膠索帶及1把螺旋箝。
(3)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鰂魚涌康怡廣場北座外,管有2包塑膠索帶。


裁判官批准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 $5000保釋金
⁃ 報稱地址居住,如有更改須24小時前通知所屬警署
⁃ 每週警署報到1次
⁃ 批准D1更改報到時間

案件押後至 2020年8月11日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待控方索取律政司意見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1鰂魚涌 #提堂

D1: 周 (17)
D2: 嚴 (16)
D3: 莫 (20)

控罪:
(1)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D1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鰂魚涌康怡廣場北座外管有1把可摺軍刀。
(2)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D2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3包塑膠索帶及1把螺旋鉗。
(3)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D3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2包塑膠索帶。

背景:
2019年11月11日大批市民響應「黎明行動」在各區堵路示威,3名學生被指於康怡廣場外管有摺刀及索帶等。事隔近半年,案件於2020年5月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在 #錢禮主任裁判官 席前獲准以$5,000現金等條件保釋,是日為第三度提堂。

案情:
2019年11月11日有人發起全港大三罷,後演變為大型暴力活動。0720在西灣河有一名男子被指搶警槍而遭開槍,引起東區大規模示威。0940在鰂魚涌康山道2號AEON百貨外有人堵路,0941有警員到太古城中心1期外,見到約10人身穿黑衣,遂截查多人包括各被告,並在D3身上搜出索帶。

D3同意案情,控方🟢撤控🟢
以$1,000簽保守行為12個月
需要繳付$500堂費

D1希望與律政司申請以其他方式處理,正待回覆
D2聘請了另一位大律師以索取第二法律意見,並與律政司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雖然反應負面但仍需時間爭取

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14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提堂
D1及D2以原有條件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1鰂魚涌 #提堂

梁 (17)

控罪:
(1)普通襲擊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香港島鰂魚涌英皇道1124號康山花園8座附近,襲擊女子周月雲

(2)抗拒警務人員
(第232章 《警隊條例》第63條)
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員23510

案情:
2019年11月11日早上6時許,被告與數名黑衣人於案發地點聚集,隨後有警員欲上前查問時,眾人逃走,其間被告撞倒該名剛巧擋住逃走路線的婦人,而被告被制服期間有掙扎。

2項控罪皆不認罪

控方將傳召4名證人,包括1名醫生
沒有警誡供詞及閉路電視錄影片段
辯方除被告外沒有其他證人

案件定於2020年10月19日09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以本地話審訊

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劉綺雲裁判官
#1111鰂魚涌 #審訊

梁 (17)

控罪:
(1)普通襲擊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香港島鰂魚涌英皇道1124號康山花園8座附近,襲擊女子周月雲

(2)抗拒警務人員
(第232章 《警隊條例》第63條)
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員23510

案情:
2019年11月11日早上6時許,被告與數名黑衣人於案發地點聚集,隨後有警員欲上前查問時,眾人逃走,其間被告撞倒該名剛巧擋住逃走路線的婦人,而被告被制服期間有掙扎。
———————————————
控方會傳召兩名證人,分別為控罪一之普通襲擊受害人及控罪二之警員。沒有招認。

就控罪一,辯方不爭議身體接觸,只爭議意圖。就控罪二,辯方爭議控罪行為。

案件押後一會以處理承認事實。
#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劉綺雲裁判官
#1111鰂魚涌 #審訊

梁 (17)

控罪:
(1)普通襲擊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香港島鰂魚涌英皇道1124號康山花園8座附近,襲擊女子周月雲

(2)抗拒警務人員
(第232章 《警隊條例》第63條)
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員23510

案情:
2019年11月11日早上6時許,被告與數名黑衣人於案發地點聚集,隨後有警員欲上前查問時,眾人逃走,其間被告撞倒該名剛巧擋住逃走路線的婦人,而被告被制服期間有掙扎。
———————————————

控方會傳召2名證人,分別為控罪(1)報稱受襲的 周月雲 及控罪(2)警員23510
沒有警誡供詞

就控罪(1)辯方不爭議身體接觸,只爭議意圖
就控罪(2)辯方對控罪行為有爭議

早前已押後以處理承認事實

1025 開庭

💛感謝臨時直播員💛
#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劉綺雲裁判官
#1111鰂魚涌 #審訊

梁 (17)

控罪:
(1)普通襲擊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香港島鰂魚涌英皇道1124號康山花園8座附近,襲擊女子周月雲

(2)抗拒警務人員
(第232章 《警隊條例》第63條)
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員23510

案情:
2019年11月11日早上6時許,被告與數名黑衣人於案發地點聚集,隨後有警員欲上前查問時,眾人逃走,其間被告撞倒該名剛巧擋住逃走路線的婦人,而被告被制服期間有掙扎。

——————

控方將傳召3個證人:
PW1 警員23510尹浩云 (音)
負責拘捕
PW2 高級警員1664余衛平
負責為 周月雲 落口供
PW3 周月雲

辯方就控罪(1)辯方不爭議身體接觸,只爭議意圖;就控罪(2)辯方對控罪行為有爭議

早前已押後以處理承認事實

1025 開庭

1250 休庭至1430繼續
PW1及PW2作供完畢

💛感謝臨時直播員💛
#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劉綺雲裁判官
#1111鰂魚涌 #審訊

梁 (17)

控罪:
(1)普通襲擊
(2)抗拒警務人員

——————

控方傳召3個證人:
PW1 警員23510尹浩云 (音)
負責拘捕
PW2 高級警員1664余衛平
負責為 周月雲 落口供及拍照
PW3 周月雲

辯方就控罪(1)辯方不爭議身體接觸,只爭議意圖;就控罪(2)辯方對控罪行為有爭議

1439 開庭
傳召報稱受襲的PW3 周月雲 作供

1517 休庭
PW3 作供完畢

💛感謝臨時直播員💛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1鰂魚涌 #提堂

D1: 周 (17)
D2: 嚴 (16)

控罪:
(1)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D1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鰂魚涌康怡廣場北座外管有1把可摺軍刀。
(2)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D2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3包塑膠索帶及1把螺旋鉗。

背景:
2019年11月11日大批市民響應「黎明行動」在各區堵路示威,3名學生被指於康怡廣場外管有摺刀及索帶等。D3早前以不提證供起訴。

兩人否認控罪
控方將傳召2名證人,沒有CCTV及警戒供詞。辯方除被告沒有證人。

案件押後至 2021年1月4日 0930 在東區裁判法院第4庭以中文審訊,審期一天。
D1及D2以原有條件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劉綺雲裁判官
#1111鰂魚涌 #審訊

梁 (17)

控罪:
(1)普通襲擊
(2)抗拒警務人員

——————

控方傳召3個證人:
PW1 警員23510尹浩云 (音)
負責拘捕
PW2 高級警員1664余衛平
負責為 周月雲 落口供及拍照
PW3 周月雲

辯方就控罪(1)辯方不爭議身體接觸,只爭議意圖;就控罪(2)辯方對控罪行為有爭議

1530 再開
所有證人作供完畢
控辯雙方沒有中段陳詞

由於法庭要求辯方索取正式醫療報告代替已呈堂之醫療紀錄,案件押後至12月14日09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再提訊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辯方透露被捕後被防暴用棍打頭,因此去驗傷,看完被告人醫療報告再決定是否傳召醫生上庭及自辯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