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8中環
施 (28)
控罪:
(1)在公眾地方/交通造成阻礙
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畢打街德豐大廈外,無合理辯解而在道路上扔交通筒,對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2)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在同日同地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江慧如及煽動江慧如打她。
(3)普通襲擊 (控罪2的交替控罪)
在同日同地襲擊江慧如。
裁判官准予申請人以$5000保釋
案件將於7月2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錢禮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8中環
施 (28)
控罪:
(1)在公眾地方/交通造成阻礙
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畢打街德豐大廈外,無合理辯解而在道路上扔交通筒,對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2)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在同日同地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江慧如及煽動江慧如打她。
(3)普通襲擊 (控罪2的交替控罪)
在同日同地襲擊江慧如。
裁判官准予申請人以$5000保釋
案件將於7月2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何俊堯裁判官
#1118中環 #提堂
施(28)
控罪:
(1)在公眾地方/交通造成阻礙
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畢打街德豐大廈外,無合理辯解而在道路上扔交通筒,對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2)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在同日同地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江慧如及煽動江慧如打她。
(3)普通襲擊 (控罪2的交替控罪)
在同日同地襲擊江慧如。
✅裁判官准予申請人以原條件保釋✅
辯方申請押後以諮詢法律意見及與控方商討案件處理方法
案件將於8月14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1庭再訊
#何俊堯裁判官
#1118中環 #提堂
施(28)
控罪:
(1)在公眾地方/交通造成阻礙
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畢打街德豐大廈外,無合理辯解而在道路上扔交通筒,對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2)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在同日同地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江慧如及煽動江慧如打她。
(3)普通襲擊 (控罪2的交替控罪)
在同日同地襲擊江慧如。
✅裁判官准予申請人以原條件保釋✅
辯方申請押後以諮詢法律意見及與控方商討案件處理方法
案件將於8月14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1庭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提堂 #1118中環
施(28)
修訂控罪:
(1)在公眾地方/交通造成阻礙
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畢打街德豐大廈外,無合理辯解而在道路上扔交通筒,對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2)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在同日同地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江慧如及煽動江慧如打她。
(3)普通襲擊 (控罪2的交替控罪)
在同日同地襲擊江慧如。
辯方申請押後五星期以索取更多文件
案件押後至2020年9月17日14:30東區法院一庭再訊,期間以原條件保釋✅
#錢禮主任裁判官 #提堂 #1118中環
施(28)
修訂控罪:
(1)在公眾地方/交通造成阻礙
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畢打街德豐大廈外,無合理辯解而在道路上扔交通筒,對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2)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在同日同地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江慧如及煽動江慧如打她。
(3)普通襲擊 (控罪2的交替控罪)
在同日同地襲擊江慧如。
辯方申請押後五星期以索取更多文件
案件押後至2020年9月17日14:30東區法院一庭再訊,期間以原條件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8中環 #提堂
施(28)
控罪:
(1)在公眾地方/交通造成阻礙
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畢打街德豐大廈外,無合理辯解而在道路上扔交通筒,對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2)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在同日同地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江慧如及煽動江慧如打她。
(3)普通襲擊(控罪2的交替控罪)
在同日同地襲擊江慧如。
背景:
去年11月18日有網民在中環發起「和你Lunch」,施涉在畢打街堵路及襲擊一名江慧如,案件今年5月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在 #錢禮主任裁判官 席前獲准保釋候訊。
控方呈上修訂案情。辯方已去信律政司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昨日才收到律政司首度回覆,需押後3星期再作商討。
案件押後至2020年10月8日14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8中環 #提堂
施(28)
控罪:
(1)在公眾地方/交通造成阻礙
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畢打街德豐大廈外,無合理辯解而在道路上扔交通筒,對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2)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在同日同地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江慧如及煽動江慧如打她。
(3)普通襲擊(控罪2的交替控罪)
在同日同地襲擊江慧如。
背景:
去年11月18日有網民在中環發起「和你Lunch」,施涉在畢打街堵路及襲擊一名江慧如,案件今年5月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在 #錢禮主任裁判官 席前獲准保釋候訊。
控方呈上修訂案情。辯方已去信律政司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昨日才收到律政司首度回覆,需押後3星期再作商討。
案件押後至2020年10月8日14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8中環 #提堂
施(28)
控罪:
(1)在公眾地方/交通造成阻礙
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畢打街德豐大廈外,無合理辯解而在道路上扔交通筒,對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2)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在同日同地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江慧如及煽動江慧如打她。
(3)普通襲擊(控罪2的交替控罪)
在同日同地襲擊江慧如。
被告就控罪(2)認罪‼️
控罪 (1) (3)撤銷
案件押後至2020年10月22日 1430 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判刑,索取背景報告、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需要還押候判‼️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8中環 #提堂
施(28)
控罪:
(1)在公眾地方/交通造成阻礙
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畢打街德豐大廈外,無合理辯解而在道路上扔交通筒,對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2)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在同日同地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江慧如及煽動江慧如打她。
(3)普通襲擊(控罪2的交替控罪)
在同日同地襲擊江慧如。
被告就控罪(2)認罪‼️
控罪 (1) (3)撤銷
案件押後至2020年10月22日 1430 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判刑,索取背景報告、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需要還押候判‼️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8中環
#判刑
施(28)🛑已還押2星期
控罪:
(1)在公眾地方/交通造成阻礙
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畢打街會德豐大廈外,無合理辯解而在道路上扔交通筒,對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2)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在同日同地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江慧如及煽動江慧如打她。
(3)普通襲擊(控罪2的交替控罪)
在同日同地襲擊江慧如。
被告於10月8日就控罪(2)認罪,
控方撒銷控罪 (1) (3),而被告已經還押14天。
被告背景及社會服務報告正面,最大求情理由是即時認罪。由被告自己寫的求情信看到有悔意,明白溝通重要,武力不能改變其他人想法,而此事亦令被告失去工作及嘗到還押牢獄滋味。
法庭最終判決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感謝臨時直播員💛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8中環
#判刑
施(28)🛑已還押2星期
控罪:
(1)在公眾地方/交通造成阻礙
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畢打街會德豐大廈外,無合理辯解而在道路上扔交通筒,對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2)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在同日同地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江慧如及煽動江慧如打她。
(3)普通襲擊(控罪2的交替控罪)
在同日同地襲擊江慧如。
被告於10月8日就控罪(2)認罪,
控方撒銷控罪 (1) (3),而被告已經還押14天。
被告背景及社會服務報告正面,最大求情理由是即時認罪。由被告自己寫的求情信看到有悔意,明白溝通重要,武力不能改變其他人想法,而此事亦令被告失去工作及嘗到還押牢獄滋味。
法庭最終判決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感謝臨時直播員💛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提堂
#1118中環
梁(65)
控罪:
非法集結
案情: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1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錢禮主任裁判官
#提堂
#1118中環
梁(65)
控罪:
非法集結
案情: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1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1118中環
梁(65)
控罪:
非法集結
案情: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不認罪❌
控方有7名證人,但審訊期間只會傳召其中5名。沒有閉路電視、沒有警誡供詞。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30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作審前覆核,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1118中環
梁(65)
控罪:
非法集結
案情: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不認罪❌
控方有7名證人,但審訊期間只會傳召其中5名。沒有閉路電視、沒有警誡供詞。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30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作審前覆核,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118中環 #審前覆核
梁(65)
控罪:
參與非法集結
案情: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控邊將傳召5名證人,有不多於30分鐘CCTV及開源片段,沒有警誡供詞。
辯方爭議點包括被告的身份及行為是否構成非法集結。
案件排期至 5月20日 及 5月21日 0930 於東區裁判法院第8庭以中文審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118中環 #審前覆核
梁(65)
控罪:
參與非法集結
案情: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中環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控邊將傳召5名證人,有不多於30分鐘CCTV及開源片段,沒有警誡供詞。
辯方爭議點包括被告的身份及行為是否構成非法集結。
案件排期至 5月20日 及 5月21日 0930 於東區裁判法院第8庭以中文審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