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43.1K subscribers
7 photos
4.96K links
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Court Hearing @youarenotalonehk_en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Download Telegram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李志豪裁判官
#運輸署查冊案 #審前覆核

伍 (51)

控罪:
2項 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
控罪指,伍分別於去年10月5日及今年8月23日,在香港披露未經運輸署同意,而取自一名姓張人士的個人資料,及披露未經運輸署同意,而取自一名姓黎人士的個人資料,即兩輛車輛的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而該項披露是出於獲取金錢得益的意圖,為了個人受惠而獲取。
6項 為着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
控罪指,伍於今年5月14日、5月21日、6月25日、6月26日、8月7日及8月23日,在香港為着取得6輛車的車輛細節證明書,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的虛假陳述,即表示申請證明書以作進行法律程序。

———————————————

答辯意向:
8項控罪均不認罪

控方需時外聘大律師負責案件審訊,申請押後作第二次審前覆核。

控方暫預計傳召8名證人,有機會需傳召多3名證人。預計審期3日。

辯方未確定會否傳召其他證人,不反對控方押後申請。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29日1430進行第二次審前覆核;
並排期於2021年6月23至25日審訊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