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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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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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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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0811屯門
#新案件

張(25)

控罪: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鐳射筆)

控方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取得同意檢控書。辯方申請押後5星期向控方索取文件。裁判官指示案件押後8星期後答辯,指出在控方提供的檢驗報告沒提及該鐳射筆在多少米內使用可傷及眼睛,控方回應下次會提供。

新增保釋條件:
每星期警署報到一次

押後至9月28日1430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答辯,辯方需於8月28日或之前提供答辯意向,如被告不認罪,答辯當天需提交控辯同意案情,同日進行審前覆核和定下審訊日期。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王證瑜裁判官
#審前覆核
#0811屯門

張(25)

控罪: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被控於19年8月11日,在屯門屯隆街3號外屯門市廣場一期7座,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即一支雷射筆

‼️被告不認罪‼️

控方將會傳召3名證人(2名當日現場警員+1名專家),沒有辯方證人。

案件將於12月3日0930時屯門裁判法院6樓第7庭進行一天中文審訊,期間以原有條件擔保。
#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梁雅忻裁判官
#0811屯門 #審訊 [1/1]

張(25)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19年8月11日,在屯門屯隆街3號外屯門市廣場一期7座,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即一支雷射筆

全部證人作證完畢。

表證成立‼️

📌辯方陳詞

案件押後至12月14日1530屯門裁判法庭第八庭裁決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