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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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獲保釋64歲婦 涉妨礙司法公正今再被拘 同案男子亦被捕

【東方日報】香港國家安全處於今日(14日)分別在紅磡和長沙灣,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拘捕1名64歲女子及1名30歲男子。人員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被捕人的處所,並檢獲電子通訊工具。兩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上述64歲女子早前於6月6日與另外5名男子(按:事實上應為3男3女。政府新聞公報錯,東網照抄。) ,因涉及一宗 「串謀偽造」案被捕。她同時因多次透過社交平台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亦被以「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的罪名被捕。該名女子原本獲得保釋,及後她涉嫌企圖透過一名30歲男子影響「串謀偽造」案中其他涉案人士,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全文

#20230614新聞
社民連副主席被控違口罩令不認罪 涉初選案開審日示威 庭外稱拒為減刑認罪

【法庭線】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一罪,於2023年2月初開審,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外務副主席周嘉發及成員曾健成,於該案開審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舉橫額示威,周嘉發被指使用「大聲公」時拉下口罩,遭警方票控違反「口罩令」,案件周三(1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

周嘉發庭上聽取控罪後,稱「真相未明,我不認罪」。裁判官林子康將案件排期至9月25日審訊,預計審期1天,屆時周將有法律代表。(全文


#20230614新聞 #20230206西九龍法院
22歲男子公眾地方管武被判無罪 律政司提上訴 官稱原審犯錯、傾向發還重新考慮

【法庭線】22歲酒店散工於2019年9月2日清晨,在葵涌遭警截停,疑被搜出士巴拿及行山杖,遭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周三(14日)於高等法院審理。

律政司一方認為,原審沒有考慮案發時社會環境,認為青年當時必然有傷人意圖,希望可發還案件予原審重新考慮。但答辯方指,他可能用物品「擋」開攻擊,意圖傷人並非唯一合理推論。法官張慧玲聽畢雙方陳詞,表明認為原審裁判官有犯錯,傾向發還予原審重新考慮,將擇日頒下判詞。(全文

#20230614新聞 #0902葵涌
毀防盜器偷貴價帽斷正 女警判囚3個月獲緩刑

【東方日報】當差逾30年的中年女警,去年休班時涉嫌於一間名牌時裝店內,偷去一頂值逾5,600港元的帽子,她事後被控一項盜竊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押後至今(1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被告有一定程度預謀犯案,考慮到被告任職了警員一段長時間,而且是受審後被定罪,認為罰款不足以反映案情嚴重性,判被告入獄3個月,緩刑12個月。

50歲女被告劉潔兒,被控於2022年5月21日在尖沙咀彌敦道63號國際廣場UG層TWIST內,偷竊一頂黑色帽,價值5,670港元。本案爭議之處在於被告是否有意圖盜竊,審訊時辯方傳召精神科專家作供,稱被告患有抑鬱症、驚恐症等,她服食鎮靜劑後,受藥力影響才犯案。但裁判官不接納辯解,指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遭截停前行為並無異常,認為她清楚自己的行為,有不誠實意圖盜竊,裁定她罪成,並下令她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懲。

辯方今日求情指,考慮到被告有精神問題,需要接受治療,而且她是初犯,希望法庭判罰款、感化令或緩刑。裁判官判刑時指,由於精神科醫生報告指,目前被告毋須接受入院式禁閉治療,故醫院令不是判刑選項。本涉及一定程度預謀,被告用工具將防盜器拆去,只付較平的貨物,認為當時清楚自己的作為,案例顯示,有計劃犯案可判處即時監禁。不過,考慮到即時監禁可能影響被告精神狀況,決定以緩刑方式處理。(全文

#20230614新聞 #停職女警偷貴帽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涉收賄1.3萬披露警方運作 前警員認罪准保釋候判

【東方日報】時任警員涉嫌向1名貸款公司董事收取賄款共1.33萬港元,以回答對方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另涉嫌未經許可向一名同袍索取貸款約1萬港元。廉署控告時任警員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兩罪,案件早前在沙田法院首次提訊時,男警原承認全部兩罪,後來卻突然表示欲撤銷答辯,被裁判官斥責「法庭唔係你想點就點!」,並安排今午(14日)處理其撤銷答辯申請。不過該名被告今又表示撤回申請,並維持認罪。裁判官最終決定押後至7月4日判刑,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29歲被告蘇靖峰,案發時駐守沙田警區田心分區,他被控兩罪。同案另一名37歲被告彭閏謙,則為鷹富資本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他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彭的案件早前已獲押後至7月11日再提訊。涉案兩項控罪於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10月11日期間發生。蘇靖峰另外亦涉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共逾32萬港元,於去年6月承認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獲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後因多次遲到被指違反社服令,獲改判監禁10日緩刑12個月。

本案案情指,彭閏謙在2019年透過電話推銷貸款服務時認識蘇靖峰,2人有保持聯絡。2021年6月30日至7月14日,蘇曾問彭借款,在最後1次獲借款後,彭拍下他向旺角警署報案的編號卡之照片傳予蘇,着他幫忙查看案件進度。蘇答允幫忙,其後稱已詢問該區他認識的同袍指案件正調查中,及後又再不時問彭借款。在案發時刻,蘇共16次問彭借款,並借得1.3萬港元,款項最終有全數歸還。蘇最終被捕,警誡下承認有問彭索取借款,但並無替他查詢案件進度,只是向彭捏造曾查詢。案情又指,蘇於2021年已被裁定破產,但於同年9月,曾向一名同袍要求借款1萬港元,不過他並沒有就此事及問彭借款的事向警務處申請許可。

據悉,警務人員干犯刑事案件,一般會被停職停薪,至完成所有上訴程序後被定罪後,警隊將向他們進行紀律聆訊,被告將面臨遭革職的懲處。而根據《警察通例》,如該人員為警員,可由處長在褫奪退休福利的情況下予以革職、在保留所有退休福利或保留經扣減退休福利或褫奪退休福利的情況下迫令退休、降級或降回原職或施以較輕的懲罰。翻查資料,2021年1名前警長因向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負債,騙取45萬港元貸款及投注外圍馬被定罪,至同年11月遭革職。(全文

#2023061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萬三蚊賣料
【初選47人案】吳政亨受訪錄音稱相比「攬炒書」更望初選成事 官質疑屬傳聞證供不能呈堂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踏入審訊第66天,展開辯方案情。吳政亨選擇不作供,辯方傳召3名證人,以將吳的電郵和錄音呈堂。庭上播放吳政亨受訪錄音,吳曾稱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是望團結民主陣營,令初選順利,而如在「攬炒書」(指「墨落無悔」聲明書)和初選之間只能擇其一,會寧願「初選成事先」,指「我哋光復咗議會先,其他細節可以再傾」。而代表吳的律師則供稱,曾按吳指示擷取「李伯盧」(吳政亨網名)電郵,顯示李伯盧提及望聯署就否決議案保持中立。

法官質疑相關錄音和電郵屬「傳聞證據」,除非涉對被告不利的招認,否則不能呈堂;並着辯方就證據呈堂性提交案例和書面陳詞,明早再作口頭陳詞。料法官明作出裁定後,鄭達鴻或作供。(全文)

#20230614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涉收賄1.3萬披露警方運作 前警員認罪准保釋候判

【東方日報】警員涉嫌向1名貸款公司董事收取賄款共1.33萬港元,以回答對方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另涉嫌未經許可向一名同袍索取貸款約1萬港元。廉署控告時任警員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兩罪,案件早前在沙田法院首次提訊時,男警原承認全部兩罪,後來卻突然表示欲撤銷答辯,被裁判官斥責「法庭唔係你想點就點!」,並安排今午(14日)處理其撤銷答辯申請。不過該名被告今又表示撤回申請,並維持認罪。裁判官最終決定押後至7月4日判刑,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29歲被告蘇靖峰,案發時駐守沙田警區田心分區,他被控兩罪。同案另一名37歲被告彭閏謙,則為鷹富資本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他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彭的案件早前已獲押後至7月11日再提訊。涉案兩項控罪於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10月11日期間發生。蘇靖峰另外亦涉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共逾32萬港元,於去年6月承認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獲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後因多次遲到被指違反社服令,獲改判監禁10日緩刑12個月。

本案案情指,彭閏謙在2019年透過電話推銷貸款服務時認識蘇靖峰,2人有保持聯絡。2021年6月30日至7月14日,蘇曾問彭借款,在最後1次獲借款後,彭拍下他向旺角警署報案的編號卡之照片傳予蘇,着他幫忙查看案件進度。蘇答允幫忙,其後稱已詢問該區他認識的同袍指案件正調查中,及後又再不時問彭借款。在案發時刻,蘇共16次問彭借款,並借得1.3萬港元,款項最終有全數歸還。蘇最終被捕,警誡下承認有問彭索取借款,但並無替他查詢案件進度,只是向彭捏造曾查詢。案情又指,蘇於2021年已被裁定破產,但於同年9月,曾向一名同袍要求借款1萬港元,不過他並沒有就此事及問彭借款的事向警務處申請許可。

據悉,警務人員干犯刑事案件,一般會被停職停薪,至完成所有上訴程序後被定罪後,警隊將向他們進行紀律聆訊,被告將面臨遭革職的懲處。而根據《警察通例》,如該人員為警員,可由處長在褫奪退休福利的情況下予以革職、在保留所有退休福利或保留經扣減退休福利或褫奪退休福利的情況下迫令退休、降級或降回原職或施以較輕的懲罰。翻查資料,2021年1名前警長因向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負債,騙取45萬港元貸款及投注外圍馬被定罪,至同年11月遭革職。(全文

#20230614新聞 #萬三蚊賣料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