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9.9K subscribers
3.79K photos
18 videos
3 files
8.01K links
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報料投稿至 @youarenotalonehk_infobot
後備:@youarenotalonehk_info2bot
‼️只限資訊部‼️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反黑組兩警涉用假文書索資料 辯方透露去信律政司要求認罪協商 保釋 2.7 答辯

【法庭線】兩名隸屬反黑組的男警,涉嫌在2021年使用虛假文書,索取超越其職權範圍的閉路電視片段,同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  」罪,周二(1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 辯方透露,周一(9日)去信律政司要求認罪協商,正待回覆,申請押後6周再訊。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質疑,案件已拖延多時,律政司應已掌握案情,僅批准押後案件4周至2月7日答辯,兩名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全文

#20230110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偽造信呃CCTV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0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17天。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昨裁定各被告表面證供成立,鍾沛權今出庭作供。鍾沛權承認,自2014年12月起任《立場》母公司董事,但從沒有收取任何報酬,以避免公司如《主場》般因個人受壓而結束。而《立場》起初靠蔡東豪的資金和讀者贊助營運,惟2016年起出現困難,他停薪半年,其後亦一直減薪至離職。被問經濟困難有否考慮迎合讀者,鍾指一定不會,因為做媒體會有自己的原則,自覺監察政府、制衡權力,「唔可以因為金錢、利益、權力各樣嘢而去改變」,而被問到為何即使停薪和減薪仍繼續任總編輯,他笑着道:「鍾意做囉。」(全文

#202301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9.29暴動案罪成被告 七一刺警案工程師女友 各申請定罪上訴

【明報】2019年9 • 29「全球反極權遊行」,其中兩名男女經審訊後被裁定在金鐘參與暴動罪成,男被告被指拒見感化官、思維激進,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年半,女被告則被判監2年半。司法機構文件顯示,兩人就定罪提出上訴。

另外,2020年七一,24歲男工程師在銅鑼灣以刀插傷防暴警,凌晨在機場被捕,他承認暴動及傷人罪。其女友張姓女子(現26歲)涉協助他離港潛逃,受審後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在區院被判監禁12個月,張不服定罪提出上訴。(全文

#20230110新聞 #20200701銅鑼灣
兩人提暴動定罪上訴 原審判囚30及54月 官曾斥拒見感化官:「積犯亦不敢」

【法庭線】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遊行」,示威者佔領金鐘一帶,兼向政總擲雜物及汽油彈等,事後共96人被控暴動。其中兩被告何姓男子、黃姓女子,在2022年11月被裁定暴動罪成,翌月分別判囚4年半及 30 個月。司法機構資料顯示,二人上周三(4日)提出定罪上訴。(全文

#20230110新聞 #0929金鐘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0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17天。鍾沛權親自作供,稱《立場》宗旨為捍衛言論自由、發揮「第四權」角色監察權力,及為小眾發聲。而博客「來稿必登」,即使持相反立場仍會刊出,以「體現充分的言論自由」,不會因群眾壓力改變,並強調刊登不等於認同。

鍾沛權又認為,香港回歸後的言論自由環境,直至《國安法》通過前,均與回歸前相若,傳媒不會因報導反共言論等被針對和興訟,他辦《立場》亦望捍衛這種自由。辯方呈上過往媒體轉載《零八憲章》全文、倪匡受訪談及「反共」片段等,控方一度提出反對,稱令法庭變成政治平台,但法官認為與案相關,終准許發問。案件明早續審。(全文

#202301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屯門4人與休班警互毆 3男被控襲擊明提堂

【東方日報】去年10月15日凌晨約2時半警方接報,指有人在屯門鄉事會路近安定邨巴士站發生爭執及打鬥。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相信兩名俱姓何(18及25歲)男子、兩名姓甄(18歲)及姓張(28歲)女子,在上址與一名姓利(29歲)男子爭執後,4人與利男懷疑互相以手襲擊對方。

警方其後以涉嫌「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拘捕前者4人。利男則涉嫌「普通襲擊」被捕,他頸、手、膝及頭受傷,由救護車送屯門醫院治理。警方指,利男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現已被停職。案件交由屯門警區重案組跟進。

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沒有足夠證據對兩名女子提出檢控,已獲無條件釋放。而該3名男子則被各控以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將於明日(11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全文)

#20230110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襲擊卻無法造成實際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