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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非法集結罪脫律政司不服訟費命令上訴 法官禁旁聽者穿「旁觀有罪」T恤稱有政治含意

【明報】2019年11月10日「和你Shop」示威,一名消防員在旺角被捕,受審後裁定非法集結等罪不成立,兼獲批訟費。律政司不服訟費命令上訴,案件今(19日)由上訴庭審理。聆訊期間,有人身穿寫上「旁觀有罪」的黑色T恤旁聽。法官彭偉昌表示,法庭並非政治宣傳的平台,而且「旁觀有罪」四字有「政治含意」,「對某類型檢控作出諷刺」,法庭以後不會容許身穿「旁觀有罪」T恤的人旁聽。

消防員原被控非法集結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共兩罪,區院法官葉佐文裁定兩罪不成立,被告兼獲訟費。上訴庭今聽畢雙方陳辭後,批准律政司一方的申請,撤銷原本的訟費命令。(全文

🌟按:「旁觀有罪」為歌手陳蕾歌曲

#20220819新聞 #1110旺角
CID女警認借戶口洗錢 向報案人索百萬元貸款 判囚21月 官斥知法犯法令警隊蒙羞

【法庭線】46歲CID女警聲稱急需替人還債及應付婚姻訴訟,先後借出兩個銀行戶口供網上認識男友,用作處理共53萬元海外電郵騙案得益,以換取約4萬元報酬;另未經許可向盜竊案報案人,索取貸款共逾100萬元,以及接受打鬥案被捕人提供6萬元貸款。

她承認兩項串謀洗黑錢、索取及接受利益共4罪,周五(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21個月。

裁判官劉淑嫻斥被告「係知法犯法」,指婚姻不如意、經濟困難均不屬求情理由,另因涉跨境犯罪,故取較嚴苛刑期。至於向報案人借錢,官指情況嚴重,批評「會令自己執行職務時,放自己喺脆弱位置,不能秉公辦案,行為令警隊蒙羞」。

被告區嘉曼(46歲)案發時派駐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事發後被停職。她被控身為公職人員,即女警員,未經許可,於2020年1月8日及3月16日,向李思明索取兩筆分別為1百萬及3萬元的貸款;以及於同年5月11日,接受胡顯鎏所提供的一筆 6 萬港元貸款。
案情指,被告曾向一宗打鬥案的被捕人胡顯鎏借款6萬元,其後胡不斷催促被告還債,但她沒有償還。

至於兩項串謀洗黑錢罪,指她在2019年10月15日至翌年2月18日期間,兩度與名為「Mercel」的男子串謀洗黑錢,涉款合共約53萬。
案情指她疑因需要錢,先後借出兩個銀行戶口供「Mercel」,處理海外電郵騙案得益,以換取約 4 萬多元報酬。(全文

#20220819新聞
女生中環非法集結罪成 高院上訴遭駁回 官:原審引「共同犯罪」非完全正確 但不影響定罪

【法庭線】2019年10月31日萬聖節,有市民在中環示威,翌日凌晨爆發警民衝突。20 歲科大女生被指參與非法集結,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囚 10 星期。她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上訴。

法官陳慶偉周五(19日)頒下書面判詞指,雖然原審裁判官王證瑜在非法集結案,引用「共同犯罪」原則,並非完全正確的法律陳述,但原審於引述該原則前,已裁定上訴人置身非法集結人群之中,因此不影響他已作出的定罪裁決,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文

#20220819新聞 #1031中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