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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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牛頭角|20 歲學生認非法集結 判入勞教中心 另案理大衝突認暴動周五判刑

【法庭線】2019 年 9 月 14 日,逾 300 名手持五星旗的市民在牛頭角淘大商場聚集,與反修例示威者互相指罵和打鬥。一名 20 歲學生 2022 年 7 月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還押一個月索報告後,周三(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被告親撰求情信,指受社會氛圍影響而無知犯案,已了解到錯誤,望盡快更生、重新努力讀書。辯方透露,被告因案骨折、患抑鬱,其母已離世,家庭靠綜援維生,亦很大機會不能完成副學士,擬重考 DSE 入大學,望法庭判監禁以外的拘留式刑罰。

裁判官劉淑嫻指,本案涉及不同政見人士群聚衝突,指「可以演化成暴動」,但同意辯方求情,遂採納報告建議。此外,被告另案被控理大外圍參與暴動,已認罪,周五判刑。(全文)

#20220810新聞 #0914淘大
8.31油塘|19歲學生認紀律部隊宿舍外藏生果刀 判入勞教中心

【法庭線】2019年8月31日,民陣發起「反對人大 8.31決定5周年」遊行,遭警方反對,多區有人示威,一名19歲男生在油塘紀律部隊宿舍附近,被警方搜出噴漆及生果刀,事隔約3年被起訴。男生今年 7 月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另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則獲撤,周三(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案底,案發時僅 16 歲,因一時衝動而幼稚犯案,現深感後悔。求情信提及他是樂於助人、勤奮的年輕人,在音樂藝術範疇具天份、成績卓越,明年將赴荷蘭升讀藝術文化課程,望法庭採納報告建議判入勞教中心。

裁判官劉淑嫻表示,涉案生果刀「毫無疑問係用於示威上」,可以傷人,且刀刃有8厘米長,有其嚴重性,但考慮被告未參與非法集結已被揭發藏有生果刀,且刀刃有套封起,故採納報告建議。(全文

#20220810新聞 #0831油塘
8.10 紅磡|保安員非法集結等罪成 入稟索償指遭警施刑 審訊曾提遭捅背、警否認

【法庭線】2019年8月10日,紅磡爆發示威,28歲保安員被控非法集結、襲警等4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21個月。保安員周二(9日)入稟區院,向律政司司長索償,指警員在警車及警署內,對他施加不合法武力,要求法庭下令賠償,惟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原告為張 (25),被告為律政司司長。入稟狀指,警員在2019年8月10日及/或11日,於黃埔港鐵站A出口或其附近、一輛警車及紅磡警署內,對原告施加不合法武力。

翻查報道,案件2021年1月審訊時,辯方曾向拘捕張的警員吳振霆指出,張在黃埔港鐵站A出口、被警員制服期間,遭踩頭、踢腰、胸及膝壓左手。辯方指,警員帶張上警車時,將他的頭推向窗口玻璃或欄杆,又多次拳打他的頭、用證物之一的彈叉彈他的背,並用警棍捅其背及肩。

辯方續指,吳在警車內曾捏張的下體;回到警署後,吳故意推跌張,令他左膝擦傷及兩邊手腕瘀傷,並將他的頭壓向枱面,說「頭再郁就打你」。吳否認以上辯方的說法。(全文

#20220810新聞 #0811黃埔
47歲女警長涉偷USB、書券 警誡稱「紀念品係人都攞得」

【法庭線】47歲女警長被指於2019年底,在少年警訊會所內偷去2支警察紀念品USB ,以及共值2400元的28張書券。她否認3項盜竊罪,案件周三(10日)在粉嶺法院開審。

雙方承認事實指,被告曾任少年警訊聯絡主任,案發時已離職,但被閉路電視拍到在該處出現。案發後3天,警方拘捕及警誡被告,她聲稱「呢兩個公仔USB,我攞嚟自己用嘅,因為係紀念品,係人都攞得」。(全文

#20220810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偷同袍書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