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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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杜麗冰頒判詞指難相信譚文豪不再實施危害國安行為 故下令續還押

【綜合報道】民主派47名參與「35+初選」人士早前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1人獲准保釋,其他人則還押懲教署看管。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今頒布書面理由,解釋批出前民協主席施德來及東區區議員李予信保釋,以及拒絕東區區議員徐子見與前立法會議員譚文豪保釋的原因。

法官杜麗冰指法庭考慮席前證據去考慮譚會否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並非易事,而某些證據或不能在審訊呈堂,但無可否認的是譚為致函到美國國會的重要簽署人,美國領事館駐港領事多次邀請他亦反映到譚的影響力,故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譚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拒絕譚保釋下令還押。

至於徐子見,律政司指他在個人YouTube頻道散播虛假信息,包括聲稱有大批載有電波干擾器的軍車進入香港,目的或是限制新聞自由,製造恐慌兼引起憎恨情緒,杜官直言關注徐的言論,最終拒絕譚徐兩人的保釋申請。

📌 報道來源:蘋果日報頭條日報

HCCP114/2021 SJ v. 譚文豪
HCCP115/2021 SJ v. 施德來
HCCP120/2021 SJ v. 李予信
HCCP126/2021 SJ v. 徐子見

#20210422新聞 #港區國安法
蔡玉玲指判決令人傷心 冀新聞界不要放棄履行天職

【香港電台】港台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的編導蔡玉玲離開法庭時表示,今日的裁決令人難受和傷心,認為裁決不是針對她一個人,而是針對整個行業,會對業界帶來非常壞的影響,是不合理及限制了新聞自由,同時亦是裁定行之有效、查找真相的工具有罪。她感謝很多行家及朋友對她的支持,發言時感觸落淚。

蔡玉玲說,即使法庭裁定她罪成,但她不認為進行調查報道、捍衛新聞自由有罪,堅信查冊無罪。她說,不知道今次的裁決對傳媒未來的工作會帶來甚麼影響,但希望業界可以找到方法,又說希望傳媒繼續履行天職,不要就此放棄。她說,需要與法律團隊再商討是否上訴,自己會繼續在其他平台努力新聞工作。(全文

📌 上庭詳情:法庭文字直播台

#20210422新聞 #新聞工作
涉蓄意破壞多個街站 警拘8名涉案男子

【頭條日報】警方表示,於4月2日至3日期間接獲多人報案,指其位於旺角、黃大仙、紅磡及灣仔的街站懷疑被人蓄意破壞,當中包括超過90塊橫額及宣傳品,涉案財物損失約共3萬港元。

案件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五隊接手調查,警員於4月14日至17日在屯門、牛頭角、油麻地及九龍城拘捕4名男子,年齡介乎25至46歲,涉嫌「刑事毀壞」,他們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另外,警再於昨日及今日在黃大仙、旺角、葵涌及長沙灣拘捕另外4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31至52歲,涉嫌「刑事毀壞」,所有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再有更多人被捕。(全文

#20210422新聞 #非手足
因車牌查冊被指作虛假陳述 警拘捕起訴一男子 消息指為《大公報》記者

【立場新聞】警方今日(22 日)證實,因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人在一篇文章中公開報道車主資料,2 月 11 日在港島東區拘捕一名 47 歲姓黃男子,涉嫌「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兩個不同的消息來源指,被捕者為《大公報》記者。

較早前有報道指,《大公報》曾收到警方的信件,要求交出其中一篇報道中,查車牌記者的資料,有關案件由警方的重案組負責調查。《立場》今日向警方查詢案件的調查進度,警方回覆指,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人在一篇文章中公開報道車主相關資料,懷疑侵犯個人私隱。經調查後,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於 2 月 11 日在港島東區拘捕一名 47 歲姓黃男子,涉嫌「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

案情指,該男子涉嫌於 2020 年 8 月透過運輸署網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系統,取得相關車主的個人資料(俗稱「查冊」),包括車牌號碼、車輛登記資料、車主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該男子其後將所得資料用於不符合聲明所指的用途,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警方指,男子已被控一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已於今年 4 月 1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下一次上庭日子為 5 月 25 日。(全文

#20210422新聞 #非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