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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陳志全私人檢控郭偉强普通襲擊案提堂,裁判官拒絕律政司押後審理申請,案件將於11月9日審前覆核(原文


#20200914新聞
港人被拘留案 王全璋指無法會見律師對被捕人士很不利

【香港電台】12名香港人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正在深圳被刑事拘留,受家屬委託的代表律師表示,至今無法會見當事人。
內地維權律師王全璋表示,無法會見律師對被捕人士很不利。他指出內地執法人員辦案時,不一定會對被捕人不好,有可能以尊重和友好的態度對待,誘使被捕人講述更多內容,再從中尋找新的罪名。他以709大搜捕時的經驗為例,最初說維權律師與訪民勾連,以涉嫌尋釁滋事拘捕,其後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進行審查,最後指控他們顛覆國家政權罪。他認為檢控過程在不同階段指控不同罪名,是經常出現的情況。
他又說,12名香港青年未必懂得執法人員的辦案技倆,亦未必理解被審查過程所說的話,有可能影響將來被控的罪名。王全璋認為,代表律師無法會見當事人,無法確認他們是否被關押在看所守,以他的案件為例,審訊筆錄顯示他被關押在看守所,但當時他是被關押在秘密地點,壓力和痛苦度比在看守所更大,令被捕人士變得脆弱而配合調查
他指出,內地刑事訴訟法內有親友辯護的制度,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香港的家人可以有權以辯護人的身份,要求介入案件。
紐約城市大學享特學院兼任教授滕彪指出,《港區國安法》有關將個案「送中」的條文用詞含糊如案件交由國安部門處理,有可能將偷渡變成分裂國家行為。他又認為,今次案件是一個開端,內地當局有機會透過今次案件,樹立典型政治案件的處理方法,亦有機會將案件逐步升級,由更高部門並以政治模式處理。(原文

#save12hkyouths #願平安歸於手足
#20200914新聞
律師:港人見不到律師不利 譚耀宗:國家依法治國

【香港電台】內地維權律師王全璋表示,內地在不同檢控階段,罪名可以不停改變,12名在深圳拘留的港人無法見律師會好不利。執法人員有機會以「友好態度」,令被捕人講述更多內容,從中尋找新的罪名。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強調,國家是依法治國,內地司法過程有依據,不能胡亂批評,用猜測代替事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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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4新聞
有被拘留港人家屬稱獲通知 可向內地提出藥物需要申請

【香港電台】12名港人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正在深圳被刑事拘留。其中一名被拘留人士鄧的弟弟表示,哥哥患有哮喘及皮膚病,今日收到入境處電話通知,可以向內地部門提出藥物需要的申請,但仍未知道之後的程序。(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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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4新聞
商人私人檢控郭榮鏗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遭拒 裁判官:議會特權原則具高憲制重要性 法庭不應輕易干預

【立場新聞】立法會內委會歷時半年未能選出主席風波,令主持會議的公民黨郭榮鏗遭建制派質疑其濫權拖延等。今年5月,一名中年男商人由大律師陳文慧和律師陳永良代表,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出私人檢控,指郭榮鏗拖延14 次內委會會議,擬檢控他14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沙田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本月 11 日頒下裁決,拒絕申訴人王文漢 14 張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申請。裁判官於判詞中說,申訴人未能提出證據證明有關控罪,批評「單單指會議進行了很多次便是拖延選舉或癱瘓立法會運作,是沒有基礎及空泛的說法。」又指議會特權原則有非常高的憲制重要性,法庭不應輕易干預。(全文

#20200914新聞 #其他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