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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刺警案|梁健輝死因研訊 11.30召開 擬傳受襲警 未知會否設陪審團

【法庭線】一名軍裝警於2021年7月1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遇襲中刀,男子梁健輝涉刺傷警員後自刺胸口,送院後證實不治。案件周一(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死因庭進行研訊前檢討,法庭排期於11月30日進行6天死因研訊。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研訊前檢討是非公開形式進行,由死因裁判官高偉雄處理。據了解,死因庭擬傳召十多名證人,包括遇襲警員,而警務處及受傷警員則被列作利害關係一方列席。法庭亦有與家屬聯絡,但家屬今天沒有出席,亦沒有法律代表到庭,暫未知會否設有陪審團。(全文

#20221003新聞 #七一刺警
【梁健輝死因研訊】死者日記首度公開 諷警「忠誠勇毅,全部契弟」

【獨立媒體】去年7月1日,50歲男子梁健輝在銅鑼灣 SOGO 外用刀從後刺傷一名警員,隨後以刀自插胸口身亡。事隔近一年半,死因裁判庭今(30日)展開為期6天的死因研訊。獲頒匿名令的死者家屬率先出庭作供,他表示梁健輝生前與家人關係疏離,也不清楚梁的政治立場。庭上另透露梁健輝生前曾在《蘋果日報》任職,亦首度公開梁健輝的日記本,寫有一段:「經歷721嗰晚,你哋仲認為自己有資格維持治安,仲用埋XXX忠誠勇毅做口號,真係忠誠勇毅,全部契弟。」

高官於研訊開首時表示,由於梁健輝去世時是在被警方拘捕及看管當中,因此需要展開死因研訊,法庭有責任向市民作出交代。他另指陪審員將在本案中閱覽大量刑事證據,惟強調本案並非刑事審訊,提醒陪審團不是審判梁健輝是否有罪。

首名證人為梁健輝的家屬,他向法庭申請匿名令,及使用特別通道進出法庭。高官考慮證人曾因事件受到滋擾,故批准匿名令,並准以代號 X 稱呼他。

該名梁健輝家屬供稱,去年7月1日接到警方通知,梁健輝在銅鑼灣牽涉一宗案件並受傷,情況危殆,正在律敦治醫院救治。他在到達醫院急症室時,梁健輝已經離世。

翌日,他在警方陪同下認領遺體。由於事件受社會關注,家人均希望低調處理身後事,他遂委託友人協助處理火化,而在火化當日亦只有他的友人及妻子出席。

當研訊主任問家屬,是否知悉梁健輝生前曾在《蘋果日報》任職時,他表示:「佢死後我先知。」家屬認為梁健輝「一向冷靜」,在梁去世前數月,他沒有聽過梁表示厭世;梁亦沒有提起任何政治及新聞事件,沒有表達自己的政治立場,及沒有提過有對任何人感憎恨或與警方有不愉快接觸。

庭上亦公開了梁健輝的日記簿,當中寫有:「經歷721嗰晚,你哋仲認為自己有資格維持治安,仲用埋XXX忠誠勇毅做口號,真係忠誠勇毅,全部契弟。」

研訊主任讀出案發時任《看中國》女記者的證供。她表示案發當天到銅鑼灣進行直播,至約晚上10時至10時05分,她看見身高約1.8米的梁健輝跑向她的方向,在她右方擦身而過。她接著聽到一下聲音,看見腳下有 USB 碎片,相信是梁健輝留下。

由於感到害怕,女記者隨即過馬路,抬頭便看到有警員倒地。緊接有大批警員跑上前,把梁健輝制服。梁被制服在地上,身上有血。稍後警員封鎖現場,女記者暫停直播。據入境處紀錄顯示,女記者於2021年9月已離開香港。

另一網媒男記者則供稱看見梁健輝在 SOGO 外手持刀,有警員拔槍指著他。當他再看見梁時,梁已以手撳著胸口,身上有血。(全文

#20221130新聞 #七一刺警 #死因研訊
【梁健輝死因研訊】警長曾要求先送被刺警入院 指梁已無呼吸脈搏

【獨立媒體】去年7月1日,50歲男子梁健輝在銅鑼SOGO外用刀從後刺傷一名警員,隨後以刀自插胸口身亡。事隔近一年半,死因裁判庭展開為期6天的死因研訊。案件今(1日)進行第2日研訊。被刺警員的上司供稱,他當天和蘇敬祖等隊員到銅鑼灣執勤。他得悉蘇敬祖被刺的消息後,到場看見他反白眼、嘴變青、臉色轉白,一度「估佢都係唔掂」。至救護車到場,他詢問能否首先送蘇到醫院,但救護員表示因梁健輝已沒心跳及脈搏,故需要首先送院。但警長稱:「嗰個(梁健輝)都冇呼吸同脈搏,不如送咗有呼吸同心跳嘅先?」他又在庭上一度哽咽,感謝醫護及救護員救助蘇敬祖:「我代表警隊多謝瑪麗醫院周醫生團隊。」(全文

#20221201新聞 #七一刺警 #死因研訊
【梁健輝死因研訊】法醫指刀傷穿透心臟肺等重要器官 致大量出血死亡

【獨立媒體】去年7月1日,50歲男子梁健輝在銅鑼灣 SOGO 外用刀從後刺傷一名警員,隨後以刀自插胸口身亡。事隔近一年半,死因裁判庭展開為期6天的死因研訊,今(1日)踏入第2日。解剖梁健輝遺體的法醫供稱,相信梁的死因是其左胸的2個刺傷造成,因傷口穿過了梁健輝的胸壁、肺部及心臟等重要器官,造成大量出血,亦影響了心臟正常運作功能。

法醫林偉國則讀出梁健輝的解剖報告,他指在解剖時發現梁有數個擦傷的傷口,包括臉部、鼻及胸前均有擦損,另有某些急救痕跡。

而梁健輝的左前胸則有2處刺傷,因傷口末端尖銳,能推斷是由利器造成,例如刀等等。他認為梁健輝的死亡是由該2處刺傷造成,因傷口深度分別達7厘米及9.5厘米,並穿過了梁的胸壁、肋骨、肺部、橫膈膜、肝臟、心包及心臟等器官,造成大量出血,亦影響心臟正常運作功能,因此相信該些傷口是其致死原因。

被問到2個刀傷的致命程度會在多少時間內死亡,林偉國則認為純粹靠傷勢很難斷定,但由於傷勢波及重要器官,「所以可以好短時間內死亡。」(全文

#20221201新聞 #七一刺警 #死因研訊
七一刺警|梁健輝死因研訊 遺書稱警打傷市民、包庇罪犯 官關注讀遺書或成政治表述

【法庭線】一名軍裝警於2021年7月1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遇襲中刀,男子梁健輝涉刺傷警員後自刺胸口,送院後證實不治。死因研訊周五(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三天。庭上首度公開梁的遺書,透露他希望把遺產捐予記協,又批評警方打傷市民、包庇罪犯,沒有法律可以制衡他們。

另一份文件則提到,梁的行動「希望可帶來制衡」,文末又形容「當生命到最後,你可能會問吓自己:『之前做嘅事會唔會令你自豪?世界因為你變好咗定變壞咗?自由咗定專制咗?』」

庭上讀出文件時,警方代表強調,絕不縱容極端不實的內容,但基於公眾知情權,不反對讀出文件。裁判官亦指,法庭不容許有人宣示政治立場,需作出平衡,最終決定由研訊主任概括讀出文件。

偵緝警員8295馮騫騰於案發當天凌晨抵達梁的寓所搜屋,發現其睡房有《榮光歲月》書刊及壹周刊、兩包索帶、摺刀等。

另一名國安處偵緝警9467劉錦釗於2021年7月6日到梁的房間搜證。劉檢獲梁的英國護照、「2021 年和你壹起撐住香港」月曆、多份《蘋果日報》等。而庭上早前透露,警方在案發現場檢獲8隻USB,劉指當中有一隻已損壞,未能讀取,另外7隻則有4份文件及10張相片,所有USB內容一樣。

4份文件分別題為《公開的私事》、《後事》、《致香港警察》及《致香港 Uncle Auntie》。

而《公開的私事》內交待工作事宜,梁先向同事表示「極度抱歉,實作無法預先辭職。(希望可考慮今次原因)」,又提及他有兩個户口,其中一個為代通知金,另一户口為應付後事及雜事。梁在文末特別提及,希望把「遺產(包括MPF)(唔好有期望)捐給香港記協,如不成,請按法律次序。」而《後事》則提及他不希望設靈位,想使用環保棺木,火葬後撒海。

研訊主任葉志康讀出《致香港警察》內容,當中提及警方於過去兩年打傷市民,不承認責任,沒有法律可制衡他們,令社會混亂。文章又形容「今天發生的事」,源於警方包庇罪犯,不用為錯事負責,又提醒新加入警隊的同事「諗清楚」,形容他們「唔好彩」,要被排在前方。

葉總結讀出最後一份文件《致香港Uncle Auntie》,形容「社會有好多罪行,包括警方嘅暴行」,「死因搵唔到原因,搵唔到犯人」,又指市民沒有方法可制衡及影響警察,「仲要夾錢畀警察」。文中又提及「權力使人腐敗」,「而今天發生的事,是希望帶來制衡。世界沒有命中注定,只有坐以待斃。如果行動成功,係因為保密、小規模及出其不意。」

葉續引述文章末段指,「今次決定這行動,是我隱約已經見到生命另一端。雖然人類壽命延長,但體能始終慢慢下降。最後都係一段長時間要人照顧,在床上慢慢枯萎。當生命到最後,你可能會問吓自己:『之前做嘅事會唔會令你自豪?世界因為你變好咗定變壞咗?自由咗定專制咗?』」下款為「香港大叔」,另有內容批評《國安法》。(全文

#20221202新聞 #七一刺警 #死因研訊
七一刺警|梁健輝死因研訊 心理專家:梁看新聞認為有人受害 會把對方經歷套在自己身上

【法庭線】一名軍裝警於2021年7月 1 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遇襲中刀,男子梁健輝涉刺傷警員後自刺胸口,送院後證實不治。死因研訊周二(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四天。

兩名心理專家透過梁的遺物及警方提供的資料,分析梁的心理狀況。兩人均認為,梁為人有條理、完美主義,性格較內向及孤僻,沒證據顯示他有精神問題,但指梁可能有「替代性受害」的心理,閱讀新聞後認為有人受害,會將他人遭遇套在自己身上,覺得自己有責任令世界變得更好。專家又認為,他十多年前已開始對政府感不滿,近年社會事件,例如警方行為、新冠疫情或加劇其不滿。

警方的代表律師則指,本案源於有人對事實的理解偏離一般人,引致極端激進的思想,發動恐怖血腥的攻擊,又指警方在梁房內,搜獲多份有標記的《蘋果日報》,可見梁對社會有根深蒂固的誤解及錯誤認知,產生仇警等不實想法。

本案所有證人已完成作供,周三(7日)由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引導陪審團作出裁決。(全文

#20221206新聞 #七一刺警 #死因研訊
七一刺警|梁健輝死因研訊 陪審團裁定死於自殺

【法庭線】一名軍裝警於2021年7月1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遇襲中刀,男子梁健輝涉刺傷警員後自刺胸口,送院後證實不治。死因研訊周三(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五日,由死因裁判官高偉雄總結證供及引導陪審團作出裁決,裁判官為陪審團提供「死於自殺」及「死因存疑」兩個選項。3女2男陪審團退庭商議今早約一小時後,一致裁定梁死於自殺,並沒有提供建議。

陪審團裁定梁於2021年7月1日晚上 10 時05分,在銅鑼灣軒尼詩道555號對開行人路,用刀刺向自己左胸,在崇光門外死於胸部刺傷。裁判官最後感謝法庭各方協助,研訊主任申請把匕首及USB充公,其餘部分證物交還梁的家人。(全文

#20221207新聞 #七一刺警 #死因研訊
【影片】梁健輝死因研訊總結 陪審團裁定死於自殺 庭上首公開遺書、日記

【法庭線】一名軍裝警於 2021 年 7 月 1 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遇襲中刀,男子梁健輝涉刺傷警員後自刺胸口,送院後證實不治。經過 5 日死因研訊,5 人陪審團退庭商議約一小時後,一致裁定梁死於自殺,未有提供建議

5 日的研訊,先後傳召梁健輝胞兄、遇襲受傷警員及心理專家等作供,庭上又首度公開梁的遺書及日記,嘗試重組案發當日,以及梁健輝生前的心理狀況。(影片)

#20221207新聞 #七一刺警 #死因研訊
被指煽惑他人前年7.1襲警 23歲裝修工事隔一年半被起訴 轉介區院再訊

【法庭線】23歲容姓裝修工人,被指煽感他人於2021年7月1日襲警,事隔一年半被起訴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周三(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控方指,本案將轉介至區域法案審理,申請押後至3月15日再訊,以備轉介文件,獲裁判官曾慶東批准。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被告准以2,000元現金擔保,期間不得離港,須每周赴警署報到一次。(全文

#20230118新聞 #七一刺警
欲展示涉國殤之柱直幡 內地來港博士生還押候判

【明報】一名來自內地、23歲法律博士女學生涉於今年5月聯絡內地民運人士周鋒鎖,取得印有國殤之柱連同底座「The old cannot kill the young forever」字眼的直幡並計劃公開展示。女學生今(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企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另一項涉及悼念「7.1 刺警」案中死者梁健輝的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將會撤回。案件押後明早(12日)判刑,其間女學生繼續還押。

被告承認案情指,一個以國殤之柱創作者高志活名義建立的網站,發起在各地展示國殤之柱直幡的運動,直幡上印有國殤之柱連同底座「The Tiananmen Massacre June 4th 1989 The old cannot kill the young forever(天安門大屠殺 1989年6月4日 上一輩豈能殺光年輕人)」字眼的圖象,活動旨在抗議香港警方在香港「綁架」國殤之柱,而綁架自由的象徵只會帶來更大反抗。(全文)

#202309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七一刺警
內地來港法律博士生擬掛國殤之柱直幡 認企圖煽動囚6個月

【明報】一名來自內地、23歲法律博士女學生涉參與以國殤之柱創作者高志活名義發起、展示國殤之柱直幡的活動,並於今年5月聯絡內地民運人士周鋒鎖取得9米高直幡,原定六四掛在銅鑼灣怡和街圓形天橋。女學生在六四前被捕,周鋒鎖其後發帖稱要為她「承擔責任」。女學生昨承認一項企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今(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6個月。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警方在被告的住所搜出一個來自美國的包裹,內有9米乘3米的巨型直幡,印有國殤之柱連同基座「The Tiananmen Massacre June 4th 1989 The old cannot kill the young forever(天安門大屠殺 1989年6月4日 上一輩豈能殺光年輕人)」的字眼,被告的書架上則有一封署名高志活的信件,提到直幡要顯示「我們都記得天安門」。被告的電話顯示她曾透過Instagram聯絡周鋒鎖,提供地址和聯絡資料,又指會在6月4日展示直幡,抗議警察綁架國殤之柱,周則提醒被告注意安全,若她成功將受到高度關注及令人鼓舞。(全文)

#202309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七一刺警
圖掛六四直幡內地博士生刑滿 保安局:已遣返

【獨立媒體】23歲內地女法律博士學生涉與八九民運人士周鋒鎖聯絡,取得印有「國殤之柱」的直幡,計劃在今年六四時於銅鑼灣展示,上月「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成,判囚6個月。保安局今指回應傳媒查詢指,曾雨璇已刑滿獲釋,並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第19(1)(a)條被遣送離境。

曾在今年6月1日被捕,她之前與八九民運人士周鋒鎖聯絡,收取從美國寄來的「國殤之柱」直幡,並計劃在六四當日於銅鑼灣展示,並通知傳媒相關計劃。警方在6月1日搜查她的住所時檢取了一幅涉案直幡,以及檢取了一個美國寄來的包裹,內有另一幅尺寸為9米乘3米的巨型直幡,並以「管有煽動刊物」罪被捕。她自6月提堂起還柙,至9月承認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判囚6個月。

另外,曾亦涉於今年元旦晚上,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獻白花和擺放白色蠟燭悼念七一刺警案死者梁健輝,當晚被捕後獲准保釋候查。控方之後申請撤回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獲裁判官批准。(全文

#20231013新聞 #港區國安法 #七一刺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