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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壹傳媒高層再申延期檢視資料被拒 官下令本月底呈交文件

【頭條日報】警方先後派員搜查將軍澳壹傳媒大樓及觀塘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等地方,取走大量文件。《蘋果日報》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歸還任何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的資料、警方在手令範圍外取得的資料,以及任何新聞材料。壹傳媒集團前行政總監黃偉強今向高等法院申請寬延期限21日呈交涉案書面陳詞,陳嘉信法官經考慮後拒絕申請,並指明他與黎智英、壹傳媒前財務總裁周達權的欺詐案件,將於2022年3月14日在區域法院審理25天,由於時間緊迫而不可再押後,下令黃需在12月29日前按原訂計劃呈交文件,黃另須就是次申請向對方支付彌償訟費。

魏俊大律師今代表黃偉強申請申請寬延期限21日呈交涉案書面陳詞,陳嘉信法官經考慮後指出律政司在今年11月12日致函黃時,黃並沒有要求需要額外時間呈交有關文件,一切按既定時程進行,預計2022年1月28日雙方必須完成呈交環節,再讓法庭及後有六星期時間考慮雙方書面陳詞,以作裁定哪些資料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等,以趕及將於2022年3月14日開審的區域法院欺詐案,故黃偉強一方及律政司一方必須在原訂日期2022年1月28日前完成呈交所有涉案書面陳詞。(全文

#20211224新聞 #壹傳媒欺詐案
前壹傳媒高層入稟要求禁警查閱資料 官指僅2份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

【頭條日報】警方在2020年8月10日派員搜查將軍澳壹傳媒大樓及壹傳媒集團前行政總監黃偉強的住所,取走大量文件。黃偉強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歸還任何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的資料、警方在手令範圍外取得的資料,以及任何新聞材料。陳嘉信法官今頒布書面判詞,本案爭議的763份資料,陳官檢視有關資料後,裁定兩份資料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其餘資料則可被警方查閱,下令黃偉強需支付訟費。黃偉強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被控欺詐罪的案件,則將在2月21日進行審前覆核,3月14日正式開始為期25日的審訊。

陳官在判詞指出,案件涉及電子文件及實體文件,其中七個管有文件的透明文件夾中,保存了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與香港科技園公司的租約糾紛訴訟相關文件及複印本,主要目的是保持內部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溝通,再從律師獲得法律意見,因此屬於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另外,蘋果日報所聘的律師行向內部律師發出電郵提供法律意見,亦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其餘資料則在保密特權範圍以外,可供警方查閱。(全文

📌 相關資料:高等法院決定理由書(英文)

#20220131新聞 #壹傳媒欺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