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9.81K subscribers
3.8K photos
18 videos
3 files
8.05K links
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報料投稿至 @youarenotalonehk_infobot
後備:@youarenotalonehk_info2bot
‼️只限資訊部‼️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長毛」搶文件案發還開審 辯方指馬紹祥「惡人先告狀」

【頭條日報】因多宗非法集結案而正服刑的立法會前議員「長毛」梁國雄,涉在2016年11月在任期間的房屋及發展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上,搶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被控藐視立法會罪。2018年裁判官嚴舜儀裁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不適用於檢控議員,律政司不服裁決並上訴得直,案件今發還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辯方指稱,被告的作為僅是抗議及表達不滿,而事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但馬報警處理,是「惡人先告狀」。

已轉投私人市場的馬紹祥今出庭作供。他表示被告在會上要求提供涉事顧問公司的文件,惟他當日沒有帶在身上,故回答沒有。被告突然離席走向自己面前說話,馬遂連人帶椅向後退,被告再伸手拿起含機密資料的文件夾。他形容自己當時「來不及反應」,「唔expect佢會搶」,但同意被告之後有返回座位,文件夾中的資料亦無遺失。

時任會議主席麥美娟亦有出庭作證,辯方質疑,麥的助理在馬作供期間到庭旁聽,事後有與她談起作供事宜,做法不恰當。而即使麥並無著助理入庭,她有義務提醒對方避嫌。麥回應,自己只是希望了解會議進度,無要求他這樣做。至於案情部分,她提到,被告由離席至沒有按照指示交還文件的一連串行為違反《議事規則》,認為他會妨礙會議進程,故逐他出會議廳。案件明日續審。(全文

#20220119新聞 #其他案件 #201611月立法會
梁國雄搶文件案 裁定表證成立 3.29裁決

【獨立媒體】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涉2016年於討論橫洲項目會議期間,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文件,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早前指《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不適合向議員檢控。律政司上訴得直,惟梁終極上訴失敗,案件發還重審,梁不認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控方傳召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及時任會議主席麥美娟作供,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3月11日予控辯雙方結案陳詞,並於3月29日裁決。

梁早前因多宗集結案被判囚23個月,現時正服刑中,散庭時其妻陳寶瑩高呼:「睇醫生呀!」。(全文

#20220120新聞 #其他案件 #201611月立法會
初選案 │ 黃子悅申更改保釋條件轉地址 獲准改往天水圍警署報到

【頭條日報】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涉參與民主派「35+初選」,被控違反《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她早前獲准以現金及人事各5萬元保釋外出候訊,她今到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向法庭呈上位於元朗的新地址,並要求在將軍澳警署報到的保釋條件,改為到天水圍警署報到。法官杜麗冰批准其保釋條件更改到天水圍警署報到。(全文

#202201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無業婦涉拳打腳踢警員 精神科報告指適合答辯 押3.10再訊

【東方日報】2019年10月27日有網民在尖沙咀一帶發起集會,入夜後示威者轉到多個地區繼續示威,多區有警民衝突。一名操普通話的女士涉嫌在旺角拳打警員胸口及腳踢另一警員的大腿,被控2項襲警罪,案件今天(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辯方引述2份精神科醫生報告,均指出被告適合答辯,遂申請將案押後以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押後至3月10日再訊,並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全文

#20220120新聞 #1027旺角
警長冚賭後涉隱瞞檢獲麻雀 行為失當罪今裁不成立

【東方日報】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警長黃文浩被指監守自盜,涉嫌於前年8月一次冚賭行動中將檢獲的兩副證物麻雀牌取走自用,事後被同袍揭發向上級舉報。該名警長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他否認控罪經受審後,裁判官認為警長雖曾作出可疑行為,但案中數名作證警員的證供出現重大分歧,又或沒有將全部事實說出,考慮後今(20日)於粉嶺法院裁定警長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裁決時指,調查警員與其他警員的證供存在重大分歧,及有多處不合理之處,而他所指被告向受查男子所說的說話亦出現3個版本,更沒有把對話記錄下來,認為他並非可信的證人。而證物警員雖目睹被告拿着兩副麻雀,但又不上前詢問,而他向上級匯報前亦有機會向被告查詢,卻聲稱忘記,裁判官認為這只是藉口,認為他亦沒有把全部事實說出。至於領隊督察應經驗豐富,卻在調查賭博場所時,指兩副麻雀與案無關,令人難以置信。裁判官考慮證人的證詞後,雖被告把麻雀放於車內的行為可疑,但難以肯定被告乃有意挪用涉案麻雀,不排除被告或是忘了匯報檢取了兩副麻雀等,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全文

#20220120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大三罷 │ 男攝影師涉非法囚禁他人 下月轉介區院訊

【頭條日報】2019年8月5日「大三罷」示威期間,有人用雜物堵塞屯門公路,期間一名電單車司機疑因碰撞雜物跌倒,其後被包圍並用索帶綑綁。事隔逾2年後,24歲男攝影師涉案被控一項非法囚禁他人罪,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毋須答辯,裁判官蘇文隆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排期至下月17日在區域法院提訊,期間被告准以2000元現金保釋,不得離港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

黃姓被告被控於2019年8月5日在屯門公路(往九龍方向)近新都商場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囚禁吳惠森,對吳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吳禁錮。(原文

#20220120新聞 #新案件 #0805屯門
休班警涉非禮懷孕女店員准保釋 據悉曾提付100萬換不追究

【頭條日報】33歲休班警李卓賢涉於去年11月,在尖沙嘴一間商場的店鋪內非禮懷孕女店員,被控非禮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崔美霞押後至3月8日再訊,以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10萬元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等。

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提出調高保釋金額至10萬元。其他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不得騷擾控方證人、每周到警署報到三次、不得重返案發現場、居於報稱地址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據早前報道,李為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他是玩具店的「熟客」,認識女事主。案發當晚店舖已打烊,李疑喝醉酒走進店內,強吻及觸碰一名懷孕3個月的女店員的胸部。女店員不甘受辱致電丈夫求助,丈夫到場後報警。

據悉,被告提出付100萬元予事主及其丈夫,以換取事主不追究非禮。(全文

#20220121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司法機構推「疫苗氣泡」 法官須打第一針 暫不包括市民及律師

【獨立媒體】公務員事務局日前向政府內部發出指引,收緊打針要求,據了解不同部門在今周敲定執行細節,其中教育局已公布安排。司法機構亦公布「疫苗氣泡」安排,所有法官、司法人員,以及司法機構職員,由2月16日起,除非有醫生證明,否則最少要打第一針,才可進入法院。但暫時未有計劃要求市民、律師及被告等其他法庭使用者打針。

司法機構表示,將參考政府的「疫苗氣泡」措施,會於2月16日起,要求司法機構人員,即法官、司法人員及司法機構職員,在進入司法機構辦公室前,必須符合「疫苗氣泡」規定。根據政府的內部指引,2月16日起,除非持有效醫生證明書,證明健康狀況不允許打針,所有僱員須打最少一針新冠疫苗,才可以進入有關處所。若未能符合要求,未能返回工作地點,將被視為「曠工」,會遭紀律處分。

現時有多名法官仍未打針?司法機構只回覆整體司法機構人員當中,已經有98%人員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至於旁聽市民是否要打針?司法機構表示,目前沒有計劃對進入法院大樓的各類法庭使用者,及其他市民作出「疫苗氣泡」要求,但司法機構補充,會留意疫情的變化,在平衡公共衞生及維持法庭正常運作的前提下,適時推行合適的措施。

本網亦向懲教署查詢,會否要求市民打第一針才獲准探監,懲教署沒有回答,只在回覆稱「懲教署會全力配合政府有關『疫苗氣泡』的安排」。(全文

#20220121新聞 #疫苗氣泡
涉以裸照勒索女網友 沙田反黑組探員被捕

【頭條日報】警方沙田警區一名反黑組探員日前涉嫌以裸照勒索一名女子並偷去其信用卡,他周五(21日)被拘捕並將會被停職。

消息指,涉案的26歲探員早前在交友網站認識一名25歲女子,兩人關係迅速發展,並相約到一酒店開房。期間有人拍下女事主的裸照,並將照片傳給她,要求付款2萬元贖回,女事主因此報警求助。

警方主動調查後得悉疑犯為警務人員身分,將案件轉交港島總區重案組調查,警方在女事主配合下,在涉案探員前往尖沙嘴取款時將他拘捕。警方表示高度重視人員操守,絕不姑息任何違法行為,定必嚴肅跟進,秉公辦理。(原文

#20220122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收信部
多謝咁多位回應 我總結下大家嘅回應
結論係個個院所都唔同 但女監最近係嚴咗

1.印嘢最好點都手寫啲字喺隔離 或者可以印單面畫個大交叉當廢紙 另一面手寫😂
2.內容重覆或者入面收到多過一份會大啲機會被ban
3.喺紙上面print相會當咗入相嘅quota(未fact check)
4.手寫信同印嘅嘢建議分開寄 等手足至少可以收到手寫信
🙏🏻🙏🏻🙏🏻

walkwithu__
被捕人士資訊部
涉以裸照勒索女網友 沙田反黑組探員被捕 【頭條日報】警方沙田警區一名反黑組探員日前涉嫌以裸照勒索一名女子並偷去其信用卡,他周五(21日)被拘捕並將會被停職。 消息指,涉案的26歲探員早前在交友網站認識一名25歲女子,兩人關係迅速發展,並相約到一酒店開房。期間有人拍下女事主的裸照,並將照片傳給她,要求付款2萬元贖回,女事主因此報警求助。 警方主動調查後得悉疑犯為警務人員身分,將案件轉交港島總區重案組調查,警方在女事主配合下,在涉案探員前往尖沙嘴取款時將他拘捕。警方表示高度重視人員操守,絕不姑息任何違法…
涉酒店房偷女子信用卡再勒索 男警被控盜竊等4罪還押候訊

【頭條日報】26歲男警日前涉在酒店房內偷去一名女子的信用卡,其後再勒索女子兩萬元,被控盜竊、勒索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共4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至1月28日再訊,以待警方進行認人手續,被告還押候訊。

被告陳子浩被控的盜竊罪指他於2022年1月20日,在屯門建豐街4號悅品度假酒店1216室內偷竊一張Aeon信用卡,而上述物品為女子X的財產。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他同日在元朗同樂街24號7-Eleven內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表示上述陳子浩是一張女子X名下的Aeon信用卡的真正持有人並有權及獲授權使用該信用卡支付該貨品的款項,而不誠實地向牛奶有限公司的員工取得兩包海帶、一樽橙汁、一包溏心蛋、兩盒薄荷糖、一包味噌蛋、七包雞胸肉及四盒香煙,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公司的財產,以及在元朗鳳翔路45號至67號百佳超級市場内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表示上述陳子浩是一張女子X名下的Aeon信用卡的真正持有人,並有權及獲授權使用該信用卡支付該貨品的款項,而不誠實地向百佳超級市場(香港)有限公司的員工取得四包消毒濕巾、兩樽辣椒油及兩盒口罩,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公司的財產。勒索罪指他於今年1月21日,為了使自己獲益,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女子X交出港幣兩萬元。(原文

#20220124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杜淦堃:若律師受壓拒接敏感案 令被告失法律代表 將是「非常悲哀的一天」

【獨立媒體】新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再度強調公會的責任是就有關法治及司法系統議題發聲,「政治在司法程序中並不存在任何角色」。杜淦堃又指表示,若大律師被視為「戴假髮的政客」,將削弱公眾對大律師專業的信心。他又指遺憾近年有「社會群組」向律師施壓,若有律師因為道德或經濟壓力拒絕處理「敏感」案件,令被告無法獲得法律意見或代表,將是「非常悲哀的一天」。

過往的法律年度, 一向有「教育公眾」法治意義,杜淦堃在演詞中特別提及每個人都有獲得公平審判的權利。而「公平審判」的前提,是任何人都不受阻礙訴諸司法,以及取得法律意見和代表的權利。他指網絡上或輿論上「公審」,在民主社會是不容的。

杜淦堃指近年出現「社會群體」對律師施加壓力,令他們不代表個別人士處理案件,他直言「此風不可長」,又指若有律師因為「道德或經濟上的壓力」,拒絕處理「敏感」案件,因而導致任何人無法取得法律意見或代表,「這將會是非常悲哀的一天」。他強調不論表面上「好」、「壞」,獲得律師代表是被告的基本權利。他指出公會行為守則訂明「不得拒聘原則」,目的就是要求「大律師必須毫不妥協地獨立」。(全文

#20220124新聞
「旁聽師」庭內叫囂拍手 張舉能:阻法官聽取證據有礙法庭工作

【頭條日報】法律年度周今日舉行,因疫情關係,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傍晚在高等法院召問記者會。張官在回應本報提問時表示,阻礙法官聽取證據、控辯雙方論據或作出判決,均是有礙法庭工作。

張官回答指,法庭最重要的工作是審理案件,所以法庭需要一個安靜的環境去專心處理案件、聽取證據、作出判決。公開的法庭聆訊讓旁聽人士參觀法庭程序,主要目的是讓讓旁聽人士發揮監督作用,監督法庭按法律、按程序,公正不阿地審理案件。任何阻礙法官或令法官分心、不能專心一意審理案件的行為,例如阻礙法官聽取證據、控辯雙方論據或作出判決,均是有礙法庭工作。

阻礙法官聽取證據、控辯雙方論據或作出判決,均是有礙法庭工作。法庭會因應各類的實際情況,採用各類的實際手段,去保障法官能專心一意、不被分心地去審案。張官認為需按情況而定,而有時法官保障自己專心一意的方法是發出指示,停止一些滋擾性行為,甚至乎要求他們離開法庭,更嚴重可能構成藐視法庭。但有時相反地,有法官為了專心審案,不能作出任何動作或舉止,去令自己分心,否則只顧處理秩序情況,便會本末倒置,故當中的拿捏不能一概而論,需視乎每個法官的處理手法。(全文

#20220124新聞
張舉能指國安法安排不影響法庭公正 拒評是否滿意47人案進度

【獨立媒體】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表示,《國安法》案件只可以由特首根據《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或引起坊間評論法官是否公正,他保證法庭的公正持平「絕不會因《國安法》安排而受影響」。張舉能見記者時,被多次追問民主派初選47人案押後至今一年仍未審訊,張舉能重覆答案,指案件涉及多名被告,文件翻譯和核證需時。有記者追問若《國安法》案件需閉門進行將由誰決定,張舉能只表示閉門聆訊安排「不是新東西」。

談及《國安法》案件,張舉能表示案件「只可由行政長官根據《香港國安法》44條指定的法官審理」,而此安排引起部分人評論「指定法官」是否公正持平,惟稱他保證法庭公正不會受《國安法》指定法官安排影響。

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在沒有審訊團情況下被審訊。張舉能表示,三名指定法官會就裁決頒下判決書,並詳列理由,於司法機構網站公開予公眾閱讀。張舉能又指,「被告人一旦被定罪,亦可循相同的上訴程序提出上訴」。但最近有報導指,唐英傑撤銷上訴,連審訊時其代表資深大律師也不知道唐英傑放棄上訴的原因。

在開啟禮後張舉能見記者,被問初選47人案被告遭還柙多時仍未審訊,他作為首席法官是否樂見。張舉能指不評論個別案件,但指《國安法》有高保釋門檻,部分案件牽涉多名被告,案件複雜並涉及多名律師,文件翻譯及核證工作需時,已要求盡快處理,盡快審訊。有記者問會否為47人案劃下限期,不准案件再押後,張舉能同樣沒有回應,重覆指已盡快處理案件。

另外,司法機構今日刊登年報,去年完成處理2,205宗投訴,有1,943宗投訴源於兩宗法庭案件。司法機構解釋,基於司法獨立的原則,「不能亦不會」透過投訴機制處理針對司法決定而作出的投訴。司法機構表示,2021年並沒有可跟進投訴獲證明屬實或部分屬實。(全文

#20220124新聞
外聘大狀遭欺凌 律政司將嚴肅處理

【星島日報】消息稱,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昨透過下屬向專責示威案件的外聘大狀發出電郵,表示律政司認真關注外聘大狀的人身安全,為加強保安措施,乃要求他們若遇上受「欺凌」事件,立即知會刑事檢控專員辦公室,以讓刑事檢控科採取適當的行動。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昨在法律年度典禮後,回應記者提問時重申「阻礙法官聽取證據、控辯雙方論據或作出判決,均屬有礙法庭工作……法官有權停止一些滋擾性行為,甚至要求該等人士離開法庭,更嚴重可能構成藐視法庭」。

《星島日報》取得刑事檢控專員辦公室於昨晨十一時半左右發出的電郵,上款註明給外聘大律師,下款為刑事檢控專員辦公室,電郵內容透露,「最近發生有案件被告的支持者(旁聽師)趁休庭或散庭期間,對檢察官或外聘大律師作出言語攻擊。 此類事件引起對我們內部檢控官或外聘大狀人身安全的嚴重關注。 為加強檢控人員的保安措施,如知悉任何此類欺凌事件發生,請立即知會刑事檢控專員辦公室的署理高級刑事檢控專員范凱琳,以便我們採取適當的行動」。(全文

#20220125新聞
廉署起訴兩名2020年立法會選舉候選人涉嫌沒有提交選舉申報書

//廉政公署今日(1月25日)落案起訴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新界西地方選區兩名屬同一名單的候選人,控告他們涉嫌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

趙寶琴,47歲,護士;及王振霖,41歲,巴士司機,同被控一項罪名,即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8條。

趙寶琴將於今日下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而王振霖則於星期五(1月28日)在同一法院應訊。

上述選舉原訂於2020年9月6日舉行。選舉事務處於提名期,即2020年7月18至31日期間,接獲二人就新界西地方選區的提名表格。趙寶琴及王振霖分別為提名名單上第一及第二名候選人。

控罪指趙寶琴及王振霖涉嫌於2020年9月29日,作為上述選舉新界西地方選區同一份提名名單上的候選人,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1)條及37(1B)條(經該《規例》變通)的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

📌 全文:廉政公署新聞公佈
涉煽動顛覆政權 鄒幸彤第14次申保釋遭拒 旁聽人士賀「生日快樂!」

【獨立媒體】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遭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今(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14次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過鄒的陳詞後,拒絕批出保釋,也拒絕豁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條對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鄒須繼續還柙,將於2月4日再作保釋覆核。有旁聽人士向昨剛過37歲生日的鄒幸彤高呼:「生日快樂!」

鄒幸彤昨日度過37歲生日,陳詞時有旁聽人士大叫「生日快樂!」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再高呼「幸彤生日快樂!」,又說「幸彤,我愛你!」、「加油」、「一路平安」,也有人叫「平反六四」。鄒向旁聽席揮手。

支聯會、李卓人(64歲)、何俊仁(69歲)和鄒幸彤(36歲)共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將於2月10日再提堂,2月14日處理交付高院的程序。(全文

#202201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初選47人案】第3次申保釋遭拒 鄒家成:各位新年快樂!

【獨立媒體】涉初選47人案、自去年6月獲准保釋的鄒家成被指違反保釋條件,即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安法的言論,早前遭撤銷擔保,須即時還柙。鄒家成今(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3次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取他的陳詞後,拒絕批出保釋,也拒絕豁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條對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鄒須繼續還柙,將在2月4日再作保釋覆核。

鄒被拒保釋後,向羅官確認即使不參與後日(27日)47人案聆訊的法律爭拗,但仍可到庭「旁聽」,臨離開前遂向羅官說「後日見啦閣下」,並向旁聽人士揮手說:「各位新年快樂!」旁聽人士亦紛紛舉起拇指及揮手道:「保重!」(全文

#202201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被捕人士資訊部
涉煽動顛覆政權 鄒幸彤第14次申保釋遭拒 旁聽人士賀「生日快樂!」 【獨立媒體】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遭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今(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14次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過鄒的陳詞後,拒絕批出保釋,也拒絕豁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條對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鄒須繼續還柙,將於2月4日再作保釋覆核。有旁聽人士向昨剛過37歲生日的鄒幸彤高呼:「生日快樂!」 鄒幸彤昨日度過37歲生日,陳詞時有旁聽人士大叫「生日快樂!」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再高呼「幸彤生日快樂…
支聯會拒向國安處交資料 將爭議公眾利益豁免權排期4月訊

【頭條日報】已解散的支聯會涉因拒絕按國安處要求遞交資料,副主席鄒幸彤及4名常委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2次預審。控方提出以公眾利益為由,拒絕向辯方披露部分資料。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排期於4月6及7日作公眾利益事宜提訊,屆時將討論及裁斷控方能否以公眾利益為由不披露資料。各被告續准保釋候訊,鄒因另案繼續服刑。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表示,將申請公眾利益豁免披露部分資料予辯方,並指已將不涉及公眾利益事宜的文件交予辯方。鄒表示,至今仍不知道控方的指控為甚麼,例如指控他們作為誰的代理人,無法抗辯。

控方另表示,警方由支聯會的六四紀念館及葵涌貨倉搜到的證物多達30000頁,需時翻譯。羅官指示控方為鄒製訂一份可以送到獄中的文件,並讓各被告閱覽30000頁文件,以決定哪些部分需要翻譯。(全文

#202201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