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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灣河中槍少年再入院 禁食逾40小時 精神虛弱不時疼痛

【蘋果日報】前年西灣河中槍的21歲少年「熊仔餅」,至今病情依然反覆。藝人阮民安昨日(24日)晚上引述消息發帖,指熊仔餅再度入院,今日(25日)早上需要做手術。熊仔餅接受《蘋果》訪問時,語氣虛弱,不願談及太多,僅指目前正身處私家醫院,入院與中槍後腸黏連有關,着記者稍後再聯絡他。

根據熊仔餅Instagram限時動態,可見他身處病榻期間,仍透過IG與支持者互動。熊仔餅在提到,自己是近日倉卒入院,沒有帶齊東西解悶;又說自己精神較差,並會不時疼痛,醫院要求他禁食,已有超過40小時沒有進食。另外他又指病房嘈吵,難以入睡,希望能盡快出院「燒嘢食」。

熊仔餅中槍後病情一直反復。根據他1月的facebook帖文,槍傷後至今逾年仍受後遺症困擾,包括嚴重痛症,痛至「食不到止痛藥」兼嘔吐不斷,骨折亦未康復,近數周更經常夢到當天中槍情景。新一年他祈求身體健康,並呼籲手足可在他下次出庭時聲援他和其他被控抗爭者。(全文

#20210224新聞 #1111西灣河
西灣河開槍警覆核案明提訊 李運騰稱許智峯曾棄保 要求討論是否繼續聆訊

【蘋果日報】日前已由英國轉往澳洲的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就律政司介入前年西灣河警員開槍案的決定申請司法覆核,明日聆訊。許表示,處理案件的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要求控辯雙方明天先討論該案件應否繼續聆訊 ,因身為申請人的許在其他案件中棄保,及「可能」於其他案件中向法庭提供虛假資料。

人稱「熊仔餅」的21歲學生周柏均,前年11月在西灣河示威期間被警員以實彈射擊;一名的士司機同年10月在深水埗駕的士剷上行人路,撞傷多人。許智峯去年發起眾籌,入稟法院向該警員及的士司機提出私人檢控,其後遭律政司介入。許提出司法覆核,有關「熊仔餅」案的覆核排期於明日(12日)聆訊。他今日(11日)在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表示,法官李運騰在連律政司也未有提出爭辯時,竟自行提出質疑申請人的案件應否繼續聆訊,「究竟法官大人持甚麼立場,有否偏頗,則留待公眾自行演繹了」。(全文

#20210311新聞 #1111西灣河
許智峯就 2 私人檢控被撤提覆核 律政司指許潛逃要求撤案

【立場新聞】現流亡海外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就律政司介入前年西灣河警員開槍案、及深水埗的士司機撞人案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律政司司長撤銷檢控的決定,今(12 日)於高等法院進行聆訊,爭議許智峯是否適合作出司法覆核。律政司質疑許智峯棄保潛逃,應拒絕其司法覆核申請。法官李運騰聽畢雙方陳詞,訂於 5 月 14 日或之前,就本爭議頒下書面判詞,再排期處理司法覆核。

法庭今日處理初步爭議,即許智峯是否適合申請司法覆核。申請方指兩案涉及公眾利益,許智峯即使身處海外,亦有權提出私人檢控;律政司一方則指,許智峯因其他案件獲准保釋期間,以公務為由前往丹麥,其後棄保潛逃,明顯是說謊及誤導法庭。律政司認為以許智峯的品格,法庭應拒絕其司法覆核申請,亦是防止有人濫用司法程序。

律政司又指,可以有「更好」的申請人作出司法覆核,例如兩案事主,許智峯並非提出司法覆核的最佳人選。法官李運騰聽畢雙方陳詞,訂於 5 月 14 日或之前,頒下書面判詞,再決定司法覆核聆訊日期。(全文

#20210312新聞 #1006深水埗 #1111西灣河
【11.11 三罷】建築工認阻差判感化 律政司覆核改囚 3 月 上訴庭:蓄意阻差須判阻嚇刑罰

【立場新聞】2019 年 11 月 11 日西灣河發生交通警開槍事件後,大批市民在現場聚集。37 歲建築工被指伸手阻撓警員追截他人,早前承認阻差辦公罪,獲判感化 1 年。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向主任裁判官錢禮提覆核被拒後,再向高院申覆核終獲批,改判囚 3 個月,上訴庭今頒判詞指,蓄意阻撓警員的嚴重性,不一定比襲警低。被告行為並非只是不合作,而是嘗試阻礙警員追截他人,屬蓄意為之,案情嚴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上訴庭認為,應以被告蓄意犯案作為量刑基礎。至於被告於感化報告中解釋,他是為防止遭警方追截的張姓男子受傷,法官指該說法不成立,因他並無任何基礎指控警方會傷害張。上訴庭認為,案件須判具阻嚇力刑罰,量刑起點應為 7.5 個月,認罪扣減後為 5 個月,並基於是此次聆訊為覆核性質,額外扣減兩個月,即改判被告入獄 3 個月。(全文

📌 相關資料:高院上訴庭判決理由書(英文)

#20211007新聞 #1111西灣河
熊仔餅中槍案 旁聽人士睇片時驚呼痛哭 官質問「邊個笑」兼籲情緒不穩者離開

【獨立媒體】前年11月「大三罷」,西灣河有警員開槍射傷周姓男學生「熊仔餅」,他與胡姓男學生均被控企圖搶劫、阻差辦公和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兩人均不認罪,案件今(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今在庭上播放《丘品新聞》片段,拍攝到警員A向首被告開槍的經過,有旁聽女士見到警員A開槍的一刻,忍不住驚呼,及後她俯身痛哭,法官謝沈智慧一度質問:「邊個喺度笑呀?」旁聽人士回應:「喊呀!」謝官繼而表示:「情緒不穩麻煩你出去啦好冇?」該女士最後幾乎暈倒,需要別人攙扶離開。

另外,謝官斥責旁聽人士在審訊期間發出聲音騷擾,她警告:「若果再唔保持肅靜,叫保安趕你哋出去。」她其後又指,若旁聽人士認為自己沒有自制能力不能保持肅靜,應到延伸庭旁聽,她直斥:「呢度唔係餐廳、公園。」

而從片段可見,警員A到場後一度拔槍指向白衫男,警員A更主動上前制服白衫男,兩人糾纏期間,首被告周柏均欲走近,惟他與警員A有一定距離,警員A其後對周開槍,周中槍隨即倒地。次被告遂上前,警員A再開兩槍,沒有射中人。警員A及後將周制服在地上,地上有血跡,隨後有防暴到場協助制服周。周一度伏在地上面朝向地,雙手被警員反在背後,其後他被倒轉面朝向天,最後警員將周拉起坐地,但他無力並倒下。

不久後周被警員A拉起坐在地上,警員A想除周的背包時,周站起並向前跑,他跑至救護車位置時被多名警員制服地上。

另外,在被告被制服後,有女士走近防暴警員要求叫救護車時,突然被警員拉低並制服在地上。(全文

#20211208新聞 #1111西灣河
被捕人士資訊部
熊仔餅中槍案 旁聽人士睇片時驚呼痛哭 官質問「邊個笑」兼籲情緒不穩者離開 【獨立媒體】前年11月「大三罷」,西灣河有警員開槍射傷周姓男學生「熊仔餅」,他與胡姓男學生均被控企圖搶劫、阻差辦公和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兩人均不認罪,案件今(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今在庭上播放《丘品新聞》片段,拍攝到警員A向首被告開槍的經過,有旁聽女士見到警員A開槍的一刻,忍不住驚呼,及後她俯身痛哭,法官謝沈智慧一度質問:「邊個喺度笑呀?」旁聽人士回應:「喊呀!」謝官繼而表示:「情緒不穩麻煩你出去啦好冇?」該女士最後幾乎暈倒,需要別人攙扶離開。…
「熊仔餅」被指搶槍案 開槍警:落單後想起襲警片段 感孤身力弱遂拔槍

【立場新聞】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稱在西灣河遭示威者襲擊、搶槍,遂以實彈射擊被稱為「熊仔餅」的周姓男學生。「熊仔餅」與另一名男學生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三罪,案件今( 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開槍交通警獲法庭頒佈匿名令,准以警員 A 自稱,他亦獲准以特別通道出入。警員 A 供稱,當日早上他與警司 B 和一名高級警員,乘坐警車到西灣河巡邏。當時他身上配備手槍、胡椒噴霧和伸縮警棍。早上 7 時 19 分,他們到達西灣河一帶,見到愛信道有塞車,似乎是從太安街開始塞車。他與警司 B 和高級警員在太安街和愛信道交界下車。他走在前方,警司 B 緊隨其後。他沿太安街前行,見到筲箕灣道和太安街交界有堵路,路面滿佈垃圾、紙皮箱和發泡膠箱。

他前行期間,聽到有人大叫「有狗」、「黑警」、「快啲走」。他亦留意到有兩名男子於安全島上綁繩堵路,他喝止並衝上前追截,惟該兩名男子逃走到西灣河文娛中心外的人群之中。警員 A 稱,他見到有其他人走動,令他感覺「唔安全」,解釋是因為當時的社會氣氛,加上該段時間時有襲警事件發生。

警員 A 續指,由於感覺不安全,他沒有上前追截該兩名堵路男子,原本打算轉身,到安全島解繩開路便離開。但他轉身後,發覺警司 B 不在他附近,「得返自己一個警察喺現場」,突然他背後傳來一把男聲「唔好畀佢走」,認為這句說話是針對他,感覺身處的環境很危險,遂手按著槍柄,轉身面向文娛中心,左右戒備,A 稱有十多個示威者走近他,當中甚至有 2 至 3 人手持硬物。

警員 A 之後供稱,突然有一名身穿白衣、「衫帽笠頭」、戴黑口罩的男子一個人走近他,該男子身後有 2 至 3 人緊隨,他回想起網上片段,有落單警員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又一城和元朗大馬路被襲擊的事件,在這些事件中,警方「即使用警棍都抵禦唔到襲擊,甚至搶警槍」,由於當時他自己一個「孤身力弱」,評估後認為用警棍或胡椒噴霧「都唔能夠抵禦呢班人群結襲擊」,「好擔心自身安全,如果被襲會身體受嚴重傷害」,於是他拔槍指向白衣男子,喝止他及其身後的人。(全文

#20211208新聞 #1111西灣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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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仔餅」被指搶槍案 開槍警:落單後想起襲警片段 感孤身力弱遂拔槍 【立場新聞】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稱在西灣河遭示威者襲擊、搶槍,遂以實彈射擊被稱為「熊仔餅」的周姓男學生。「熊仔餅」與另一名男學生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三罪,案件今( 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開槍交通警獲法庭頒佈匿名令,准以警員 A 自稱,他亦獲准以特別通道出入。警員 A 供稱,當日早上他與警司 B 和一名高級警員,乘坐警車到西灣河巡邏。當時他身上配備手槍、胡椒噴霧和伸縮警棍。早上 7 時 19 分,他們到達西…
「熊仔餅」被指搶槍案 警指開槍因「熊仔餅」可能搶槍甚至向他射擊

【立場新聞】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稱在西灣河遭示威者襲擊、搶槍,遂以實彈射擊被稱為「熊仔餅」的周姓學生。「熊仔餅」與另一名男學生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三罪,今( 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警員 A 下午作供時進一步解釋,因為覺得白衣男和其他人走向他,「有機會用硬物襲擊我令我受傷,甚至乎搶我佩槍」,預期自己會受嚴重傷害,擔心生命安全遂拔槍,並向白衣男子喝了一聲「走」,以嚇退白衣男和其身後人士,但白衣男子無後退,反而向前行,身後亦有黑衣人緊隨其後,他決定以非法集結罪拘捕白衣男子,故上前箍著他,惟白衣男同時控制著他,一手攬住他的腰,另一隻手抓他的臉,並將他向後推。

警員 A 指,在他與白衣男糾纏期間,第一被告周姓學生在他的正前方,走上前並伸出右手,企圖搶他的槍,他立即縮開。同一時間,有人從他左邊經過,他感覺到身後存在危險性,而周再有動作走近他,「我感覺到佢哋前後夾擊,有機會搶我支槍,甚至乎向我射擊」,A 聲稱「覺得當時我冇得再退,我覺得我生命受到威脅」,便決定向周腹部開了一槍,周隨即跌倒在地,他亦被人從後襲擊頭部。
警員 A 稱,當時他依然和白衣男糾纏,第二被告胡姓學生突然衝向他,捉住他的手腕,用手搶他的手槍,他擺脫胡的手。同一時間又有另一名灰衣男子衝向他並伸手,因此他向胡的身體開了一槍,緊接著再向灰衣男子身體再開一槍,但兩槍都沒有打中人,而白衣男此時亦放開了他。

被問到為何要向胡和灰衣男開槍,警員 A 表示「相信兩人合力想搶我槍」,稱情況相當危險,「唔可以畀佢搶到支槍,所以要制止」。A 稱及後警司 B 到達,他著警司 B 控制胡,他則控制周。二人控制兩名被告時,現場環境一度惡化,有人從旁向他和警司 B 投擲硬物。直到現場平靜,他收好手槍,以搶槍罪宣布拘捕周。

警員 A 稱,他檢查過周柏均的傷勢,知道他中了槍,遂著他不要動,但周柏均嘗試站起來,撥開他並逃跑,他便上前將周再次制服在地。警員 A 強調,他一開始無打算射擊仼何人,只希望「嚇走佢哋」。(全文

#20211208新聞 #1111西灣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