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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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指譚得志屬「其他參加者」 已退出人民力量、無機會重返政壇

【獨媒報導】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8日)續處理第三批被告、6名九龍東初選參與者的求情。代表快必譚得志的大律師梁寶琳認為,譚屬於「其他參加者」,指他雖有簽署「墨落無悔」和「共同綱領」,但沒有組織初選;又強調初選是開放予所有人參加的民主選舉,譚辦街站、參與選舉論壇等只是一般選舉會做的事。
辯方指,譚曾因煽動等罪成服刑40個月,望法庭考慮整體量刑原則酌情減刑最多20個月。辯方又強調,譚被捕後已退出人民力量,再沒有機會重返政壇,他還柙逾3年已付上代價;作為基督徒、取得基督教研究和神學兩個碩士學位的他,正在讀《懺悔錄》,嘗試學習和懺悔。法官陳仲衡和李運騰聞言一度表示,他們未能讀完該書。 (全文)

#202407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指施德來已退出民協、以社工身分服務公眾抱負破滅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8日)續處理6名九龍東初選參與者的求情。代表施德來的大律師黃廷光表示,施德來屬「積極參加者」的中至低級別,施於本案後已辭任主席和退出民協,重犯機會低。辯方又指,施為註冊社工,但在新修訂的《社工註冊條例》下,罪成的施將無法再任社工,形容其以社工身分服務公眾的抱負破滅。惟辯方指,施於獄中報讀都大心理學課程,望裝備自己,在服刑完畢後以其他崗位貢獻社會。

第三批被告今完成求情,本周三(7月10日)將處理第四批被告求情,為6名九龍西初選參與者: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何啟明、黃碧雲,2名超區初選參與者岑敖暉、王百羽,及衞生服務界參選者余慧明,料需時3天。 (全文)

#202407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首宗煽動上訴案 譚得志獲批上訴至終院證明書 終院8.14處理申請

【法庭線】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2020年擺街站時,發表「黑警死全家」、「光時」等言論,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罪成,判囚40個月,已完成服刑。譚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均被上訴庭駁回。

譚得志早前就定罪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上訴庭周三(10日)頒判詞指,本案控罪是《維護國安條例》下新煽動罪的前身,涉重大而廣泛重要的法律觀點,值得終院作出裁決,因此批准申請。

終院網站顯示,將於8月14日處理申請終極上訴許可的聆訊,法官「容後通知」(To be confirmed)。(全文

#202407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524銅鑼灣 #20200117大埔
【初選47人案︱求情】毛孟靜獲石禮謙撰求情信、盼與夫度餘下時光 何啟明為高尚目的犯案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10日)處理第四批共9名被告求情,包括參選九西的岑子杰、毛孟靜、何啟明、馮達浚、黃碧雲、劉澤鋒;參選超區的岑敖暉、王百羽;及參選衞生服務界的余慧明。毛孟靜一方望以監禁5至6年為量刑起點。辯方指,毛孟靜對否決預算案有保留、私下反對「攬炒」,亦非組織者,她明白對公眾造成的潛在危害,望真誠道歉,並可與丈夫度過餘下時光。毛亦獲前立法會議員石禮謙、融樂會等撰求情信,提到她政見不同仍願交流,及為少數族裔貢獻。

何啟明一方則望判監3年或以下。何獲前民協主席馮檢基等撰求情信,指他熱心服務弱勢社群。辯方指何出於良好動機、具高尚目的而犯案,他望令香港變得更好,只是採用了非法手段;而他被捕後持續服務社區,包括跟進保育深水埗主教山配水庫,本案後打算遠離政治,專注服務社會。辯方又提及,何本質上是一名好人,法官陳仲衡即指,不認為本案有任何被告本質上是一個壞人,多名被告發笑。 (全文)

#202407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求情】余慧明求情信稱仍信以投票改變秩序無錯 唯一錯誤或是「太愛香港」 官打斷促勿發表政治演說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續處理參選衞生服務界的余慧明求情。代表余的大律師石書銘表示,余以護士為志業,組織工會和參選僅為服務公眾,她一直倡以非暴力和合法手段向政府施壓,惟本案後很大機會不能再任護士,已付出代價。而余所屬的衞生服務界沒有協調會議、亦無討論35+後的行為,認為余屬「積極參加者」較低級別或「其他參加者」。

庭上又讀出余撰寫的求情信,余提及參選立法會是望增加議價能力和改變死局,但卻被指控為顛覆國家政權,「是其他民主國家聞所未聞」;而法庭裁決指「五大訴求」為空中樓閣,但當中包括落實《基本法》承諾的雙普選,余反問:「如果政府視落實23條是憲制責任,難道落實雙普選不是一樣嗎?」余又表明,即使到現在仍認為透過在立法會投票改變既定秩序並沒有錯,「或許我唯一的錯誤,就是我太愛香港。」法官陳慶偉聞言後打斷,指這並非求情信,着辯方勿發表政治演說;又一度說:「那就不要求情,你不用求情,那沒有問題。」 (全文)

#202407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47人案|法庭通知押後處理新西、新東被告求情 據稱因「未能預見情況」

【法庭線】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已完成四批、共 26 名罪成被告的求情,包括組織者,以及港島、九東、九西、超區和衞服界的參選人,尚餘參選新西的 8 人及新東的 11 人。

司法機構網站顯示,原定 7 月底及 8 月初進行的新西及新東被告求情都押後,新西押後至 8 月 27 至 29 日進行;新東則押後至 9 月 2 至 5 日進行。據悉,法庭周二(16 日)下午發信通知,稱因「未能預見的情況」(unforeseen circumstances)而改期。(全文)

#2024071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願榮光禁制令案 鄒幸彤不被視為訴訟一方 申上訴許可遭拒

【獨立媒體】律政司去年申請禁制令要求禁傳播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正在還柙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堅稱自己是訴訟方之一,並欲參與上訴程序,遭法官陳健強拒絕,她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今(18日)頒下書面判決,指鄒幸彤不承認自己是入稟狀所描述的「被告」之一,亦表明沒有意圖干犯任何一類的受禁行為,明顯地不是禁制令所針對的「被告」,鄒亦沒有向法庭申請加入或介入訴訟,因此看不到陳官早前拒絕認可鄒是「訴訟一方」的決定有任何錯誤,最終拒絕批出上訴許可,並下令鄒向律政司支付訟費。

律政司於2023年6月5日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法官陳健強於同年7月28日頒布決定,拒絕批出禁制令。律政司不服上訴,指法庭在國安議題上需遵從行政機關的評估,又指陳官錯誤地判斷禁制令沒有效用。上訴庭於今年5月8日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並頒下臨時禁制令,「被告」是任何做出4類禁制行為的人,地址是香港境內任何範圍。在原審和上訴的程序中,「被告」一方沒有任何代表出席聆訊,只有「法庭之友」代表以中立身位協助法庭。 (全文)

#202407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願榮光歸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