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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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謀殺警案】控方指黃振強與吳智鴻見面後已達協議 毋須「10個串謀者舉手投票或簽紙」

【獨立媒體】2019年12月,「屠龍小隊」成員等涉計劃放炸彈及開槍殺警。6男1女否認「串謀謀殺」及「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今(31日)踏入第62日審訊。控方繼續結案陳詞,提及「屠龍」隊長黃振強稱,起初以為另一隊的吳智鴻表示有槍械及炸彈是「吹水」,但經過行山試槍及炸彈一事後,他已知道屬實。控方指,兩人其後在觀塘康寧道球場見面,黃供稱吳談及之後的行動會用槍及 20 kg 炸彈。控方表示,吳智鴻一方早有用槍計劃,而經過兩人的見面後,「屠龍」一方與吳已達成協議,12.8計劃已有雛形。控方強調:「串謀無需要10個串謀者坐喺度舉手投票,或者簽紙證實。當然有做就最好,但基本上犯法,所以唔會咁做。」 (全文)

#20240731新聞 #1208灣仔 #11月元朗 #籌集資金
【串謀殺警案】辯方:彭軍壕是「Police Baby」 其父親為警察、未知警方有否包庇

【獨立媒體】2019年12月,「屠龍小隊」成員等涉計劃放炸彈及開槍殺警。6男1女否認「串謀謀殺」及「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今(8日)踏入第68日審訊,辯方繼續結案陳詞。辯方指「屠龍」隊長黃振強承認刻意不讓隊員知道炸彈及槍手位置的地圖,「唔講 Location,分分鐘自己都畀人炸死」,這導致隊員未能衡量自身安全,亦未能選擇是否參加。至於另一污點證人彭軍壕,辯方指他亦非誠實可靠。辯方解釋,彭一早認罪,其父親是警察,故「有冇包庇我唔知道、唔想講」。辯方又形容他是「Police baby」,「差人見到佢就閒話家常、安撫情緒。三十幾歲人喇!」辯方亦指,彭一直拒絕交出電話密碼,警方卻未有破解並擷取其電話內容,「點解唔用?我唔知道。」 (全文)

#20240808新聞 #1208灣仔 #11月元朗 #籌集資金
【串謀殺警案】黃振強斥隊員推搪未能搬裝備 辯方:諾曼第登陸會唔會有人話唔得閒搬嘢?

【獨立媒體】2019年12月,「屠龍小隊」成員等涉計劃放炸彈及開槍殺警。6男1女否認「串謀謀殺」及「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今(9日)踏入第69日審訊,辯方繼續結案陳詞。代表第三被告嚴文謙的大律師梁鴻谷指,為「污點證人」的「屠龍」隊長黃振強,其證供屬「爛牌」,但由於需要證明「屠龍」有參與串謀,因此控方「冇咗呢隻牌唔得」。辯方又指,證據顯示「屠龍」成員沒有打算參與行動,因黃在群組批評隊員在行動前一日推搪表示未能協助搬運裝備。辯方質疑:「如果聽日係6月6號,諾曼第登陸,唔知你哋有冇聽過,第二次世界大戰,會唔會有人話唔得閒搬嘢?」 (全文)

#20240809新聞 #1208灣仔 #11月元朗 #籌集資金
【串謀殺警案】辯方指賴振邦「踢保」後無離港、證明無辜 又指「就算思想係黃,唔代表佢會殺警」

【獨立媒體】2019年12月,「屠龍小隊」成員等涉計劃放炸彈及開槍殺警。6男1女否認「串謀謀殺」及「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今(13日)踏入第71日審訊,辯方繼續結案陳詞。代表第五被告賴振邦的大律師是香媛指,賴在「3C 維修工作室」工作,雖然店舖是「黃店」並貼有「文宣」,但辯方強調:「就算思想係黃,唔代表佢會殺警。」辯方提醒陪審團考慮案情時,撇開賴的政治理念。辯方又指,涉案電話並非屬於賴,控方依賴電話有其生活照就確立推論,基礎十分牽強。對於「污點證人」彭軍壕指賴振邦別名為「Bobby」,而電話通訊紀錄顯示曾發訊息自稱「Bobby」。辯方反駁這是普通名字:「電視藝人歐陽震華都叫 Bobby,任何人都可以用。」辯方亦指,警員即使迫賴喝「滴露」,亦未能得到其招認,因此找彭協助將行為編派在賴身上。辯方最後指,賴振邦「踢保」後無離港,證明他是無辜。 (全文)

#20240813新聞 #1208灣仔 #11月元朗 #籌集資金
【串謀殺警案】辯方:控方將暴動歸類為恐怖活動、但從未聽過政府如此定性

【獨立媒體】2019年12月,「屠龍小隊」成員等涉計劃放炸彈及開槍殺警。6男1女否認「串謀謀殺」及「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今(15日)踏入第73日審訊,辯方繼續結案陳詞。代表劉的大律師馬維騉表示,控方立場指毋須證明本案眾籌款項僅用作12.8的用槍及炸彈計劃,只需證明款項用作投擲汽油彈及破壞公共設施等恐怖主義活動。惟辯方反駁,控方沒有分析過2019年是否真的發生過恐怖主義活動。辯方反問:「警方發言人、政府、國際媒體有冇話香港好多恐怖份子?大小審訊入面,有冇話邊單係恐怖活動?有冇聽過任何人形容2019年事情係恐怖主義活動?」辯方指,2019年騷亂只是被定性為暴動,他從未聽說過政府將暴動定性為恐怖主義活動。(全文)

#20240815新聞 #1208灣仔 #11月元朗 #籌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