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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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對談節目邀美國退休軍官 張劍虹一度表憂慮 黎智英回應「我一定去到盡」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6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7日審訊。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就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張稱得悉會邀請前美軍副參謀長 Jack Keane 任嘉賓後,擔心被指勾結外國勢力,遂向黎表示:「呢啲時候請呢啲退休軍官,會唔會好敏感?」張憶述當時黎回應:「佢哋(中共)咁搞我,我一定去到盡㗎,我冇得褪㗎。」另外,張形容黎希望特朗普可以連任美國總統,又相信他即將出手實施制裁,因此吩咐員工報導選舉辯論時不要寫太多攻擊特朗普的言論。控方表示主問完畢,辯方申請押後至下周一(29日)才開始盤問證人,獲法官批准。

控方展示已故專欄作家李怡傳送給張劍虹的訊息:「劍虹兄:年紀老邁,最近感精力不繼,打算自下月起,每週減寫兩篇世道人生,即星期一三五刊出,繼續寫時評。」

控方問「世道人生」是指什麼,張劍虹指,李怡於2000年代起擔任《蘋果》的專欄作家,刊於論壇版「世道人生」,乃由黎智英親自邀請。當時李怡逢星期一至五,每天均會發布專欄文章,惟他指自己年紀大,所以提出減少撰寫文章數目。

張指,李以前是月刊《七十年代》的總編輯,亦是一名對共產黨很熟悉的作家,主要寫政治文章,內容提及反共、逆權和「攬炒」。

張續指,「佢(李怡)一路都係老闆(黎智英)好心儀嘅作者,佢喺《蘋果》寫咗不下十幾二十年,一路都係符合老闆黎先生嘅方向。」

張劍虹在本周一曾到庭閉門閱讀161篇涉案文章,他確認該些文章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發布,內容鼓吹抗爭和請求外國制裁。張續指:「呢啲文章全部係按黎生的編採指示、立場、方針嚟發表嘅。而我作為社長,同其他管理層都係按住職能,跟住黎生嘅編採指示嚟發表文章嘅。」

張補充,陳沛敏和林文宗專責實體報紙;羅偉光負責網上新聞;馮偉光負責整個英文版的運作;楊清奇則統籌論壇版,亦會撰寫社評;而張自己作社長,「係要確保黎生嘅編採政策和方針,係準確地執行到出嚟啦。」(全文

#202401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涉參與8.18集結 黎智英等人2.23申終極上訴許可 律政司同時針對「組織」脫罪上訴

【獨立媒體】2019年8月18日「流水式集會」,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和大律師吳靄儀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其中7人提上訴,獲裁定「組織集結」罪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參與集結」罪則維持原判。7名被告及律政司均不服決定,分別就各自失敗的部份,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之證明書」,最終7名被告的申請獲批;而律政司的申請被拒。律政司其後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而7人則就「參與」罪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據終院網頁顯示,上述案件均排期於2月23日上午10時在終院聆訊,雙方各自申請上訴許可,並由3名常任法官審理,包括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

7名被告於2021年4月被區院法官胡雅文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罪成,黎智英、梁國雄、李卓人和何秀蘭判監8至18個月,李柱銘、吳靄儀和何俊仁獲判緩刑。另兩名被告區諾軒和梁耀忠則在開審前承認控罪,分別判監10個月和緩刑。

黎智英、梁國雄、李卓人、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及何秀蘭向高院提出定罪和刑罰上訴。區諾軒和梁耀忠則沒有提出上訴。

上訴庭於2023年8月裁定7人就「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上訴失敗,維持定罪及刑罰。

其後律政司就各人的「組織未經批准集結」脫罪結果,申請「上訴至終院之證明書」,但遭上訴庭拒絕。至於7名被告則就「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上訴失敗的結果,申請「上訴至終院之證明書」,最終獲上訴庭批准。(全文

#20240126新聞 #0818維園
【光城者案】23歲男學生認策劃炸法院囚6年 被指誤導警方調查失減刑 申刑期上訴

【獨立媒體】8男女被指策劃在法院、警察總部及政府大樓等公共設施放置炸彈,案中主腦、19歲青年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罪,另外5人承認「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餘下一名24歲男司機則獲撤控。案中23歲男學生被指誤導警方調查,除了認罪扣減之外,便不能獲得協助警方調查方面的扣減,最終判監6年。他不服刑罰過重,據高院資料顯示,他於周二(1月23日)提出刑罰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上訴人為張昊揚(23歲,學生),他於去年12月28日承認《刑事罪行條例》下「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被《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判監6年。

控方在判刑當天庭上透露,張昊揚起初是本案的控方證人,惟隨後警方調查發現,張就自己在案中角色未有完全交代實情。之後第二被告及第三被告向警方提供資料,指證張昊揚,警方始決定起訴張。

控方指,張錯誤引導警方的調查,因此打算不繼續起訴首被告。最終控方向法庭申請終止檢控程序,獲法官李運騰批准,陳獲當庭釋放。(全文

#202401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男高級督察涉啟德襲擊18歲少女 表證成立待下月底裁決

【東網】警隊男高級督察涉嫌在放工後,於港鐵啟德站附近襲擊一名18歲女子。他早前於觀塘裁判法院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昨日(25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今(26日)聽畢辯方結案陳詞後,把案件押後至2月29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涉案37歲被告劉震宇,控罪書上報稱任職公務員。他現時已被停職。被告面對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4月6日,在九龍啟德近啟德港鐵站A出口啟德車站廣場有蓋行人通道,襲擊姓莊女事主;辯方陳詞時指,控方所指的襲擊事件歷時只約1秒,但是並無相關片段拍到事發經過,而事主亦見不到有人觸碰她,只是感覺到有人行走時碰到她,其友人亦沒有目擊到事件。辯方質疑事主口供會否脗合到是意外被觸碰到。

事主稱當時沒有留意到附近有其他人,但當時被告下屬確在他身後,且稱見不到被告有碰到事主,辯方質疑眾證人的證供有矛盾之處故案件有疑點。雖然事主及其友人均有拍片,並顯示她們有大聲叫囂,但辯方指沒有證據顯示到被告當時與她們的實際距離,未能證明被告知否她們正叫囂及追着他。另外就事主聲稱見到被告笑容猥瑣一事,辯方指當日燈光灰暗,事主另外兩名友人則分別形容該笑容是不懷好意及微笑,辯方對她們的觀察有保留。辯方又指證供顯示被告當日確有不適,當時工作繁忙且趕着離開,故質疑被告是否有意圖干犯本案。辯方最後指,控方盤問被告下屬時亦形容被告是警隊明日之星,故質疑被告何以要自毀前途而犯案。(全文

#2024012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打女仔打女仔打
【蘋果案】辯方:黎智英「提議」而非「命令」 張劍虹堅稱有下達編採指示:不可以說不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9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8日審訊。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他今開始接受辯方盤問。張同意他相信上帝、相信民主、新聞自由和反極權,與黎智英的價值觀一致,惟張不同意黎沒有需要下達編採指示。辯方展示多則WhatsApp 訊息,指黎並不會「下達命令」,而只會向下屬「提出建議」,其指示亦不一定須全盤接受。惟張不同意。他指對於黎下達的指示,「我哋係冇得選擇嘅。」 (全文)

#20240129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8警均不作供不傳證人 押後至4.30結案陳詞

【法庭線】8 名曾駐深水埗警員,被控於 2020 年 2 月,兩度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案,案件周一(29日)在區院踏入第12日審訊。

法官張潔宜早前裁定8被告全部表證成立,辯方索取指示後指,8人均選擇不作供、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4月30日作結案陳詞,期間各被告續准保釋。

控辯並在官要求下再處理承認事實,指出除警長林華嘉外,其餘 7 名被告於案發前未曾修讀警隊的偵緝訓練課程。控方一度拒列入承認事實,稱該事項與控罪無關。 (全文)

#2024012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毆打露宿者
【蘋果案】張劍虹:個人認為《蘋果》就暴力和示威觀點「有問題」 但作為社長需執行黎智英政策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30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9日審訊。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辯方盤問時指,《蘋果》從沒有支持「黃店」,而「黃色經濟圈」與黎信奉自由市場相違背。辯方指出,黎智英一直以來都呼籲人和平示威,惟張不同意。辯方追問張是否認為《蘋果》有些文章就暴力和示威的觀點是不恰當,張承認:「個人覺得有問題,但我作為《蘋果日報》社長,梗係要執行黎生嘅政策。」 (全文)

#20240130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張劍虹自稱「高級打工仔」 不涉制訂編採政策 僅轉達黎智英指示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31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20日審訊。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辯方在庭上展示訊息紀錄,指《蘋果》因應國安法而採取不同舉動,包括將戴耀廷「真攬炒十步」文章下架、刪除廣告上的「光時」標語及棄用「武漢肺炎」字眼等,張確認是為了避免觸犯國安法。辯方又指張於2021年向高院申請保釋時,提交了一份誓章,聲稱《蘋果》實行編採自主,而他自己從沒參與審批文章和制訂編採政策。辯方質疑張過去兩周的庭上證供,與誓章的說法不一致,是為了指證黎智英及減輕刑罰。張否認,並堅稱他只是負責「轉達」黎的指示,並沒有「制訂」編採政策。 (全文)

#20240131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張劍虹認警員赴收押所探訪數小時 翌日突表示願做控方證人 辯方質疑被游說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31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20日審訊。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辯方盤問時透露,2021年11月一名警署警長到荔枝角收押所要求會見張,會面長達約6小時。翌日該警長連同另一名偵緝警員再度造訪,而張在該次會面中突然提出有說話想向警方講,以及想成為控方證人。其後張轉換律師代表,並去信律政司表達意願。辯方質疑,警長游說張做控方證人,惟張否認,堅稱會面純粹談論荔枝角的生活和運動。他又補充:「因為我睇完個判詞之後,自己開始去諗,想講返個事實出嚟囉。」

辯方指,張劍虹於2021年11月5日向高院申請保釋,即日遭法官李素蘭拒絕,而拒絕保釋理由於11月10日以書面形式頒布。至11月11日,一名警署警長前往荔枝角羈押所探訪張劍虹,並把書面判詞送達給張劍虹。張確認。

辯方指根據紀錄,當天警長與張於荔枝角會面長達6小時。張表示不太記得該次會面歷時多久,只記得「係好耐啦」。辯方追問,是否由早上10時直至下午4時?張表示大概是,因為當日早上約10時親友探訪完畢,「之後有人通知我有警察嚟搵我」,會面中間沒有午飯時間,會見完才返回監倉吃飯。

辯方續指11月12日,警長再度前往荔枝角收押所會見張,並且聯同另一名偵緝警員8315。辯方指,張在偵緝警員8315面前,突然表示他有說話想向警方講,以及想成為控方證人。張確認。

辯方續指,此後張辭退原本的事務律師行羅拔臣(同為黎智英的代表律師行),然後聘用新的事務律師行,而新的律師代表於12月16日去信律政司,指稱警方邀請張出任控方證人。張僅稱:「呢個我唔清楚。」

辯方遂展示律師行信件,當中張的律師代表透露,經公務探訪和索取當事人指示後,律師得悉警方邀請張出任控方證人,而張確認若果控方有需要的話,他會準備做控方證人及向控方提供協助。 全文)

#20240201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古思堯擬帶「棺材」示威被控「企圖或準備煽動」開審 庭上揭古到選舉事務處前國安警已上門拍攝證物

【庭刊】77歲社運人士古思堯去年欲帶「棺材」前往選舉事務處示威,惟未示威已遭警方拘捕,他否認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案件今(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據庭上證供,在古思堯前往選舉事務處預告翌日會帶同「棺材」到場及灑溪錢前,警方已前往其住所外拍攝證物,包括放置在單位外、寫上「一國兩制送殯儀館」及「愛國愛黨分個議員」的棺材,另有寫上「熱烈支持制裁香港49名惡棍官員」的膠板。

古思堯在錄影會面中表示,政府委任議員名單變相令議會「清一色都係愛國愛黨」,剝奪香港市民政治權利,故打算抗議,又透露製作棺材為侮辱及譴責政府,並希望告知全世界及港人,中國全面管治香港會令香港倒退、「將香港搞到一潭死水」、「唔會有翻身之日」。

助理選舉事務主任劉麗華供稱,她負責區議會選舉的行政工作及處理市民投訴。在2023年12月7日早上約11時,她獲告知一名男子欲向選舉事務處遞信,她在同事陪同下到地下接信,當時已認出該男子為古思堯。

劉憶起,當時古表明會在翌日早上才遞信,內容包括「覺得選舉唔公平,有審核門檻」,又指過程中古主動提到屆時會攜帶5尺大的棺材到場,亦會灑溪錢,他並會就行動聯絡警方及傳媒。劉就曾詢問古事後會如何處理上述示威物品,古稱會交由選舉事務處或食環署處理。劉指,古當天沒有遞信,並應要求留下聯絡電話後離開,二人溝通歷時10分鐘。

另一控方證人、駐守國家安全處的警員11691佘卓禮(音譯)表示,2023年12月4日下午,即古首次到選舉事務處前3天,已與同袍應指示前往長沙灣一工業大廈的單位搜證,但單位沒有人,他見到門外有一副黑色棺材,寫上「一國兩制送殯儀館」及「愛國愛黨分個議員」字句;另有一塊寫上「熱烈支持制裁香港49名惡棍官員」的白色膠板。他當天沒有檢取任何證物,僅拍照後便離開。

國安處警員17534 陳超勁就供稱,12月8日因見屋內有煽動性物品,故向古宣布拘捕,又指古在警誡下稱:「我今日11點會去選舉事務處抬棺材示威,10點鐘出發過去,去到發聲明同叫口號,打到共產黨,結束一黨專政,愛國愛黨食屎都發達,一國兩制送殯儀館,愛國愛黨分個議員做,政府倒退一個甲子。」

陳在庭上進一步解釋,棺材上的字句帶有煽動性,可能會激發他人的暴力或非法行為。蘇官關注道:「你心目中暴力行為係啲咩?」陳答指,棺材字句、標語牌上的「制裁」,「就係阻礙、干預、破壞,有機會喺現場做示威行動,激發附近嘅人有暴力行為、喧嘩,有機會令選舉事務處嗰度造成混亂」。 (全文)

#202402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抗議區選不公
【蘋果案】林榮基赴台擺頭版 陳沛敏:係我嘅決定,因有新聞價值、持獨家照片者要求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5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23日審訊。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庭上展示黎智英與陳沛敏之間的訊息紀錄,黎指示陳:「請繼續做在大陸做生意的香港商人面對的危險,嚇壞那些生意佬讓建制派不敢造次。」控方指其後文章〈西環集中營:集結商界 專業人士7.1上街〉提及商界反對修例,陳則表示不肯定文章內容如此寫,是否因為黎的指示,還是純屬巧合。另外,《蘋果》於2019年4月頭版報導林榮基修例前赴台,陳稱:「係我嘅決定」,因她認為有新聞價值,加上持有相關獨家照片的人士開出條件,若果《蘋果》打算頭條報導,才會願意提供相片。 (全文)

#202402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陳沛敏:黎智英鮮明地反修例 很重視4.28遊行 當天報紙全版登尊子政治漫畫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6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24日審訊。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她供稱,過往《蘋果》只會在七一大遊行當日,於報紙其中一頁全版印刷由尊子操刀的政治漫畫,不過在2019年4月28日的反送中大遊行,《蘋果》卻破例地在當天報紙做同樣的事。陳形容黎很重視該次遊行,立場上亦鮮明地反對修例,並相信他「支持抗爭」。 (全文)

#202402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陳沛敏:韓國電影以「逆權」為名 香港人始認識兩字 起初在中文不常用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6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24日審訊。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蘋果日報》在2019年7月1日隨報附送特刊《逆權六月》,法官李運騰問及為何特刊是免費派發而不是售賣,陳則指希望讀者能多買報紙,以示對運動的支持,又能收宣傳之效。她一度就「逆權」的英文翻譯表達見解,指譯作「Struggle」會較「Revolution」更準確。控方問「逆權運動」一詞是否源自特刊《逆權六月》這名稱。陳則指「逆權」兩字其實原初在中文並不常用,但數年前韓國推出幾套電影均以「逆權」為題,包括《逆權司機》和《逆權大狀》,所以「逆權」才開始為香港普羅大眾所認識。 (全文)

#202402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陳沛敏:7.1佔立會後 黎智英指示報導年輕人心聲 「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7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25日審訊。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控方就2019年七一佔領立法會提問,訊息紀錄顯示,黎智英在事後指示陳沛敏報導年輕人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又要求把「這些 sentiment 擴大擴散,瀰漫成為市民共識」。陳表示黎落指示之後,「我哋就好似要帶住動機去採訪呢件事」,而她最後有落實黎的指示。訊息紀錄又顯示,黎曾提議陳刊登前荃灣區議員岑敖暉的文章,或採訪他就事件的觀點。 (全文)

#20240207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音樂家認藏爆炸品 官不滿控方無提供其他證物相 斥「到我判完唔滿意又覆核」

【獨立媒體】一名33歲的香港小交響樂團小號演奏家,涉2022年在紅磡的迷你倉存放爆炸品及斧頭等。警方搜查後發現多個樂器盒內裝有炸藥,可製成「計時炸彈」。被告被控管有爆炸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罪,還柙至4月10日求情及判刑。控方應法官謝沈智慧要求,呈上證物照片,但由於濾咀及膠管連釘等與控罪無關,因此用便條紙覆蓋。謝官認為物品與案有關甚或加強殺傷力,並語氣嚴肅斥控方:「我唔問你攞相,咩都唔使知啦!到我判完你哋唔滿意,又走去覆核,話我冇考慮乜、冇考慮物!但其實根本冇話畀我聽!」她最後要求爆炸品專家就炸彈殺傷力提供進一步報告。

在控方讀畢案情後,法官謝沈智慧要求檢視證物照片,控方於是呈上照片冊。謝官發現部分照片被控方用便條紙覆蓋,檢控官譚皓表示在徵詢法律意見後,認為上述物品與控罪無關。謝官留意到該些證物包括多個濾罐,而控方並無在案情提及。控方回應濾罐與控罪不相關。謝官反駁指:「我唔覺得無關,同個背景有關喎,唔明白控方點解話無關」,她續指:「有大量嘅裝備,同個目的係有關」、「佢一個人用唔到咁多嘢㗎係咪呀?」

謝官質疑控方:「點解我唔睇得?你認為我分唔清咩有告、咩冇告?」她更語氣嚴肅地斥控方不提供這些照片:「我唔問你攞相,咩都唔使知啦!到我判完你哋唔滿意,又走去覆核,話我冇考慮乜、冇考慮物!但其實根本冇話畀我聽!」

謝官留意到,證物亦包括膠管連針及釘,她表明在很多爆炸品案中,這些物品會一併使用,「以我審案經驗,知道呢啲嘢有關」,「殺傷力絕對會加強啦!」但謝官指自己並非專家,「我 chemistry(化學)好渣!」,因此要求爆炸品專家就這方面作進一步報告。

謝官對控方強調,她需要將所有照片交予專家考慮以撰報告,「唔關你事,你唔係爆炸專家,唔係你哋篩選過先畀我!」謝官最終不要求專家就非案情的膠管連針及釘撰報告,但需要就原材料可製成的炸彈數目、殺傷力等撰報告。 (全文)

#20240207新聞 #20220902紅磡
【蘋果案】黎智英訪美後要求被訪問 陳沛敏:不感意外或奇怪,黎一向認為需爭取外國施壓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7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25日審訊。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她稱黎智英在「飯盒會」上曾經建議「關於運動嘅新聞要做得好」、「關於警暴嘅新聞,佢提我哋要做得深入」。黎於2019年10月到美國會見參議員之後,要求陳「用訪問形式,問我十條左右香港現時情況和這次華盛頓游說之旅問題」,陳遂應要求構思問題,然後交給同事。陳又提到,黎一向認為要爭取外國向香港政府施壓,令政府回應訴求。此外,訊息紀錄顯示,黎的私人助手 Mark Simon 曾向陳提及美國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前執行總監、正被警方通緝的朱牧民,並提供聯絡電話和電郵給陳。 (全文)

#20240207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罪成 官裁定上訴得直 指披露罪不涵因公職失當受查

【法庭線】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披露負責元朗 7.21 事件的警司游乃強,被廉署調查一事,被裁定 「披露受查人身分」罪成,判囚 4 個月。高院暫委法官游德康周四(8 日)裁定,林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兼獲原審及上訴的訟費。林續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還押。律政司指,會研究判決理由及其他相關資料,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判詞指,本案所涉控罪,立法原意是限制他人披露,有人正受廉署就《防賄條例》下「賄賂」相關罪行調查;但林披露游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受廉署調查,該罪並不在《防賄條例》中,故林沒觸犯法例。

不過法官並不接納,林卓廷辯稱他當時披露出於條文所訂的合理辯解,即「公開一項對香港的公共秩序或安全的嚴重威脅」,指此舉會增加廉署調查和蒐證難度,並加大證據被毀滅或埋沒的風險,有「百害而無一利」。(全文

#20240208新聞 #0721廉署調查案
【蘋果案】2019年9月出特刊《自由之夏》 陳沛敏:首版沽清需加印,收益捐612基金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8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26日審訊。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控方在黎智英的手機中發現一張佩洛西的 Twitter 截圖,當中附有黎、李柱銘和佩洛西的合照;控方另在黎的手機發現一張照片,是美國審議《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前夕,共和黨議員克魯茲(Ted Cruz)訪港期間,他與黎智英、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前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和前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的合照。另外,庭上談及2019年9月出版的特刊《2019年自由之夏》,陳沛敏指由於首次出版便沽清,《蘋果》其後加印第二版,以及推出英文版,而且扣除收入所得收益會捐給612人道支援基金。(全文

#20240207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理大突圍|5人認暴動判囚46至52月 不服判刑提上訴

法庭線】2019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15人被指在暢運道一帶「突圍而出」被捕,當中11人開審前改認控罪時間較短、涉案範圍較細、屬交替控罪的另一項暴動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6至61個月不等。其中5人不服判刑,上月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資料,案件尚未有聆訊日期。 (全文)

#20240209新聞 #1118理大
兩警被控與15歲女童非法性交 控方透露被告涉干擾事主 官擱置審訊及撤銷保釋

【法庭線】3 名男警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期間,先後與同一名 15 歲女童性交,並拍攝對方的色情照片和影片,被控與 16 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等罪。其中一人早前認罪判囚 16 個月,餘下兩人擬不認罪,原排期 2024 年 2 月及 4 月開審,案件周四(15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控方透露,兩人涉妨礙司法公正,27 歲被告向事主提出以 10 萬元換取不出庭指證另一被告,警方正就此進行刑事調查,申請擱置審訊。法官高勁修聽畢雙方陳詞,取消原訂審期,將案件押至 5 月 16 日再訊,並撤銷兩人保釋。(全文

#2024021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非法性交 #衰11製CP #妨礙司法公正 #騷擾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