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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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於世界女排聯賽香港站奏國歌時拒站立 21歲男涉被控侮辱國歌

【明報】今年6月FIVB世界女排聯賽香港站於紅磡體育館舉行。中國隊於6月16日出戰保加利亞,一名21歲青年涉嫌於賽前奏放中國國歌期間,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因而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2月14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此期間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

被告被控於2023年6月16日,在香港九龍紅磡暢運道9號香港體育館內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據悉,被告在奏放國歌期間,不站立及唱起其他歌曲。(全文)

#20231017新聞 #侮辱國歌
國安處拘57歲男子 涉多次於社交平台發布煽動訊息 明日提堂

星島日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16日)下午於屯門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57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警方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鼓吹「港獨」、要求制裁政府官員及煽動使用暴力等。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名被捕男子的住所,並檢獲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國安處今日(17日)下午暫控該名被捕人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將於明日(18日)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全文)

#202310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朱江瑋被捕|被指涉未註冊推銷強積金 半日被押往三地方搜證 警: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集誌社】據了解,前旺角南民主派區議員朱江瑋,今(17日)晨遭警方拘捕,他被指涉嫌未註冊而推銷強積金計劃。警方約 12 時許,將朱江瑋押往位於觀塘一間保險公司,到辦公室內搜證。警方表示,早前接獲投訴,指有人在社交平台和舉辦活動期間,在未有強積金中介人牌照下,推銷強積金計劃。

據了解,朱江瑋涉在網台節目提及相關議題後遇到投訴。警方下午會到朱江瑋工作的地方搜證。翻查資料,今年八月,朱江瑋曾在Facebook專頁發文指,自己在旺角道天橋落區,提供強積金整合服務。

警方約 12 時許,將朱江瑋押往位於觀塘一間保險公司,到辦公室內搜證。約下午二時,他由觀塘被押往旺角,到他經營的零售店調查搜證。朱江瑋下午於二時四十分被押往大角嘴福強工業大廈,約30分鐘後離開上址。

警方表示,早前接獲投訴,指有人在社交平台和舉辦活動期間,在未有強積金中介人牌照下,推銷強積金計劃。警方指,深水埗警區刑事部今日於沙田區拘捕一名 46 歲本地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485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34L條「對進行受規管活動等的禁止」。警方指,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被捕人的住所及辦公地點,檢獲相關文件及電子通訊工具。被捕人現正扣留調查,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全文)

#20231017新聞
朱江瑋再涉欺詐罪 前區議員楊彧趙柱幫等4人同被捕

【獨立媒體】前區議員朱江瑋周二(17日)涉未註冊推銷強積金被捕,警方今日(19日)再拘捕4人涉嫌串謀欺詐及欺詐,當中包括深水埗區議會前主席楊彧、前沙田區議員趙柱幫。另外,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發現朱江瑋牽涉另一項欺詐罪,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回覆《獨媒》查詢指,深水埗警區刑事部正積極跟進案件。警方在昨日(18日)及今日在長沙灣區拘捕4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31至38歲,涉嫌串謀欺詐及欺詐。據了解,除楊彧及趙柱幫外,另外兩人為深水埗區議會副主席伍月蘭的兩名兒子。

警方亦根據法庭手令,在今日下午4時許,將趙柱幫、楊彧及一名男子帶到觀塘宏利廣場搜證調查,檢獲相關文件及電子通訊工具。所有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強調調查仍在繼續,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全文

#20231019新聞
社民連初選案開審日示威 周嘉發違口罩令罪成罰款一萬元

【法庭線】47人初選案於2023年2月初開審,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外務副主席周嘉發及成員曾健成,當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拉橫額示威,周被指使用咪高峰時,拉下口罩約5秒,被票控違反口罩令。周否認傳票控罪,裁判官余俊翔周五(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他罪成,罰款一萬元,兼付500元堂費。

裁判官指,本案議題並非拉下口罩的時間長短,周案發時身處公眾地方,按規例須一直戴口罩。而他陳詞稱咪高峰未能正常運作,故拉下口罩令更多人聽見發言,但本案沒相關證供支持,其解釋不構成合理辯解。周親自陳情指,案發時被警方包圍,可能無法再向公眾發言,所以要把握時間,「以防被帶到唔知幾遠,或者直接送入監獄,作為有溫度嘅香港人要把握發聲機會。」(全文

#20231020新聞
9.8旺角|26歲男非法集結罪成還押候判 官拒納被告證供 指過分巧合、屬事後杜撰

【法庭線】2019年9月8日,有人在旺角聚集示威,並一度堵塞馬路,及向旺角警署照射鐳射光。現年26歲電腦技術員於警方驅散時被捕,他否認一項非法集結,周二(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就被告聲稱在街上拾起頭盔,裁判官林子康指,在人多鬧市拾到完整無缺頭盔的可能性相當低,加上被告當日曾使用該頭盔,「巧合性未免過分令人難以置信」,認為是被告事後杜撰的藉口。

裁判官指,被告表示因好奇,在場了解發生何事,但同時稱沒為意現場人士叫喊的口號,批評其證供難以置信,不可能屬實,拒納其證供。官指,途經路人遇到危險時必會立刻離開,但被告仍在附近停留,認為他知悉現場情況仍選擇留下。裁判官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還押至11月8日求情和判刑。 (全文)

#20231024新聞 #0908旺角
2021六四|「姜牧師」等4人違限聚罪名不成立 官指「當天有報道價值」接納採訪獲豁免

【法庭線】2021年六四,警方第二度以疫情為由,拒批支聯會舉辦悼念晚會並封鎖維園。報稱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人稱「姜牧師」姜嘉偉,與另外3人、包括2名報稱同一媒體的記者,否認翌日凌晨於維園外違反「限聚令」,周三(2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名不成立。

其中2名被告供稱,當日在場採訪,曾向警方傳媒聯絡組登記編號。裁判官指,因新聞工作而出現的群組聚集,獲599章豁免。雖然現場人流稀疏、沒人悼念,但鑑於當日非普通日子,「本席認為當天有報道價值」。

裁判官又指,案發時沒任何事發生,「是否就等同記者沒有在工作?」,提到警員當日同樣「高度關注案發地點」,例如在祟光百貨外觀察。他認為除了攝錄、採訪,留守亦是記者工作一部分,加上警員供稱當時沒留意眾被告的談話內容,不能排除他們當時正工作,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全文

#20231025新聞 #20210604銅鑼灣
被指發布「港獨」帖文 留日港生認煽動 辯方:帖文有被告「大頭照」無意掩飾身分

【法庭線】留學日本的23歲女生被指於2018年至2022年期間,在Facebook及Instagram發布「港獨」、「共產黨倒台」等13篇帖文,周四(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煽動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押後案件至11月3日判刑,被告期間續准保釋。

辯方求情指,被告發布涉案11篇帖文時身處日本,部分帖文是被告在「大頭照」加上煽動性字句,「係有啲自戀態度」,沒意圖掩飾自己身分。另有帖文是她在東京目黑區美術館拍照,背景掛有「香港人反抗」等直幡,「唔係被告自己做啲煽動性字句,係美術館入面掛出嚟」。辯方盼法庭考慮被告有悔意、帖文回應數量相對低,判處緩刑。

多間日本傳媒香港分部,均有派記者旁聽本案,包括朝日新聞、日經亞洲、日本放送協會、讀賣新聞及日本共同通信社。 (全文

#202310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涉8.31事件三週年太子站拒捕 16歲男生不認罪 明年1月審前覆核

【獨立媒體】去年8.31事件三週年,警方晚上在太子站出口截查一名少年,該少年期間情緒激動大叫,遭制服並被帶返警署,事隔逾4個月被起訴一項拒捕罪。他今(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排期至明年1月9日進行審前覆核,期間少年續准保釋。辯方透露男生一直有會見精神科醫生,現需時索取有關報告,並指他案發時的反應和態度可能與其的接受精神科治療有關。

方表示本案有5名證人,被告有警誡下招認供詞,亦會依賴當日警方隨身攝錄機拍攝的片段。

辯方則同意錄影片段準確及可以呈堂,但會保留爭議警誡供詞的權利。他透露被告一直有會見精神科醫生,現時需到醫院索取相關報告,審訊時或需傳召醫生作供。他又指案發時男生在現場的反應和態度可能與其接受的精神科治療有關。

控方亦交代立場,指當日被告遭截查時雖然有出示身份證,惟他以粗言咒罵警員,亦不讓警方順利搜查,至被捕後仍繼續掙扎。(全文

#20231026新聞 #20220831太子
21歲男涉網上煽惑傷害官員及警察 還押小欖待索精神科報告

【獨立媒體】21歲無業男子涉嫌透過Facebook留言煽惑其他人傷害政府官員及警察等人,被控一項煽惑蓄意傷人罪,今(26日)被押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先替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了解他是否適宜答辯。裁判官余俊翔遂批准押後至11月9日再訊,被告申請保釋外出被拒,須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全文

#20231026新聞
國安處拘一男兩女 涉荔枝角收押所帶走一份文件

【明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表示,3人涉嫌在較早前未獲相關部門許可下,將一份文件攜離長沙灣區一收押所。警方國安處已於本月24日早上以「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34章《監獄條例》第18條,分別於長沙灣區一收押所拘捕一名正在還押的26歲男子,以及於港島區拘捕兩名分別29及30歲的女子。

兩名被捕女子已獲准保釋候查,將於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而正在還押的被捕男子,將繼續由相關部門看管。 (全文)

#20231026新聞
義務急救員暴動罪成囚3年3月 申上訴至終院證明書被拒

【法庭線】2019年10月1日國慶,大批示威者在黃大仙集結11人暴動罪成。案發時 24 歲的義務急救員被判囚3年3個月,他不服定罪提上訴早前被駁回,其後再向上訴庭申請終院上訴許可證明書,指案件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上訴庭周四(26日)頒下判詞指,申請人提出的問題,並非須由終院澄清的法律問題,拒絕發出證明書。(全文

#20231026新聞 #1001黃大仙
涉社交媒體發布制裁官員、「港獨」訊息 五旬漢被控煽動 再被拒保釋

【法庭線】57歲男子被指在Facebook及X(前稱Twitter)發布鼓吹「港獨」、要求制裁政府官員等煽動訊息,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周四(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保釋覆核。

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畢雙方陳詞,拒絕被告保釋申請,還押至12月4日再訊。被告另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將於11月3日處理。(全文

#202310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女警涉超巿偷食物被控盜竊 押12月再訊

【東網】一名休班女警被指在今年7月,於屯門一間超市偷食物,包括豆腐、通心粉和金菇。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正式落案控告她一項盜竊罪,案件今(26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押後至12月7日再訊,以便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40歲被告黎美芬,報稱任職公務員,居於屯門。據悉,她已被停職。她被控於2023年7月26日,在屯門時代廣場北翼2樓惠康超級市場偷竊一包餅乾、一包通心粉、一盒豆腐、一支飲品、兩個奇偉果、一包豆、一包金菇、一包青椒及一包粟米,而上述物品為牛奶有限公司的財產。

警察過往不時捲入店舖盜竊案件。30歲警隊女督察吳詠恩2022年11月休班到荃灣的百貨公司超級市場,涉嫌把總值700多港元的水果和凍肉放入自攜環保袋內,未有付款就離開。她經審訊後被裁定盜竊罪成,今年7月被判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另外,當差逾30年的女警劉潔兒,2022年休班時於一間名牌時裝店內,被指偷去一頂值逾5,600港元的帽,經審訊後被裁定盜竊罪成,今年6月被判入獄3個月,緩刑12個月。(全文

#2023102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女警偷嘢食
團隊收到家成消息,昨日家成及一名代表律師已被正式落案控告,並將於下星期二提堂。

另外,團隊成員在徵詢法律意見後,為保障各方利益,已於前日刪除國安因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信未經批准被攜離監獄拘捕家成及律師的帖文。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鄒家成
被捕人士資訊部
團隊收到家成消息,昨日家成及一名代表律師已被正式落案控告,並將於下星期二提堂。 另外,團隊成員在徵詢法律意見後,為保障各方利益,已於前日刪除國安因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信未經批准被攜離監獄拘捕家成及律師的帖文。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鄒家成
鄒家成及律師被控「將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 周二提堂

獨立媒體】國安處於周二(24日)拘捕因初選47人案還柙的鄒家成及兩名律師,指他們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鄒的社交媒體指,因他被懲教禁止收取書籍,有意寫信向申訴專員公處投訴,投訴信件卻經常在懲教人員阻撓下無法送達,於是改透過律師寄出信件。國安處周五(27日)傍晚落案起訴鄒家成及其中一名律師「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案件將於下周二(31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另一名被捕律師獲准保釋候查,將於11月下旬向警方報到。另外,鄒家成社交媒體已將有關帖文刪除,其團隊稱在徵詢法律意見後,為保障各方利益而刪帖。 (全文)

#20231028新聞 #投訴信
羅湖懲教所最新親友探訪安排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開始,羅湖懲教所的親友探訪安排將作出更改,詳情如下:

探訪時間

定罪在囚人士:
探訪時間:
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每日下午二時至下午五時
登記時間:
每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中午十二時
每日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
(逢星期三暫停服務(公眾假期除外))

在戒毒所條例下接受戒毒及康復治療的吸毒者:
探訪時間: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登記時間:每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中午十二時
(逢星期三暫停服務(公眾假期除外))

還押在囚人士:
探訪時間: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登記時間:每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中午十二時


註:
基於保安理由,訪客不應早於上午八時三十分到達院所
訪客必須於探訪時間結束前六十分鐘辦理登記

👆有底線的訪探/登記時間與現時不同

懲教署
【理大圍城】6男女暴動罪成囚5年 官斥史上最嚴重暴動之一 加深分歧、影響警民關係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18日發生「理大圍城」,共213人於油麻地遭圍捕及被控暴動罪,分拆成17宗案件審理。其中6人不認罪,經早前審訊被裁定罪成,還柙至今早(3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謝沈智慧斥示威者的行為「極度暴力,完全是肆無忌憚、目無法紀」,形容本案是「有史以來其中一場最嚴重、暴力的暴動」。法官又指被告乃經過20多日審訊而被裁定罪成,之後才說感到後悔,是「口惠而不實」,更斥案發時17歲的被告與父親在庭上「砌詞狡辯、謊話連篇」,並非改過自新的表現。法官指被告年輕、患抑鬱症、承受壓力及接受教育等均非減刑因素,各人判監5年。

此外,法官指《國安法》罪名除了叛國或恐怖份子之外,其他罪行的最高刑罰與暴動一樣均是監禁10年,質疑辯方指《國安法》立法後被告重犯機會較低的說法。不過翻查《國安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勢力及恐怖活動罪行的最高刑罰,均為無期徒刑,而非監禁10年。 (全文)

#20231031新聞 #1118油麻地
鄒家成涉透過律師寄投訴信 二人被控將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 明年1月再訊

【獨立媒體】正因初選47人案及佔領立會案還柙的鄒家成及一名女律師,被指未獲懲教許可下,將一份文件攜離監獄,上周被國安處拘捕。鄒與一名女律師被控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今(31日)於西九龍法院首度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3日,以待索取文件及讓被告考慮答辯意向,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鄒家成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控方為女律師申請施加不得離港的保釋條件遭拒,她獲准以原有現金2萬元保釋。 (全文)

#20231031新聞 #其他案件 #希望新生
涉啟德襲擊18歲少女案明年1月開審 男警准以4000元保釋

【東網】一名男警涉嫌在休班期間,於港鐵啟德站附近襲擊一名18歲女子。他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早前表明不認罪,案件今(11月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裁判官排期2024年1月23日開審,初步預計審期4日,期間被告續准以4,000港元現金保釋。

涉案37歲被告劉震宇,控罪書上報稱任職公務員。他現時已被停職。被告面對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4月6日,在九龍啟德近啟德港鐵站A出口啟德車站廣場有蓋行人通道,襲擊姓莊女事主。

據悉,執法人員在4月6日接獲事主報案,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8月拘捕被告,並於同月正式落案起訴他襲擊罪。案件於8月16日首次提訊,隨後被告表示不認罪,法庭遂押後至今日進行預審。

警員不時捲入襲擊案。其中男警利茂生被指於2022年10月15日,在屯門鄉事會路二號安定邨近安定邨巴士站路邊掌摑姓何男子,經審訊後,今年8月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罰款3000港元。另外,男警陳天柱去年10月休班期間疑受酒精影響,在香港仔置富花園地下電梯大堂兩度襲擊保安員。他被控2項普通襲擊罪,以及一項作為交替控罪的醉酒罪,最終被告在今年5月,獲准自簽2000港元,守行為24個月。(全文

#20231101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打女仔打女仔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