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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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衝撞及掌摑女子 辯方堅持屬自衞 案件押下周三裁決

【東網】一名男警去年8月休班期間,涉嫌在旺角一間樓上酒吧掌摑一名女子,被控普通襲擊罪。男警不認罪受審,案件今(4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法庭裁定控罪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也不傳證人,辯方結案陳詞時指,即使被告曾施襲,也僅屬自衞,法庭應判他無罪。裁判官把案押後至7月12日下午裁決,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48歲被告馮漢邦,控罪書上報稱任職公務員。他被控於2022年8月6日在旺角彌敦道旺角新城23樓Lab Bar襲擊一名姓魏女子。

姓魏女事主早前在審訊時供稱,她認識涉事酒吧的老闆娘。8月5日晚,她到酒吧找老闆娘聊天,被告則坐在她鄰枱。她說,2人當時是初次見面,被告跟她打招呼,當時他有喝啤酒。之後事主應被告要求,請被告喝了一杯白蘭地,她不知對方有否喝醉。至翌日凌晨,她去廁所後折返,發現一名金髮女子躺在她之前坐的位置,其右眼下有傷痕。該女子之後爆粗責備被告。而被告此時就突然責備事主,說「有無搞錯,幫人哋都唔幫我!」再向她施襲,包括先後摑她兩邊臉及撞她嘴角。(全文)

#2023070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休班飲酒打女人
網購平台涉支援海外逃犯 警方國安處拘4男搜葵涌一工廈單位

【星島日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5日)拘捕4名男子,涉嫌違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據了解,警方得知有網購平台支援海外逃犯,今午突然搜查葵涌永建路高威工業中心一單位,並拘捕4人。現時大批警方於單位內進行搜查,又調查4人在案中角色。(全文)

#202307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懲罰mee
涉朗屏站外拆國旗區旗擲落明渠 男子被控刑事損壞 還押8.16再訊

【法庭線】警方日前拘捕一名男子,指他涉嫌在西鐵朗屏站外,將路邊懸掛的國旗和區旗拆下,並擲落明渠。該男子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周三(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案件押後至8月16日再訊。被告原本准以2,000元現金擔保,但因未能滿足保釋條件,須還押候訊。(全文

#20230705新聞 #20230703朗屏
【Now新聞】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等四人被國安處拘捕,涉於網購平台支援八名被通緝海外港人,據悉涉事平台為「懲罰mee」(原文

#202307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懲罰mee
47人案|第79日審訊 何啟明:不信戴耀廷對積極運用的解釋

【法庭線】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5日)展開第79日審訊。何啟明第三日作供,繼續接受控方盤問。法官引何 FB 帖文提及「公帑絕不能有一分一毫再落入『惡貫滿盈』的警隊手上」,問如預算案撥款予警方,何會否反對?何承認曾發帖,指當時強調要追究「警暴」,故反對向警隊新增撥款。 就否決權字眼,何稱自己理解「會積極運用」比「會運用」更為積極。他又稱,對於戴耀廷在九西協調會議上解釋,「積極運用」否決權是「可用可不用」,他不會認同,又稱「因為佢(戴)本身就諗住攬炒十步曲,所以我唔相信佢嘅解釋。」(全文

#202307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8.11尖沙咀|女教師暴動罪成囚3年半 申定罪上訴許可被拒 官指原審分析合乎常理

【法庭線】2019 年 8 月 11 日,大批示威者包圍尖沙咀警署,多人被控暴動罪。27歲女教師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 3 年半。她不服定罪提上訴許可,即日被高院上訴庭駁回。法官周三(5日)頒下判詞指,針對申請人的環境證據,如衣著及裝備,當中疊加效果所產生的推論是壓倒性,認為原審裁斷正確,分析合乎邏輯常理,拒絕批出許可,維持原判。(全文)

#20230705新聞 #0811尖沙咀
國安處再拘一人 疑「懲罰 Mee」團隊成員 至今5人被捕

【星島日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5日)拘捕前香港眾志四名成員,包括前主席林朗彥、前成員廖偉濂、李啟晴和鍾展翹(26至28歲),警方指他們支援流亡海外的香港抗議者,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消息稱,警方今早再拘一人,疑網購平台「懲罰mee」一名男職員。

警方調查顯示,被捕人透過營運公司、社交平台及手機應用程式,從中收取資金,支援竄逃海外人士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被捕人亦多次透過相關的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包括涉及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的憎恨、支持香港獨立的帖文。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被捕人的住所以及辦公地方,並檢獲有關文件及電子通訊工具。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被捕人的住所以及辦公地方,並檢獲有關文件及電子通訊工具,其間又在葵涌永建路高威工業中心一單位帶走大量證物,包括標語、海報、直幡及文件。(全文)

#202307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懲罰mee
涉嫌破壞店舖閉路電視被控 休班男警提簽保守行為遭拒 

【東網】男警去年10月休班期間涉嫌破壞上水一店舖的閉路電視鏡頭,其後被捕,被控以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今(6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提訊。庭上透露律政司拒絕被告簽保守行為。法庭將案押後至8月17日再訊,讓辯方進一步尋求法律意見,被告續准保釋。裁判官明言下次不會批准再押後,被告屆時要決定認抑或不認罪。

46歲被告黃志恆,報稱公務員。他是一名警員,據悉現已被停職。他被控於2022年10月30日,在香港新界北區上水新成路4A舖「洗車易雄仔汽車美容服務有限公司」,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上述公司的一部閉路電視鏡頭,意圖損壞該財產。

辯方今日透露,早前去信律政司,希望能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結果被拒絕。辯方申請將案押後,以便進一步與控方商討,有沒有其他方式處理本案,同時向大律師索取法律意見。控方不反對押後。裁判官質疑,案件首次提堂是在3月,「已經4個月都處理唔到?」,最終批准被告暫毋須答辯,將案押後至8月17日,但重申這是最後一次押後,下次提訊時,如果沒有其他處理方式,被告就需要答辯。(全文)

#2023070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打CCTV
大欖女懲教所的親友注意
由7月24日開始還押人士的探訪
將由下午轉為上午!!
定罪人士探訪轉為下午!!

handwritingletters

(按:仲有唔再係每日可探,非公眾假期嘅星期一及三都無定罪探訪。)
【初選47人案】何啟明稱爭民主不代表推翻政府 「武裝革命」方為推翻政府門檻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6日)踏入審訊第80天。何啟明今繼續接受盤問,就其訪問提「反抗極權」等,何解釋認為無聆聽市民聲音的香港政府是「極權政府」,而抗爭包括支持黃店等,但他無提過要「肢體衝突」和「推翻政府」;又指抗爭目標是望香港成為更公平公義社會,但取得民主不代表推翻政府,只是想制度更回應人民聲音。法官一度問,兩次否決預算案導致立會解散、迫特首下台不是推翻政府?何不認同,認為武裝革命才是推翻政府的門檻。何又同意,初選時望市民「重新認識民協」,但否認是表現得比實際上黃,指是「做返自己」。

控方盤問期間,法官陳慶偉一度打斷,指法庭是決定法律問題而非政治議題對錯,雖案件涉政治,但不要深入政治;不過陳亦表示,不認同何稱不聽人民聲音就是極權,以美國槍械管制和英國脫歐為例,指有不同意見但也不會視為極權。何啟明完成4天作供,續由另一名被告劉偉聰作供。(全文

#202307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劉偉聰稱參選因望修法、不曾簽「墨落無悔」亦不同意五大訴求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6日)踏入審訊第80天。大律師劉偉聰今開始作供,供述參與初選的經過。他表示2016年旺角衝突被告盧建民上訴失敗後決定參選立法會,因認為《公安條例》的暴動和非法集結罪頗嚴苛,望能進入議會修訂法例。劉曾因認為初選不民主、而自己取態溫和勝算不大而不打算參加,惟因避免被視為「鬼」故終決定參與。

對名字出現在「墨落無悔」聲明書,劉指他無簽署亦無授權人簽署,至今仍不知原因。劉亦指他不同意亦沒有主張五大訴求,認為要求撤銷控罪是邀請行政干預司法,對此抱有懷疑;就要求問責警暴亦認為不能一方面要求特赦示威者、一方面要求追究警暴。惟劉指他最終沒有公開澄清,因不想人知道他不同意五大訴求,否則形同「選舉自殺」。(全文

#202307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元朗721|事隔近四年再拘4男涉暴動等兩罪 案件押至9中再訊 被告還押

【星島日報】2019年7月21日,港鐵元朗站發生「白衣人」事件,事隔將近4年,警方再拘捕並落案起訴4名年齡介乎28至43歲男子,4人同被控暴動和串謀傷人共兩罪。案件今(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4人暫毋須答辯,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將案件押後至9月15日再訊,期間4人還押。

被告依次為38歲保安員吳偉德、28歲王浩昇、42歲司機鄧兆雄及43歲商人鄭文傑;據悉,王因另涉他案而在還押當中。控罪指,4人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及於同日同地與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另一些人。(全文

#20230707新聞 #0721元朗 #白衣暴徒 #非手足
5人涉Mee案被國安處拘捕 其中4人獲准保釋

【明報】警方國安處前日拘捕4名前「香港眾志」骨幹成員,包括前眾志主席林朗彥、成員李啟靖、鍾展翹、廖偉濂,並於昨日在機場拘捕企圖離境前往台灣的前眾志常委朱恩浩,指5人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警方今天(7日)表示,7月5日拘捕的4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他們分別須於8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至於7月6日被捕的24歲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國安處前日拘捕4名前「香港眾志」骨幹成員,包括前眾志主席林朗彥、成員李啟靖、鍾展翹、廖偉濂,並於昨日在機場拘捕企圖離境前往台灣的前眾志常委朱恩浩,指5人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警方今天(7日)表示,7月5日拘捕的4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他們分別須於8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至於7月6日被捕的24歲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全文

#20230707新聞 #港區國安法 #懲罰mee
7.1立會|警指示威者將冒煙物品擲入立會 若表證成立料下周二展辯方案情

【法庭線】七一立法會暴動案,周五(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22天審訊。案發時在立法會內設防線的警員指,當日行動屬防禦性質,以保護立法會大樓,又指示威者向立法會投擲冒煙易燃物品、圍欄鐵枝等。警員警告不果,最終在晚上9時撤離。

控方指,下周一(10日)傳畢兩名指紋專家後,將完成控方案情。若法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預料下周二(11日)起開展辯方案情,首被告、學生記者或會作供。(全文

#20230707新聞 #0701立法會
【7.1佔立會案】王宗堯等6人暴動罪表證成立 學生記者料明作供

【獨立媒體】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事後多人被控暴動等罪。藝人王宗堯等6人否認暴動,今(10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續審。控方傳召兩名指紋鑑證警員作供,提及在立法會內的《基本法》小冊子上發現屬於首被告、時任城大編委記者的指紋。控方案情完結,區院暫委法官李志豪裁定所有被告的控罪表證成立,首被告料明天將會作供。

首被告的指紋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其中一本《基本法》小冊子上被檢驗出來。控方應辯方要求,傳召兩名鑑證警員作供。

高級警員34897 楊志成供稱,他於2019年7月處理本案的指紋檢驗工作,並發現了一些紋印。楊在盤問下確認,他在《基本法》的小冊子內找到該些紋印,但同意自己不清楚紋印是屬於一人還是多人。他亦同意自己只知道有人接觸過該些《基本法》小冊子,但不知何時接觸及在什麼情況下接觸。他不確認該些紋印是在揭小冊子時被留下,還是在撕毀小冊子時被留下。

指紋鑑證專家、警署警長陳顯揚則供稱,他於2020年3月就本案鑑證了紋印。他盤問時確認,他一共檢驗了89個紋印,並在其中15個紋印中,發現一個屬於首被告的左手姆指印。

陳警長亦確認,另外13個紋印未被檢驗出屬於任何人士,惟其中一個紋印部分特徵與黃吻合,但由於質素欠佳,最終未能完全確認。他又確認餘下59個紋印均與黃無關。(全文

#20230710新聞 #0701立法會
公告

大欖女懲教所最新親友探訪安排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開始,大欖女懲教所的親友探訪安排將作出更改,詳情如下:

探訪時間
還押在囚人士: 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定罪在囚人士及戒毒所所員: 下午二時至下午五時
(逢星期一及星期三下午暫停服務,公眾假期除外)

註: 1. 基於保安理由,訪客不應早於上午八時三十分到達院所
2. 訪客必須於探訪時間結束前60分鐘(還押在囚人士) / 30分鐘(定罪在囚人士及戒毒所所員)辦理登記

懲教署署長

懲教署
【初選47人案】施德來稱民協宗旨為擁護中國主權、不滿林鄭處理社運但就民生仍溝通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0日)踏入審訊第82天。參與九龍東初選的民協前主席施德來今開始作供,稱2005年起於民協工作,民協宗旨包括「擁護中國主權,落實一國兩制」,從創黨至2020年都沒有改變,亦包括促進民主和改善民生。施又指任區議員時一直與不同政府部門溝通協作,雖不滿時任特首林鄭月娥處理2019年社運的手法,但認為「民生好重要」,仍會與她聯絡反映民生意見;又指參選時提出以「民生優先」為參選方向,望立法會內有重視民生的聲音。被問2020年時認為與政府的理性溝通是否仍可行和可取,施稱「我唔知道,盡力去做囉」。此外,法官今表示料所有辯方案情能於8月底完成,辯方提出預留9月最後兩星期進行結案陳詞。(全文

#202307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國安處清晨到東涌公屋單位調查 帶走羅冠聰父母兄長問話

【東網】香港國安處懸紅通緝8名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目前身在海外的港人,包括現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有讀者指,今日(11日)清晨6時多,見到一批便衣探員兵分兩路,到東涌一屋邨兩個單位拍門,並在內調查數小時。讀者稱,其中一單位為羅冠聰舊居,其母及兄長現居上址;另一單位則為其父居所。據悉,國安處人員帶走羅的父母及兄長3人問話,目前無拘捕任何人。(全文)

#202307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逮八人
立法會通過修例 高院國安案無罪裁決可上訴

【明報】立法會今日三讀通過修訂《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就高等法院原訟庭的無須答辯裁決及國安法指定法官的無罪裁決,增設機制容許控方上訴。立法會議員謝偉俊發言時,不點名指修例正值黎智英案開審在即,認為修例時機「出問題」。他又指出,國安案件上訴機制將較早生效,關注予外界感覺因牽涉國安法便盡快執行。律政司長林定國回應時解釋,由於就國安案件上訴機制毋須另訂附例,因此較早實施。(全文

#202307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休班警否認偷醉酒男手提電話 續准保釋押9.13開審

【東方日報】5旬警員涉於今年4月,在休班期間趁1名醉酒男子不省人事時,偷取對方的手提電話。該休班警事後被控1項盜竊罪,今早(1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9月13日開審,預計審訊兩天,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蘇志華(56歲),於控罪書上報稱為警員,據悉他稱現已退休。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4月8日,在尖沙咀加拿分道與河內道交界附近燈柱偷竊屬於范浩的財產,即1部價值11,099港元的手提電話。據控方透露,將會傳召5名控方證人,控方亦會依賴被告的錄影會面紀錄,不過辯方則反對將該份紀錄呈堂。(全文

#2023071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偷醉翁電話
前警長認瞞騙警察儲蓄互助社致批出逾76萬貸款 准保釋至8月判刑

【獨立媒體】一名時任警長涉數年間先後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包括訛稱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並虛報貸款每月所需償還金額,令互助社向他批出四筆共逾76萬元的貸款。他今(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4項欺詐罪,准保釋至8月1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強調,所有判刑選項仍然開放。

時任警長羅志民(50歲,現報稱保安員)承認4項欺詐罪。(全文

#2023071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足遮仔會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