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佔立會案】王宗堯等6人暴動罪表證成立 學生記者料明作供

【獨立媒體】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事後多人被控暴動等罪。藝人王宗堯等6人否認暴動,今(10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續審。控方傳召兩名指紋鑑證警員作供,提及在立法會內的《基本法》小冊子上發現屬於首被告、時任城大編委記者的指紋。控方案情完結,區院暫委法官李志豪裁定所有被告的控罪表證成立,首被告料明天將會作供。

首被告的指紋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其中一本《基本法》小冊子上被檢驗出來。控方應辯方要求,傳召兩名鑑證警員作供。

高級警員34897 楊志成供稱,他於2019年7月處理本案的指紋檢驗工作,並發現了一些紋印。楊在盤問下確認,他在《基本法》的小冊子內找到該些紋印,但同意自己不清楚紋印是屬於一人還是多人。他亦同意自己只知道有人接觸過該些《基本法》小冊子,但不知何時接觸及在什麼情況下接觸。他不確認該些紋印是在揭小冊子時被留下,還是在撕毀小冊子時被留下。

指紋鑑證專家、警署警長陳顯揚則供稱,他於2020年3月就本案鑑證了紋印。他盤問時確認,他一共檢驗了89個紋印,並在其中15個紋印中,發現一個屬於首被告的左手姆指印。

陳警長亦確認,另外13個紋印未被檢驗出屬於任何人士,惟其中一個紋印部分特徵與黃吻合,但由於質素欠佳,最終未能完全確認。他又確認餘下59個紋印均與黃無關。(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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