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9.91K subscribers
3.79K photos
18 videos
3 files
8.01K links
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報料投稿至 @youarenotalonehk_infobot
後備:@youarenotalonehk_info2bot
‼️只限資訊部‼️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前年地盤工會街站 2人認違限聚令罰款 另4人押後待社民連工黨終極上訴

【獨立媒體】建築地盤職工總會於前年5月擺設街站,10名工會成員及前組織幹事遭票控違限聚令,其中4人已繳交罰款,餘下6人今(1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名被告認罪,判處罰款4,000元;另外4名被告則押後至明年2月15日再訊,並指社民連和工黨將就違反限聚令一案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冀視乎上訴結果考慮答辯方向,獲裁判官何慧嫻批准。

案情指,2020年5月6日早上11時許,建築地盤職工總會在金鐘海富中心與政府總部之間的行人天橋擺設街站,約10人參與,枱面上擺放防疫物資和單張,另展示工會旗幟及政治標語,包括「工會戰線,抗爭之路」、「良心市民抗暴政」、「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當中有人呼籲市民加入工會。警方於下午12時16分至2時20分之間,曾五度發出口頭警告,指街站違反當時不多於4人的限聚令,惟參與者沒有理會,有人以揚聲器發言,指稱該街站獲條例豁免。警方最終制止該街站及向10人發出告票。

二人沒有求情,僅在裁判官何慧嫻查問下交代個人經濟狀況。裁判官稱,案發時疫情嚴峻,警方在2小時內共發出5次口頭警告,被告有充足機會離開,可是他們沒有依從指示解散街站,行為自私和愚蠢,「係對抗唔到疫情嘅」,但二人認罪、有悔意,因此判各人罰款4,000元。(全文)

#20221115新聞
八旬翁舉六四、五大訴求、普選標語 被控阻差辦公准保釋候審

【明報】今年6月4日,一名八旬翁涉在銅鑼灣、維園外一帶,手持含六四事件、五大訴求、普選等內容的標語,他被警員截查時拒絕合作,警員多次警告不果後拘捕老翁。八旬翁事隔5個月後,被控一項「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今(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按控方申請押後至12月13日,以待修改案情。被告期間獲准保釋。

被告袁姓男子(81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控於2022年6月4日,在香港島糖街與告士打道交界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梁成禧。被告獲准保釋,不得離港、居住報稱地址及每周報到一次。(全文)

#20221115新聞
612基金前秘書施城威入稟 要求下令警方歸還受保密權保障資料及索償

【星島日報】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前秘書施城威本月初在機場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國安處成功向法庭申請兩張手令到施家檢取證物,施昨日(14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歸還、不得查閱及複製受「法律專業保密權」(LPP)保障的資料,以及不屬於法庭手令覆蓋範圍的證物,亦就警方非法扣留及侵害有關資料申請賠償。

原告為施城威,被告為警務處處長。入稟狀指,警方向西九龍裁判法院成功取得兩張手令,在今年11月5日到施城威位於北角英皇道公主大廈的住所檢取證物。施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歸還任何受「法律專業保密權」(LPP)保障的資料,以及警方在手令範圍外取得的資料,另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警方查閱、使用及複製有關資料。施亦要求法庭發出指示,如何讓雙方檢視被檢走的證物,以分辨被檢走的證物中有沒有受LPP保障或不屬於法庭手令覆蓋範圍的證物等。施另就警方非法扣留及侵害有關資料作出申索。(全文)

#20221115新聞 #612人道支援基金
律政司不服黎智英聘英御狀 已申上訴至終審法院

【明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高等法院早前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黎智英抗辯,律政司不服上訴,上訴庭上周三(9日)裁定律政司敗訴,維持Tim Owen來港出庭的決定。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杜淦堃今(15日)向本報確認,律政司已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公會明日將向法庭提交陳辭。杜淦堃又指,公會正商討此事,現階段不便評論。本報正向律政司查詢。(全文

#20221115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6男女涉「私了」便衣警 被控暴動等罪再訊 少年被告失聯後今年7月西貢被捕

【法庭線】2019年10月,有便衣警員疑在將軍澳尚德邨示威現場被示威者「私了」,3男3女被控暴動及非法禁錮等罪,6人分成兩案周二(15日)在區域法院再訊。當中一名少年被告前年11月缺席聆訊,至今年7月,連同「健仔」等4人在西貢被捕。

法官郭偉健應辯方要求,把少年的案件押後至12月15日再訊,以待辯方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而其餘5名成年被告的案件早前已排期2023年5月開審。

少年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候訊;另5人續准保釋。(全文

#20221115新聞 #1013將軍澳
4人包括光城者成員被指爆竊中學、事前曾「踩線」 一人認打警員臉致口唇流血

【法庭線】2021年5月,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疑遭爆竊,4名男生包括2名「光城者」成員,被控入屋犯法、襲警等罪。涉及其中2人的案件周二(15日)開審,他們均否認爆竊罪;其中一人則承認襲警,打警員臉至口唇流血。

控方開案陳詞及雙方承認事實指,4人事前在學校附近「踩線」,翌日凌晨爬入閘門,逗留約15分鐘後離開,其後被警員拘捕。雙方承認事實另顯示,被告被搜出手套、眼鏡等物,而首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我擒入學校想去游水。」

賴、陳二人否認入屋犯法罪;賴另承認同日在將軍澳寶康路與寶豐路交界的行人隧道,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X。

其餘2人另在「光城者國安案」中被控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並分別在本案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管有攻擊性武器。阮被判入教導所;蔡獲押後至明年2月9日判刑。(全文

#20221115新聞 #20210505將軍澳
平機會推《聾健司法平等》指引 包括建議律師法官避免使用複雜字詞

【星島日報】有見近年有報道指,聾人和聽障人士在法律程序過程中,因誤解或溝通不當而面對障礙。平等機會委員會今天(15日)公布推出《聾健司法平等:供殘疾人士、法律工作者和參與司法程序人士參考的指引》,提供與聾人和聽障人士溝通的指導原則,以及就不同訴訟過程,提出可行和適當的便利措施建議。

《指引》提供了與聾人、聽障人士和手語傳譯員溝通的注意事項和一般原則,並特別訂明了與他們溝通時的宜忌,例如找一個光線充足及安靜的地方、說話前要引起聾人和聽障人士的注意、與聾人和聽障人士保持良好眼神接觸、避免使用複雜字詞及用語等等。

平機會行政總監(營運)朱崇文博士表示:「香港聾人和聽障人士的不同和多元特質,因此,我們務必緊記,與他們溝通並沒有一套適用於所有人的溝通方法。我們建議所有與司法體系相關的公共機構,包括法庭、法律援助辦事處、警署等,應盡量預備多種不同形式的輔助服務和科技,例如手語傳譯、聆聽輔助設備、即時字幕員及口語唇讀傳譯員,以切合不同聾人和聽障人士的需要。」(全文)

#20221115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