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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01 |甚麼是「87A」?交付程序為何不能報道?

【法庭線】近年看法庭新聞,不時會聽到傳媒受「9P」及「87A」條例所限,不能報道庭上內容。「法律 101」早前已講解過,「9P」條主要針對保釋申請的內容,以免相關報道影響被告受公平審訊的權利。

那麼「87A」條,是針對哪一個法庭程序呢?立法原意為何?高等法院本周裁定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就「87A」的司法覆核勝訴,又確認了甚麼法律原則?(全文

#法律101 #8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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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小編系列
小編有一事相求🙇🏻‍♀️,希望有餘力嘅朋友可以subscribe Patreon,support吳生聘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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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2021年還押至今,已經接近年半嘅時間,而初選案到現時為止仲未正式開審。未被定罪已經囚禁年幾,係一件好磨蝕心智嘅事。而更磨蝕心智嘅係,吳生呢位籍籍無名嘅nobody,好多人根本唔知佢係邊個,做過啲咩事,但初選案嘅最高量刑可能係由10年起跳至終身監禁。

【巔覆國家政權罪量刑】
1) 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終身監禁或者十年以上監禁;
2) 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監禁;
3) 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監禁、入勞役中心、入教導所、社會服務令或者入感化院

面對住可能要判十年以上嘅刑期,加埋多次申請保釋都不成功,呢種壓力係大到難以想像。

有朋友私下問我,吳生會唔會考慮認罪以換取刑期減免?

基於法庭報道限制,小編都不便多講吳生而家嘅status。 但各位朋友可參考一下交付嘅時序。吳生選擇咗初級偵訊,以及佢係最後一位被交付高院,大約可推測到佢嘅意向。

小編無打爛沙盆璺到㞘。作為朋友,除咗敬佩之外,我能夠給予嘅只有尊重同支持。

吳生之前一直努力讀Law 自辯打初級偵訊,希望可以減低家人嘅財政負擔。但任憑佢幾努力都好,法律始終係一門專業,盡晒力之後都係發現,如果唔請律師根本同自我放棄無異。

吳生一直無放棄,亦唔想放棄。而吳生亦都有去了解聘請律師嘅費用等等事宜,所以小編想借呢個機會,請有餘力嘅朋友一齊subscribe Patreon支持吳生。

最後小編唔希望大家感到壓力🙇🏻‍♀️!除咗patreon之外,大家亦都可以share呢個post,或者留個言支持吳生🙇🏻‍♀️🙇🏻‍♀️!每一點嘅支持同幫忙,或大或小都係非常珍貴🥺,吳生亦都非常感激大家以自己舒服嘅方式與佢同行🙇🏻‍♀️

P.s. Patreon有一個功能可以設定金額上限(lifetime budget),當金額到達上限後就會停止subscribe,可以方便大家更有彈性去管理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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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初選大搜捕 #47人 #吳政亨 #李伯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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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休假女警淘大商場偷食物 兩個月後被控盜竊明提堂

【東網】九龍灣淘大商場保安於今年5月28日報案,懷疑一名女子從上址盜去一批總值約580港元的食物。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以涉嫌「盜竊」拘捕該名姓黃(55歲)女子,案件由秀茂坪警區重案組跟進。黃已於7月25日被控一項「盜竊」罪,將於明日(8日)到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證實被捕女子為一名已開始退休前休假的警員。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全文

#20220807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稅務助理認發「斬死林鄭」電郵 判一年感化 官:曾還押兩周可明白手法錯誤

【法庭線】稅務助理主任疑因不滿前特首林鄭月娥的抗疫政策,向醫管局及入境處發電郵,要求「斬死特首林鄭月娥」,否則炸毁入境處。他早前承認 3 項刑事恐嚇罪,周一(8 日)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另須遵守附加條件,包括接受感化官輔導等。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被告在與人相處及宣洩情緒方面,均有能力不足,過往亦有類似行為,而他曾被還押兩周,可切實明白是次處理人際關係及宣洩情緒屬「非常錯嘅手法」;他願意配合感化官輔導。(全文

#20220808新聞 #其他案件
旁聽師被指煽動案|被告欲傳召裁判官陳慧敏、法官杜麗冰作供 官質疑與案無關

【法庭線】YouTube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及一名六旬婦,被指在2022年1月旁聽鄒幸彤煽惑六四集結案時,作出拍手等滋擾行為,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周一(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

沒有律師代表的彭滿圓詢問法庭,可否傳召審理鄒幸彤案的裁判官陳慧敏,以及高院法官杜麗冰出庭作辯方證人,表示有「相當關鍵性」。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佢嘅證供幫得到你手,先可以傳召」,又指並非涉及煽惑六四案的人士就是證人,提醒彭「唔好捉錯用神」。另外,彭滿圓申請保釋遭拒,案件押至9月1日開審。(全文

#202208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旁聽師
被捕人士資訊部
退休前休假女警淘大商場偷食物 兩個月後被控盜竊明提堂 【東網】九龍灣淘大商場保安於今年5月28日報案,懷疑一名女子從上址盜去一批總值約580港元的食物。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以涉嫌「盜竊」拘捕該名姓黃(55歲)女子,案件由秀茂坪警區重案組跟進。黃已於7月25日被控一項「盜竊」罪,將於明日(8日)到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證實被捕女子為一名已開始退休前休假的警員。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全文) #20220807新聞…
女警涉淘大DONKI偷580元食物 保釋9.19再訊

【法庭線】55歲休班女警被指於今年5月,在淘大商場的DONKI驚安之殿堂內,偷竊約580元的食物,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一(8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

主任裁判官錢禮把案件押至9月19日再訊,以待被告聘請私人律師、索取文件以及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獲准以500現金保釋。

被告黃偉芬(55歲,警員),被控於2022年5月28日,在九龍牛頭角淘大商場3期1樓DON DON DONKI偷竊1包飯素,4個蘋果,3個牛油果,1盒帶子及3包鰻魚,共價值582.4元,而上述物品為泛亞零售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的財產。(原文

📌 伸延閱讀:
一名年齡相近同名女警,於17年被控超市盜竊脫罪。
涉超市未付款離去 女警脫盜竊罪 官:證供矛盾惟非偷竊者正常舉動 2017/2/8

#20220808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臨退休又再偷
9名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涉違立會特權法 區諾軒簽保守行為 范國威、郭家麒、胡志偉、黃碧雲部分控罪獲撤

【明報】9名時任泛民立法會議員,包括林卓廷、尹兆堅、范國威、朱凱廸、郭家麒、區諾軒、胡志偉、黃碧雲、陳志全,涉於2018至2020年間在立法會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被控襲擊、藐視等多項罪名,涉及的6宗案件今(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已流亡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亦涉兩案。其中涉2019年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的案件,區諾軒獲准簽保守行為處理;范國威、郭家麒、胡志偉獲撤控。(全文

#20220808新聞 #0511立法會 #20200604立法會 #20201015立法會 #20201016立法會
接待蔡展鵬按摩店 Viet Spa 4 人否認經營色情場所 放蛇警:兩技師問要否色情服務

【法庭線】時任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長蔡展鵬,被揭涉嫌2021年3月光顧灣仔一無牌按摩店「Viet Spa」受查。該店被指經營色情場所,1男3女否認6罪,周一(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負責打擊黃賭毒的警員供稱,於2020年10月受上級指示,先後3次喬裝顧客到該店視察有否色情活動,其中兩次,技師分別問他「今日想玩咩」、「玩唔玩」,又有人指「會令你好滿意」,並說出不同色情服務的收費,例如手淫「打飛機」收費500元。

此外,雙方同意事實指,Viet Spa曾在疫情期間,獲批共7.5萬元防疫抗疫基金。店鋪單位以男被告的名義租用,有商業登記,但沒按摩院相關牌照。(全文

#20220808新聞 #非手足 #蔡展鵬
前政協許智銘與裝修工涉襲擊外籍業主罪成 許獲保釋候判 官不接納屬自衛

【法庭線】前全國政協委員、上市公司香港金融集團主席許智銘,2020年4月偕同裝修工在大嶼山大浪灣村某物業拍攝,期間與外籍業主衝突。兩人分別被控刑毀、普通襲擊等6罪。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周一(8 日)裁定,許刑毀及普通襲擊罪成,另一項普通襲擊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脫;裝修工則意圖傷人及普通襲擊罪成。案件押後至周四判刑,期間許獲准保釋,裝修工則須還押。

法官指,二人向事主施襲時,並非出於自衛,而裝修工以尖銳堅硬的石頭襲擊事主令他受傷,屬過度武力,又指許擲爛事主的電話時大罵粗口,可見許當時相當憤怒。(全文

#20220808新聞 #非手足 #前政協打人
懲教院所最新探訪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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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政府公布在「疫苗通行證」加入「紅碼」及「黃碼」,以識別有較高2019冠狀病毒病傳染風險的人士,懲教署今日(八月九日)表示由即日起,被區分為「紅碼」及「黃碼」的人士不能進入懲教院所進行探訪。

  探訪安排及相關措施或會因應疫情發展而有所變更,訪客須留意懲教署部門網頁發布的最新資訊。

政府新聞公報
前沙田區議員李志宏擾亂秩序罪成囚7月 高院申保釋候上訴獲批

【獨立媒體】前年5月24日,大批市民在港島灣仔和銅鑼灣遊行,抗議《國歌法》及《國安法》,前沙田區議員李志宏事後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並判監7個月,申保釋等候上訴亦遭拒。他今日(9日)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張慧玲聽畢雙方陳詞後,批准李以2萬元現金保釋。(全文

#20220809新聞 #20200524灣仔
612基金|涉無註冊案審前覆核 陳日君、吳靄儀等人出席 辯方將爭議不屬「社團」

【法庭線】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歌手何韻詩、前嶺大副教授許寶強、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以及基金秘書施城威,各被票控沒有為基金註冊,周二(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

本案爭議點為「612基金」是否《社團條例》下的本地社團、被告是否「612基金」的幹事。憲法爭議方面,辯方指條例詮釋要考慮憲法保障。案件押至9月19日開審,預計審期5日,另預留在10月以兩日半作結案陳詞。(全文

#20220809新聞 #612人道支援基金
警方國安處拘4男 兩人為「公務員Secrets」管理員 涉加深不同階層居民間敵意

【星島日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上午行動,拘捕兩名年齡分別28及29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警方亦向5名年齡介乎28至43歲的男子作出調查,當中2人涉嫌干犯詐騙罪被捕。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7名人士住所和工作地點,並檢獲一批與案有關的電子通訊工具。4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消息指,其中2人為「公務員Secrets」的管理員,分別為28歲何姓男子,任職民政事務總署文員;及28歲唐姓男子,任職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系統分析主任。(全文

#20220809新聞
9.14 牛頭角|20 歲學生認非法集結 判入勞教中心 另案理大衝突認暴動周五判刑

【法庭線】2019 年 9 月 14 日,逾 300 名手持五星旗的市民在牛頭角淘大商場聚集,與反修例示威者互相指罵和打鬥。一名 20 歲學生 2022 年 7 月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還押一個月索報告後,周三(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被告親撰求情信,指受社會氛圍影響而無知犯案,已了解到錯誤,望盡快更生、重新努力讀書。辯方透露,被告因案骨折、患抑鬱,其母已離世,家庭靠綜援維生,亦很大機會不能完成副學士,擬重考 DSE 入大學,望法庭判監禁以外的拘留式刑罰。

裁判官劉淑嫻指,本案涉及不同政見人士群聚衝突,指「可以演化成暴動」,但同意辯方求情,遂採納報告建議。此外,被告另案被控理大外圍參與暴動,已認罪,周五判刑。(全文)

#20220810新聞 #0914淘大
8.31油塘|19歲學生認紀律部隊宿舍外藏生果刀 判入勞教中心

【法庭線】2019年8月31日,民陣發起「反對人大 8.31決定5周年」遊行,遭警方反對,多區有人示威,一名19歲男生在油塘紀律部隊宿舍附近,被警方搜出噴漆及生果刀,事隔約3年被起訴。男生今年 7 月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另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則獲撤,周三(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案底,案發時僅 16 歲,因一時衝動而幼稚犯案,現深感後悔。求情信提及他是樂於助人、勤奮的年輕人,在音樂藝術範疇具天份、成績卓越,明年將赴荷蘭升讀藝術文化課程,望法庭採納報告建議判入勞教中心。

裁判官劉淑嫻表示,涉案生果刀「毫無疑問係用於示威上」,可以傷人,且刀刃有8厘米長,有其嚴重性,但考慮被告未參與非法集結已被揭發藏有生果刀,且刀刃有套封起,故採納報告建議。(全文

#20220810新聞 #0831油塘
8.10 紅磡|保安員非法集結等罪成 入稟索償指遭警施刑 審訊曾提遭捅背、警否認

【法庭線】2019年8月10日,紅磡爆發示威,28歲保安員被控非法集結、襲警等4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21個月。保安員周二(9日)入稟區院,向律政司司長索償,指警員在警車及警署內,對他施加不合法武力,要求法庭下令賠償,惟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原告為張 (25),被告為律政司司長。入稟狀指,警員在2019年8月10日及/或11日,於黃埔港鐵站A出口或其附近、一輛警車及紅磡警署內,對原告施加不合法武力。

翻查報道,案件2021年1月審訊時,辯方曾向拘捕張的警員吳振霆指出,張在黃埔港鐵站A出口、被警員制服期間,遭踩頭、踢腰、胸及膝壓左手。辯方指,警員帶張上警車時,將他的頭推向窗口玻璃或欄杆,又多次拳打他的頭、用證物之一的彈叉彈他的背,並用警棍捅其背及肩。

辯方續指,吳在警車內曾捏張的下體;回到警署後,吳故意推跌張,令他左膝擦傷及兩邊手腕瘀傷,並將他的頭壓向枱面,說「頭再郁就打你」。吳否認以上辯方的說法。(全文

#20220810新聞 #0811黃埔
47歲女警長涉偷USB、書券 警誡稱「紀念品係人都攞得」

【法庭線】47歲女警長被指於2019年底,在少年警訊會所內偷去2支警察紀念品USB ,以及共值2400元的28張書券。她否認3項盜竊罪,案件周三(10日)在粉嶺法院開審。

雙方承認事實指,被告曾任少年警訊聯絡主任,案發時已離職,但被閉路電視拍到在該處出現。案發後3天,警方拘捕及警誡被告,她聲稱「呢兩個公仔USB,我攞嚟自己用嘅,因為係紀念品,係人都攞得」。(全文

#20220810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偷同袍書券
唐英傑書信 — 被律政司追討百萬訴訟費
唐英傑感無助:為何偏偏會是我?


「真係唔知點算,好無助⋯⋯百幾萬,唔係百幾蚊。」就算往後的人生有目標、有計劃,龐大的訟費成為人生的最大障礙。唐英傑在信中多次提到「無助」、「唔知點算」。他目前未能承擔該筆費用,同時困在囚牢,前路茫茫,不知可以做甚麼。

他在信中自艾:「當時第一個被告國安法嘅是我,第一個針對國安法嘅不公而上訴的又是我,第一個無陪審團而開審的case(國安法案件)又是我,點解會是我?」

唐英傑在信中雖自艾前路茫茫,他勸勉港人前路再艱難也要好好生活。

📌 專訪全文:《誌》hk.feature
籲勿用安心出行拒打針 煽動罪成判監七個月刑滿出獄 初凝芝茶前店主繼續發聲

「其實唔係國安法,算係不幸中之大幸,我之後國安法嗰啲,都係幾年起跳。」
「我想提醒大家,有啲嘢唔可以忘記﹐入面仲有人堅持緊。」
「真係唔想香港變到咁,咩都唔講,愈少人發聲,肯講嘢嘅人就愈唔安全,既然係咁就大家都試吓繼續講囉。」
「難行啲嘅路,我唔覺得需要去後悔,都係人生經歷嚟。」

入獄前後不過半年,重回人間 Kim 發覺世界已經有很多改變,她亦有大量雜務急於處理:已結業的初凝.芝茶仍有合約要中止、舊舖餘下的存貨要「散」出去、改了電話號碼銀行等要改資料、因為種種變故而暫停的學業亦將重啟,「趕住 reg 科,要做曬呢啲先可以真係重新開始。」

與此同時,她還做了一件事-出獄後幾日,開了一個公開的 ig 和出 post,「已出冊的人有嘢想講」,以過來人的身分,分享自己曾被捕、入獄的經歷,親友有甚麼可以協助和留意等,「大家講嘢真係要小心。p.s 已洗心革面,感謝國安教導我人生真理!」Kim 在帖文中如此寫道。

但事實上在現在的香港,最小心的做法,是不要出聲,大部分參與過 19 年社會運動,經歷完被捕、入獄的人,都會選擇低調過活,這是合理亦無可質疑的選擇,不過 Kim 選擇了另一種做法,用她自己的說法,是較「聰明」地繼續嘗試發聲。

「可能之前我講嘅嘢,佢哋好唔啱聽,可能有啲想法,唔可以直接講,咪試下用另類方法講囉。」

另類方法,其實某程度上,Kim 一直都走著一條另類的路。

📌專訪全文:ReNews
涉荃新天地商舖外非法集結 20歲男生提堂准保候訊

【東網】2019年11月10日多區有人示威,荃灣荃新天地內有店舖遭受破壞。事隔逾2年半後,1名20歲男學生被落案起訴當日於荃新天地內參與非法集結。案件今天(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涉案男生暫毋須答辯,獲准以現金1000港元保釋,案件押後至8月17日作答辯。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0日在荃灣禾笛街荃新天地1期地下G16B鋪外參與非法集結。(全文

#20220811新聞 #新案件 #1110荃灣
【採購師注意】
懲教署認可交來物品清單中嘅潤唇膏換咗包裝(如圖), 8月28日起生效。

今日起,劍琴個檔口只接收合規格新款潤唇膏。

#認可物品 #在囚物資

陳劍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