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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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偉向高院申請保釋為父奔喪 法官終同意特定條件下准胡外出

【蘋果日報】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因47人案及未有交出BNO而被還押,其父於上月辭世,喪禮將在今天舉行。胡志偉早前向懲教署申請外出為父奔喪,惟署方以保障懲教人員、在囚人士及公眾安全為由,拒絕批准申請,更反建議以視像方式拍攝胡父遺體,讓胡志偉「瞻仰遺容」,惟胡認為此舉對先人不敬而拒絕。他今早盡最後努力,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案件將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杜官最終同意提供特定條件容許胡外出保釋,參與其父親的喪禮,包括在私人場合舉行、只容許家人參與、不准與其他人無關人士聯絡等。(全文

#20210507新聞 #初選大搜捕 #港區國安法
【初選47人案】吳敏兒向高院申請保釋 押後至5月28日處理

【獨立媒體】職工盟前主席吳敏兒涉去年民主派初選,與另外46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自提堂後還柙逾兩個月。她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原訂於(7日)進行聆訊處理,惟吳的代表律師申請押後至5月28日,獲《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批准。

吳敏兒今穿著白色恤衫和粉色西裝外套、戴眼鏡應訊,拿著一大疊文件,精神不俗。散庭後,旁聽人士向吳大叫「撐住呀Carol!」、「撐到底!」吳特意放慢步行速度,向庭內人士微笑揮手。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職工盟多名同事亦到場支持。(原文

#20210507新聞 #初選大搜捕 #港區國安法
張舉能上任改投訴法官程序 首引入公眾參與覆檢 有別馬道立任內「限法官調查」

【眾新聞】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1月上任後承諾改善投訴法官程序,根據司法機構即將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司法機構將由現行各級法院領導一人處理投訴,改為引入「二級制」,嚴重、複雜或引起廣泛公眾關注的投訴會先由高等法院多於一名法官組成的委員會調查,然後交給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領導的顧問委員會覆核投訴及就法庭程序提出建議,並首次有公眾人士與法官一起加入顧問委員會,首席法官最終決定每宗投訴。

面對建制對反修例案件及個別開明法官猛烈批評下,司法機構史無前例地有「外人」參與投訴法官的程序,恐有機會影響投訴個案及法庭程序。(全文

#20210507新聞
【5.27 荃灣】15 歲少年被指藏索帶 官問能否引用條例改控罪 辯方:法庭不應主動提出 6月4日裁決

【立場新聞】去年 5 月 27 日,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國歌條例草案》。網民遂在多區發起「大三罷」行動,其中一名年僅 15 歲的少年在荃灣遭搜出 3 包索帶,被控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經半天審訊後,被裁定表證成立,押後至今早( 7 日)在西九龍法院少年庭進行結案陳詞。裁判官黃士翔問及,若最終接納少年有意圖而管有索帶,但沒有造成實際損壞的話,能否以條例所賦予的權力修改控罪。辯方強調,警方在落案起訴前早已徵詢法律意見,但卻未有在多次提訊階段修改,故法庭不應主動提出。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裁決。

辯方力陳,少年管有索帶用作損壞財產存在內在不可能性,因索帶相當普遍,只能用作捆綁,而純粹捆綁的動作根本不構成損壞,更何況控方在控罪中亦沒有具體指明索帶用以損壞甚麼財產。辯方續指,即使法庭最終裁定有關索帶可用作損壞財產都好,少年亦沒有意圖為之,因當日的地點、其衣著及態度,均顯示他不可能作損壞。再者,少年的胞兄亦出庭力證他只是打算將索帶帶回家,以供父親作園藝之用。

裁判官問,辯方如何解釋少年背囊內的其他物品,包括戰術頭盔、護目鏡、防毒面具等。辯方回應指,當時疫情已爆發,有不少人會戴上防毒面具防疫。裁判官又問,法庭能否運用司法認知來理解何謂「大三罷」,繼而推論出少年的意圖,作出裁決。惟辯方認為,案發時正值疫情,社會氣氛相較 2019 年平靜不少,即使有人在當天號召「大三罷」,亦不等於示威必然會發生。(全文

#20210507新聞 #20200527荃灣
光城者四成員被控爆竊三人提堂 控方指案件涉國安處 被告准保釋7月再訊

【蘋果日報】警方日前於將軍澳一所中學拘捕四名涉嫌入內偷竊學生,調查期間聲稱發現部份學生住所內藏有港獨旗幟及標語等物件,國安處人員介入接手調查,並指被捕學生為組織「光城者」成員。其中三名學生今早被押解到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各控以一項入屋犯法罪。本身並非國安法指定法官的主任裁判官錢禮一度詢問控方,案件是否涉及國安處,獲控方確認。案件押後至7月2日再訊,三人獲准保釋。

案中共有四名被告,各被控一項入屋犯法罪,控罪指他們於今年5月5日進入將軍澳羅氏基金中學意圖偷竊。控方庭上表示,首被告被捕時鼻子流血,現仍留院治療,今早缺席聆訊,他的案件押後至5月12日再處理。

控方反對各被告保釋申請,惟裁判官最終批准三名被告各以現金一萬元及人事擔保一萬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得離港,並須交出旅遊證件及遵守宵禁令等。(全文

#20210507新聞 #20210505將軍澳
私人檢控被撤 許智峯提覆核被拒 法官斥潛逃 若批准有損司法聲譽

【立場新聞】目前在流亡、身在澳洲的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就律政司介入前年西灣河警員開槍案、及深水埗的士司機撞人案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律政司司長撤銷檢控的決定,律政司其後質疑許智峯棄保潛逃,應拒絕其司法覆核申請。

法官李運騰今頒布判詞,拒絕許智峯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兼輸訟費。法官又指許的潛逃行為顯示他並不尊重司法尊嚴,指他選擇逃離本港司法管轄範圍,但又於本港提司法覆核,如法庭批准其申請,屬有違公眾良知及損害司法聲譽。(全文

李運騰法官判詞

#20210507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