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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被指藏鐳射筆自辯勝訴 入稟追討律政司 52 萬 律政司申請剔除申索

【法庭線】19歲青年早前被控於前年11月 「大三罷」期間,在旺角管有鐳射筆。他否認控罪,在無律師代表下,親自以英文自辯,最終獲判無罪。他之後指控方隱瞞部分警員口供,在披露文件上「不盡不實」,入稟向律政司追討約52萬懲罰性賠償,案件周一(6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雙方原同意,律政司一方於今年4月27日提交抗辯理由,但律政司於4月14日,向法庭呈交要求剔除本案的傳票;到上周四(6月2日)再申請延遲呈交抗辯理由的期限。

聆案官不接納律政司的解釋,稱原告本要就律政司的抗辯,再作回應或補充文件,故律政司的做法,反令各方用上更多時間,最終下令律政司下月4日或之前,提交抗辯理由,否則視為放棄權利。至於就剔除本案之傳票,排期在10月3日處理。(全文

#20220606新聞 #1111旺角
自辯脫罪青年入稟告控方隱瞞供詞 律政司申請剔除申索

【獨立媒體】19歲青年涉在2019年11月「黎明行動」中管有鐳射筆,他否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選擇自行抗辯,最後獲判無罪。彭早前入稟區域法院,指控方刻意隱瞞部分對辯方有利的警員口供,向律政司索償52萬懲罰性賠償。律政司早前申請剔除案件,今(6日)在區域法院開庭處理,聆案官將剔除案件的爭議押後至10月3日審理。

原告人彭(19歲),答辯方為律政司。雙方原定同意在4月27日遞交抗辯理由,律政司在4月14日申請剔除入稟狀,再在上周四申請延期提交抗辯理由。

彭今沒有律師代表,表明爭議律政司申請剔除申索沒有任何合理理據。聆案官最後將雙方爭議押後至10月3日審理。

此外,聆案官一度質疑律政司延期申請浪費時間,最終拒絕有關申請,下令答辯方須在7月4日提交抗辯理由;律政司另須向彭支付200元堂費。

入稟狀指,原告彭為西九龍法院一宗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偵緝警員7608周俊業(音譯)為案件的調查警員。原告人指稱,周刻意隱瞞一份警員書面證供,而該證供與警員庭上證供有所不同。

原告人指,周知悉書面證供的存在,卻沒有向原告人披露;處理證物的警員則錯誤或不合法地在庭上道出不盡不實的證供,令他蒙受損失。原告向被告律政司司長索取50萬元懲罰性賠償,及因被告而招致的2萬1千元額外法律開支。

去年6月,剛中學畢業、自學法律的彭選擇自行抗辯,親自盤問警員證人,指出案中證物鏈疑點。裁判官香淑嫻最後裁決指,控方未能證明呈堂的鐳射筆,與從彭背包內檢取的鐳射筆是同一支,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全文

#20220606新聞 #1111旺角
經過優之良品諗住問下豬牛肉乾有冇貨 見到啲貨架咁空

職員:「今日最後一日」

之後我:「咁你地仲有幾多分店架?」 佢:「我地今日全線最後一日」

😰😱可能得我唔知😵‍💫😩

懲教署係咪時候應該要更新下啲零食種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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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之良品」結業惹還押者標準零食缺貨憂慮 懲教署下午更新認可清單

【明報】在港開業近30年的連鎖零食店「優之良品」昨日(6日)全線結業,懲教署原准許親友向還押人士每周補給「優之良品」的沙爹牛肉片及豬肉片,有關注囚權人士擔心優之良品結業將令物品缺貨,影響還押人士福利。本報記者今日下午到訪懲教署網站,發現男性及女性還押人士的認可交來物品清單上,「優之良品」的沙爹牛肉片及豬肉片已轉為「華園」黑椒牛肉脯或蜜汁豬肉脯。

懲教署網站指,親友探訪還押人士時,可每星期向還押囚友提供兩包「華園」黑椒牛肉脯或蜜汁豬肉脯,每包8片每片10克。前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懲教署今次反應為「歷史上最快」,值得表揚,但建議再增加多一個牌子,以免因市場因素影響囚友福利,引起囚友躁動。

邵又指,囚教署認可的「可交來物品」有限,缺少任何一款物品亦對囚友有重大影響。他又指,囚友平時會用豬肉乾和牛肉乾伴粥和飯,以調味幫助進食。

優之良品發言人今日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因新冠疫情爆發,封關後生意轉差,公司虧蝕致全線結業。(原文)

#20220607新聞
馬俊文煽動罪囚5年多 不服刑期提上訴 強調應考慮行為有否影響香港繁榮

【獨立媒體】人稱「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指前年多次在公眾場合叫喊港獨口號,他否認《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於區域法院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監5年9個月,現正服刑。他不服刑期提出上訴,今(7日)在高等法院申請刑罰上訴許可。上訴方指,根據《國安法》立法原意,法庭應客觀審視上訴人的說話是否嚴重影響香港的繁榮穩定,以及居民的合法權益。法官指本案為首宗上訴庭處理的《國安法》判刑案件,有一定重要性,因此需時考慮,將於9月5日宣判。

上訴方指,本案情節並非如原審法官陳廣池指屬情節嚴重,應屬情節較輕,即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接納以5年為量刑起點。他根據《港區國安法》第一章第一條指出條例的立法原意,「為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 『一國兩制』、『港人治港 』、高度自治的方針,維護國家安全,防範、制止和懲治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等犯罪,保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繁榮和穩定,以及保障居民的合法權益」。上訴方認為要客觀審視上訴人的說話是否會嚴重影響香港的繁榮穩定及居民的合法權益。(全文

#20220607新聞 #港區國安法
47人案|第六次提訊日第四日 吳政亨程序押7月初續處理 被告由10懲教員隔坐

【法庭線】民主派初選47人被指「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周二(7日)踏入第六次提訊日的第四日,袁嘉蔚、吳敏兒的交付程序完成,即累計有46人將交付高等法院處理。吳政亨程序則押後至7月4至8日續處理。

今日除3名被告應訊,另有7名還押被告列席旁聽,包括何桂藍、譚凱邦、劉頴匡、馮達浚、王百羽、黃之鋒及梁晃維,均被安排坐在被告欄的後排。各被告由10名懲教人員隔坐。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處理。本案47名被告之中,目前34人還押、13人獲保釋。第六次提訊日期間,還押被告包括伍健偉、劉澤鋒曾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均被拒絕。(全文

#20220607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阮民安被控煽動及詐騙 區院首提堂無法律代表 官着盡快安排、押7.6再訊

【法庭線】歌手阮民安被指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嘲笑殉職水警及指接種疫苗不安全,並偕同親友訛稱將販賣曲奇所得收益,用作資助一名暴動案女被告。他被控「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及詐騙共兩罪,案件轉介區院後周二(7日)首次提訊。

阮並無律師代表,法官詢問原因,阮聲稱一直由事務律師衛珮璇跟進,不清楚為何今次無法律代表,但指已由他人安排聘私人律師,並已付律師費,相信下次提訊時會有。

法官強調重視被告的利益,提醒盡快聯絡律師,並將案押後至7月26日再訊。控方原打算修訂控罪,但因阮沒有律師代表而暫不申請。阮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全文

#20220607新聞 #港區國安法
男警涉盜女網友信用卡再勒索2萬元 押後7.7再訊

【東網】26歲男警涉嫌於酒店房間內偷竊女網友的信用卡,事後更勒索該名女網友要交出2萬港元。該名男警現被控告1項盜竊罪、1項勒索罪及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今天(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把案件押後至7月7日再訊,等待轉介文件,此期間被告須還押。

控罪指,26歲被告陳子浩於2022年1月20日,在屯門建豐街4號悅品度假酒店某室內偷竊1張信用卡,而上述物品為女子X的財產。控罪又指被告於同日分別在元朗1間便利店和1間超級市場內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表示他是上述信用卡的真正持有人並有權及獲授權使用該信用卡支付該貨品的款項,而不誠實地向店舖員工取得2包海帶、1樽橙汁、1包溏心蛋、2盒薄荷糖、1包味噌蛋、7包雞胸肉、4盒香煙、4包消毒濕紙巾、2樽辣椒油及2盒口罩,意圖永久地剝奪該些公司的財產。

被告另被控於2022年1月21日,在香港為了使其獲益,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女子X交出2萬港元。(全文

#20220607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開房偷卡再裸照勒索
李家超認遲交選舉廣告同意書 入稟高院要求免罰款判監

【獨立媒體】候任特首李家超昨入稟高等法院,承認在參選期間3度無按照選管委會的法定要求,依時呈交3份選舉廣告中相關人士的支持同意書,李家超向法庭申請豁免刑罰。根據現行法例,違反相關規定人士,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6個月。

申請人李家超在入稟狀指,承認沒有遵守《選舉程序(行政長官)規例》,無按照選舉管理委員會的要求,依時於1個工作天內,呈交於今年4月13日、17日及18日刊登選舉廣告中相關人士的支持同意書。李家超要求法庭頒令,豁免其違反法例的刑罰,兼要求法庭不頒訟費令。李家超由薛馮鄺岑律師行代表,案件答辯人是律政司。

《明報》在4月競選期間,踢爆唯一候選人李家超在網上發布3個選舉廣告,當中載有香港乒乓女隊主教練李靜、立法會議員林智遠及藝人方力申言論。《明報》發現李家超競選辦在3人廣告刊出後多日,仍未呈交同意書。李家超競選辦最終在4月21日才後補上載3份同意書。

李家超競選辦被踢爆違規後,曾公開回應稱已經主動聯絡選舉事務處,又表示以後會加倍小心處理。(全文

案件編號:HCMP697/2022

#20220608新聞
【6.8 更新】荔枝角收押所已貼出告示,即日起接受新款肉乾,舊款肉乾 7.7 前會繼續接受,但每次不可新舊混合,請各位手足親友留意 😉

懲教今次從善如流,好快轉新款肉乾,我地會從速入貨,貨到上架後立即通知大家。辛苦最近為肉乾頻撲嘅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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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法委會「鬧雙胞」 梁耀忠認襲擊騷擾議員加監2周 官:行為火上加油

【法庭線】立法會2019年審議《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建制派及民主派分別派員爭奪法案委員會主席之位,最後「鬧雙胞」。同年5月,建制派護送獲推舉的石禮謙開會時,被多名民主派議員阻止,其後7名民主派議員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七人中,正就2020年六四集結等案服刑的街工梁耀忠,周三(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襲擊騷擾議員,加監兩周,為同案中首名認罪的時任議員。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本案屬嚴重事件,被告的角色雖與其他人不同,但他的行為「火上加油」,判監是恰當刑罰。控方庭上透露,梁耀忠原定最快下周一獲釋。(全文

#20220608新聞 #0511立法會
古思堯企圖煽動表證成立 7.11結案陳詞 稱故意違反《國安法》願「找數」

【獨立媒體】75歲患末期直腸癌的古思堯,涉製作寫有「打倒共產黨」、「香港國安法,食屎都發達」的棺材,計劃於北京冬奧開幕日到中聯辦抗議,惟未出發已被國安處拘捕。他否認「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今(8日)於西九龍法院續審。庭上播放古思堯的錄影會面,他稱自己是「故意違反《國安法》」,又指以往每年抬棺材往中聯辦示威均獲警方批准,但《國安法》生效後政府卻對他作檢控是「秋後算帳」,而他願意為自己行為先「找數」。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裁定表面證供成立,古思堯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7月11日結案陳詞。(全文

#20220608新聞 #20220608新聞 #冬奧開幕示威
税務主任涉威脅入境主任「斬死」林鄭 面臨3控罪押7月中再訊

【星島日報】五旬助理税務主任涉嫌在數月前以電郵威脅一名入境事務主任,要求對方斬死特首林鄭月娥。被告原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時,控方申請修訂及新增控罪。被告現面對3項相同控罪,他另涉威脅醫管局職員及會損壞政府總部,暫時毋需答辯。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押後至7月13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期間續准保釋。(全文

#20220608新聞 #其他案件
反修例案 逾百人事發兩年後被控 大狀指「拖愈耐愈不公」料續有 江樂士:遲比錯好

【明報】反修例風波踏入3周年,截至今年4月底,逾萬人被捕,2850人被檢控,比去年4月數字再多242人被起訴,近日仍有2019年示威案首次提堂。據本報統計,過去一年至少121人是事發後兩年被檢控,包括6.12金鐘衝突中傷眼的前教師楊子俊。大律師吳宗鑾表示,理論上「拖得愈耐,愈唔公道」,估計律政司是等待法庭釐清法律原則後再檢控,料未來仍會有示威者陸續被檢控。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則說,部分案件需時調查,「延遲決定總比錯誤決定好」。

吳宗鑾說,延誤檢控會令被告承受精神壓力,亦會影響證人記憶,理論上「拖得愈耐,愈唔公道」。他又說,不少示威案依賴錄影片段,辯方較難以延誤造成不公為由,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最多只能作求情因素。他估計,隨着法庭就暴動等控罪有較清晰的判決標準,律政司或會重新審視本身被視為定罪機率較低,例如沒有在場證據的案件,並決定是否檢控。他表示,大部分刑事案件不設起訴期限,即使「踢保」甚或警方主動釋放,若證物未獲退還,仍有可能被檢控,預計未來仍有反修例案件被捕人陸續被帶上法庭。(全文

#20220609新聞
「海港 Sir」涉瞞警司身份騙2600萬元銀行貸款 被控兩欺詐罪 7.19 再訊

【法庭線】近年活躍微博平台的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2019年向本地兩銀行隱瞞任職警員、提供虛假受僱文件,騙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與另一報稱商人,被控兩項欺詐罪。

陳凱港代表律師黃偉強周四(9日)在區域法院,申請押後案件至7月19日再訊,以待檢驗控方新提供文件。黃穿藍色西裝外套、白色裇衫上庭,被法官高勁修要求穿上律師袍,案件一度暫停。

法官最後在控方不反對及另一被告同意下,批准將案押後再訊。(全文

#20220609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海景山莊按揭
3人涉虛報快測陽性被捕 一人任職救護員

【獨立媒體】警方昨日拘捕2男1女涉嫌虛報快速測試陽性結果,指他們於今年3至4月上載不屬於自己的快測陽性結果證明,或上載同一快速結果證明至2個申報個案。其中包括一名救護員同時干犯欺詐罪,三人均獲准保釋候查。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鄭澤仁指,衞生防護中心會要求快測呈報者進行抽樣核酸測試覆檢,發現當中有人刻意提供虛假資料,目前已轉介5宗案件予警方調查,3人已於4月中被捕。另外2宗經深入調查後,昨日於柴灣及西貢再拘捕2男1女,包括24歲報稱地產從業員的男子、35歲報稱咖啡師的女子及38歲報稱救護員的男子。

警方指,他們於今年3月及4月分別上載不屬於自己的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證明,或上載同一快速結果證明至2個申報個案,從而獲得隔離令,涉嫌違反第599D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

其中38歲的被捕男子涉利用虛假快速陽性呈報意圖獲取康復記錄二維碼,同時干犯欺詐罪。而另一名35歲女士則同時干犯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32條,使他人蒙受感染危險,二人亦報稱為情侶關係。警方於行動中檢取4部手提電話、3部平板電腦及1部手提電腦。(全文

#20220610新聞
被指機舖用假「安心出行」 18 歲男被控企圖誤導警員 7.15 再訊

【法庭線】2021 年 12 月,18 歲男子被指在旺角機舖使用假「安心出行」程式,被控一項企圖誤導警員罪,周五(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案件押至 7 月 15 日再訊,以候辯方索取文件,及與控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期間被告以 2,000 元保釋。(全文

#20220610新聞 #安心出行
被捕人士資訊部
59歲男保安員聲稱六四當日殺警 涉煽惑他人被捕 【頭條日報】在六四33周年前夕,警方發現有人利用網上社交媒體平台,發布針對政府及警隊的仇恨言論,經深入調查,警方今日上午(6月3日)於大埔以「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拘捕一名59歲男子。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戴子斌指,被捕男子在網上平台宣傳及鼓吹在6月4日舉行非法集會,並在集會期間進行違法行為,被捕人更提到「殘害、殘殺警務人員」。而警方在行動中檢獲一部手提電話,被捕人報稱是保安員,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全文)…
涉煽惑六四集會及殺警 男保安拒保獲釋 警:保留追究權利

【明報】警方於本月3日六四33周年前夕,以涉嫌觸犯「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在大埔拘捕一名59歲男保安員。警方指他涉嫌在網上發表言論,煽惑他人在六四事件當日殺害警員。據了解,該男子拒保獲釋。警方回應表示,該男子已獲釋,警方保留追究權利。

另外,截至上周六(4日)11時半,警方在銅鑼灣和維園拘捕6人,包括5男1女,年齡介乎19至80歲。其中社民連成員劉山青身穿印有已故湖南工運領袖李旺陽的上衣,及戴上寫有「悼念六四」的口罩到場,警方指他高叫口號,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捕。除了一名80歲男子暫時獲䆁外,另外5人獲准保釋候查,分別須於下月向警方報到。(全文

#20220609新聞 #網上言論
4男女涉噴逾200個六四塗鴉被捕

【明報】警方以涉嫌刑事毁壞拘捕4名年齡介乎21至22歲的男女,懷疑4人於多區公共設施塗鴉。據悉,塗鴉同為六四字樣。

警方在6月4日至昨日(9日)展開行動,於荃灣、黃大仙、旺角及將軍澳拘捕兩名本地男子及兩名本地女子,並檢獲45罐噴漆、兩個噴漆模板及一批懷疑為被捕人犯案時穿著的衣物。當中兩名被捕男女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7月上旬向警方報到。另外兩名男女正被扣查。

警方於6月3日接獲多名市民報案,指荃灣區內多處公共設施被噴上塗鴉。警員到場調查,在多個地點共發現53個相同的塗鴉;警方翌日(4日)亦分別在黃大仙區、旺角區、深水埗區及油麻地區內多個地點發現共約190個相同的塗鴉,交由荃灣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全文

#20220610新聞 #20220604六四
【「救人理大博士」今日刑滿「放學」 】

【加山傳播】「救人理大博士」今日服刑完畢,早上接近九點半於赤柱監獄獲釋「放學」。他步出監獄時手持個人物品外,亦帶走一大袋零食發予等候他的友人,並馬上和親人擁抱,後和前區議員李傲然等前來迎接的親友乘車離開。經過接近八個月監禁,邱明顯比入獄前清瘦。

邱於2019年10月1日參與荃灣的示威期間,遇上「健仔」被防暴警員近距離開槍射擊。他上前查看「健仔」傷勢期間被其他警員撲倒並拘捕。邱原被控暴動罪,後經和律政司認罪協商後,改為承認一條非法集結罪,並於去年10月15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一年,至今日刑滿獲悉。

其同案分拆的另外四名被告,則而全部被判暴動罪成,去年中判囚4年3個月至4年8個月不等,更是香港首次就反修例運動的暴動控罪,以共同犯罪原則入罪。而同案中中槍的「健仔」則已經流亡。(全文)

#20220611新聞 #1001荃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