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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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申請合併兩暴動案審訊 指「延遲正義非正義」官駁回以免改期對辯方不便

【獨立媒體】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共46人被控於夏愨道政總外參與暴動。其中兩案共19名被告將於今年6月及7月開審,惟控方於開審前4個月突然申請兩案合併,指「延遲的正義並非正義」,且分案會浪費公帑,逾半被告反對。法官高勁修今(25日)駁回控方的合併申請,他指若在開審前才更改審期,會影響各方準備,更會為辯方帶來不便,而且疫情尚未緩和,難以同時處理眾多被告。

控方申請合併的理由為,本案發生的暴動事件相同,控方同時強調「延遲的正義並非正義」,及時處理案件才能實現審判的公正。另外,早前亦有審訊同時處理23名被告,法庭過往亦曾批准共涉20名被告的3宗案件合併。控方又指,案件涉及相同證人及證據,若分開審訊會浪費不必要的公帑及人手,加上疫情緩和後已能處理眾多被告的審訊。

辯方反對合併的理據包括,案件於一年前已定下審期,而律師與被告已建立關係,若於接近開審前才合併並更改審期,有律師或會未能出席,導致被告需短時間内更換律師,新的律師代表須重新檢視逾千頁文件,這會對被告構成不公。辯方又引用案例指,除非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否則法庭不應重新審視決定。

法官高勁修考慮雙方陳詞後指,更改審期會影響各方的準備,加上早前獲批准合併的案例,是因辯方沒有作出反對。另外,法官認為將要開審前才更改審期,會對辯方帶來不便,而且疫情尚未緩和,難以同時處理眾多被告。因此法官認為沒有充分理由合併兩案,最後駁回控方的合併申請。(全文

#20220225新聞 #0929金鐘
🗓🗓🗓又有新日子🗓🗓🗓

繼支聯會煽顛案的聆訊確定押後日期之後,支聯會不交資料案的控方「公眾利益豁免」申請也定了新日期。

原定4月6日、7日進行的聆訊,現改到5月10日、11日進行,屆時香港下一任特首相信已經塵埃落定。

📨 寫信給幸彤:請寄往馬鞍山郵局郵政信箱75號,無須在信封上寫明「鄒幸彤收」,信件抬頭稱呼即可;如想收到回信,請在「信內」,而非信封上,寫上回信地址。

鄒幸彤後援會
📙硬皮書拆解-實用文]

最近收到一位囚友家人的求助,指家人在獄內報讀課程。入教科書的申請雖然已被批准,奈何在外地訂回來的教科書到手後發現居然是本硬皮書。

理論上硬皮書又或是書本有缺損的書是無法入給家人的,但我也曾經試過𠝹掉書硬皮的部份,好心的職員仍願意讓我把書交到家人手中。

約了求助者出來協助她去掉書皮後,她嘗試拿去給院所職員,但職員以書本沒有書套紙張會散開為由,要求她自行找地方為書本造一個書套。

收到這個消息後小編嘗試找一些印刷商朋友詢問,朋友建議可自行在書脊上塗上膠水,再自行計算和切割出合適的書套。

正好小編在家中有數本已經不再用的硬皮書,故在週末終於可試行拆解硬皮書的實驗。自己書套自己造!

💪🏻希望求助者都能依照這個方法,把書成功交到家人手上❤️

很多時候我們教求助者規則,不要入硬皮書、不要入單人照、不要做什麼什麼,教他們什麼可以入可以做。

但如果他們就是非要入這本硬皮書不可呢?

小編希望做到的是與大家同行,除了資訊上的交流,就算有些事自己不懂不知道,還是會與大家一起想辦法去解決。就算結局成功或是失敗,我們也曾經以最大努力去嘗試過❤️👐🏻

一起同行,共勉。

P.S. 由於各大院所的不同職員均有不同的要求,如果有需要,記緊先向收取物資的職員確定啊👐🏻以免毀了書本又沒法交到家人手上。)

材料:
200g彩紋紙
𠝹刀
𠝹版
白膠漿
剪刀
間尺
膠片(或信用卡、會員卡亦可)

#在囚及還押人士支援 #Rebirth #陪伴 #勿以善小而不為 #共勉 #實用 #硬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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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irth信箱💌
協調道郵政局
郵政信箱83112號
Rebirth收

Address:
Rebirth
P.O. Box 83112
Concorde Road Post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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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irth - 還押及在囚人士支援
青年非法集結罪成囚一年 定罪上訴遭駁回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12日「破曉行動」,多區出現堵路,24歲青年否認非法集結罪,經審訊後,裁判官陳炳宙裁定他罪成判囚一年。青年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今(28日)駁回其上訴。上訴方投訴指裁判官錯誤依賴逃跑作為證據,但法官李運騰認為裁判官亦有考慮其他環境證供,包括上訴人衣著與暴力示威者吻合、上訴人被胡椒球彈射中後仍繼續逃跑。

原訟庭法官李運騰今頒下判詞,他引述上訴方的兩項理據為,原審裁判官陳炳宙錯誤依賴逃跑為支持非法集結的證據,以及錯誤利用基本形式的「共同犯罪計劃」作為非法集結罪的定‍罪基礎。

法官經考慮後,不認同裁判官未有全面及準確地考慮所有證據,因裁判官正確地指出控方是依賴環境證據,以證明上訴人有份參與新運路及掃管埔路交界附近的非法集會。對於上訴方特別提到,警方小巴沒有警察標記,法官指裁判官依賴的不是小巴上有否標示,而是它「不尋常地停在道路交界處」。法官同意如有一輛車突然停泊在道路交界處,然後有一批穿着制服的乘客齊齊下車,而他們當中甚至手持長槍,這種情況的確是「不尋常」,必定會引起在場人士注目。

法官強調,裁判官在作出推論時並非只依賴上訴人逃跑,同時有考慮其他環境證供,包括上訴人打扮與一般暴力示威者的衣著吻合、上訴人被胡椒球彈射中後仍沒有停下,繼續逃跑,以及防暴警屢表露身份後,上訴人仍沒有理會繼續跑等。法官指看不到有足夠理由去干預裁判官的裁斷,因沒有犯原則上錯誤。法官指,對於上訴方只着眼裁判官最後一句:「他已經用自己逃跑的行為來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他認為上訴方流於斷章取義,令人遺憾。

法官又指,裁判官推論上訴人不單純是在非法集會發生時身在現場,而且更是「利用自己的出現,故意鼓勵和默許其他參與非法集結的人做出上述的行為」,他的這個裁斷,既毋須依賴任何「共同犯罪計劃」原則,也符合「參與」這個原素。最後法官強調,既然裁判官毋須依賴「共同犯罪計劃」原‍則,便已有足夠事實裁斷支持上訴人的定罪,因此無論他引用此原則時有否犯錯,根本無足輕重,亦不會影響定罪,故法官駁回上訴。(全文

📌 相關資料:高等法院判案理由書

#20220328新聞 #1112上水
維修工人涉鼓吹確診者播毒 被控煽惑使人受感染罪 被拒保釋還柙至4.25

【獨立媒體】一名32歲男維修工人涉近日於網上連登討論區,鼓吹新型冠狀病毒確診者「四圍去播毒」、「全港藍店一日遊」,警方調查後亦發現他去年曾於討論區鼓吹傷害法官。他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及兩項「煽惑他人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被告早前因疫情未能上庭,今(28日)被押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暫時毋需答辯,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押後至4月25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申請保釋遭拒,期間須還柙,但他保留8日保釋覆核。

案件於2月14日首次提訊時,被告鍾姓男子懷疑染上新冠病毒因此未有出庭,其後又因懲教「鎖倉」檢測及疫情關係,案件數次押後,今日為被告首次上庭。

控罪指他於2021年5月29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司法人員,意圖使該或該些司法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他另被指分別於今年1月23日及2月7日,在香港透過網站「連登討論區」,非法煽惑自知屬傳染病接觸者或受指明傳染病感染的人,即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藉該人身處任何街道、公眾地方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全文

#20220328新聞 #網上言論
//「唔嬲就假!他們有權不交出CCTV,很無奈,這些就是所謂的同路人?完全不理解他們在想甚麼!」嘉嘉(化名)被捕時,被控非法集結,幾個月後的某天清晨,他家裏來了幾個人,說要再次帶他回警署。

在警署等了很久,很多程序再次做過後,他被改控暴動罪,那一刻,他茫然、不知所措。直至後來,他知道是某間店舖提供了閉路電視影像,同案的所有人也被改控暴動罪。

已是差不多兩年前的事了,他的眼神中,依然充滿躁動。那種憤怒、不安,從未離去,即將要面對審訊,更可能是多年的刑期,一切都讓他感到悲傷,「會失去更多自由」。

那年,嘉嘉還是一個中學生,在風風火火的歲月中,他選擇成為一個學生記者,以影像記錄發生的事。他說了很多次,6月9日後的一切,每一件事也震撼着他,人生第一次嘗到催淚彈的味道,一雙又一雙用保鮮紙蓋着的眼睛,他一直記着,「甚麼裝備也沒有,但所有人都很團結」。

理工大學是一個轉捩點,嘉嘉的人生,也從此改變。他在校園留守的凌晨,看着水炮車不斷發射藍色液體,然後看着有人被拉着在地上拖行,脆弱的頭顱被踏在厚重的長靴底下,「就是看着那一幕,好深刻」。那幾天,他一直躲在校內,「很疲倦,沒有水和食物」。

「只剩20、30人,試過很多方法,也離開不了理大」,火車軌、爬窗、水渠、地底通道,所有方法也用過了,但還是無法離開。那幾天,他根本不敢睡,害怕一旦合上眼,就會有事發生,無水無食物、精神渙散,「不斷找方法走,但已無路」。

他不想離去,但已無路可退。「很失落,覺得自己就如condom」,他很害怕,卻已無力思考,「臉青青,感覺快要死亡」。

案件還未開始正式審訊,卻傳來噩耗,原本幫助他的律師離開香港了,法律援助署委派了另一位律師給他,但他從朋友口中得知這位律師的往績後,就認為未必適合,「他打電話給我,叫我認罪,但我覺得應該有機會打贏的,當日很和平」。

於是,他決定自己找律師,但聽到律師費後,他立即呆在當場,單靠工作,根本不可能支付。朋友們幫他籌錢,但也只是杯水車薪,他把自己做學生記者時影的照片製作了明信片,希望能以此籌得律師費,只能抱着一絲期望。

6月,他將要面對三十多天的審訊,未知能否請得自己信任的律師作為辯護律師。案件一再延期,他的心也一直懸着,終於到了這一天,若罪成,他說自己不會逃避,「睇化了,不再恐懼坐監,因為我知道,靈魂是自由的」。

而首先,我們必須成為一個擁有靈魂的人。//

📌 訪問全文:記者 梁嘉麗
有朋友因為19年10月1號 灣仔被捕
因暴動罪今晨上門拘捕
睇吓大家附近有冇朋友中招

願大家平安

whirzero
【六四案服刑完畢,轉到赤柱監獄還押】

admin:早前之鋒就「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刑期上訴得直,六四案經修訂的刑期為8個月。之鋒三月初已完成刑期,轉到赤柱監獄還柙,等候初選案審訊。

服刑期間之鋒不懈學習,藉閱讀發掘世界,我們會陸續在facebook跟大家分享之鋒的閱書心得。感謝這段日子以來每一位寫信和留言關心他的朋友,我們深信之鋒會繼續堅強面對監獄生活,祝願大家身體健康,保持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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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牢房度日的人來說,閱讀很多時僅在於消磨時間,或透過小說讓自己的心思能短暫抽離圍牆內的環境,投入到作者所呈現的故事世界。上述是一年多以來相當真實的經歷。但我想於獄中閱讀的作用絕不限於此,更是有助一個人在獨處的狀態裡建構自我對話的空間⋯」
📖閱讀全文 https://bit.ly/3JW7U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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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中書簡》由之鋒寄出的信件及友人探訪時經口述整理並翻譯。已訂閱的朋友,可在信中標明用戶名稱及回郵地址,以供之鋒回信。
💪 bit.ly/joshuawonghk
✉️ 九龍中央郵政局郵政信箱73962號(信封毋須註明姓名)
🖊 書信需經院所消毒,請避免用易化墨水筆書寫

黃之鋒
【同文】理大臨時行政委員會今日(29日)下午接獲警方通知,指早前校園保安巡視邵逸夫樓時發現有懷疑爆炸品貯存,並通報警方。警方將於明日(30日)下午 2 時 30 分在校園保安陪同下視察有關儲物室。(全文

#20220329新聞
10.1灣仔衝突|警重新拘捕13人當中12人被控暴動 明天提堂

【頭條日報】2019年10月1日多處出現示威,大批示威者下午於灣仔金鐘道、軒尼詩道、莊士敦道及皇后大道東一帶聚集進行非法集結,期間多處有堵路、縱火、向警員投擲雜物、破壞公眾設施及阻塞通道等行為。警方就事件於上址拘捕57名示威者,涉嫌「非法集結」。被捕人其後拒保候查,獲暫時䆁放。

警方經深入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於今日(29日)重新拘捕其中1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20至54歲,當中12人被控「暴動」,另1人被控「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13人中,部份人士被加控「無牌管有彈藥」、「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及「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案件將於明日(30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原文

#20220329新聞 #新案件 #1001灣仔
20 APRIL
最後裁決 (希望真係最後喇...)
被指控為SUCK CHANNEL管理員
連同交替控罪,共面臨多達25條控罪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暫代區院)
時間:上午10:00

manhoinjail
涉威脅入境處職員「斬死林鄭」助理稅務主任被控刑恐罪 還柙小欖待索精神科報告

【獨立媒體】一名51歲助理稅務主任涉於3月20日,傳訊息威脅時任入境事務主任「斬死林鄭月娥」,否則破壞入境處財產,他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今(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葉啓亮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4月13日,以待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並決定是否適合答辯。被告申請保釋被拒,期間須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據悉被告患自閉症及強迫症,自2013年起開始到精神科求醫,並須服藥,他過往有3次相類行為,包括向他人傳訊息稱要使用暴力,如放炸彈或放火等,但沒有案底。

報稱助理稅務主任的黎姓男子(51歲),被控於2022年3月20日,在香港威脅梁姓男子會使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處的財產遭受損害,意圖導致梁洛驊作出其在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作為,即斬死林鄭月娥。(原文

#20220330新聞 #新案件 #電話訊息
韋彥德、賀知義辭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英外相歡迎決定 稱國安法破壞港自由民主已到臨界點

【明報】英國最高法院今(30日)宣布,英國最高法院院長及副院長韋彥德勳爵(Lord Robert Reed)及賀知義勳爵(Lord Patrick Hodge),辭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職務,即時生效。

韋彥德在最高法院的聲明中表示,香港法院對法治的堅持繼續備受國際尊重,但與英國政府共同商討後認為,英國最高法院法官難以在不被視為替一個背棄政治自由及言論自由的政權背書下,繼續擔任香港終院法官。韋彥德表示,他和賀知義已辭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職務,即時生效。(全文

#20220330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同文】理大臨時行政委員會今日(29日)下午接獲警方通知,指早前校園保安巡視邵逸夫樓時發現有懷疑爆炸品貯存,並通報警方。警方將於明日(30日)下午 2 時 30 分在校園保安陪同下視察有關儲物室。(全文) #20220329新聞
理大校園發現炮仗 警方會見兩學生及搜查房間

【頭條日報】理工大學校園今年1月發現炮仗案件,據悉警方今日與兩名持有學生會房間鎖匙的學生進行會面及搜查房間,初步未有任何發現。

理工大學保安員今年1月31日,巡經校園一個放置雜物角落,發現一個大約1尺乘以1呎大紙盒,內藏一些炮仗,於是報警。警方其後展開調查,包括向學校索取閉路電視片段,其後懷疑該紙箱是由兩間學生會的房間運到上址,於是再通知校方,安排與兩間房的鎖匙持有人進行會面。

據悉今日上午及下午,警方油麻地特遣隊人員與兩名持有學生會房間鎖匙的學生進行會面及搜查房間,初步未有任何發現。(原文

#20220330新聞
《立場新聞》4前董事今往警署報到 何韻詩吳靄儀等獲准續保

【東方日報】警方國安處去年底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6名《立場新聞》高層或前高層,包括何韻詩、吳靄儀、方敏生及周達智,4人獲准保釋後,今日(30日)到警署報到,據悉,4人獲准續保,6月中需再返警署報到。

去年12月29日,警方國安處拘捕《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前董事周達智、吳靄儀、方敏生、何韻詩,以及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其中鍾沛權、林紹桐及《立場新聞》已被落案檢控,2人及陳沛敏正在還押,其餘包括何韻詩、吳靄儀、方敏生及周達智等4人,消息指准以20萬港元保釋。(原文

#20220330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職工盟 前主席黃逎元、前副主席鄧建華及前司庫鍾松輝今早被警方上門拘捕及搜屋,現時三人被帶回警署。

鄭司律
被捕人士資訊部
職工盟 前主席黃逎元、前副主席鄧建華及前司庫鍾松輝今早被警方上門拘捕及搜屋,現時三人被帶回警署。 鄭司律
據了解職工盟未有向警方提交資料 黃迺元李卓人等4人需協助調查

【頭條日報】據了解,職工盟涉嫌未有根據「社團條例」向警方提交資料,警方向法庭申請手令搜查職工盟相關地點。

另外,職工盟多名骨幹成員,包括黃迺元、鄧建華、鍾松輝及李卓人,因涉嫌違反「社團條例」需協助警方調查。(原文

#20220331新聞 #職工盟
法庭在調減處理量的情況下逐步恢復運作

  //司法機構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宣布,因應最新公共衞生情況和相關發展,現時法庭程序一般延期(「一般延期」)的安排將於二○二二年四月十一日結束。司法機構會在「一般延期」期間的最後一個星期,即二○二二年四月四日至十一日會增加處理法庭事務,然後由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開始在調減處理量的情況下逐步恢復法庭事務。

法庭程序
————

  由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起,除非法庭另有指示,否則所有聆訊(包括刑事和民事法律程序)一般將恢復進行。為調減法庭運作的整體處理量,部份法庭聆訊將在合適情況下編排至較長的分隔時段進行。

  司法機構將繼續調整法庭內公眾席和法庭大堂的座位數目,以增加社交距離和限制人流。司法機構會在有需要及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繼續在法庭延伸部分安排轉播法庭聆訊。

實施「疫苗通行證」第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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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機構自二○二二年三月二日起實施「疫苗通行證」第一階段,所有人士必須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才會獲准進入法院大樓,惟以下類別人士獲豁免–

  (a) 12歲以下的兒童;

  (b) 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的人士;或

  (c) 當天必須到法院大樓辦理法庭事務的法律程序訴訟各方或證人、事先獲得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准許出席聆訊的法律代表、或於二○二二年三月二日前已展開聆訊的陪審員。

  由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起,司法機構將根據政府最新的「疫苗通行證」要求,實施「疫苗通行證」第二階段。扼要而言,除符合政府相關要求的12至17歲人士及2019冠狀病毒病康復者外,所有人士必須接種最少兩劑新冠疫苗,才會獲准進入法院大樓。第二階段的豁免條件與第一階段相同。司法機構會繼續使用由政府開發的「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在法院大樓的入口主動進行查核,該流動應用程式會掃描相關二維碼,並保存紀錄31天。由於法院大樓入口的查核程序需時,法庭使用者到訪法院大樓處理法庭事務時應預留充裕時間。//

📌 全文: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