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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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飛「釋放政治犯」氣球 被控違民航條例 李卓人庭上大喊:留返粒傷心蘋果俾我

【立場新聞】民陣今年元旦在立法會道舉行集會時,社民連曾健成和工黨李卓人期間釋放,掛有約3米「釋放政治犯」標語的氣球。二人上周收到法庭傳票,指他在受管制空域放飛超過2米的氣球,放被控違反《民航條例》,李則被多控一項阻差辦公;今(24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案件押後至8月3日獲批,待索取法律意見。正在服刑的李卓人離開法庭前拉低口罩,向公眾席大喊「留返粒傷心蘋果俾我」。

傳票指,二人分別被指於今年 1 月 1 日,民間人權陣線要立法會道舉行集會,參與者曾健成與李卓人當時手持直徑約一米的氣球,氣球下有繩連住一張約三米成0.5米,寫上釋放政治犯的紙。由於氣球可見的面積,如果放飛到可能對附近航線構成危險,高級督察鐘廷森向他們發出4次警告,但不獲理會。他們請其他在場參與者拍照後然後將氣球放飛到空中,經民航處確認,該位置上空為受管制空域及沒有得到行政長官許可。另外,李卓人則被指於同日同城地點,阻礙高級督察鍾廷森依法執行公務。

控方申請修訂傳票獲批,並表示準備好答辯,惟辯方表示需待索取法律文件及意見,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3日再訊。(全文

#20210624新聞 #20210101金鐘 #新案件
曾健成認放「釋放政治犯」氣球罰2500元 同案李卓人拒認罪押9月訊

【頭條日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及社民連曾健成涉今年於金鐘「釋放政治犯」汽車巡遊時放飛氣球,分別被票控一項在受管制空域放飛氣球罪,李另被控阻差辦公。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曾承認控罪,被罰款2500元,李則否認兩項控罪,將於9月9日進行審前覆核。

辯方求情時指,曾健成曾任職立法局議員及區議員,前後服務社區及議會逾30年,自己只是一時衝動才會如此做,望裁判官林希維考慮他承認控罪,節省法庭時間。辯方亦引航空管制資料,指氣球被釋放的位置屬於管制區域,造成的影響有限。林官考慮被告背景及犯案動機,終判其罰款2500元,李卓人則於9月9日進行審前覆核。(全文

#20210803新聞 #20210101金鐘
李卓人涉民陣示威放氣球阻差表證成立 下月15日裁決

【明報】民陣去年元旦發起「釋放政治犯」汽車巡遊行動,其間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和社民連成員曾健成放了一個白色氣球,下方掛有寫上「釋放政治犯」的直幡。李卓人否認各一項在受管制空域放氣球的票控及阻差辦公罪,案件今(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報稱被阻礙的警員供稱,他作出第三次警告時,李卓人張開雙手,曾按着其手臂及膊頭,曾健成則在後放飛氣球。裁判官葉啓亮裁定表證成立後,被告不自辯或傳召證人。案件暫定於2月15日裁決。

被告李卓人(64歲)現因六四集會案及其他案件服刑中,他另被控阻礙高級督察鍾廷森執行公務。

辯方盤問時指出,片段顯示鍾廷森第三次警告時,說「𠵱家會將個氣球seize(檢取)咗去,得唔得」,李卓人拒絕後打開雙手,並稱氣球沒有被放飛,不能檢取,李卓人才阻止警員檢取,但鍾廷森不同意。辯方又指出,鍾廷森因上前取回氣球,其肩膊才撞到李卓人,惟鍾廷森否認。

辯方結案陳辭表示,氣球是由同案已認罪的曾健成放飛。被告李卓人張開雙手,面向高級督察鍾廷森與他理論時,說道「我哋無放喎,點解要seize(檢取)」,曾健成則在後方放飛氣球,故李卓人未必知道曾健成會鬆手。

辯方又表示,鍾廷森在數天後錄取的口供,從無提及李卓人曾用手按其肩膊,而且口供提及曾健成放氣球後,李卓人才用手阻撓,惟鍾廷森今日在庭上否定說法,稱兩項事件是同時發生。辯方同意李卓人有出手阻撓,但李卓人只是想繼續與鍾廷森理論,因此是有合理辯解。(全文

#20220117新聞 #20210101金鐘
懲教署「全犯檢測」 李卓人未能出庭 涉管制區放氣球案押下月訊

【頭條日報】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和社民連曾健成涉嫌去年元旦到金鐘請願期間放飛一個連「釋放政治犯」直幡的氫氣氣球,又以手阻擋警員。李否認在管制區域放飛氣球及阻差辦公兩罪,案件原定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但懲教署今日起為懲教所所有疑犯及囚犯進行大規模病毒快速測試,在囚和還押者不能到庭應訊,故涉及多宗非法集結案而被判囚的李,因相關安排而未有出庭,本案現時需要押後至3月17日。

被告李卓人(64歲)被控於2021年1月1日在香港金鐘立法會道,與曾健成在本地受管制的空域放飛一個氣球,而該氣球超過兩米,及在同時同地阻礙高級督察鍾廷森依法執勤。曾早前已承認放飛氣球罪,被罰款2500元。(全文

#20220218新聞 #20210101金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