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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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署一名職員初步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

  //法律援助署(法援署)今日(二月七日)表示,一名法律援助律師初步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

  該名職員在金鐘道政府合署二十六樓法援署總部上班,最近沒有外遊紀錄,對上一次當值日期為二月四日,負責審批民事法援申請,其間沒有接觸公眾人士。該名職員工作時一直有佩戴口罩,最後上班日體溫探測正常。

  法援署關閉設於金鐘道政府合署二十四樓的申請及審查科總部辦事處、二十五樓的諮詢及申請組,以及二十六樓的民事訴訟第一組辦事處,以便安排為相關地方進行全面清潔及消毒,其間所有相關辦事處的法援署職員在家工作。巿民如需提出緊急民事法援申請,可到位於九龍旺角聯運街30號旺角政府合署地下的九龍分署辦理。//

📌 全文:政府新聞公報
被捕人士資訊部
公告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在囚人士的額外親友探訪將會由2022年1月7日起暫停,直至另行通知,以減少人流及預防疫症流入懲教院所。 各懲教院所亦會即時實施以下特別探訪措施: (i) 每天上午及下午各有 30 分鐘時間暫停探訪服務,以作消毒及清潔相關設施。親友探訪及公務探訪等候時間會較長。 (ii) 在進行探訪登記時,每名探訪者均會被要求填寫及提交健康申報表。 (iii) 每名探訪者均須於進行訪客登記前利用手機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除獲豁免人士外﹚。 另外,基於疫情發展及人手安排的考慮,由二…
懲教署:本月16日起探訪囚犯 須至少接種一針疫苗

【星島日報】懲教署將加強法律探視的防疫措施,以保障在囚人士及其他持份者的健康。自本月16日(下星期三)起,所有合法探視在押人員的人,都必須至少接種一劑 Covid-19 疫苗,才能進入懲教設施。 如果個人因健康原因不適合接種疫苗,並有醫生提供的相關證明,則可以免除此要求。

大律師公會剛發出通告,通知各成員有關法律探訪囚犯,必須至少接種一針疫苗。(全文

#20220207新聞 #疫苗氣泡
女警長涉少年警訊會所內偷竊 包括偷同袍USB手指及書卷 4月審

【香港01】女警長陳惠嫻(47歲)涉於2019年尾,在大埔區少年警訊會所內偷去兩支警察紀念品USB手指,及共值2400元的28張商務印書館書券,她事後被停職,並被控2項盜竊罪。女警長今(7日)在粉嶺法院否認所有控罪,案件押後至4月25日開審,審期預計為3日,控方將傳召7名證人,辯方律師則表示會爭議警誡供詞,並有1名辯方證人。(全文

#20220207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去年 9 月底和 10 月,幸彤在還押期間先是被懲教人員要求穿上一件米奇老鼠 Tee出庭,之後親友入給她的三本與六四、支聯會有關的書籍被退回。幸彤向懲教署的投訴調查組提出三項投訴,近三個月後,終於在近日收到署方投訴委員會的回覆。

幸彤的投訴包括:

(一)懲教管方在 20201 年 9 月 30 日無理要求她穿上不屬於她的 T 恤出庭
(二)懲教管方無理拒絕 3 本探訪交來書籍
(三)懲教院所刊物調查委員會的決策機制沒有可供查閱的審查準則、沒有提供充分的拒絕理由及書面通知、沒有給予當事人任何申述的機會、沒有上訴機制。

委員會的回覆是:

針對指稱(一):調查顯示,院所管方考慮到 2021 年 9 月 15 日和 24 日的聆訊上,幸彤的衣著引起公眾疑慮和牽動旁聽人士的情緒。基於安全羈押及保安理由,管方決定禁止幸彤穿著相關 T 恤。執行該決定前,懲教署總部行動處已經作出評估,認為並無不妥,因此投訴調查組不會再跟進。

針對指稱(二):刊物調查委員會主席根據《監獄規則》第 56 條,扣留並處置該三本書籍。有鑒於此,投訴調查組不會再跟進。

針對指稱(三):刊物調查委員會主席根據《監獄規則》第 56 條處理及審查 3本交來書籍,並已通知幸彤相關結果及扣留該些書籍的原因。相關法例已經列明審查準則,而拒絕理由是否「充分」乃主觀判斷。至於如何把審查結果通知當事人,現時並無硬性規定。若幸彤不滿有關結果,可循署內或署外途徑投訴。因此,有關做法及決策機制並無不妥。

投訴委員會的回覆中也告知幸彤,如果她對這些回覆不滿,可以在收到回覆當日起計14 個曆日內,書面向懲教署「投訴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並同時提供理據及資料。

幸彤上訴期將於2 月 13 日結束時屆滿。//

📌 全文:鄒幸彤後援會
【直接遣返| 烏克蘭街頭藝術家被捕 直接送上機離港】

【幽光】烏克蘭藉街頭藝術家Vladi早前被入境處拒續簽證,被要求於上月底前離港。《幽光》今晨(7日)發現無法搜尋其IG帳戶,傍晚Vladi帳戶「重見天日」,並發文聲稱昨晚被拘捕,更指遭入境處直接帶上機離港,疑與Vladi近日在尖沙咀ISquare攤位售賣其畫作有關。

Vladi於IG文中表示,將於稍後公布其被捕詳情,又指將繼續接受新畫作訂單及安排發貨,但可能有所延誤及未能為所有新訂單簽名,希望買家體諒及明白。(全文

#20220207新聞
美籍銀行律師襲警罪成囚4個半月 高院駁回上訴須即時服刑

【獨立媒體】2019年12月,一名休班警在港鐵銅鑼灣站企圖阻止疑跳閘男離開,期間使用警棍。美籍銀行律師 Samuel Phillip Bickett 上前調停時被指搶警棍,亦要求休班警出示委任證,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罪成,早前判囚4個半月。他於去年8月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並獲准保釋。高院法官杜麗冰今(8日)駁回所有上訴,他須即時服刑。上訴人被押走時向親友揮手,旁聽人士則高呼:「take care, see you later, we love you!」。

杜官今裁定原審裁判官沒有出錯,並指休班警當時沒有時間出示委任證,雖然首次被問及「are you popo」時回答:「no」,但第二次亦有回答:「yes」,當時已承認自己是警員。另外,案發時正值社會事件,很多休班警被認出,因此他們會帶備警棍。在刑期方面,杜官同意原審官指案發地點為繁忙港鐵站,有途人情緒高漲,此為加刑兩周的因素。(全文

📌 相關資料:高院上訴庭判決理由書(英文)

#20220208新聞 #1207銅鑼灣
澳中雙重國籍男子 被控違《國安法》 港府:無義務給雙重國籍人員領事探視權

【自由亞洲電台】澳洲廣播公司(ABC)周二(8日)報道,澳大利亞政府證實一名持有澳大利亞與中國雙重國籍的男子,被港府以《港區國安法》起訴。雖然當局未有公開透露這名被告的身份,不過一位不願具名的澳大利亞外交暨貿易部(DFAT)發言人表示,這名被告於2021年1月6日被以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他於次日獲准保釋,但再於同年 3 月 1 日出庭時被捕,並正式落案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從拘捕日期及檢控罪名看來,他是「47人初選案」被告其中一人。《香港01》去年3月曾有報道提及,「47人初選案」被告之一吳政亨是澳大利亞公民。不過澳洲廣播公司表示,未能證實吳政亨就是澳大利亞外交暨貿易部所指的被告。

該名外交暨貿易部發言人續透露,澳大利亞駐香港總領事館人員,曾多次要求與這名被告會面,但港府以不承認雙重國籍為由,拒絕澳大利亞方面的要求。澳大利亞政府與這名被告的律師定期聯絡,並派人持續到法院旁聽有關聆訊。

報道續指,香港保安局發言人拒絕提供有關控方的任何進一步細節,稱無法對個別案件發表評論;並說港府沒有義務給予雙重國籍的人員領事探視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除非當事人提出申請並獲准放棄中國國籍(或變更國籍),否則他仍然是一個中國公民。(全文

📌 相關報道:Australian-Chinese dual citizen being prosecuted for 'subversion' under Hong Kong's National Security Law, Australian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202202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前區議員何惠彬上傳刀相揚言「掃賭檔」 企圖刑恐罪成囚5周

【獨立媒體】前元朗區議員何惠彬涉於前年3月在 Facebook發文,稱收到街坊投訴後計劃於區內「掃賭檔」,並附上一把刀的相片。他早前被裁定企圖刑事恐嚇罪成,今(8日)於屯門裁判法院遭判監禁5星期。裁判官施祖堯指何的帖文內容詳盡,顯示經深思熟慮,非一時衝動,又認為何沒有展現悔意,最終拒絕接納社會服務令報告的建議,決定判處監禁。

裁判官施祖堯指,何作為區議員,有責任服務街坊,即使面對社區上各種疑難,也應該以合法的方式處理,可是何卻在個人Facebook專頁公開發佈帖文,涉及刀、棍棒、刀鋸,而且內容詳盡,顯示他發文前經深思熟慮,非一時衝動。

施官又指,何以處理聚賭問題為名,企圖刑事恐嚇他人,但在感化官面前,依然堅持自己的辯解,稱當日接獲街坊投訴,指欲親自用掃把趕走聚賭者,使他感到左右為難,可見何沒有任何悔意。

施官指,即使何初犯和多年服務街坊,而且於2021年7月辭去區議員職務,現轉行做人事管理的工作,但仍然需要判處阻嚇式刑罰,以防止他人干犯相類罪行,遂以監禁6星期為量刑起點,考慮何初犯及服務街坊,刑期扣減至5星期。(全文

#20220208新聞 #其他案件 #網上言論
涉循水渠逃出理大 鄭錦滿等6人否認妨礙司法公正 案11月審

【香港01】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多天,有示威者涉循水渠逃離校園,亦有人駕駛「家長車」助示威者離開,8人包括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案件今日(8日)再提訊。包括鄭錦滿在內的6名被告擬否認控罪,案件排期於11月1日審理,料需時9天。

除了首被告葉姓男子、次被告何姓男子外,其餘6人今日均表明擬不認罪,並排期進行審訊,而首、次被告則因為仍正候警方檢驗手機的報告,要求押後案件至5月10日再訊。(全文

#20220208新聞 #1120紅磡
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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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律師襲警上訴被駁回 公開信反駁法官論點

【同文】美籍銀行律師 Samuel Bickett 早前被控在 2019 年 12 月於銅鑼灣港鐵站阻止休班警用警棍攻擊跳閘青年時裁警,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判囚 4 個半月。他提出上訴後獲准保釋,並在去年 11 月 15 日進行聆訊。高院法官杜麗冰在今早(8日)駁回所有上訴,被告要即時服刑。Bickett 同日在其社交平台發公開信,逐點反駁杜官在聆訊期間的論據,並聲言會上訴到底,同時感謝無數港人兩年來對他的支持。

上訴被駁回後,Bickett 在社交平台發公開信,直指杜官「藉一項他沒有犯下的罪行,把他送回監獄」。

Bickett 在信中引述其代表律師在聆訊期間的發言,指他當時用武力制止一名男子襲擊途人是「既合理,亦合法(was reasonable, and therefore legal)」,但杜官卻回應指:「當你攻擊警員,便非合理武力(It’s not reasonable force when you’re hitting a police officer)。」他批評杜官的言論引申出一個令人不安的情況,即香港警察與其他市民不受同樣的法律所規範。

他引用基本法第25條列明「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指出任何人,即使是警察,若對他人施加罪行,法例均容許旁人用合理武力制止。根據案發片段,Bickett 指俞姓警員當時正誣稱一名青年非禮,後來警員亦在庭上承認當時的指控虛假,俞姓休班警員又一度否認自己是警察。Bickett 認為:「就算他(俞)當時身穿警察制服,制服亦不會允許他使用非法武力和作虛假指控。無論他的正職為何,案發當日他就是個罪犯(…even if he had been wearing a police uniform, that uniform would not have allowed him to commit unlawful assaults and make false accusations. Whatever his day job might have been, on that day he was a criminal. )。」

Bickett 又表示會就定罪上訴到底,並感謝無數港人兩年來對他的支持。(全文

#20220208新聞 #1207銅鑼灣
荔枝角收押所及塘福懲教所分別出現初步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個案

  //​懲教署荔枝角收押所今日(二月八日)得悉一名在囚人士初步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

  該名五十五歲男性在囚人士於本月四日因藏有危險藥物罪被還押於荔枝角收押所,院所隨即為他安排病毒檢測,並於今日接獲衞生防護中心通知,該名人士初步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
  
  另外,一名於塘福懲教所工作的工藝導師,於今日接獲衞生防護中心通知初步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該名職員最後上班日子為二月四日,並在二月六日因身體不適前往急症室求醫,即日被安排病毒檢測。他於上班期間一直有進行體溫探測,體溫正常,並無出現不適症狀。

  署方隨即啓動應變機制,為以上兩個懲教所內所有懲教人員及在囚人士進行病毒檢測,並與衞生防護中心聯絡並跟進其建議。//

📌 全文:政府新聞公報
【初選47人案】戴耀廷等9人 押後至2.28被捕一周年再訊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僅14人獲准保釋(鄒家成早前被撤銷保釋),其餘33名被告還柙至今逾11個月。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譚文豪、胡志偉、尹兆堅、郭家麒及楊岳橋9人原定今(8日)於西九龍法院進行第4次提訊日,惟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再押後至2月28日提堂,即各被告到警署報到後被落案起訴的一周年,有被告謂:「紀念228事件,啱啱捉咗一年。」另外,何桂藍就羅德泉早前的決定提覆核,同於今日處理,快必譚得志等21人列席聆訊、亦有被告提申請,羅德泉再押後至下周四(17日)處理。

案件原定上午9時半開庭,眾被告於10時03分入庭,紛紛向旁聽席揮手。穿黃色上衣、黑色外套的快必譚得志高聲說:「蘇惠德嗰個心臟病好返未啊?蘇惠德記得打針」,又數度做出「五一」手勢,並說「恭喜發財」。

快必後譏道:「趙家賢喺度!佢個心理健康……」亦有人附和:「趙家賢小學做班長,大個做風紀……」王百羽也站起身怒罵趙。趙家賢一直低頭不語,有被告發笑,鄒家成則雙手輕放於坐在前排、面帶微笑的戴耀廷雙肩。

今日是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譚文豪、胡志偉、尹兆堅、郭家麒及楊岳橋9人的第4次提訊日。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該9名被告押後至2月28日再提堂,梁國雄一度說:「紀念228事件,啱啱捉咗一年。」其餘被告亦表明會於2月28日到庭旁聽。

羅德泉批准不參與爭議的被告先行離去,除胡志偉外的8人遂起身離庭,快必即說:「得啦,byebye!」離開的被告向旁聽席揮手,袁嘉蔚喊:「Benny頂住啊」,有人說「公道自在人心」,區諾軒向旁聽席鞠躬。快必則高聲說:「喂身體健康啊趙家賢,青山度有個位等住你啊!」趙回頭定睛望住他。袁嘉蔚大聲嘆氣,趙臨步入囚室時,快必再喊:「趙家賢身體健康、心靈健康啊,執返隻耳仔啊!」袁嘉蔚笑道:「好mean啊。」

至於何桂藍就羅德泉決定的覆核申請,及其他被告的申請,控辯雙方陳詞後,羅德泉決定將案件押後至下周四(17日)處理被告提出的申請。羅作決定時,王百羽說:「唉,文明倒退啦。」有被告亦謂:「又要嚟,唔洗啊嘛」,亦有被告發笑。其中梁國雄、譚得志、胡志偉、袁嘉蔚及劉澤鋒5人表示不會出席下次聆訊。(全文

#202202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大三罷|男生藏雷射筆判囚 定罪上訴被駁回

【綜合報道】2019年11月11日有網民發起「大三罷」,全港多區均有人堵路。一名少年在旺角堵路現場附近被警方截查,並被發現藏有一支雷射筆,事後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早前於少年法庭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判入勞教中心。少年不服定罪及刑期並向高院提出上訴,原訟庭法官黃崇厚今天(9日)駁回其定罪上訴,並就判刑上訴聽取控辯雙方陳詞,然後案押後至本月18日再訊。由於上訴人於本月中需參加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的視像會面,故法官批准他繼續保釋。法官亦特意提醒上訴人珍惜機會,不要違反保釋條件。

黃崇厚法官今甫開庭便指,他考慮雙方陳詞後,認為上訴理據不足,駁回男上訴人的定罪上訴,將擇日頒布書面理由。上訴方即就刑罰上訴進行陳詞,指出上訴人背景良好,成績名列前矛,此兩星期亦需進行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的網上面試,認為即時拘禁式刑罰有損其將來學業,希望法官酌情處罰總有一時之失的年輕人。上訴方指上訴人經過短時間服刑已深切了解到其錯誤觀念,希望法官為上訴人索取背景報告及感化報告,相信感化比即時拘禁更為有效地引導上訴人成為遵紀守法之人。

黃官經考慮後決定把案件押後至2月18日處理,明言法理上有眾多理由不應給予保釋,但參閱上訴人大學面試的信件,得知懲教處沒有Zoom視訊會面設備後,為是次特殊情況特別通融,以提高保釋條件來批准上訴人保釋外出。上訴人獲准以現金5萬元保釋外出,3名老師各自為他提供3萬元人事擔保,他需遵守晚上10至早上7時宵禁令,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需居住於報稱地址,每日需到警署報到。

📌 報道來源:頭條日報東方日報

#20220209新聞 #1111旺角
灣仔區院1行政服務助理確診 6樓所有職員需檢測

【星島日報】《星島日報》獨家消息、位於灣仔的區域法院有一名女行政服務助理證實確診新冠病毒。司法機構將安排消毒程序。由於該名女助理的辦公室位於區院的6樓、故在6樓樓層工作的所有職員、今日全獲通知要進行檢測。

據悉 位於區域法院6樓的辦事處,包括有登記處、辦事處、會計部等。目前有待司法機構考慮會否暫時關閉登記處及辦事處。(原文

#20220209新聞 #肺炎疫情
赤柱男囚自製金屬片割腕 獲及時制止

【頭條日報】赤柱監獄制止一名男性在囚人士今日下午突然割腕,獲懲教人員及時制止。​該名在囚人士於去年10月因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而被判入獄。

懲教署指,今日下午1時17分,該名29歲男囚在工場內,以自製金屬片割傷手腕。在場懲教人員立即制止並召喚支援到場。該名在囚人士當時清醒,經院所醫生檢查及診治後被轉送到公立醫院作進一步治理。部門臨床心理學家會跟進有關個案。(全文

#20220209新聞
初選案辯方律師欲入法院拒出示證件 阻差辦公罪成 官:存心為難警方

【獨立媒體】初選47人案提堂首晚,警方圍封西九龍裁判法院,不准任何市民進入,一名代表被告的事務律師嘗試進入法院範圍,要求處理案件,惟遭警方阻止並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律師否認一項「故意阻撓警務人員」罪,經早前審訊,今(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遭裁定罪成。裁判官鄭念慈指,被告拒絕出示證件,由始至終僅指控警方無權封鎖,卻未有要求警方澄清權力來源,因此肯定被告「存心、存意為難警方」。判刑押後至3月2日,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鄭官批准被告保釋候判,惟明言依然會考慮即時監禁。

鄭官指,辯方在審訊中並不爭議警方有權封鎖法院外的範圍,當日晚上仍有數以百計市民排隊進入法院,警方封鎖的決定合情合理。警長2404黃偉傑的職責是核實身份,以確保對方屬獲授權進入法院之人士,雖然警長承認晚上只剩下寥寥可數的記者,「閒雜人等少之又少」,而且被告外表「似一個律師」,但警方不能單單憑以上而放行,需透過證件來確認被告並非假冒律師。

縱使被告身穿西裝、手持文件,致電999時有提供姓名和律師證編號等,可是他在現場卻拒絕按警長的要求提供相關證件,而沒有任何解釋,令人懷疑他的身份是否真確,因此鄭官認為警長懷疑被告身份是合情合理,「絕對不是阻撓被告進入法庭」,裁定警長屬正當地執行職務。

鄭官指,被告兩度致電999報警,並多次稱警方無權封鎖法院外範圍,更宣稱會向法官投訴警方,此舉必然為了向警方施壓,可是當報案中心職員籲被告問警長為何攔住他時,被告由始至終均宣稱警方無權封鎖,亦未有要求澄清警方的權力來源。鄭官肯定被告「存心、存意為難警方」,並非真心相信警方無權封鎖及無權要求他出示證件,最終裁定他故意阻撓警務人員罪成。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馬維騉求情指,本案情況特殊,當晚聆訊至晚上9時也仍在繼續,在香港司法史上屬罕見,被告阻撓歷時短暫,沒有涉及肢體接觸或武力,也沒有侮辱性或威嚇性的說話。辯方又稱,被告身為律師,被定罪已是很大教訓,冀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鄭官明言本案性質嚴重,即使被告初犯和背景良好,也不會考慮罰款,一般而言應判處即時監禁,但他決定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同時提醒被告所有判刑選項皆有可能,現階段依然認為只有即時監禁合適。(全文

#20220209新聞 #20210301西九龍法院大樓
被捕人士資訊部
灣仔區院1行政服務助理確診 6樓所有職員需檢測 【星島日報】《星島日報》獨家消息、位於灣仔的區域法院有一名女行政服務助理證實確診新冠病毒。司法機構將安排消毒程序。由於該名女助理的辦公室位於區院的6樓、故在6樓樓層工作的所有職員、今日全獲通知要進行檢測。 據悉 位於區域法院6樓的辦事處,包括有登記處、辦事處、會計部等。目前有待司法機構考慮會否暫時關閉登記處及辦事處。(原文) #20220209新聞 #肺炎疫情
司法機構支援員工初步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

  //司法機構今日(二月九日)表示,一名在區域法院負責後勤支援工作的員工初步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區域法院會繼續如常運作。區域法院登記處將繼續正如早前公布縮短辦公時間,明日(二月十日)的案件亦會如期進行聆訊。

  該員工的日常工作並不需要接觸法庭使用者和市民大眾,工作時均有佩戴口罩及遵守社交距離措施。她最近一次返回法院上班的日期為二月七日。//

📌 全文: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