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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波疫情|與王詩雅同時段在牛気打邊爐 陳志全送竹篙灣檢疫

【頭條日報】因涉及民主派初選案正保釋外出的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因早前到銅鑼灣「牛気」打邊爐,與曾參加「洪門宴」確診者王詩雅同時段同場,須被送到竹篙灣檢疫中心隔離,暫時未能按規定到警署報到及遵守在家宵禁的保釋條件。

陳志全的代表律師去信法庭,指因為檢疫未能按要求到警署報到,亦要暫停在家宵禁,直至檢疫期完結。

陳志全因參與2019年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政權罪,他去年9月獲准以10萬元現金擔保,3項人事擔保各10萬元保釋,其保釋條件包括每星期到北角警署報到4次、須遵守晚11朝7的宵禁令、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需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等。(原文

#2022011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民主派集結案審結 黃之鋒刑期最長 黎智英鄒幸彤等14人另涉國安案 還柙未見盡頭

【獨立媒體】逾30名民主派政治人物牽涉多宗未經批准集結案,1月初鄒幸彤被裁定2021年六四煽惑集結罪成及判囚,為最後一宗的相關案件,各人刑期亦塵埃落定。整理各人總刑期,顯示黃之鋒在6.21圍警總、反蒙面法遊行和六四集會3案中,合共判囚27.5個月,刑期是眾人之冠。其次為「長毛」梁國雄,四案合共囚23個月,陳皓桓和鄒幸彤,則須囚22個月。除了未經批准集結案之外,黎智英、李卓人、黃之鋒等15人另背負其他案件而還柙,包括初選案、《蘋果日報》案和支聯會案等,至今仍在候訊階段,未訂審期。

30多名被起訴「未經批准集結」相關罪名的民主派當中,黃之鋒的總刑期為最高。他在6.21包圍警總、10.5反蒙面法遊行和六四集會案中,分別被判監禁13.5、4及10個月,沒有獲任何法官頒令刑期同期執行,因此總刑期為27.5個月。其中在六四集會案判刑時,法官陳廣池更明言不會有任何刑期可與另案同期執行。據司法機構網站顯示,黃將於1月19日(下周三)向上訴庭申請刑期上訴許可。

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和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總刑期均為22個月。陳皓桓沒有其他案件在身;鄒幸彤則仍有兩宗與支聯會相關的案件正待審理,控罪分別為「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和「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職工盟秘書長、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的總監禁刑期皆為20個月。黎智英另涉《蘋果日報》相關案件,遭控「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欺詐等罪。李卓人與何俊仁另涉支聯會案件,遭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全文

#20220115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