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9.89K subscribers
3.79K photos
18 videos
3 files
8.02K links
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報料投稿至 @youarenotalonehk_infobot
後備:@youarenotalonehk_info2bot
‼️只限資訊部‼️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柒貳捌青春定格

//他們的青春,定格在 2019 年炎夏,硝煙瀰漫的上環街頭。

裁決前,記者記錄了當中 8 名青年的夢想和掙扎。

對泡芙來說,青春是在文憑試「搏盡無悔」,可是結果已經不重要,「我有一個好成績,都可能要坐監⋯⋯」。

對艦長來說,青春是日夜顛倒、揮霍時間,可是他要準備倒數面對牢獄,「開始唔知點過⋯⋯」。

對膠仔來說,青春是懵懂任性,可是他被逼著成長,「辛苦你哋忍咗我咁耐⋯⋯」

至於 Colin,青春是成為社會新鮮人,可是面試時被僱主問及事業目標,他心想:「五年後我應該喺赤柱拔緊草⋯⋯」

還有梳兒,青春是與女友一起的快樂時光,可是再不捨也要跟她說一句:「如果真係有個啱嘅人,唔使等,盡情咁忘記我⋯⋯」

Spring 就覺得,青春是實現計劃,可是她必須在 2020 年之前完成,「2021 年係一個空白嘅自己⋯⋯」

最後有阿祖和肉丸,青春是遇上對方,可是他們要擔心,「到時要坐6、7年,佢會唔會唔認得我㗎?」

(受訪者名字均為化名)

案件開審首日,正庭和延伸庭的公眾席均滿座,但日復日的審訊,旁聽人士逐漸比在場的律師還少。

可是,有時他們望向空蕩蕩的座位,也會暗忖:「我們是不是被遺忘了?」

「出面好多文宣、日曆,我哋前後啲日子都一定有記錄,『光頭警長』都有,唯獨 728 呢一日消失咗囉。」梳兒說,「我哋無被人遺忘,係我哋個日子被人遺忘。」

Colin 認為不僅日子被遺忘,還有「人」。「你會記得有 40 幾個人、929(暴動案)有 100 個人,初選有 47 個人。個數字好震撼,你講多三次四次五次,數字始終都係數字,但你唔記得呢 47,背後係包含 47 個人嘅靈魂、47 個人嘅家庭。」

訪問以「有咩想同香港人講」作結,泡芙說:「我好唔鍾意香港,但係我鍾意為香港付出嘅你哋。」梳兒笑了笑:「同香港人講就不了」,但想趁機會感謝家人,也想跟女友說,自己沒有能力給予承諾,「如果真係有個啱嘅人,唔使等,盡情咁忘記我。」

Colin 這番話是說給親友,也是說給港人:「如果犧牲係一樣必然發生嘅嘢,唔需要為我去喊、去擔心。犧牲有無價值,係由你哋每一個人去賦予畀佢,所以唔好令佢哋嘅犧牲白白浪費。」//

📌 訪問全文:《誌》hk.feature
【立場的最後人語】一夕失去身份、睹老總提堂 前記者與公司的一場告別

// 12月29日,6名《立場》高層清晨被捕,擁有7年歷史、坐擁逾180萬粉絲的《立場》社交媒體和網站便再沒有更新,同日下午宣佈停運,晚上11時移除所有內容。被捕的前總編鍾沛權和前署理總編林紹桐被通宵扣查,翌日提堂,保釋被拒。

獨自在被告欄內,身形較瘦削的鍾沛權和林紹桐表現平靜,不時望向旁聽席,做出了OK手勢。林紹桐的妻子舉起了女嬰娃娃和恐龍模型,林隔着口罩也可見笑意,離開的時候,還數度高舉緊握的拳頭,直至囚室關上那一刻仍回望揮手。不少《立場》同事甫看到他們出庭就開始抽泣,得悉二人保釋被拒更是難掩激動。

「見到佢(林紹桐)把聲有啲沙啞,仍然嘗試扮笑扮開心、仍然咁淡定,好似安穩所有同事,做返喺公司嘅角色,就會覺得,唔識講⋯⋯」阿瑤(化名)再次忍不住淚。阿芒(化名)也想起,數日前公司聖誕派對,林紹桐與妻子和女兒笑得很開心的畫面,「但暫時唔會再可以擁抱佢哋⋯⋯」

在阿芒和阿瑤眼中,鍾沛權和林紹桐都是很關心同事的上司。在《立場》規模還較小的時候加入,她們經歷過很多被二人「直接指示」的時刻:「阿權會直接行埋嚟同你講,你寫呢篇點點點,寫錯佢會直接話你,『肉酸啊』、『完全唔掂』、『真係唔合格』、『好失望』」,阿芒模仿着他的語氣。「佢好認真,好尖酸直接,但唔係罵你。」

而林紹桐則是較溫柔而冷靜的那個:「佢好有心栽培你,好多時會叫你去佢個位坐低睇佢點樣改篇稿,逐隻字同你睇,好多提醒。」但阿芒隨即笑說,看來認真的林總會突然「鳩笑」和「side track」:「真係勁奇怪,佢成日無啦啦笑,但你會好舒服。」

工作上,老總也總是最認真的那個——早過員工到,但永遠遲過員工走;回到家,Facebook 聊天室也是「綠燈長開」,一看到新聞出錯就會立即發出來要求更正。每個同事必然經歷過的,還有剛入職時,鍾沛權千叮萬囑:「報導一定要持平準確、唔可以錯,所有錄音一定要留底,要好清楚記者同示威者的界線。」

去年年中《蘋果日報》高層被捕,《立場》一度遣散員工再簽新合約,幾乎所有員工都留了下來。阿芒記得逐個入房簽約時,鍾沛權問她怕不怕、有沒有想過走,她答「冇啊,就行到最後囉」,鍾一臉驚訝,大概以為很多同事打算離開。阿芒再大膽問鍾沛權怕不怕,「又好尷尬啦⋯⋯」,她笑了。然後鍾沛權頓了頓,臉上泛起淺淺的笑:「我都唔想同大家緣份咁淺,都係盡做。」//

📌 訪問全文:《獨立媒體》
【一牆相隔 假若無罪的是我(上)】

// 2019年,是動盪的一年,7月28日上環爆發衝突,女生肉丸(化名)被控暴動,案件提堂後,認識了同案男被告阿祖(化名),黑暗中二人認定彼此。最終肉丸獲判無罪釋放,惟一同受審的被告則罪成,轉眼間失去自由。那些留在牆外的人,正等待獄中的他們平安歸來。

23歲的肉丸高舉戴著戒指的右手,使勁地向被告欄揮手,一雙笑眼藏不住口罩下的喜悅。欄內一名男被告報以熱切眼神及「飛吻」,他是肉丸的未婚夫阿祖。數周之前,兩人才並坐在犯人欄內聽取裁決,結果無情地將二人分隔。

肉丸認識阿祖前,有一個拍拖兩年的男友。當時她拘留在警署,得悉被控暴動後,利用唯一致電機會聯絡男友,對方卻回答:「吓?暴動,你喎,你做過啲咩呀?」其後肉丸獲保釋、上庭,他仍然不聞不問,甚至著她認罪。肉丸感失望下提出分手,「大家理念唔同,無得再繼續行落去」。遇上阿祖後,肉丸不介意主動一點,把握有限時間跟「對的人」發展,好好地活在當下。

身負案件期間,肉丸仍繼續工作,有時會躲起來哭,腦海不斷出現被警察撲低的畫面。她亦會經常發惡夢、失眠,甚至幻聽,求醫後始知患上抑鬱症及創傷壓力症候群,需要靠藥物入睡。

阿祖為了好好照顧肉丸,要求同居,肉丸爽快答應,希望把握有限的日子相處。兩人即使過著簡單平淡的日常,說說笑、逗逗貓,已心滿意足。

她憶述法官讀出一堆代表被告的數字,她沒聽清楚誰有罪或無罪。一想到至少未來幾年都不能一起生活,眼淚就嘩嘩落下,當時即嚎哭道:「冇咗你唔得,我唔想咁樣⋯⋯」而阿祖還柙前最後的一番說話,仍是溫柔地安慰她,說:「你要健康,你要開心,我出到嚟要見到一個健康、開心嘅女朋友。」

還柙的第4天,肉丸首次去探監。她戴著一枚戒指,那是阿祖送給她的禮物,她說:「送嗰陣冇特別意義。」見面那刻,她笑著向玻璃另一端的阿祖展示手上的戒指,真誠地問:「依家我同你求婚,你可唔可以應承我?」

阿祖笑瞇瞇答:「我喺入面『收到風』啦,其實應該係我開口先,咁我依家又同返你求婚啦!你應唔應承呀?」最後二人答應彼此的求婚,在黑暗之中認定對方。

成為無罪三人之一,她沒感到開心或僥倖,甚至感到難過:「好似一時之間唔止自己身邊最親嘅人,連好多重視嘅人都一下子消失晒。有咁多我認識、善良嘅人都要入去⋯好似自己生活被割捨咗一部分,嗰種好空虛、無力嘅感覺好重。」//

📌 訪問全文及片段:《誌》hk.feature
01消息:梁天琦行為良好 下周三出獄 料趨低調

【香港01】「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參與2016年農曆新年的旺角騷亂案,於2018年被判囚6年。消息指,梁天琦因在獄中行為良好,獲扣減三分一刑期,如無意外將於本月19日早上離開大嶼山石壁監獄。

消息指,由於梁天琦身份敏感,出獄當日勢引來大批傳媒追訪,當局正商討方案,包括讓梁天琦自行離開監獄,或派出專車接載他至某處,有待拍板。

梁天琦目前於石壁監獄服刑,起初還押於Cat. B監倉,並非獨立囚禁,但去年突被調往最高設防級別的 Cat. A,內裡重門深鎖,裝有閉路電視監控,囚友絕大部分屬極度重犯。

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不少示威者叫喊「光時」口號,梁天琦同年7月在獄中發公開信,指港人已展示無比勇氣,改寫歷史,懇請大家不要被仇恨支配自己,「在危難中更要始終保持理性的思考」。

消息人士指,梁天琦在獄中行為良好,負責書籍釘裝工作,閒時讀書、踢足球,與囚友相處融洽,一直希望盡早離開監獄,與家人團聚。(全文

#20220110新聞 #2016魚革
被捕人士資訊部
【一牆相隔 假若無罪的是我(上)】 // 2019年,是動盪的一年,7月28日上環爆發衝突,女生肉丸(化名)被控暴動,案件提堂後,認識了同案男被告阿祖(化名),黑暗中二人認定彼此。最終肉丸獲判無罪釋放,惟一同受審的被告則罪成,轉眼間失去自由。那些留在牆外的人,正等待獄中的他們平安歸來。 23歲的肉丸高舉戴著戒指的右手,使勁地向被告欄揮手,一雙笑眼藏不住口罩下的喜悅。欄內一名男被告報以熱切眼神及「飛吻」,他是肉丸的未婚夫阿祖。數周之前,兩人才並坐在犯人欄內聽取裁決,結果無情地將二人分隔。 肉丸認識阿祖…
【一牆相隔 假若無罪的是我(下)】

//在窄小的裁判法庭內, 一男一女年輕被告立直身子聽取裁決,他們同被控反修例運動中參與非法集結。在冗長的判詞尾段,男被裁定罪成,女則無罪釋放。

2019年一天,女生Yoyo(化名)被押上警車時極為驚恐,思緒混亂,擔心「屋企人唔知我去咗邊」。她在被捕不足48小時內「踢保」,以為事情告一段落,卻在事隔8個月後,遭警方以非法集結起訴她。

事後他們才知道,原來當日被帶上同一輛警車、一起在警署「踢保」、再一同被起訴。他們原不相識,卻因為案件被連繫起來,兩人原來聘用同一名指示律師,「連律師都有問我哋係咪識,我哋一齊講『唔係呀,真係唔識』」。

落案起訴前1個月,Yoyo剛成為護理系一年級生。她自中三選科起朝著目標發奮,「鍾意做護士有使命感,可以貼近同直接咁treat病人」,跨過重重關卡成為護士學生,後來卻背負著案件踏入新校園。她說最困難的,是同時面對審訊與學業壓力,「一樣係夢想,另一樣係影響我人生,兩樣我都唔可以放低」。

裁決前夕,Yoyo與男生互傳短訊,問到男生有何打算,男生表現淡然,一早辭職「打定輸數」。Yoyo說:「佢唔係唔關心自己前途,明明都好sad,只係冇表現出嚟。」

裁判官宣判時,Yoyo一直用力握緊拳頭,使掌心留下一排月牙痕。結果男生被定罪、她則脫罪。聞判後,她頃刻放鬆落淚,同時為男生感到擔憂。

二人的親友有人釋然地大聲嘆氣,亦有人不停拭淚。男生靠近Yoyo耳邊說:「請唔到食三哥啦,要乖乖哋讀書。」她則回話:「出嚟(米線)全餐都請你!一定嚟探你,頂住呀!記住加我名(寄信)!」

Yoyo坦言,自己無事非最好的裁決結果,惜最終仍未能與男生「齊上齊落」。律師曾說二人的官司均有「五五」勝算,最終一定罪一脫罪,Yoyo苦笑說:「真係五、五,總覺得佢承受埋我嗰份。」

此刻Yoyo抱著吉他,悠然唱著《風的形狀》—一首浮現她腦海的歌,「感覺係所有嘅煩惱都冇晒」。她憑歌希望寄語自己、男生及他人。

「冇人知道風嘅形狀係點樣、未來係點樣,可唔可以順順利利跟着自己嘅計劃而行。可能遇到障礙、有不安迷惘嘅時候,亦希望可以跟住心入面嘅直覺去行。」//

📌 訪問全文:《誌》hk.feature
2020年六四「未經批准集結」案上訴期已屆滿,以下是幸彤的決定:

我並不打算上訴。

該說的話已經說了,該留的記錄也留了,我沒有必要乞求來自官方的認可。真正的上訴庭,在人民之間,不需要依賴官方的權威來告訴我們誰對誰錯。我們自己也有能力找出真相,作出判斷。這種底氣與態度,將是擺脫家長式威權統治的第一步。

鄒幸彤
涉體罰7歲女兒 休班警被控虐兒 保釋期間不可騷擾分居妻

【香港01】休班警於去年在觀塘一單位內,疑因學業問題體罰其7歲女兒,警方接報後於今年初將其拘捕。他被控以一項向兒童作出故意襲擊導致傷害罪,案件今(12日)在觀塘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需答辯,案件押後至2月9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500港元保釋,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居於報稱地址,期間不得與女兒及家傭討論本案,且不得騷擾已分居的太太。

33歲被告李潤偉,報稱警員。他被控一項向兒童作出故意襲擊導致傷害罪,指其於2021年11月8日,在香港九龍觀塘鯉魚門道油美苑一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7歲的兒童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該名兒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名兒童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原文

#20220112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沙咀懲教所16歲在囚人士圖上吊 被及時救下送院

【頭條日報】懲教人員今日(12日)在沙咀懲教所制止一名男性在囚人士企圖上吊自殺。

今日凌晨2時36分,懲教人員發現一名16歲、於去年12月因違反監管令而被召回的在囚人士,於囚室內用上衣繫於鐵柵企圖上吊自殺,在場懲教人員立即召喚支援到場,並將他救下。他當時清醒,經檢查及診治後,被轉送到公立醫院作進一步治理。部門臨床心理學家會跟進有關個案。(全文

#20220112新聞
《立場》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 1月28日高院申保釋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上月29日被國安處拘捕,《立場》即日宣布停運,林紹桐及前總編輯鍾沛權被控「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早前提堂,二人均遭拒絕保釋。林紹桐將於1月28日(周五)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據司法機構網頁,保釋聆訊將於1月28日下午兩時半在高等法院進行,預計聆訊需時60分鐘,暫時未顯示處理案件的法官身份。(全文

#202201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21歲男襲法輪功成員罪成月底判刑 另兩男因閉路電視片質素差罪脫

【明報】一名法輪功成員於2019年申請遊行與警方開會,她離開警署後,被兩名黑衣人襲擊至頭破血流,其後3男被捕,各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此宗區域法院案件,今日(12日)移師到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經審訊後,21歲首被告被裁定罪成,另外兩人罪脫。辯方求情時稱,現為裝修工的被告為家中獨子,其父患大腸癌需做手術,其母則患子宮頸癌末期,要定期治療跟進。案件押後至1月26日判刑,其間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首被告柯衍湛的手機被發現有事主及案發現場的相片,他在錄影會面解釋認為事主「樣衰」,故拍下照片自娛。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直斥理由極牽強、無稽,令人難以置信,又稱事主的衣著明顯是在不同季節拍下,相信事主被視作目標及被偷拍。

許官又稱,被告的WhatsApp及Zello群組信息,內容明顯是有關合伙及早有預謀的行動,並與本案接載行動者離開現場、收集時間路線的案情脗合,遂裁定他罪成。另兩名被告分別礙於閉路電視片段質素差,以及控方沒有證明第三被告下載Zello或是群組成員之一,故裁定兩被告罪名不成立。(全文

#20220112新聞 #非手足 #襲擊法輪功學員
Admin:鄒家成於北角警署報到期間被國安指違反保釋條件,現正被安排錄影會談。

鄒家成
被捕人士資訊部
Admin:鄒家成於北角警署報到期間被國安指違反保釋條件,現正被安排錄影會談。 鄒家成
資訊部按:鄒家成保釋條件如下:

• 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
• 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行為
• 不得組織、安排或參與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辦的公開或非公開形式的選舉
• 不得以任何方式聯絡外國官員、議員或或任何各級議會成員及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
• 不得聯絡初選案中的控方證人
• 不准離開香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
• 每晚上12時至翌日7時守宵禁令
• 每天到警署報到
• 居於報稱住址

參考 獨立媒體報道
被捕人士資訊部
Admin:鄒家成於北角警署報到期間被國安指違反保釋條件,現正被安排錄影會談。 鄒家成
民主派初選案被告鄒家成涉違保釋條件再被捕 將於明天提堂

【星島日報】因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並獲准保釋的鄒家成,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他被指違反法庭保釋條件,即在保釋期間發表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和行為,他會被通宵扣查,於周四(13日)下午被帶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全文

#202201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被捕人士資訊部
Admin:鄒家成於北角警署報到期間被國安指違反保釋條件,現正被安排錄影會談。 鄒家成
【初選47人案】鄒家成違保釋條件被捕 消息指涉立選相關FB帖文

【獨立媒體】涉初選47人案的鄒家成,被指違反保釋條件,現正扣留在北角警署。據悉,當局指他在去年12月19日,所發出一個關於立法會選舉的 Facebook 帖文「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他將於明日下午被帶上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去年3月,鄒家成與46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鄒當時被拒保釋,還柙於赤柱監獄。他於去年6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為案中第11名獲准保釋的被告。

去年12月19日為立法會換屆選舉,鄒家成當日在其 Facebook 專頁刊出一張圖片,當中提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曾稱「立法會選舉有本土孤狼式恐襲風險」,以及有傳元朗警署接線員在2019年7.21事件期間,曾向致電市民稱「驚你就唔好出街」。鄒並在帖文中寫道:「是你們教我『驚就唔好出街的』〜」(全文

#202201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已婚交通警涉Donki偷拍裙底 官斥行為令人厭惡押月杪判刑

【頭條日報】已婚並育有兩名兒子的交通警去年初在尖沙嘴Donki超市以環保袋掩飾偷拍女子裙底,他否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經審訊後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葉啟亮裁決時批評辯方指,袋上的洞口是被告與其他保安拉扯所造成的說法匪夷所思,只是為脫罪杜撰的藉口。而被告必然使用遙控器連結電話進行拍攝,行為不但令事主不安,亦令大眾厭惡,下令他還押至1月26日判刑,期間法庭會索取其背景及心理報告。

被告蘇賢浩(38歲,交通警)被控於2021年1月21日,於尖沙嘴彌敦道118至130號美麗華二期廣場地庫「驚安的殿堂」作出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行為,即偷拍事主X裙底。(全文

#20220112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王婆婆」 被捕明提堂 涉2019年8月參與非法集結

【星島日報】2019年8月11日,大批示威者在銅鑼灣一帶進行集會,並在入夜後於多區作出堵路及破壞行為。警方經深入調查及徵詢律政司意見後,今日在青衣拘捕一名65歲姓王女子,據悉她是人稱「王婆婆」的示威常客王鳳瑤。她被控以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將於 明日(13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原文

#20220112新聞 #新案件 #0811銅鑼灣
First Hong Kong activist jailed under national security law drops appeal in ‘surprise’ move
[首位因國安法入獄的被告放棄上訴]


【Hong Kong Free Press】Hong Kong activist Tong Ying-kit, the first person jailed under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for inciting secession and committing terrorist acts, has withdrawn his appeal against his conviction and nine-year sentence.

[首宗因港區國安法被判囚的被告唐英傑,放棄早前高等法院對其案件作出「煽動分裂及恐怖活動罪」的定罪決定及九年監禁判刑提出上訴申請。]

Tong’s former legal representative, Senior Counsel Clive Grossman, told HKFP on Thursday that the 24-year-old had decided not to pursue the legal challenge “a few months ago,” but did not give an exact date.

[唐的前法律代表郭兆銘資深大律師今日(13日)向本台表示,24歲的被告已在「數月前」決定放棄上訴,惟未有言明確切日子。]

On the Judiciary’s website, searches made using the initial case number of Tong’s appeal – CACC175/2021 – showed there were no hearing dates scheduled for the case.

[據司法機構網站顯示,唐的上訴案件CACC175/2021現時並無聆訊排期。](全文

* 括號內為敝台中文翻譯之內容,僅供參考,一切以英文原文為準。

#20220113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701灣仔
被捕人士資訊部
Photo
國安法首案判囚九年 消息:唐英傑指無法信任法援委派律師、放棄上訴

【有線新聞】消息指,首名違反國安法罪成的被告唐英傑放棄上訴。

據了解,唐英傑較早前被法援署撤換在原審時代表他的大律師及事務律師,他認為無法信任法援署新委派的律師,決定撤回上訴。

唐英傑在前年七一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三名指定法官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判監九年。(原文

#20220113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701灣仔
被捕人士資訊部
「王婆婆」 被捕明提堂 涉2019年8月參與非法集結 【星島日報】2019年8月11日,大批示威者在銅鑼灣一帶進行集會,並在入夜後於多區作出堵路及破壞行為。警方經深入調查及徵詢律政司意見後,今日在青衣拘捕一名65歲姓王女子,據悉她是人稱「王婆婆」的示威常客王鳳瑤。她被控以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將於 明日(13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原文) #20220112新聞 #新案件 #0811銅鑼灣
被指搖動英國旗及叫囂 王婆婆遭控兩項非法集結 要求官拒絕擔保

【獨立媒體】人稱「王婆婆」的王鳳瑤昨日再遭警方拘捕,扣留至今日(13日)被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她被起訴兩項非法集結罪,控方案情指稱她於2019年8月11日分別在鰂魚涌站和太古站,在聚集人群中搖動英國國旗和呼叫挑釁性言詞,鼓勵了集結。王表示需時閱讀逾200頁文件,主任裁判官嚴舜儀遂押後至4月13日聽取答辯,並預留2月10日作提堂,以確認文件是否收妥。王要求拒絕保釋,惟嚴官以一系列條件批出擔保,交由王自行決定是否接受及簽署擔保紙。

王表示收到控方文件,惟不懂閱讀英文,嚴官遂指示傳譯主任將控方案情以中文讀出。該案情指稱,警方僅批准當日維園的集會,不過示威者在下午5時開始離開維園,沿主要交通幹道往銅鑼灣、灣仔等地區進行「快閃」行動。至晚上10時,約100名示威者聚集於鰂魚涌港鐵站A出口,有人拆開鐵欄以製作路障、用鐵棍和雨傘敲打硬物發出聲響、用消防喉向警方噴水、呼叫挑釁性言詞及照射鐳射筆。影片顯示王戴黃色頭盔、攜帶一個寫有「黑警」的袋,在人群中搖動英國國旗,曾高呼「警黑合作可恥」、「出賣港人可恥」。

案情續指稱,示威者離開鰂魚涌後,警方再接報有示威者聚集於太古地鐵站。晚上約10時40分,約100人集結於太古站C出口,當中有人手持鐵棍敲打硬物、以挑釁性言詞辱罵警方、和警方投擲硬物和照射鐳射光。太古站和康怡廣場的閉路電視顯示,王舉動英國國旗,加入了示威人群並堵塞了康山道。警方其後展開驅散行動,在現場截停了王,之後送往醫院治理。控方指稱,王在兩次的非法集結中,均搖動英國國旗及大叫挑釁性說話,鼓勵了該些集結。

王表示拒絕保釋,因自知「好難守保釋條件,唔想法庭嘥時間通緝我」。惟嚴官照樣批出保釋,條件包括禁止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和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提醒王若果接受上述條件便可在擔保紙上簽署,否則便拒絕擔保,還柙看管。(全文

#20220113新聞 #新案件 #0811鰂魚涌 #0811太古
青年涉推跌老伯遭控誤殺 辯方稱自衛 籲陪審團設身處地勿「馬後炮」

【獨立媒體】2019年6月16日200萬人上街遊行反修例,晚上大批市民在中環碼頭排隊乘船離開,期間一名63歲醉酒老伯疑插隊引來爭拗,26歲男子被指出手推老伯一下,導致他頭部著地跌倒,送院兩日後證實死亡。26歲男子否認一項誤殺罪,控辯雙方今(13日)於高院作結案陳詞。控方稱被告沒有面對迫切的人身威脅,故沒有合理辯解去推死者一下;而若果他認為自己無做錯,理應在得悉死訊後聯絡警方協助調查。辯方則籲陪審團設身處地想像案發情況,不要事後孔明或「馬後炮」,並指被告面對死者靠近,本能上推開他以保護自己是合理做法。

控方代表、律政司高級檢控官鄧銘聰指,陪審團須考慮兩大議題,一是被告是否真誠地相信有需要自衛,二是推老翁(下稱死者)的力度是否合理。鄧指,被告與死者爭執期間使用粗口「問候屋企人」,他未有即時離開,繼續留在隊伍中,直至死者在他背後踢了他臀部一下,其後沒有進一步的動作,可見被告並非面對迫切的暴力威脅令他需要自衛。

控方指,被告身高約1.75米,死者則身高約1.8米,兩人身高相近,惟死者比較不清醒、口齒不清,被告則較「大隻」,兩者差距並非如「大衛與哥利亞」。根據證人作供,被告雙手推死者肩膊後,死者退後了3步,頭部落地時發出「呯」一聲,可見被告使用了不合理和過量的力度。

辯方代表、大律師陳偉彥則指,被告遭死者腳踢臀部,遂僅僅推了死者一下,以保持距離及保護自己免受進一步襲擊,沒有人想過死者會立即倒地,並且在兩日後死亡。陳大狀認為,推死者肩膊一下的動作並不屬危險。

陳大狀冀陪審團設身處地思考當日情況,若某個人突然靠近自己的身體,理應會感受到迫切的威脅,並會本能地作出自衛動作。他籲陪審團不要事後孔明或「馬後炮」,又指事發經過只有數秒鐘,並沒有餘裕讓被告慢慢思考應如何反應。

陳大狀強調,被告只推了死者一下,而不是拳打或掌摑他;被插隊的證人潘沛螢在庭上憶述事件時亦神情驚訝,稱死者「突然冧咗」,可見沒有人想過出現如此結果。從證人曾仲康在入閘後偷拍的片段可見,被告事後向女友稱:「佢再郁手咁點算?」顯示他當時真誠的想法。辯方指,刑事審訊的定罪標準應達至亳無合理疑點,若果陪審團不能排除被告是自衛,便應該判他誤殺罪名不成立,讓他回復正常的生活。

法官杜麗冰預料明日開始引導陪審團。(全文

#20220113新聞 #0616中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