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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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院原訟庭法官明起改任高院上訴庭 潘敏琦曾駁回區諾軒「大聲公」襲警案上訴

【蘋果日報】司法機構宣佈,委任3名現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潘敏琦、林雲浩及周家明出任高院上訴庭法官,任命均於明日(9日)生效。3名法官過去均曾審議反送中抗爭相關案件,其中曾駁回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以「大聲公」襲警罪上訴的潘官,更因發表「法官非活在象牙塔」論及斷定「毅進仔」為恥笑警員低學歷的言論而為人熟知。(全文

#20210608新聞
【4.30 旺角】被指以私家車撞警車 文員否認危駕 警稱三度擊打車窗惟絲毫無損

【立場新聞】去年 8.31 太子事件八個月,28 歲文員被指駕駛私家車撞向警車,警方其後在車上檢獲一把改裝傘。他被控危險駕駛罪,另與車上乘客同被控阻差辦公,二人否認控罪,今(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高級督察供稱,被告無視多次警告,更將車輛向前駛,故取出警棍三度敲打車窗,打算藉打碎車窗將其中一人拉出車外,但車窗在其擊打下絲毫無損。最終該車輛撞向警車才停下,該高級督察遂將被告拉出車外制服,並指示其他警員拘捕二人。(全文

#20210608新聞 #20200430旺角
17 歲暴動罪少年 掉進黑洞前的最後日子

//阿正(化名)今年 17 歲,被控暴動罪。他選擇認罪。下一次答辯,就還押候判。青春與自由一併劃上死線。

初中時,阿正曾參觀壁屋監獄,踏入八人監倉,他試坐過床,只覺非常硬,窗口細格,廁所比公廁更髒亂,又去了洗衣、釘木板的工作坊 — 回想起來,相當諷刺。「你會諗:『成世自己都唔會入嚟呢度㗎啦,點解要參觀呢?』估唔到幾年之後,因為抗爭而準備入去囉。」

連月來,《立場》採訪阿正以及其友人、另一暴動罪被告浩仔,兩名先後走在認罪關口的暴動罪少年,在判刑之前,如何共同倒數自由時光?//

📌 訪問全文:《立場新聞》
📌 訪問片段:《立場新聞》YouTube
民主派初選47人案 鄒家成6月22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資訊部獨家】47名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涉違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中已有11人准保釋外出候訊,其餘36人則續還押候訊。

被還押的36名被告中,部分被告早前向高院或於裁判法院再提堂時申請保釋均悉數被拒。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鄒家成將於6月22日上午10時30分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負責法官則暫未公布。

高等法院社運案資訊(公開版)

#20210608新聞 #初選大搜捕 #港區國安法
【2021:參與反送中運動被定罪兒童的統計-兩年計】

//以下輯錄了個人對反送中運動中有公開資料的18歲以下抗爭者判刑統計,資料透過各大傳媒的新聞報導、網絡消息及Telegram頻道「法庭文字直播台」的公開資訊及個人網絡資料收集而成。因搜集途徑和方式有極大限制和困難,資料未必能準確反映所有未成年被告的狀況,僅供參考(見文未:統計限制)。

而截至本年6月8日的公開資料,涉案時18歲以下的兒童被告暫時已知判刑結果的有112位,有3位正等待判刑。被定罪的被告當中有7位被判囚,刑期由3星期至3年零10個月不等;17位被判入勞教所;35位判入更生中心;1位戒毒所;31位判感化令;14位判社會服務令;2位罰款;1位感化院,數宗案件亦有作出賠償令。

律政司曾就至少12宗涉及兒童個案向原審裁判官或上訴庭申請覆核刑期,至今已處理的上訴全獲批准加重刑罰。

其他結果方面,有30位兒童罪名不成立,73位簽保守行為;10位獲撤銷控罪。 目前尚有至少142名涉案時未滿18歲被告的案件有待審訊,已定最遠的審期至2023年11月方開審。

今次更新數字同時簡述了被定罪兒童的人口特徵,包括性別、年齡分佈、疾病等特別需要(見圖2),超過八成未成年被定罪兒童為男生,以16-17歲群組佔最多,即過半兒童未能受惠於《少年犯條例》以保障兒童權利。當中,被告的特別需要主要以精神、情緒問題為多,更有被告同時有多種特別需要。

在上次公布數字時提出了數項觀察, 一、善用警司警誡等不予起訴的方式處理輕微兒童案件; 二、加快處理兒童案件,確保兒童的最佳利益;三、保釋的權利應予以保障,還柙候審、判的時間應縮短至最短期間;四、監禁只能為最後的手段、執行合乎人格尊嚴的懲教制度;五、推動一個更有效保障兒童權利的司法制度;六、加強對被捕兒童的支援(註一)。//

📌 全文:孫曉嵐Facebook
【社運抗爭資料庫】反送中兩年 逾750人被控暴動或串謀暴動 僅60人審結 最重囚5年半

【眾新聞】從2019年反送中到港版國安法兩年間,香港逾萬人被大規模拘捕,2600多人捲進漫長訴訟,當中約750人背上嚴重的暴動控罪,54人被控違反國安法。

大批暴動案中,至今僅60人的案件有裁決,其餘數百人還在,現時排期最遠已至2023年12月底開審,該宗營救理大暴動案審訊勢必橫跨至2014年,至於尚餘約百人被控暴動審期更是未有期,訴訟路漫見不到終點。

2019年首宗涉及暴動罪檢控的事件,始於6.12金鐘衝突,而截至今年6月7日,僅60人的案件已有裁決,比率低至約8%。其中18人認罪,11人經審訊後裁定罪成,4人獲撤控,24人罪名或表證不成立,最少17人正被律政司就定罪上訴;另有3人承認非法集結或傷人,暴動罪則獲不予以起訴。

與反送中運動相關的大量暴動案,幾乎全部交由區域法院審理,案件日漸積壓,由2019年事發至今,大部分案件未審結,約560人已排期審訊,逾百人審期未定,其中約49人正被還柙候訊,最少12人已棄保潛逃。

眾多被告裡,有的是公眾人物,更多是隱沒城裡的平凡面孔;代表他們的數字,也是這城的故事。(全文

📌 眾新聞【社運抗爭資料庫

#20210609新聞 #勿忘初衷
【 612 基金:需要捐款 — 5 月底可動用結餘 $ 203 萬,6 月份籌款目標 $ 1,500 萬 】

💪 網上捐款 https://donate.612fund.hk
📈 基金簡報 bit.ly/612Fund_Report

截至 5 月 31 日,基金可動用結餘為 $ 203 萬,不足以應付 6 月份之預計開支 $ 1,500 萬,其中包括 641 位被告的法律費用,以及超過 100 位在囚還柙者的物資及其他支援。

希望各位市民登記網上月捐或定期捐款,繼續支持基金工作。我們會繼續謹守崗位,為反送中運動之在囚者、還柙者、被告、被捕者及傷者提供人道支援。

612人道支援基金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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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捐款: https://donate.612fund.hk
🖥 FB: 612人道支援基金 612 Humanitarian Relief Fund
📷 IG: instagram.com/612fund
📱 TG: t.me/ReliefFund612_Update
📣 MeWe: mewe.com/p/612fund
☎️ 熱線:9845 6641(Whatsapp)
【判決後我想申請上訴,可以怎辦?】

有不少案件已經審結,若當事人考慮申請上訴,可以參考以下流程。
不過需要提醒,請務必與律師商討理據及風險後,再行決定是否上訴。

*裁決前*
事先與律師商討
1)根據判決結果考慮是否申請上訴,可選擇:
-就「定罪 Conviction」上訴(即是否有罪;不適用於選擇認罪者)
-就「判刑 Sentence」上訴(即刑期是否過重)
可以同時上訴兩者,也可只上訴其一。
2)等候上訴期間,是否申請保釋。

*判刑日*
判監者如決定上訴,與律師商討是否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判刑後*
-可於14天內(裁判法院)或28天內(區域法院),決定是就「定罪」或/和「判刑」上訴,與律師商討簡單上訴理據後,請律師提交上訴通知書(只須提交簡單理由;不服定罪-表格 101/不服判處-表格 102)(註)
-!!控方亦有可能提出覆核刑期,如遭控方覆核,當事人亦須申請法援。

*判刑後儘快準備*
-決定是否延聘初審律師
-等待「書面判詞 Reasons for Verdict / Statement of Findings」及「上訴文件冊 Appeals Bundle」
-申請審訊所需的謄本 (Transcripts)(可向 612 基金申請有關費用,上限為$15,000,如超出上限須事先申請)
-申請法援。若獲批而須繳交法援分擔費,可向 612 基金申請支援分擔費;若申請被拒,可向 612 基金申請上訴法律費用支援(詳情:612fund.hk/d/legal-appeal

*高院給予的期限內*
獲書面判詞及上訴文件冊後,律師撰寫及提交充份上訴理據 (Perfected Grounds of Appeal)。

*等候排期上訴*
上訴聆訊前,律師備妥詳細的書面陳詞 (Written Submissions),闡述上訴的詳細論點。

註:
-裁判法院案件是向原審的裁判官,或高院申請;
-區院案件是向高院上訴法庭申請;
-如向原審的裁判官提出覆核,除非在審訊過程中出現了明顯的錯誤,否則大多數的覆核還是會維持原判。如覆核不成功,被告仍可以在隨後的14日內,向高等法院原訟庭提出上訴。被告也可直接向原訟法庭提出上訴而毋須先尋求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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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熱線:9845 6641 個人資料,絕對保密
💰 捐款: https://donate.612fund.hk
8.31一周年於太子站違二人限聚令 電影公司散工認罪罰4,500元

【蘋果日報】去年8.31太子站事件一周年當晚,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到太子站獻花,電影公司散工到場悼念,身處人群中的他與另一名持花悼念的女子相距不足一米,最終散工遭票控違反二人限聚令。他今於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罰款4,500元。

另一名女被告,被控同日同地違反限聚令,她今不認罪,案件押後至8月27日開審。(全文

#20210609新聞 #20200831太子
經理涉罵警「強姦犯」 官指兩警口供不同即沒「夾口供」 裁喧嘩罪成須還柙

【蘋果日報】前年11.11全港「大三罷」,多區出現堵路示威,其間有資訊科技經理被指叫罵防暴警「強姦犯」、「成世執垃圾」等,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的行為罪,案件今日進入結案陳詞階段。控方在主審裁判官鄭紀航提問下,修改控罪詳情,辯方以做法對被告不公為由提出反對但不果,要求宣佈審訊無效並換官再審,申請同被駁回。被告最終解聘律師團,鄭官及後指兩警口供不同代表兩人沒有「夾口供」,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將公眾地方喧嘩罪成的被告還柙。

裁判官鄭紀航提到,控方證人早前講及被告叫囂歷時不只控罪中所指的3分鐘,問控方可會考慮修改控罪。控方其後決定申請修改控罪詳情。辯方反對,指控方在審訊進入結案陳詞階段才修改控罪詳情,直指控方做法是「搬龍門」,對被告造成不可挽救的損害。

辯方及後要求法庭宣佈審訊無效,指控一早修改控罪,辯方辯護方向、盤問及傳召證人,以至呈遞證物片段等策略或會不同,被告甚至可能不會自辯。但案件至目前階段,不可能要求裁判官不理會之前證供,故要求將案交由另一裁判官重新審理。惟鄭官指,辯方在案中爭議的不是事件歷時長短,而在有否做過指控中的事,故亦駁回辯方申請。

鄭官最後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稱沒有預備求情陳詞,鄭官押後至下周五(18日)聽取求情,並拒絕被告要求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全文

#20210609新聞 #1111柴灣
【探監記】在赤柱監獄的第二個夏天 阿均讀蘇軾:佢suffering得嚟有種溫柔嘅光

//阿均自去年5月認罪還柙,在荔枝角收押所逗留了約一個月後就「過界」到赤柱監獄。還柙人士的親友可以每天探訪15分鐘,阿均女朋友阿馨每星期會來探2、3次。這一整年下來,探監對於阿馨而言已成習慣。探監這天,她會先算好阿均踢波的時間(每日時間略有不同),避免阿均踢到中途大汗淋漓的趕來「被探監」。

未幾,阿均來了,他那邊不用電話筒,直接說話就可以。兩人先說起要交代的事情,例如收到幾月幾號寄來的信、想要看甚麼書/雜誌、要處理筆友沒有寫回郵地址的問題等。穿著褐色囚衣的阿均比一年前黝黑多了,看著這樣的他,腦海不經意閃過《監獄風雲》的片段。

整整一年的還柙,阿均已經適應了獄中生活,甚至頗享受有閱讀的時間,更攤開雙手笑說:「唔使返工。」最近他在看蘇軾的詩集,前陣子看了哲學家卡繆所寫的《薛西弗斯的神話》。阿均很喜歡蘇軾的詩,形容有種「艱險我奮進,困乏我多情」的感覺。他覺得坐監的時候尤其適合讀蘇軾的詩:「佢suffering得嚟,有種好溫柔嘅光。」

時值初夏,香港錄得破紀錄的連續一星期熱夜(即全日最低氣溫在28度或以上)。雖說阿均在牆外時不用冷氣可熟睡,但監牢內酷熱難耐,阿均說為了降溫,只得用濕毛巾抹身、包頭。他覺得去年夏天尚沒有這般熱,形容近日寫信時因前臂枕在信紙上,以致汗水濕透信紙。監獄酷熱的問題在今個月初才得到改善,包括加快安裝滾筒扇、部分期數的囚友可以飲到涼水而非滾水。

匆匆的15分鐘過去,懲教人員會提醒時間到,有重要的話就趕緊說。不一會兒阿均就被帶走了。//

📌 全文:《眾新聞》
今日,有一位藍田嘅街坊因暴動罪,需還柙至2023年判刑。

呢位街坊我識咗佢都有接近兩年,亦都知道佢有位歲幾嘅小朋友,仲有媽媽需要照顧,喺家庭支援上我哋議員、街坊做到嘅一定要做足,亦都希望街坊可以寫信俾佢🥺

然而牆外嘅世界我哋做唔到啲咩,個世界同政局嘅變化唔到我哋話事,但一定唔可以咁輕易放棄,場遊戲唔係一個月、一年就完,係非常漫長。

唔做,就一世都唔會贏。
各位共勉之,加油。
衷心祝福呢位街坊平安渡過🙏🏻

陳易舜
搜蘋果大樓案 官指理由不足拒增訂壹傳媒申索 警仍須交出新聞或涉保密特權材料

【蘋果日報】警方去年以調查欺詐和國安法案件為由搜查《蘋果日報》大樓,壹傳媒入稟要求歸還法律保密資料和新聞材料等資料。壹傳媒等原告早前申請增加申索內容,包括質疑法庭手令不合法、禁制警方使用資料。高院今拒絕批准修訂,判詞指只能藉司法覆核挑戰手令合法性,在國安法案件中尤其要遵守司法覆核的門檻程序,以免妨礙有效調查,壹傳媒的申請是濫用民事程序。法官亦指,法例規定在民事訴訟中,法庭無權頒令禁制政府行事。

由於法官拒絕修訂原告一方的申索,現原告的申索維持「要求交回涉及法律專業保密特權(LPP)、新聞材料及無關資料」,即雙方繼續按法庭早前的指示,分辨哪些被撿取資料是新聞材料或涉及法律專業保密特權的文件。(全文

#20210610新聞 #壹傳媒欺詐案 #港區國安法
37度蒸籠監倉|監獄爆發皮膚病 24歲女手足全身熱痱︰香港腳一個傳染一個

//一如外界所說,荔枝角收押所的環境可算是最差的其中之一。阿Ming以自身在赤柱服刑的經歷作對比,他也認同這一點,「荔枝角最嚴重的,第一是人滿之患。」他指出,這問題在日間活動室(日倉)更加明顯,爆倉的情況曾經發生,原本只有40人左右,但有時卻突然加多10至20人,甚至需要額外開枱加櫈,「手臂貼手臂而坐的情況是在所難免。」

判入赤柱後,阿Ming直言當時酷炎問題也不遑多讓,特別是晚上在二人倉休息,「外界不要以為晚上情況會舒適一點,夜晚情況其實更加惡劣。」他住的監倉三面是牆,室內不設任何窗戶和風扇,兩者則設於欄外,與自己有一段距離。加上風扇不斷左右搖擺,供鄰倉所員一同使用,只有左右監倉無人才能把風扇定向自己。平時為了解溫,只可靠水喉水淋身,偷雞睡地板,甚至裸睡。夏天另一個問題就是蟲患,倉內治蟲方法只有番梘水。

Anna是訪問中唯一女性。對於女所員的生活,外界過去甚少關注,而夏天對她們來說絕對是一場噩夢。據她分享,女所員一年四季都需要穿著形如「秋褲」的長褲,焗身、透氣力欠佳。過去的夏天,Anna的關節位置、大脾內側等出滿熱痱,嚴重至毛囊炎。獄方對此只能提供消炎水給她們,惟實際功效有限。炎夏另一問題就是香港腳,「每逢夏天就會有香港腳,一個傳一個」,幸運她沒有感染。

在夏天,要是有人一到生理期,強烈的血腥味便會充斥整個囚室,「每個人都會遇過此問題,不能避免。」晚上情況更慘絕人寰,Anna說,女性晚上常有「漏M」問題,不過獄中只准她們一天沖涼一次,變相要切底清潔下身,便要等到翌日晚上,期間只能沾濕毛巾自理,惟這種情況在獄中已見怪不怪。//

📌 訪問全文及片段:《壹週刊》
【食環署突襲義賣活動】

食環署突襲本土青年意志位於大南街Parallel Space的反送中兩周年紀念活動。食環署職員馬上對在場所有物品進行拍攝,並進行一番詢問。負責人羅子維被指懷疑無牌經營公眾娛樂場所,現正錄取警戒口供,並不排除有機會被控告。⁣

如有任何最新消息,稍後將會為大家繼續更新。

#反送中兩周年紀念活動
#走過七百三十日的六月九日
#本士青年意志
#堅守本土青年再號

本土青年意志
被官斥不可信誇張失實 至少 88 警證供有問題 無人被處分

【立場新聞】《立場》整理逾 1,200 項已結案的控罪紀錄,發現截至今年 4 月底,至少 64 宗被告獲判無罪的案件,是有警員證供被質疑。

拍攝到案發時情況的呈堂片段,往往成為被告辯護關鍵。 《立場》統計 64 宗罪名不成立的案件中,有 27 宗都是因有現場片段,證實警員口供不準確。當中包括,前年 10 月 31 日旺角一宗襲警案中,督察譚健燊稱遭被告以雙拳擊打,又形容呈堂影片「咁啱影唔到」、「(被告)冇揸任何野係手」,惟裁判官指出,片段中見被告當時手持手樽,故認為譚的證供誇張失實,並不可靠。

被指口供有問題的作供警共有 88 人,其中警員 21298 張曉鋒,更是三宗案件當中,被裁定證供有問題。 前年 9 月 15 日灣仔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案中,張曉鋒在庭上承認視線兩秒受阻,裁判官崔美霞認為警員單憑衣著認人,辨認質素成疑。至於在前年 11 月 11 日西灣河非法集結案中,張曉鋒再被指單憑衣飾認人,呈堂片段與其說法亦有不符,裁判官黃雅茵認為供詞出現重要錯漏,不可信、不可靠。

及至 6 月 9 日,張曉鋒再在前年 11 月 2 日灣仔襲警案中,遭裁判官鄧少雄指證供與另一名警員不吻合,遭拒絕接納證供。他在庭上被辯方質疑是否記性差,他否認並堅稱自己記憶正常,又說自己對三宗案件的被告都有印象。

如以職級分析,口供有問題的作供警不單有普通警員,更有 8 人屬督察級,包括 2 名高級督察、5 名督察及 1 名見習督察。 作供警中共有 7 人獲法庭允許匿名,外界未能得悉其身份。(全文

📌 相關資料:【反抗運動兩周年.案件統計】 警亂作供 88 警全紀錄

#20210610新聞
皇茶「612基金」捐款箱被盜 女賊認「收錢做嘢」

【異媒體】旺角飲品店皇茶長期於店內設六一二人道支援基金捐款箱,惟俟晚一名女子企圖將錢箱盜走。該女子作案時被客人發現,後者大叫「偷嘢」;該名女子企圖登上的士逃走,有店員及客人追出攔截的士。最後成功阻止的士駛走,並與路人合力將女子制服、押回店內。錢箱亦被取回。

據當事店員指,涉事女子身上僅有八達通及身份證,連電話也沒有。她亦承認自己「收錢做嘢」。翻查閉路電視畫面,與店內取走錢箱者並非該名女子,故相信或有一名同黨在逃。

皇茶其後報警,警方到場,並將女子帶走、店主亦需到警署錄口供。惟店主表示,由於並不希望在場人士被警方抄低個人資料,故或會考慮放棄追究。

六一二基金日前發文指其可用資金僅餘二百多萬港元,將不足以應付六月近千五萬支出;呼籲民眾捐款。(全文

#20210610新聞 #非手足 #對家收錢做嘢
遇警截查爭執被鎖手銬疑拖行 早產孕婦被控阻差辦公

【頭條日報】一名懷孕7個多月孕婦今年1月20日在土瓜灣住所樓下被警員截查身分證,期間與警員發生爭拗,之後遭手銬反鎖雙手及拉起拖行,其後嬰兒早產。42歲姓劉孕婦涉嫌阻差辦公被捕,今日被落案起訴。

據女事主聲稱,當時因擔心疫情,不欲站近其他被截查者,被警員指她阻差辦公,更被警員辱罵「死肥婆」及質疑是否懷孕。其後更被反鎖雙手及在地上拖行,警以涉嫌阻差辦公罪將她拘捕,她後因不適由救護車送院。該孕婦1月23日誕下男嬰,其間大量出血,男嬰出世時未足兩公斤,需在新生兒深切治療部接受治療。

案件交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接手調查,經諮詢法律意見後,該名被捕女子今日被控以一項「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案件將於6月24日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全文

#20210610新聞 #20210120土瓜灣 #新案件
周庭6‧12出獄 警聯絡隊戒備

【明報】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因前年6月21日包圍警總案判囚10個月。她目前在大欖女懲教所服刑,明日將刑滿出獄。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前年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3人認罪,去年12月黃之鋒被判監13.5個月、林朗彥監禁7個月,周庭囚10個月。林朗彥最早服刑完畢,4月12日已出獄。本報從兩個消息渠道確認,周庭明日將獲釋,料會在早上約9時許離開監獄。(全文

#20210611新聞 #0621灣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