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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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霸宿舍15年 涉福利221萬獲判緩刑 稱為思念前妻非貪圖得益

【東網】入職逾30年的男警,聲稱因不能忘記前妻,要守住跟她「一齊嘅地方」,故一直向部門隱瞞離婚狀況,霸佔荃灣綠楊新邨的警察宿舍逾15年,獲得租金福利連利息共約221萬港元。他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今(11日)在西九龍法院接受判刑,其前妻亦有到庭旁聽。辯方指,被告犯案不過是病態般為了睹物思人,形容這是宗悲劇。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考慮到被告犯案原因,最終判他入獄4個月,緩刑一年。

50歲被告李德明,現時已退休。他被控於2005年1月22日至2020年7月13日期間,在香港向警務處隱瞞其離婚狀況,而誘使警務處於他不合資格下,繼續向他分配位於荃灣綠楊新邨某個單位的部門宿舍,而導致他獲得利益及或使香港特區政府蒙受不利。

辯方律師進一步求情時指,被告對於前妻離開一直未能釋懷,他未搬出只為了睹物思人得到慰藉,並非貪圖得益。心理報告亦顯示,被告有抑鬱症狀,需接受治療及定時服藥。而根據前妻的求情信指,當初二人離婚時,被告曾萌生自殺念頭,並指被告對完整家庭有份執着。

辯方律師又引述被告所撰寫的求情信指,小時候被告的母親被搶去銀包,向警察尋求協助卻遭敷衍,他於是立心當警察,形容這是其夢寐以求的職業,到了17歲他便投考警察。被告就今次犯案,面對同僚感到羞愧。(原文

#20210211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不滿被指蛇齋餅糭 民建聯候選人呈請失敗 陳劍琴裁定妥為當選

【香港01】民建聯古揚邦於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中,在荃灣祈德尊選區以67票之差,不敵民主派陳劍琴。古提出選舉呈請,指陳的傳單失實和誤導,又質疑陳使用「蛇齋餅糭」一詞,令選民認為相關活動具政治目的。 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早前聽取陳詞後,今(11日)頒下判辭,裁定古敗訴,陳為妥為當選。(全文

📌 高等法院判案書

#20210211新聞
#2019區議會選舉
許智峯涉立會潑臭水違特權法缺席聆訊 官發拘捕令充公保釋金

【頭條日報】許智峯連同多位前立法會議員涉去年5月國歌法立法會三讀潑臭水事件及內務委員會會議擾亂秩序,分3案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藐視、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等6罪。同案其他被告經代表律師指示,獲准押後至6月1日再提訊,以待終院宣在「長毛」梁國雄被控藐視立法會案件的裁決。許智峯則因未有律師代表,照原訂安排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許智峯缺席聆訊下,3案均遭裁判官羅德泉發出拘捕令,拒絕保釋並充公保釋金。(全文

#20210211新聞 #20200604內會
人肉路障案死者家屬入稟向司機及警方索償

【蘋果日報】警方2018年在粉嶺公路追截七人車,其間疑指示路上其他車輛停下,結果七人車從後猛撞「人肉路障」,司機和前座乘客死亡,「路障車」上的市民至少四傷。死因庭去年裁定兩名死者死於意外,直指肇禍原因是交通警指示車輛慢駛或停車。七人車喪命乘客家屬日前入稟區域法院,向七人車司機遺產代理人、車主及警方索償。(全文

#20210211新聞
警拘一中年女子 涉紅磡區內塗污

【資訊部整合】警方記者會表示,本月初接獲報案指紅磡區內有多處寫上「721」、「831」等字句。今天(11日)便衣警員於馬頭圍道巡邏時,發現一名57歲女子用筆塗污8處地方,包括垃圾筒、燈柱等。警員上前截查,並在女子身上搜獲4枝筆,懷疑與案有關,警方其後以涉嫌「刑事毀壞」罪名拘捕該名女子。警員亦於馬頭圍道一帶發現多20處懷疑與案有關的塗污,而被捕女子仍然在扣留調查中。

消息來源:警方記者會(1730 11/2)
*報道立場並不代表被捕組及資訊部立場
【香港法庭對未成年被告的身分保障—不應受爭議的私隱權】

法庭在今早(11/2)處理了WKCC2581/2020 中未成年首被告的「匿名令」法律爭議,法庭最後裁決「匿名令」會繼續生效,禁止報導可識別首被告身份的資訊。下文將探討在兒童權利公約中,少年司法系統對保護未成年人士身分的保障。

案例|

WKCC2581/2020 案發日期為2019年12月25日,首被告當時為15歲,於2020年7月31日才被首次提堂,控以參與非法集結。裁判官羅德泉下令禁止披露能識別首被告身份的資料,因此傳媒不能報道其姓名、學校、住址等。惟控方於審前覆核提堂提出因首被告在首次答辯(2020年12月30日)時已是16歲,因此主動向法庭要求撤銷匿名令,首被告代表律師反對,法庭遂另開庭處理。*

辯方引用HCMA 78/2020,黃崇厚法官在判案書第84段指出「任何審訊被控罪行的兒童或少年人的法庭,都有責任考慮以何種方式處理該案,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採用第 15(1) 條所列的一種或多種方式處理該案。斷定年齡的關鍵日子是相關兒童或少年人被控罪行的日子。」以支持法庭應對少年犯條例中的「匿名令」矛以保留,以保障受律政司檢控決定拖延而受到權利剝削首被告。

控方主張在答辯當日已滿16歲的兒童被告不應再受少年犯條例20A3條所保障,而根據「公開公義原則,公眾有權知悉公正及準確的報導」年屆16歲的自然要被取消匿名令,法庭亦無權延續。

羅官表示法庭有權給予准許延續,少年犯條例20條A原意旨在保護此類人士,匿名令一直有效,除非法庭認為要撤除。最後裁決「匿名令」會繼續生效。首被告將會與其他被告於本年7月1日開始審訊。

另外,陳廣池法官亦曾於上月處理DCCC1/20中,主動撤銷早前法庭命令禁止任何人包括傳媒報道任何可能導致公眾識別現年15歲(案發時14歲)第三被告身份,更指出「留意到最近有不少性質相近的審訊都有類似命令,惟為『公平起見,一視同仁』」。但眾觀近日案件中,卻未見所謂「不少性質相近的審訊」有此安排,尤其是少女仍未滿16歲,得到少年犯條例保護更是應份。

從以上爭議和處理方式可見法庭和律政司並未有關注到少年人私隱的權利,亦未有採取積極措施保障未成年人。

建議|

有見現時各成人法庭的案件累積愈來愈多,司法機構短時間內難以增加人手或設施處理案件,不少在成人法庭提堂的未成年被告最少等一年至三年才接受審訊,屆時可能已超過16歲,失去了少年犯的特別保障。若因檢控延誤、資源等問題導致審訊延誤,卻要兒童承受後果,才是真正的不公。

司法機構應從寬考慮保障未成年人士權利相關的歲數限制,如以案發時被告年齡計算,讓案發時未滿16歲的被告繼續受「匿名令」保護,使涉案兒童能最大地受到少年犯條例保護和享有與少年被告同等的權利。這與HCMA 78/2020最後一段「過往有不少權威性的案例都認同,法庭毋須過份執著於候判者是否已過了條例所述的年齡,在判處已稍為超齡的犯事者時,條例彰顯的判處原則和方向,一般而言是應當依然適用的。」的理念相似。

因此司法機構應全面檢視現時公開披露未成年人士被告/申訴人身分的平台,如法庭審訊的程序、判案書、網上供查閱之案件表等,確保嚴格遵守將未成年人身分保密的原則。寬鬆處理涉案時未滿16歲但在法案件審訊期間滿16歲的少年被告,在法庭程序、私隱權上採取積極措施以保障兒童的最佳利益及其重投社會生活的機會。

註*因暫未有媒體報道今早裁決,以上內容引述自「法庭文字直播台」資訊,惟有部分內容被省去,可能未及準確。

孫曉嵐
【謙卑的「先行者」】旺角衝突入獄者 盼港人如石縫中的植物壓力下成長

//2016年年初二凌晨,旺角街頭衝突徹夜未息。五年過去,那夜的畫面,或許只留在大部分人腦海的一隅,不過對於比達而言,是一段不能磨滅的記憶。

經歷兩年半的鐵窗生涯,比達去年10月刑滿出獄,但牆外的香港早已變了樣。時代在倒退,不過比達沒有太多心痛與唏噓,反而覺得「香港人」這道風景變得比從前更美麗,對未來仍然懷有希望。

從2016年的旺角衝突,再到反送中的「和勇不分」,短短三年間,香港人對抗爭的態度起了翻天覆地的轉變。當年曾被「割蓆」的比達,今天有否感到欣慰?「我覺得唔係欣慰,而係感到興奮。」他形容當年「推唔醒」的香港人,今天終於覺醒,將抗爭與生活連結,還展現出對抗爭的堅持和韌力。

比達說,在高牆內有更多空間冷靜地思考人生,兩年半以來的反思和得著之多,是他從來沒想像過的。「究竟我喺呢個地方,我可以做到咩喺外面做唔到嘅?我好快發現,原來我唔需要為生活奔波勞碌,我可以有較多時間思考人生,搵我自己嘅路向,搵我未來可以做啲咩。由我定罪入荔枝角(收押所)第一晚,我已經開始諗,離開高牆後要做啲咩。」

學習謙卑也是獄中的重要一課。比達認為作為政治犯,不應自視高人一等,也不必害怕被囚友歧視。他說不少人稱他為「義士」,但直言「唔敢當」,覺得不必高舉誰是英雄,也不必高舉傷痕。「唔好再諗對我哋有幾多虧欠,我諗大部分行得出嚟嘅人,都冇諗有幾多香港人對我哋有虧欠。我哋諗嘅,就係諗點樣令每一個生活嘅人得到解放。」他不下一次強調,抗爭者要謙卑,不要以為政治犯就一定正確。

比達入獄時正值社運低潮,離開監獄後,社運同樣處於低谷。「係咪冇得贏?場波都未踢完。」他形容這場波仍然是上半場的下半段,球員們要避免被紅牌趕出場,避免受不必要的傷,等待中場休息回更衣室,思考新戰術應對。「Be Water就係能屈能伸,係政權打壓你嘅時候,多啲思考,用多啲方法(應對)。」他更希望隊友之間不要再像2016年般互相指責和割蓆,尊重彼此付出。

比達勉勵港人要繼續做石縫中的植物,時刻心存希望,既因為同路人仍在,也因為中共最想見到港人失望。「我哋要好似石縫中的植物,見到少少曙光嘅時候,無啦啦俾人封咗石屎,不過你總會發現嗰棵植物,係第二條石縫伸個頭出來,去吸收陽光。我相信香港人嘅適應力。」那麼他是這棵植物的其中一片葉子嗎?比達說希望成為這棵植物的養份,令它繼續成長。//

📌 專訪全文:《眾新聞》
📌 專問片段:《眾新聞》YouTube
今朝早去荔枝角探美國隊長第二代,佢話噚日喺西九裁判法院隔離位就係傑斯,同佢傑斯傾咗好多還押要注意嘅事項。

美國隊長第二代話要幫612基金慳錢,所以已經冇再食私飯,佢話頂得順入面懲教署嘅飯。

美國隊長第二代2月19日生日,如果大家想寫信比佢,歡迎聯絡我。

今日仲好好彩喺探訪室撞到快必,佢隔住玻璃充滿笑容咁同我拜早年。

林兆彬
流亡港人Andy:我彷若墜入今際之國,人生現在才要開始闖關

//2019年11月底,我因為參加示威行動,跟幾位手足來台灣避一避風頭,但大概2個月後,我發現銀行帳戶被凍結了,裡面還有不少的錢。我試著打電話去問(客服),也有上網去問,他們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回到香港處理。我再問是什麼範疇的事情,他們沒有很明確地說,只說是外部原因。

但我感覺到不安,後來在明查暗訪之下,發現我的名字已被列入抗爭者的黑名單之中。那個時候我已體悟到,「光復行動」一天不成功,我一天不能回香港了。

身邊已有5、6個手足也被凍結帳戶,到現在帳戶的問題都還沒有解決。我只能當作破財擋災吧!現在就是很麻煩,要去處理一些財務的問題。

所幸我暫時拿到工作簽證,在台灣成為自由工作者,但不是每一個過來台灣的手足都跟我一樣那麼幸運。

我有時跟一起流亡來台的手足聊天,從對話中發現他們不再是香港抗爭前線中那個樣子,不敢外出、不敢隨意花錢。他們就整天待在家裡,他們不敢再說話,已經習慣一個人。

感覺他們失去了在香港的激情,在這裡好像看不見未來。人最恐怖的不是看不見未來,而是看不見未來之後、也不願意尋找自己的未來。其實也不能怪他們,因為沒有身分,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走,談什麼未來?

現在最容易做到的事情,就是外送和代購,我希望能聘請手足,讓他們用自己的努力去賺錢,知道該怎麼在台灣生存。我們算是很幸運的,有很多跟我們同樣狀況過來的香港人,他們都願意付出心力去幫忙。//

📌 訪問全文:台灣報導者
節日的意義(新年放負)

對於在囚嘅手足嚟講,節日同平時根本冇分別,只係休息一天(同星期日一樣),但完全冇節日嘅感覺,就算係長嘅公眾假期都只有一兩日休息,懲教只會補多少少人工俾你要你開工

唯一能令囚友期待節日嘅係加餸同禮物,新年同聖誕會有零食包(聖誕係教會捐),而中秋節有月餅,不過上年懲教署以政治原因禁止教會送月餅俾囚友,話因為籌款整月餅嗰時宣傳字眼有黃藍意味,仲有邵家臻同G鋒分享宣傳⋯有囚友鬧G鋒多事,但我話唔關事,佢係過來人講兩句有咩問題,根本係處方問題

而家疫情關係,懲教署容許嘅探訪次數減少,我有啲識咗好幾年嘅戰友好耐都未探到(俾佢家人探先),只能夠寫信俾佢哋,不過啲新年賀卡寄到去都應該過咗年,因為節日前太多人寫信俾囚犯懲教署處理唔切,節日前我每寫完一封又醒起仲要寫多封俾另一個手足,寫極都唔完,有封八號先寄出,令我諗起我同呢位手足五年前當日喺前線共同進退,當日之後只見過一次就失去聯絡,原來佢坐咗監,之後到我放監,佢又因反送中坐監⋯⋯

年初一早餐炆齋
懲教署圖片

抗爭點滴
學做寫信師|獄中繼續生存全憑每一封信 岳義士:即使手足沒回覆也請寫下去

//寫信始終是雙向溝通,就算直抒胸臆、真誠問候,也會擔心高牆後的沉默。出獄不久的「岳義士」陳以晉告訴大家,不要害怕牆內人的沉默,就是這些信件的力量,助他飛越牢獄高牆,支撐他在獄中繼續努力生存。他一邊翻開那些信件,一邊說:「我收到你封信,我知道的。」

每逢星期一、三、五的收信日,他都非常期待,「你唔知嗰日有冇人寄信俾你,而你會收到邊個嘅信,好期待每日呢一下」。他最享受一邊聽電台節目,一邊回信,試過用盡整個自由時段寫信,「我最想做到係:每個人想我回郵畀佢嘅,我都會盡量覆佢。」

對於陳以晉而言,每封信都有價值,哪怕只是一句加油、一句口號,「佢(寫信師)唔識你嘅,唔知可以講咩,而佢肯寄信畀你,我覺得已經係一種支持。」只要信中有回郵地址,即使內容只有「加油」二字,他也非常樂意回信與對方傾談。

他很喜歡來信人與他分享這些生活點滴,有幾個恆常的筆友,至於信件內容,「離不開生活,我最想知道係佢哋嘅故仔,我又分享吓我嘅故仔⋯⋯佢哋對我係樹窿嘅角色,而我對佢哋都係一個樹窿。」

他最記得收到一位中年爸爸來信,提及未成年兒子縱火罪成,剛入住沙咀勞教所兩星期。這兩星期很漫長,爸爸每天都去探兒子,信中寫道:「仍未開始真正的勞役,每天只是擦鞋、摺被、攪衛生,不過明天就開始了⋯⋯我又再叫佢撐住,唔好擔心,好多朋友支持你哋。」最後那位爸爸鼓勵陳以晉:「香港人沒有忘記你,堅持才有明天。」

他說,寫信師收不到回信可以有無數原因,但絕非放棄寫信給手足的理由,「收唔到信都好,都繼續堅持寄信比佢哋,因為入面可能發生好多事⋯⋯我收到你封信,我知道的。」//

📌 訪問全文:《蘋果日報

📌 相關資料:
和你寫活動單位
傑斯血壓低留院單人房 長毛:佢叫大家唔使擔心 希望香港人能夠頂住

【蘋果日報】D100網台主持傑斯日前再度遭警方國安處拘捕,指他出任網台節目主持及演講期間,意圖引起市民憎恨藐視中港政府,最終傑斯須還柙候訊。兩名前立法議員包括社民連「長毛」梁國雄和工黨何秀蘭,昨日(12號)前往荔枝角收押所探望傑斯。長毛接受《蘋果》查詢時指,傑斯由於有血壓低問題,目前要留在醫院單人房接受醫生檢查身體,「佢(傑斯)叫大家唔使擔心」。(全文

#20210213新聞
《南華早報》:懲教署已開始為女囚犯剪短髮 長度只可剛好過肩

【立場新聞】終審法院去年 12 月裁定,懲教署強逼男囚犯剪短髮涉性別歧視。懲教署稱,擔心囚犯留長髮帶來安全隱憂,研究多個方案,包括規定統一要求男、女囚犯留短髮。《南華早報》今(13 日)引述消息報道,指懲教署已開始為女囚犯剪短頭髮。消息人士指,新規定下女囚犯的頭髮長度,最長為剛好過肩(armpit length)的中長髮;至於男囚犯與以往一樣,頭髮長度規定於短髮至中短髮。

《南華早報》引述消息人士指,新規定下將為所有在囚人士剪髮,其任職的懲教院已開始實施新規定,全部新加入的囚犯一律要遵守規定,並鼓勵其他在囚人士跟從。報道指,部分願意剪髮的女囚犯已經剪短髮,暫時未見有太多人反抗。(全文

#20210213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南華早報》:懲教署已開始為女囚犯剪短髮 長度只可剛好過肩 【立場新聞】終審法院去年 12 月裁定,懲教署強逼男囚犯剪短髮涉性別歧視。懲教署稱,擔心囚犯留長髮帶來安全隱憂,研究多個方案,包括規定統一要求男、女囚犯留短髮。《南華早報》今(13 日)引述消息報道,指懲教署已開始為女囚犯剪短頭髮。消息人士指,新規定下女囚犯的頭髮長度,最長為剛好過肩(armpit length)的中長髮;至於男囚犯與以往一樣,頭髮長度規定於短髮至中短髮。 《南華早報》引述消息人士指,新規定下將為所有在囚人士剪髮,其任職的懲教…
懲教本月起規定女囚亦須剪髮 最多長及腋位 男囚犯21歲以上可剪貼耳短髮

【蘋果日報】終審法院去年裁定懲教署規定男囚犯頭髮必須剪至「短至中度短」,但女囚犯不需剪髮是違反《性別歧視條例》。

據悉,懲教署本月起執行新措施,規定男女囚犯必須剪髮,但剪髮幅度不同,男囚犯21歲以下一律剪平頭裝,21歲以上剪貼耳短髮。而21歲以下女囚犯的頭髮須剪齊髮尾,21歲以上可留長至腋下。(全文

#20210213新聞
抗爭者的情人節︱相隔鐵窗逾年 畢業後不做長工只為多見男友幾面

//抗爭者阿寧(化名)跟男朋友,分開的時間比相處的時間還要長,甚至沒拍過拖。半年以來,二人總是在街頭一起行動,那個時候,他們只想着如何抗爭,剎那的火花,怦然的心動,她努力藏起自己的情感,「唔應該喺呢個時間一齊,香港前途點都重要過拍拖」。但愛情來的時候,一切理性,都是徒然。

最終他們還是走在一起了。這是他們過的第二個情人節,去年她到收押所探訪,今年亦是,她說可以探望、聊天,已很開心。才一起幾個月,男朋友便被捕了,已還柙一年多,阿寧忍不住說,靜下來時,會覺得空虛,掛念那段短暫而快樂的日子。

他叫她不要等了,因為不知道刑期多長,她是硬性子,接受不了他叫自己放棄。吵架之後一天,她沒有去探他,他緊張了,口裏說不要等,心裏卻在意得很,「15分鐘係解釋唔晒嘅,我嬲佢但知佢亦唔好受」,相識是緣份,她想陪他面對這一切,支持他、照顧他家人。

去年畢業後,她一直在做散工,因為要一周探訪三次,待他判刑後,才會找長工,「呢樣係我可以為佢做嘅事,錢唔係好緊要,CV空白咗都唔緊要」,為他付出,她覺得值得。今年情人節,她寫了信寄到電台,甜絲絲的說着,二人都會聽某個電台節目,希望主持人能讀出她寫的信,希望牆內的他能聽到。「我仲整咗啲小禮物,希望佢出嚟可以用。」她決定,每年情人節也親手做一份禮物,待他出來時,就送給他。

問她喜歡他甚麼,她笑着說,喜歡他懂得照顧人,即使自己不夠飽,也會把食物讓給她。那她知道他喜歡自己甚麼嗎?她想了一會兒,說其實不知道,「愛情唔係因為對方嘅優點,思想同步好緊要」。

「扣埋還柙呢一年,應該⋯⋯坐多四年啫。」四年,只能用「捱」來形容吧,還柙這一年,她已覺度日如年,隔天坐車來回三、四小時探望,有時還要等,「我覺得自己足夠鍾意佢,所以會捱得過嘅」。//

📌 訪問全文:《蘋果日報》
【魚蛋革命5周年】背負暴動罪的他們 或在囚、或流亡、或已刑滿出獄

//五年過去,香港徹底變天,反修例運動中街頭衝突連連,催淚煙飄散城裡各處,被檢控的人數多達2400多名,其中涉及暴動案件約有700人,漫長的司法程序陸續展開。當年的旺角暴動案,如今成了法庭不時引用的案例;當年的審訊,亦影響著今日被告們的命運。

眾新聞翻查資料,整理2016年旺角衝突中,至今有約95人被拘捕,涉及罪名包括暴動、縱火、非法集結、襲警、刑事毀壞等,當中約64人已被起訴或正在經司法程序處理。事件至今共有34人被控暴動,包括已被判囚6年的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流亡到德國的前召集人黃台仰等。

眾多被告分拆10幾案處理,其中一宗轉介至高等法院案件,涉及梁天琦、黃台仰、盧建民等10名被告。多名被告之中,刑期最重是被判囚7年的盧建民,其次是判囚6年的梁天琦,同案其他罪成被告則判監3年至3年6個月。一般而言,若囚犯在監禁期間行為良好,可獲扣減刑期,最多可扣減實際刑期的三分之一。換言之,在2018年6月被判囚的盧、梁二人,預計最快可分別於2023年2月及2022年1月出獄。

其他涉事而在區域法院審理的暴動案件共有7宗,刑期最重的在2017年4月被判囚4年9個月;刑期最輕則是案發時未成年的二人,分別在2018年5月及2017年8月被判入教導所。

五年後的今天,尚有一宗涉事案件未完成司法程序。被告為28歲男子,被控於2016年2月9日在九龍豉油街,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他去年才被警方正式起訴,案件後因疫情押後,現已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

涉及2016年旺角暴動的被告中,最少二人在反修例運動中,再度捲入社運的官司。

其中「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在8.13機場《環時》記者付國豪遇襲案,被裁定暴動、非法禁錮等罪成,判囚4年3個月,其中3年與原先服刑中的刑期分期執行;她另亦涉七一進入立法會案的暴動控罪,案件審期未定。

至於因2016年旺角暴動罪成判囚3年的連潤發,就在刑滿後因涉及理大外圍的暴動控罪,現正還柙候訊。

2019年的香港,街頭烽煙四起,2400多人被檢控,700多人被控暴動,抗爭餘波延至2020年,有人被指違反國安法,案件仍在排期未知何年何月完結,流亡海外者愈來愈多。

短短五年,變幻太多,變遷太快,幾年後的香港將是怎樣光景,無人能料。//

📌 報道全文:《眾新聞
衞生署亂發隔離令!余若薇set頭5分鐘要送檢疫 周二不能代表黎智英出庭

【蘋果日報】香港電台一名髮型師昨日初步確診,截至昨晚,最7位港台員工、5位節目主持人及7位嘉賓被列作密切接觸者,當中包括主持《議事論事》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眾人餘下的新年假期須接受隔離檢疫。余目前已被送往指定隔離酒店,批評當局隔離標準混亂;她原定本周二(16日)就8.18非法集結案聆訊到區域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3庭)代表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出庭,現時亦被迫缺席。

余若薇接受《蘋果》訪問時指,昨獲悉有港台員工確診後,已與丈夫到養和醫院自行進行檢測,結果為陰性,惟依然被列作密切接觸者,今午被政府車輛接送至觀塘的指定檢疫酒店隔離檢疫。(全文

#20210214新聞 #0818維園
邵家臻情人節代牆內手足送花予女友 見證愛情穿透監獄

//今年情人節,有在囚手足無法與牆外伴侶相聚,前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花店店主小葉和義工,今日擔任「速遞員」,兵分三路走訪港九新界,代獄中人送花予女朋友傳達心意。有女朋友收到男朋友親手寫的心意卡,感到開心,也有的笑稱比拍拖時更浪漫。邵家臻認為愛情對身處牢獄的人很重要,讓他們感到自己值得被愛、被等待,對抗被囚產生的無意義感,「監獄困得住肉身,困不住愛情。」

這次情人節送花活動,石牆花早於去年年尾開始寄出活動通告,讓有興趣透過組織送花的手足填寫回條。有的信件被懲教署引用《監獄規則》退回,最後連同透過筆友或義工探訪時傳達口訊,共有逾20名手足參與。

回條上設有欄目,讓手足寫下對收花者的話。石牆花會剪下該部分,貼在由「花老師」設計的心意卡上,並連同鮮花一併送給女朋友,讓他們可以閱讀手足書寫的筆跡。除此以外,每個禮物袋裝有由 「好生活」及「Jimmy Jungle」供應的朱古力。是次送花人當中,除了有因反送中被捕的在囚人士,亦有「魚蛋革命的手足」。

有女朋友得知禮物袋裡有另一半親手寫的卡片後,不禁笑得瞇起眼睛,高興道「吖!咁好嘅!」也有女朋友見到鮮花後,禁不住讚歎「好靚呀」,特意送紙袋中取出花束,捧在手上端詳,並打趣說:「好浪漫呀!哈哈!浪漫過同佢一齊!」 亦有女朋友害羞地接過禮物,不斷向邵家臻道謝。

除女朋友外,今日的收花者中亦有一名媽媽。媽媽接過禮物,顯得憂心忡忡、眼眶泛淚,她擔心兒子在獄中身體不好、擔心兒子學壞......邵家臻拍拍媽媽肩膀,安慰「出面嘅人冇事,入面嘅人都會冇事」,「一齊捱,保持聯絡。」

邵家臻認為情侶在患難中會更珍惜,即使他們代為送上的,是帶有遺憾的花,「但正因為有缺陷,有缺口,先能夠畀光照進。」牢獄同時考驗愛情,邵分享有手足被還押超過一年,其女朋友堅持每天都前往探訪,接著才去上班。

邵家臻解釋,當監房希望他們只做一隻會說話的狗,希望令他們覺得一切都沒有意義之時,愛情是在囚人士存在感的重要來源,「有人等緊我,我值得畀人等」,令他們覺得自己有價值、值得被愛,從而支撐下去。而且,愛情亦是自己所選擇的,在被囚之中透過愛情體現命運自主。//

📌 報道全文:《獨立媒體》
8.18未經批准遊行案開審 黎智英李柱銘等被告挑戰 《公安條例》違憲

【蘋果日報】前年反修例運動期間,8月18日民陣發起維園「流水式集會」。李柱銘、黎智英等九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控當天組織和參與非法遊行,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案件觸目之處,包括縱橫法律界和政界半世紀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首成被告;更重要是《公安條例》下警方禁止和平遊行的權力連同上訴機制,首次全面遭到違憲挑戰,對日後行使集會自由隨時有深遠影響。

被告依次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銘、區諾軒。各人共同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黎智英、李卓⼈、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李柱銘均不承認兩項控罪,其中李卓⼈稱不認罪後,呼「反對政治檢控」;而梁國雄則指「集會無罪,反對政治檢控」。

梁耀忠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他面對的「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留在法庭檔案,不予起訴。;區諾軒則承認兩罪。兩人的求情及判刑押後3月22日處理。(全文

#20210216新聞 #0818維園
[開審][閃光襲擊紙紮警事件]

相信大家都記得2020年年頭,有一單手足喺food court,因為喺空嬸牛肉飯前面影相而發生嘅濫捕案件。今日手足正式上庭,預計會審訊兩日。

手足喺聽取完法律意見之後,認為案件勝算較高,為咗想幫612基金節省資源,所以冒險用為更複雜同繁瑣嘅程序,申請當值律師服務作抗辯。

喺度,我哋希望呢一位勇敢嘅手足可以平安。

其實,呢一位手足都唔係第一次表現出勇氣。而家就幫大家回憶一下,當時發生過乜嘢事。

話說喺被濫捕之後,喺深水埗警署入面,手足被兩名警員毆打,當時手足要求打電話同睇醫生,係POPO監視之下,手足喺電話一打通之後,隨即向屋企人表示畀POPO打,當時李文浩議員,就喺手足嘅爸爸旁邊,亦都睇住電話好快就被掛斷。

大家可想然知係收線之後會發生乜嘢事,但手足仍然有勇氣向大家說出真相。

*呼籲大家繼續支持612同埋星火

#閃光襲警事件 #啲POPO全部係紙紮嘅 #見到閃光話隻眼刺痛咗一日
#有驗傷報告 #有名你叫 #呢啲叫黑警 #向勇敢嘅何同學致敬

長沙灣社區發展力量 - 長社力

📌 上庭詳情:法庭文字直播台(上午庭)(下午庭
#20200114深水埗
被捕人士資訊部
8.18未經批准遊行案開審 黎智英李柱銘等被告挑戰 《公安條例》違憲 【蘋果日報】前年反修例運動期間,8月18日民陣發起維園「流水式集會」。李柱銘、黎智英等九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控當天組織和參與非法遊行,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案件觸目之處,包括縱橫法律界和政界半世紀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首成被告;更重要是《公安條例》下警方禁止和平遊行的權力連同上訴機制,首次全面遭到違憲挑戰,對日後行使集會自由隨時有深遠影響。 被告依次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銘、區諾軒。各人共同被控「組…
818集結案辯方將呈上專家報告 據悉由監警會前國際專家組成員撰寫

【Now新聞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九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前年8月18日在民陣發起的「流水式集會」,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告之一區諾軒承認所有控罪,梁耀忠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人下月22日求情,其餘被告則否認控罪。

其中代表何俊仁和李柱銘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會呈上一份關於人群控制、心理等警方行動的專家報告,控方因此未能開案陳詞,申請押後。據了解,該名專家證人是曾任監警會國際專家組成員的斯托特。

案件押後至周三再訊,由控方宣讀開案陳詞,預計審訊需時十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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