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9.88K subscribers
3.79K photos
18 videos
3 files
8.03K links
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報料投稿至 @youarenotalonehk_infobot
後備:@youarenotalonehk_info2bot
‼️只限資訊部‼️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被指阻警追截女疑人 男生辯稱路過無端被撲倒

【東網】去年3月21日,有市民到元朗紀念「721事件」8個月,當晚男警追截兩名女疑人時,疑遭一名男生從旁攬着胸口阻礙。男生事後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他今(28日)在屯門法院出庭自辯,指他當晚兼職下班後,與朋友行經現場,期間見警員衝落車,他打算離去,未幾突遭警員按倒地上,強調自己並無伸手攔阻警員。(全文

#20210128新聞 #20200322元朗
警總男文員被揭四處影裙底 求情稱為刺激囚82天

【東方日報】在香港警察總部工作的一名男文員,涉嫌在警總內偷拍多名女同事裙底,前年年尾被其中一名事主揭發,報警後發現其手提電話內有大量偷拍裙底片段,惟因現行法例限制,只能起訴其涉在公眾地方偷拍的行為。他被控15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本來今天(28日)在東區法院開審,律政司申請撤回其中兩條控罪,被告便承認餘下的13條控罪,裁判官鄭紀航判他即時監禁82天。

38歲被告林進業報稱公務員,控罪指他於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間,分別在灣仔軍器廠街行人天橋、灣仔電車站、港鐵香港站、商場等公眾地方,偷拍女子X、Y、Z及其他多名不知名女子的裙底影片。(全文)

#20210128新聞 #非手足
#刑期大約係管有48條6吋索帶嘅一半
中年婦涉撕文宣打鬥受審 男親友庭外腳踢 《立場》記者

【立場新聞】一名中年婦人去年3月疑因撕去樂富站附近連儂牆上的「文宣」,遭58歲退休漢拳擊左臉,二人繼而爭執糾纏被捕。婦人否認兩項普通襲擊罪,今(28日)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散庭後,《立場》記者上前拍攝婦人時,陪同婦人到庭的男親友,突然大力腳踢記者。

《立場新聞》編輯部嚴厲譴責襲擊記者,以圖阻礙採訪的行為,稍後會報警處理。(全文

#20210128新聞 #20200305樂富
#非手足 #藍絲
今早跟牆內人的家人到塘福懲教所探望,自己也是第一次到塘福懲教所去。跟荔枝角收押所不同,於懲教所親朋每月可探訪兩次,每次有半個小時,公務探訪仍因為疫情關係,未有放寬。

今次連同我共三人跟牆內人傾談,大家也想在最短的時間內表達最多的意思,時間還是盡量留給家人。

牆內人精神不錯,大家不用擔心,律師團隊亦著手上訴一事。雖然他表示因為難以逐個回信,所以著我們不用寫信給他,但我已告訴他,並不一定需要回信的,只希望他對牆外的事知多點,大家不會遺忘大家吧了。

#待我們整合好
#再召集寫信師
#被判刑的義務急救員
#不會遺忘
#車程好遠
#今日要飲好多咖啡

徐子見
工黨社民連成員被控違限聚令 控方稱任何人之生命不得剝奪 辯方斥打壓示威為實

【蘋果日報】工黨與社民連共八名成員去年五一勞動節分組到政府總部外請願,卻被票控違反限聚令。控方今結案陳詞指,只要多於四人有共同目的聚集,不論距離,均屬違反限聚令,更指當日示威為市民帶來死亡風險。辯方反駁指控方說法荒謬,批評是否有共同目的根本與防疫「風馬牛不相及」。黃浩銘更厲言直斥控方:「假借生存權之名,打壓示威權之實。」

控方今結案陳詞指,限聚令的實施是基於公共衞生考慮,認為只要有超過四人有共同目的而聚集,不管是否超過1.5米社交距離,便屬違反限聚令。控方再引用《香港人權法》條文指出,「任何人之生命不得剝奪」,認為當日的示威為現場記者及警察帶來死亡風險。

代表被告曾健成及吳文遠的大狀陳詞反駁,控方的詮釋與防疫並無任何合理關連,聆訊中亦無傳召任何醫生證人指出「共同目的」與疾病的關連,「係咪有共同目的會傳染得犀利啲,冇就冇咁犀利?」大狀強調如此傳譯會引起荒謬的結果,反問:「點解冇共同目的就唔需要受禁?」

裁判官鄭紀航押後案件至3月10日裁決。(全文

#20210128新聞 #20200501金鐘
學生疑攬警員救手足 控方指會打籃球懂攔截 官糾正:打籃球攔截唔會出手

【蘋果日報】去年3月市民紀念元朗7.21襲擊事件8個月,當晚有中六男生被指企圖阻止警員拘捕示威人士,因而伸手攬著警員,被控阻差辦公罪。男生今天自辯,控方盤問期間突指男生懂得打籃球及田徑,身手敏捷,繼而謂:「你應該好識得攔截技巧?」惟話音一落,裁判官梁雅忻隨即自言略懂籃球規矩,並謂:「打籃球攔截唔會出手。」而控方言論惹來辯方異議,公眾席亦傳來議論及嘲笑聲。

現年17歲的被告中六男生自辯指,案發當日凌晨收工,由於已夜深,故打算到同事距離案發現場不遠的寓所休息。當兩人行經賽馬會廣場時,目睹有大批黑衣示威者與警員對峙。

及後聚集人士突然四散,被告與友人離開時,目睹一名穿黑衫女子被防暴警員按在地上。他們繼續向前行,惟不遠處有多名警員突然從一輛白色私家車衝出,男生稱感覺前方不安全,隨即轉身返回原路離開。

控辯雙方舉證完畢,案件押後至2月11日裁決。(全文

#20210128新聞 #20200322元朗
關於監房內雙重國籍問題,認真是攞事黎做。

1,雙重國籍情況普遍:現時好多越南籍犯人當年以難民身份到香港,到而家都有身分證,同時都有保留越南國籍,而越南領事館是會每個月到赤柱探呢班人。

2,邏輯問題不容忽視:因為持有香港身分證的人,不一定等於擁有中國國籍,所以他可以話有中國護照的人不可以被其他國家領事館探訪就合理。但只有香港身分證或者特區護照嘅人,如果國籍不一定係中國的話,保安局所講的條件就不適用,亦即是持有香港身分證或者特區護照的人,如果正式持有其他國家的護照的話,維也納公約都對他們適用,外國領事就應該可以探訪他們。

情形好簡單,一個印度土生土長的華人到香港,取了身分證,難道因為佢取了身分證便喪失他的印度國籍嗎?

3,政府自討苦吃:
諸如此類的爭拗不妨找駐香港的其他國家領事館查詢,因為保安局的決定正在直接損害他們國家的國民利益。

邵家臻
被捕人士資訊部
中年婦涉撕文宣打鬥受審 男親友庭外腳踢 《立場》記者 【立場新聞】一名中年婦人去年3月疑因撕去樂富站附近連儂牆上的「文宣」,遭58歲退休漢拳擊左臉,二人繼而爭執糾纏被捕。婦人否認兩項普通襲擊罪,今(28日)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散庭後,《立場》記者上前拍攝婦人時,陪同婦人到庭的男親友,突然大力腳踢記者。 《立場新聞》編輯部嚴厲譴責襲擊記者,以圖阻礙採訪的行為,稍後會報警處理。(全文) #20210128新聞 #20200305樂富 #非手足 #藍絲
昨腳踢《立場》記者 受審撕文宣婦人男親友今再現身法庭 多人包圍記者阻追截罵「黑記!漢奸!」

【立場新聞】一名中年婦人去年 3 月涉嫌因撕去樂富站附近連儂牆上的「文宣」,遭 58 歲退休漢拳擊左臉,婦人遂以防狼噴霧還擊,二人繼而爭執糾纏被捕。案件今( 29 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昨日腳踢《立場新聞》記者的被告男親友亦有到庭旁聽。記者在報警等待期間,嘗試截停他,惟被其餘數名婦人親友手扯背囊帶兼包圍,並怒斥記者為「黑記!漢奸!走狗!」等等,最終該男子成功逃脫。數名警員在報警 11 分鐘後始到達現場。

其中一名半禿頭男子連番指罵「黑記」、「好人唔做做壞人」、「X街」、「折墮」、「漢奸」、「走狗」等等,最終昨日腳踢記者的男子沿露明道方向逃去無蹤。(全文

📌 半禿頭男子與一眾藍絲片段

#20210129新聞 #藍絲
被捕人士資訊部
昨腳踢《立場》記者 受審撕文宣婦人男親友今再現身法庭 多人包圍記者阻追截罵「黑記!漢奸!」 【立場新聞】一名中年婦人去年 3 月涉嫌因撕去樂富站附近連儂牆上的「文宣」,遭 58 歲退休漢拳擊左臉,婦人遂以防狼噴霧還擊,二人繼而爭執糾纏被捕。案件今( 29 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昨日腳踢《立場新聞》記者的被告男親友亦有到庭旁聽。記者在報警等待期間,嘗試截停他,惟被其餘數名婦人親友手扯背囊帶兼包圍,並怒斥記者為「黑記!漢奸!走狗!」等等,最終該男子成功逃脫。數名警員在報警 11 分鐘後始到達現場。 其中一…
撕文宣婦人疑以防狼噴霧施襲獲判無罪 官提醒不要再帶女兒參與類此活動

【蘋果日報】市民去年3月初在港鐵樂富站外連儂牆張貼反修例海報,並舉辦「打小人」活動,地上及牆上貼有國家主席習近平及特首林鄭月娥的照片。婦人崔菊(34歲)帶著4歲女兒到香港電台示威後路經現場,一手抱女一手撕毀文宣,遭退休漢揮拳打頭阻止。婦人涉以防狼噴霧射向對方另一女途人,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經審訊後,裁判官今指控方證供不理想,未能達至亳無合理疑點,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全文

#20210129新聞 #非手足 #藍絲
廚具店男東主向途人揮刀判囚3個月 求情指社會事件影響生意 官籲放下仇恨

【頭條日報】46歲廚具店男東主前年10月初深夜到屯門一連鎖餐廳內外接連向食客及途人揮刀,向青年高叫「造成唔方便」後遭追打致暈倒,回家後凌晨於住所被捕。男東主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1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求情指公司因社會事件生意不佳,個人熱心公益,事件中已受嚴重襲擊,飽受懲罰。裁判官水佳麗稱對揮刀自衛辯解感到不解,期望被告頓悟,放下仇恨,「必須要謹守自己,唔放任自己行為」,遂判處被告監禁3個月。

被告黎浩然被控2019年10月5日於屯門鄉事會路117至157號的康麗花園外的公眾地方,管有1把刀。(全文

#20210129新聞 #非手足
男生涉藏刀片手繩等判無罪 官指未能肯定涉案物屬攻擊武器

【頭條日報】去年5月27日「反惡法遊行」早上警方在天水圍截查19歲男學生,疑搜出帶有刀片的手繩等物,控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裁判官梁雅忻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指卡片刀可用以割開包裝,未必用作傷人;手繩刀有多功能用途包括顯示時間及指南針,附近亦無示威等非法活動,雖然被告行為可疑,惟未能肯定涉案物品屬攻擊性武器,故裁定被告罪脫,當庭釋放。(全文

#20210129新聞 #20200527天水圍
12港人送中︱李子賢媽媽赴看守所探監2次 料3.22可移交回港

【蘋果日報】李子賢和郭子麟的家屬日前到深圳完成21日隔離檢疫後,獲安排與在囚親人見面。李子賢媽媽向《蘋果》表示,已經完成兩次探視並回港,其中一次由於疫情關係以視像形式進行。她預料兒子在3月22日完成服刑後會移交香港。

她本周三再申請探視,惟被當局以疫情嚴重,需要安裝視像裝置為由拒絕,會面終押後至昨日完成,時間同樣為1小時。會面中,李媽媽說兒子擔心內地疫情的情況,促她盡快回港,形容兩次見面都是「講吓家事」,見面後的確令她放下心頭大石,「佢好堅強,識得自己照顧自己」。李媽媽又引述判決書內容,預料兒子刑期至3月22日,相信子賢完成服刑後會被深圳公安移交回港,與早前已經完成移交的廖子文和黃臨福情況相似。(全文

#20210129新聞
#BringThemBack
#save12hkyouths
【在囚在學?】中大哲學研究生獄中自修 被控暴動社區主任在囚讀學士

【自由亞洲電台】在香港,涉反修例運動而入獄的抗爭者,不少是在學年輕人,包括高學歷的大專生,他們因被捕而失去學習機會,須在獄中度過黃金歲月,到底他們在囚期間能否持續進修,學習權利會否受到剝削?

T說:最大問題,是我要延遲一年或大約半年時間畢業,因為完成不了課程,另外,我亦收不到這個課程的學生助學金,少了一份收入。我向學校申請一年延遲,如果情況幸運,我的刑期早點完成,會變作一個學期,否則預計約一年。

因為這宗案件,T錯失不少學習機會,包括到美國讀博士。另外,由於等候案件排期,他未能保釋,加上疫情問題,最終未能赴德國學術交流。T形容,他花半年時間準備,學習德文,期望旅途增廣見聞,無奈計劃落空。

對於在獄中有何打算,T堅定地表示會閱讀自學,他稱作為研究生,不需要依賴導師教學或實驗室才能學習,研究方法大多可以從專書找出,他已購買10幾本書讓家人送到收押所,但在物色書本的過程中,他感到有點麻煩。

T說:最方便是每個月入6本書自己讀,要求有點麻煩,例如有少劃過本書,都不可以進入(獄中),或者不是新書就不可以入,令到我要買過一些書或者自己先看。至於在監獄讀書,很貴,不是很多課程可以選擇,對我來說就不會選擇在監獄入面,用報課程的方式讀書,加上我覺得科目沒有我想讀的,我應該不會覺得,自己看書不可以取代學習方法。

訪問後判刑 女友送書受阻滯

T女友說:書的話,我不知道是荔枝角這邊的事還是怎樣,正常宗教書不計入每個月6本,但是荔枝角這邊說是計算在內,沒有辦法。

32歲社區主任被控暴動  綴學10年冀獄中完成學位

邱文勁說:與律師商量了決定會認暴動罪,在獄中希望把握時間進修、讀書。本身讀到大學3年級,家人與我一直因為沒有完成學位不開心,自己希望把握機會完成學位課程,除了給家人一個交代,亦可利用這時間增值自己,學不同的東西。

懲教署規定,成年在囚人士一星期工作6天,每天工作10小時,學習期間,亦不獲署方豁免獄中工作。相比在監獄外讀書,邱文勁擔心,牆內的限制更多。

邱文勁說:睡覺、起床時間,都要跟獄中規矩,只能抽空暇時間或放假讀書,與外面全職讀書有很大差距,裡面(獄中)亦不能上網,資訊不方便,如果遇到一些自己不明白的,都不能與朋友、同學討論,要寫信問教授,書信來回都需要一段時間。我最擔心其實都是在監獄裡面會感到孤獨,就像與世隔絕的感覺,可能會影響學習專注。

目前在囚人士只可選擇公開大學及中文大學專業進修學院等課程。懲教署成立「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協助在囚人士支付考試、課程或購買學習用品等,過去3年,署方每年批出約300萬元教育資助予約1000名在囚人士,每人平均獲3000元資助。邱文勁心儀公開大學的歷史系,他正研究如何申請資助,入獄後將向福利官申請,如果署方不批,就要再想辦法應付學費。

邵家臻:懲教署對在囚人士學習支援不足

關注囚權問題的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去年中成立組織「石牆花」,他指組織至今接觸140多宗在囚人士個案,他批評懲教署對在囚人士學習支援不足,提到被捕者中有不少要考公開試的中學生,他們的問題更加值得關注。

📌《自由亞洲電台》報道全文
「岳」男出獄專訪:香港人應該幫返香港人

//20歲的陳以晉,前年9月為助數名陌生人逃走,以伸縮自拍棍攻擊防暴警察,即場遭到制服,最終判監10個月,除夕日刑滿出獄。重獲自由,再次穿上意義深遠的「岳」字T恤,他反思當日做法可以更好,但對救人舉動始終無分毫動搖,自己不過是忠於本心,或是比人行前多一步,卻非甚麼英雄。日子越來越難過,選擇留在小城繼續當逆民,首要保留實力好好活下去,日後方能伺機挺身而出,「身為一個香港人,你去幫返香港人係應該」。

一年多後首次重返舊地,事發一幕再次浮現眼前,身體無可避免變得繃緊,「都幾大壓力,個腎上腺素上升」,坦承入獄後曾經有後悔,但不是後悔救人,而是後悔未有採用更好的手法,「可能唔用棍、唔扑佢,可能就咁㧬佢,(甚至)和平啲大愛抱住佢?反正都係犧牲㗎啦,咁抱住佢啦救人」,認真說着玩笑的他眼眶漸變濕潤,「對佢(警員)可能好啲,對我可能又好啲,或者唔會咁傷,但結果都係一樣(入獄)」。假如重來一次,會否依然選擇回頭救人?「會囉,我咁多年做人、讀書、睇書、長大(嘅)人生經驗,講畀我聽就要做呢樣嘢,去犧牲自己成就他人,做人應該係咁,喺你有限嘅能力盡量幫人。」

「岳義士」的名銜不脛而走,有人視他為英雄,「我未稱得上係一個英雄,我唔係做啲咩好偉大嘅嘢,只不過係比起其他香港人行前咗一步。可能係因為我冇咁多負擔,我肯付出自己嘅時間喺香港,青春喺香港,坐監,冇乜嘢嘅」,有人視之為暴徒,「犯咗法喎,梗係暴徒啦,我上埋暴徒網添」,身邊朋友亦漸漸改口叫他「岳仔」、「岳巴」,「名字只係一個稱呼啫,你鍾意點嗌我都得,呢個名更加知道我係鍾意行山嘅人囉。」

過去一年因武肺疫情,囚犯放風時間銳減,日子更加難捱,「收到信係我喺入面嘅慰藉,可能我比較多人識,成日都會收到信。但除咗關心我呢啲比較出名嘅手足之外,都可以關心啲無名手足,可能大時大節畀啲祝福佢哋,或者同佢哋做筆友,佢哋係好需要呢啲支援。」

「我暫時都係一個逆民嚟,仍然唔肯跪低,仍然對抗」,接下來首要做的,就是繼續學業,同時會積極籌備下一本相集留住香港的美,等待下一個時機,「作為一個逆民做到嘅就係保留實力,做香港人要做到嘅事,然之後好好咁活下去」。//

📌 專訪全文:《蘋果日報》
【入獄前專訪】癌症末期迎第十次政治監 古思堯的火紅人生:抗爭在故我在

//「法官閣下,我係故意侮辱國旗嘅,我唔認罪。」古思堯用他粗糙的聲音說,患了第四期腸癌和肝癌的他經過電療後,頭上已幾乎沒有頭髮,體重也下降了近七公斤,但瘦削且充滿青筋的手仍直直地放在兩側。當主任裁判官詢問需要多少天審訊時,古思堯說:「根據我坐監十次、八次經驗,呢類型案件好快審完,我都唔想浪費證人、律師時間。」庭內律師們偷笑起來。

因去年七月聲援黎智英等人時倒轉舉起塗滿示威字眼的國旗,古思堯昨(28 日)被判「侮辱國旗罪」罪名成立,酌情減刑一個月後,判監四個月,即時入獄。古聞言大喊「結束一黨專政,打倒共產黨」,旁聽人士隨即和應「撐住,阿古」。裁判官休庭前向古思堯表示,獄中的治療不會比醫院遜色,並稱「本席希望你早日康復」。

古思堯去年中患癌,接受電療後,精神不算好。儘管每天都有人勤他退下來休息,但即使在「保釣行動」黃金時代已過、身體不再年輕、泛民路線不再受年輕人支持的今日,每當問他可會後悔投身社運時,阿古總是堅定地否認:「抗爭係我生命嘅重中之重,有抗爭嘅地方就有我,所以我才會留在香港。」

作為上一代首批投身香港社運的抗爭者,現年 71 歲的古思堯從左派熱血青年,到與日本妹拍拖的風騷民族舞老師,再成為了今天癌症末期還被判入冊的白髮老人,到底抗爭對他而言,還有什麼意義?//

📌 專訪全文:《立場新聞》
【大搜捕後】劉頴匡一年四度被捕 自問已做盡 寄望明天:下一代會叻過我哋

//2021 年 1 月 6 日早上六時,劉頴匡在女朋友黃于喬(Emilia)家中被捕,被指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警員帶走劉頴匡時,拒絕讓Emilia同𨋢,於是她穿著拖鞋跑下 10 層樓梯,為的就是拍一張照片,「淨係諗住快啲衝落去影到嗰張相,要人知道佢畀人拉咗!」

自 2019 年以來,這已是劉頴匡第四次被捕。七年前,他相信透過參政可以改變香港,卻因 2018 年參加立法會補選被DQ,一度覺得自己的政治生涯已經完結; 2019 年,反送中運動令原本覺得「已盡」的劉頴匡死灰復燃,當上遊行和集會的「入紙師」,終換來三次被捕和四項控罪,包括刑期最高達10年的暴動罪。

在民主派初選之後,劉頴匡再度沉寂下來,打算在入獄之前享受最後的自由時光。他沒想到自己還會再次被捕,而原因是他參與了初選——這次,他真的覺得自己已成砲灰了:「我哋呢批人,呢53個人可以做嘅嘢係做盡㗎喇,我哋做唔到啲咩㗎喇……」他不是抱怨或後悔,只是為自己做得不夠好而感到遺憾、可惜:「如果你用返 Baggio(梁頌恆)嘅講法,我哋宜家鋪緊磚,但鋪完就要跳海㗎嘛,咁咪跳囉!咁當然我最希望跳完,喺後面仲有人會繼續鋪埋呢條路,咁我咪覺得有意義。」

「我有個好強嘅感覺係:我哋嘅下一代會叻過我哋。」//

📌 專訪全文:《獨立媒體》
走過被捕、參選到入獄 何梓聰的獄中抑鬱藥:M&M朱古力和鱷魚潭裏的手足

//「喺一個咁鱷魚潭嘅地方,撞返一班同路人雖然唔好受,見到大家都係著住同一顏色嘅囚衣,但係所有手足唔會計較……我幫你又好,你幫我又好,大家都要撐住!」

何梓聰去年只得22歲,一年間,由前線示威者,變為區議會參選人,後來成為法庭上的被告,最後被判入獄,穿起沒有姓名的囚衣。一向需每天服食5粒抑鬱藥的他,沒有預先囑咐家人入藥,高牆內的日子,靠著家人每日入的5包M&M朱古力代替,還有與手足的互相扶持,作為「樹窿」聽他傾訴,皆化成熬過還押日子的精神支柱。他笑說:「未入去前聽講過食朱古力會開心啲,我就一日食5包,啲手足有時會講笑話:『夠鐘食藥啦!』」

2014年雨傘運動,17歲的他瞞著家人走到佔領區,「以前覺得我唔會做最前嗰排㗎,我唔會做犧牲嗰個,我一定唔會坐監!」當時他不停向別人宣揚自己的政治理念,可惜沒人理會,母親更極力反對。去年他非法集結罪成,宣判前一刻,母親突然對他說:「媽咪今次撐你呀,撐你撐到底!」何梓聰帶著這句等待多年的說話,進入收押所,「感覺好似還咗一直以嚟既心願,終於得到我阿媽嘅認同!」

經歷過一切,他仍選擇留在香港,沒有複雜的原因,只是簡單一句:「鍾意香港囉,想繼續為呢個地方努力」。成熟之中,隱藏不住一份熱愛這個地方的單純。//

📌 專訪全文:《獨立媒體》
【專訪】被指助 12 港人偷渡被捕 霍朗齊:續做應做的事 母:深信兒子沒有錯

//今年 1 月 14 日,霍朗齊被捕,被指「串謀協助罪犯」。30 歲的他被帶到柴灣警署後,曾被搜身近十次,錄影問話三次,被盤問了三、四百條問題。在羈押室過夜的寒冷晚上,披著母親出門前塞到手上的兩件厚外套瑟瑟發抖時,不停擔心,患有精神疾病、右手傷殘的母親,會否因受刺激而出意外。

霍朗齊說,沒想過自己會被捕。在他眼中,平日做「家長」幫助「小朋友」(年輕被捕抗爭者),帶他們看醫生、見律師,張羅飯劵等,都是合法行為,「突然被捕,開頭係有啲錯愕。『咦,殺到來啦?』『咦,到我啦?』之後好快就好平靜。」他想起過去一年多以來,大搜捕已成為日常,還有無數被捕、流亡、受傷的抗爭者,那一刻就覺得,對比之下無甚麼好害怕。

對於現時的政治氣候,連一句「香港加油」說出口亦戰戰兢兢,霍朗齊坦言悲觀,看不到希望,「即使點樣互相幫助,都打唔贏個政府啦,任佢搓嘅。難聽講句,香港人只能夠自求多福,仲可以做啲乜嘢?」他強調,自認為做的都合法,卻突然被調查、搜屋,無端要交一萬保釋金,「同打劫有咩分別?」他連一句「撐住」也說不出口,反覆思量,對香港人的寄語亦只有「自求多福」。

霍母是在反送中運動後由藍轉黃。這一年多以來,政府經常對民主派人士大搜捕,她說,沒想到如拍戲一般的畫面,有天會臨到兒子身上。她沒有懷疑過兒子,並說,對於曾在運動中發聲的人,政府要拘捕反正就不需要理由,「可能只是有遊行,或有發聲,佢都可能話拉咗先,唔需要話咩 12 港人。」她和兒子常幫助被捕的年輕抗爭者,帶他們看過醫生,煮過飯給他們吃,她說或也是被捕理由,「我深信個仔係無錯,我哋係有幫人就係有,你覺得我幫人要拉嘅,拉得落手你就拉啦。」//

📌 專訪全文:立場新聞
銀行櫃員機盜竊案 灣仔警員涉「偽造文書」 被控4宗罪

【蘋果日報】警方於審視一宗發生於2017年2月的銀行櫃員機盜竊案件期間,懷疑一名警員偽造調查文件,案件交由灣仔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警方於 1月28日在上水區拘捕一名28歲男警員,他已被停職。被捕警員已被控以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三項「偽造文書」罪,案件將於二月四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消息指,被捕警員隸屬灣仔警區,2017年為灣仔區刑事調查隊隊員,案發時撰寫虛假的調查報告,並冒簽案件主管的簽名,訛稱一宗櫃員機盜竊案的一名受害人已經獲銀行賠償,事件其後於2018年被人悉破。灣仔重案組接收調查後不久便快速破案,並向律政司諮詢法律意見,但律政司拖足2年才決定落案起訴涉案警員。(全文

#20210131新聞 #非手足
#知法犯法
[抓緊着成績表的爸爸]

//這個少年人於2019年11月11日,於鰂魚涌被捕,於其袋中搜出一把萬用刀,被控「管有非法用途工具意圖作非法使用罪」。

11月11日早上,西灣河發生警員槍擊男學生事件。不久,警員在附近康怡一帶,從警車下來追截一班在行人路上奔跑的年青人。少年被噴中胡椒噴霧,警員作供指稱學生承認自己堵路,並在他身上搜出手套、游泳鏡、望遠鏡、黑色口罩等,但案中關鍵那個「非法用途工具」,是一個放在背包裡面暗格底部已摺起的萬用刀。

少年於1月15日選擇在法庭上自辯。他解釋,那天早上,他從借宿的女友家離開,穿黑衣是因為準備參加位於自己入讀的小西灣中學的罷課活動。當他和同校女友準備搭地鐵上學,怎知遇上交通塞擠,聯絡同學後決定回路面匯合,再計劃回校。在路上才知道較早時西灣河發生槍擊事件,怎知道在路上就遇到「奔跑而來的警察」,有人嗌「快啲跑!」他們受驚就跑,再被噴射胡椒噴霧、制服及被捕。

代表少年的辯方律師,呈上一本小冊子,證明少年在學校有參與童軍活動,是故袋中的萬用刀和望遠鏡,是在一個月前,在學校作為童軍領袖要使用的工具,少年稱平常沒有收拾袋子習慣。

萬用刀威力爭辯過,少年「童軍」的資格亦一度被爭議。

少年反駁,自小學三至四年級已領有童軍紀錄本,升上中學後,由於是以「學會」形式運作,故執行程序沒有那麼嚴謹,才沒有每年更新,堅持至今仍是童軍總會的會員。控方追問:「有沒有更可信文件?」少年答:「學校的成績表……(也可證明)。」

語音未落,此時,旁聽席發出微微聲響,少年的父親壓抑着想衝出去的欲望,其太太提點丈夫說:「(把文件)交給律師吧!」原來少年爸爸在目睹兒子自辯,一直緊緊握着一堆兒子的文件,聽到控方挑戰兒子的「童軍資格」,想把多一點文件交出來,證明參與過童軍活動。當爸爸回到坐位上,庭上的討論已轉移到其他焦點。忽然,旁聽席上,少年的父親鼻頭抽搐了幾下,哽咽的聲音傳出。

(案件前日判決,裁判官指,少年打算參加罷課,是故沒有帶上課用品,故認為他曾整理過背囊,沒可能沒有發現裡面有萬用刀。裁判官亦認為,少年背囊被搜出的物件,是堵路常見裝備,涉案萬用刀可作鬆脫地磚及剪開物件。裁判官亦認為警員口供可靠,而警員指拘捕時少年曾招認自己堵路,判處少年罪名成立,需還押至農曆年後,等候報告及判刑。和他同案的另一被告,因為警員搜證出錯而脫罪。)//

譚蕙芸
大家好,我係子賢媽媽,1月份令各位擔心真係唔好意思,我已經番到香港。我同仔仔面見探訪一次、視頻探訪一次。子賢都好好,會面過程同平常同佢傾計一樣,有講有笑,佢都充滿正能量嘅。

子賢話3月22日就刑滿喇;我同佢講媽咪會在移交嘅地方..等佢番嚟;佢話咁香港見啦!

佢仲隔住個芒錫左我幾啖...goodbye kiss 呀!好甜,我幾辛苦都值得啦。乖仔

(歌詞同貓相,都係子賢要的...)

12港人關注組
#save12hkyouths
#BringThem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