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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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嫌「起底」案被捕 明日東區法院提堂

【資訊部整合】昨(8月20日)警方以「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拘捕一名女子(25歲)。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譚威信警司會見傳媒。

被捕女子涉嫌進行數以百計的「起底」的行為。警方由去年6月留意到有大量個人資料(姓名、電話、地址、身分證號碼、相片、家人資料等)於網上流傳。估計約3800名被起底人士,包括警務人員、法律界人士、議員等。當中有收到電話滋擾及惡作劇,個人資料亦被作申請貸款、器官捐贈之用。

經過深入調查,警方拘捕一名25歲女子,為入境處文書助理。被捕人過往一年多次發放資料至「起底頻道」負責人。她涉嫌進入入境處系統並不法地獲得資料。

女子涉嫌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串謀他人犯罪或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亦違反高等法院禁制令—禁止沒有同意情況下將警務人員及其家人資料披露。明天(8月22日)將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最後對於有傳言說警方綁架,惡意中傷警隊,心感遺憾。

消息來源:警方記者會(21/8 20:00)
*報道立場並不代表被捕組及資訊部立場
9 人「踢保」後再被捕 涉大埔、太子、金鐘示威 控非法集結等罪

立場新聞】警方在Facebook發布消息,再有 9 人在拒絕保釋(俗稱「踢保」)後重新被捕,涉及大埔、太子及金鐘區非法集結。9 人早前已「踢保」,警方經深入調查後昨(20 日)、今(21 日)以「參與非法集結」、「故意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多項罪名重新拘捕,並已落案控告涉案的 6 男 3 女,年齡介乎 17 至 27 歲。(全文

明報】9人將分別於8月2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9月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及9月2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20200821新聞
元朗721襲擊案再多1人被控暴動罪 明日屯門法院提堂

【東方日報】去年7月21日晚,大批身穿白衫人士於元朗手持武器追打途人,並追擊至西鐵元朗站,衝至月台跑入車廂施襲,期間卻遲遲未見有警員現身,事件導致大批市民受傷。事件發生至今超過1年,新界北總區重案組人員諮詢法律意見後,今日(21日)已暫控一名40歲本地男子一項「參與暴動」罪及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將於明日(22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另外5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0月中旬向警方報到。(全文

#20200821新聞
有市民昨日到元朗形點商場抗議叫反修例口號

【香港電台】元朗7.21衝突事隔13個月,有市民昨日到元朗形點商場抗議,高叫反修例口號。昨晚約8時,大批防暴警員進入商場,舉起紫旗警告在場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部分人在商場的玻璃圍欄貼上「毋忘7.21」的標語,又掛上黃色飾物。警方說,昨日下午起,元朗西鐵站及附近商場先後有群眾聚集,警方向6男5女,年齡介乎17至44歲,發出違反限聚令的定額罰款通知書。(全文

#20200822新聞
還在裡面的手足,很多人都有看到這段說話了。

「望香港人:
堅穩如崇山
奮勇如洪濤
威武絕不能屈
一定要撐到我出返嚟

一位正在還柙的香港人」

20200821 蘋果日報

岑敖暉
撞斷少女腳的士司機 代表律師何君堯向許智峯索訟費8.2萬

【蘋果新聞】律政司長鄭若驊日前再度出手,封殺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向的士司機鄭國泉危險駕駛提出的私人刑事檢控,豁免鄭出席聆訊,被外界批評以人治凌駕法治。據了解,去年被法庭頒佈破產的鄭國泉,隨即透過其代表律師、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所屬的律師行,向許智峯索取8.2萬元訟費。有法律界人士指,由於案件被律政司介入,申訴人同樣可追討訟費。(全文

#20200822新聞
🎞YouTube // 專訪梁穎禮:由被捕談到坐牢|【荼毒室有客到】好青年荼毒室 - 哲學部

📌上集 - 被捕會經歷啲乜?(連結
把你的軀體擊倒,也許未算最難受,在被捕、坐臭格、等踢保、等保釋、甚至是坐牢期間,一次又一次把你的內心擊潰,這種無形的折磨可能更是痛苦。當你以為終於能向別人坦白地訴說自己感受,方發現他是你最不應信任的人。白水專訪梁穎禮,談被捕與坐牢的經歷與忠告。

📌下集 - 坐監度有乜做?(連結
監獄,在我們概念中,可能是一個失去自由、自我被剝奪的地方,雖然並非每個人都要面對,但萬一坐牢,我們又可以以甚麼態度自處?不在獄中我們,假如想寫信給手足,除了「支持」、「加油」,還有甚麼可以說?白水專訪梁穎禮,下集。

#好青年荼毒室
大埔路軌擲竹枝 12歲男童判 18 個月保護令

【立場新聞】示威者去年11月11日發起「三罷」,多區出現衝突。7人涉嫌在大埔向路軌擲竹枝,其中12歲男生早前承認危及他人安全、襲警等控罪。裁判官今(24日)判12歲男童18個月兒童保護令,其間不得違反社會福利主任指示,否則將會送往兒童院。裁判官指為免損害被告前途,根據《少年犯條例》第15條,撤銷被告的兩項控罪。(全文

參見同案另外2名手足判刑直播

#20200824新聞
陳彥霖家屬離開法庭遭滋擾 警方拘捕兩男女

【東方日報】15歲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女學生陳彥霖,去年9月19日離開學校後被發現浮屍海面,死因庭昨日(24日)進行首日死因研訊,陳彥霖家屬離開法庭時受到滋擾,警方今日(25日)以涉嫌擾亂公眾秩序罪名,拘捕最少1男1女,包括人稱「Lunch哥」的反修例示威活躍參與者。(全文

#20200825新聞
警方反修例示威共檢控2千多人 471人完成司法程序

【香港電台】警方表示,去年6月9日至本月15日在反修例的示威活動中,共拘捕9672人、檢控2093人,當中663人被控暴動罪。

警方表示,最多人被檢控的罪行分別為「暴動」、「非法集結」及「藏有攻擊性武器」,其中332人被控非法集結、322人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另外,471人已完成司法程序,有396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被定罪、簽保守行為、獲頒照顧或保護令。(全文

#20200825新聞
一男一女涉嫌擾亂秩序被捕 另七人被通緝

【資訊部整合】昨(24/8)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發生一宗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警方今(25/8)拘捕一男一女(17歲學生,65歲退休人士),並通緝疑涉案七人。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張樂泉會見傳媒。

昨天下午五時,完成死因聆訊作供的證人離開法院時,被約10名人士包圍並用粗言辱罵,亦有人用粗口手勢指罵,並阻止他們登上車。今天在場探員認出2名人士,並即時作出拘捕。

警方重申騷擾證人為嚴重罪行,不但令證人驚恐,甚至破壞法治。本案背後涉及死因聆訊,而遭受滋擾人士為死者家屬,此行為極度卑劣及涼薄,警方予以譴責並會嚴正執法。

警方正通緝7名在逃人士,皆為女士,年齡介乎40-60歲。案件交由深水埗重案組第一隊跟進調查。

警方指案發地點為法院外公眾地方,會引用《公安條例》17B 條 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 拘捕二人。

📌同樣是叫囂,如何分辨是抗議或擾亂秩序行為?
純粹的抗議是會有原因,但片段中可見疑犯作出人身攻擊及辱罵,甚至肢體碰撞,(人身攻擊為一系列包圍、擊打、絆倒(撠低)使用粗口及手勢辱罵)對張督察是滋擾的行為,並不是訴求或抗議。

警方作風險評估及考慮後,會多加留意社交媒體動向,及傳媒報道而加強各方面保安。

消息來源:警方記者會(25/8 22:36)
*報道立場並不代表被捕組及資訊部立場
再多1白衣人被捕 至今44人落網

【蘋果日報】去年元朗7.21大批白衣人無差別襲擊途人事件,新界北重案組昨日在屯門,再拘捕一名36歲男子,涉嫌「參與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他現正被扣留調查。事件至今已逾13個月,共有44人被捕。(全文

#20200826新聞
民主黨:林卓廷涉7.21暴動被捕 許智峯涉刑毁等三罪同被捕

【蘋果日報】清晨約6時半,民主黨於fb出帖,表示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許智峯清晨被捕,涉及去年屯門公園案件,另外控告林卓廷暴動罪,涉及元朗721事件。據知兩人已分別被帶到沙田警署及西區警署。(全文

#20200826新聞
林卓廷許智峯等16人今晨被捕 分別涉721暴動罪妨礙司法公正刑毀不誠實取用電腦

【立場新聞】據報民主黨兩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許智峯、網台記者熙熙等16人今日清晨被捕,並可能有更多人被捕。當中13人涉及去年721事件暴動罪,另外4人涉去年7月6日的屯門公園案。據網台記者熙熙的直播片段,警方入屋時持搜查令,其後警方要求他停止拍攝。(全文

#20200826新聞
政見不同刑恐區議員毀辦事處 七旬翁判囚13周

【頭條日報】73歲退休老翁施性質因政治立場不滿天水圍區議員,6月先後兩次到對方位於嘉湖一期的議員辦事處塗鴉和撕毀海報。他又不滿職員在辦事處張貼他的相片,分別持刀和玻璃瓶要脅區議員和辦公室職員。老翁今在屯門法院承認2項刑事毀壞和2項刑事恐嚇罪,求情指他因為跟對方政治立場不同所以一時失控。裁判官張潔宜斥被告身上攜備武器,並非一時衝動下犯案,判處被告入獄13周。(全文

#20200826新聞 #非手足 #藍絲
十三男涉嫌參與暴動等被捕 包括721事件及光復屯門

【資訊部整合 - 第一部份】警方今(26/8)拘捕16人,年齡介乎26至48歲,分別於「光復屯門」及「721元朗事件」 妨礙司法公正、非法集結、參與暴動等罪名被捕。新界北總區刑事高級警司陳天柱會見傳媒。

📌「光復屯門」案件詳情
於2019年7月6日下午,在「光復屯門公園」公眾遊行完結,有示威者在屯門警署一帶聚集。約晚上九時,示威者包圍一名男子(該男子曾於七月一日立法會事件拍攝示威者)並強迫他交出電話,且要求刪除片段。在影片可見有人介入協調事件,要求刪去有示威者容貌之相片,並揚言「別讓警察追究」。及後,有人以傘陣阻擋並搶去事主電話並刪除其資料。

警方拘捕3男1女,包括2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許智峯、1名男廚師及1名女社工。3男子被控妨礙司法公正;許議員及女社工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未經同意下進入他人手機)及刑事毀壞(惡意刪除資料);男廚師另控與不詳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721元朗事件」案件詳情
於2019年7月21日晚上,在元朗西鐵站有持不同意見人士對峙及聚集,並演變成暴力衝突事件。
① 下午至傍晚有一羣身穿白衣人士在雞地聚集,接近10點有人報稱被襲而背部受傷。
② 閉路電視可見約22:40,有手持標語木牌人士,正追趕黑衫女子入閘內區域,然後雙方有人加入:用木牌木棍攻擊、用長傘還擊,衝突約1至2分鐘後恢復平靜。幾分鐘後,有議員到達並進行網上直播,雙方隔着閘口對罵及拋擲雜物,有人叫囂口號、辱罵、追趕毆打。有穿黃背心相信是女記者被襲,衝突就急劇惡化,站內有人噴射消防喉,最後演變成在扶手電梯及車廂內的衝突。
③ 在凌晨時分,在英龍圍出口,有黑衣人到南邊圍村與村內人士對峙衝突。
④ 警方早前已拘捕44人,其中8人被控暴動及傷人(7人雞地, 18人元朗站, 4人英龍圍, 15人南邊圍)。

警方今拘捕13名男子(7人元朗站, 6人英龍圍南邊圍)包括林卓廷議員及黑社會背景人士。

消息來源:警方記者會(26/8 15:30)
*報道立場並不代表被捕組及資訊部立場

#721唔見人
【收集給黎手足的生日祝福】

黎手足於上年11.18理大衝突中被捕,至今已還押逾九個月。石牆花及臻辦希望藉此號召各位手足留言把支持及祝賀說話送到黎手足手中。我們將於8月29日整合留言後,寄到他所在的監獄,多謝各位支持。

邵家臻
十三男涉嫌參與暴動等被捕 包括721事件及光復屯門

【資訊部整合 第二部份】對於「721元朗衝突」社會上流傳誤導虛假消息,而且現場片段不全面,陳警司澄清無理指控—警黑勾結。
警方與黑社會勢不兩立,工作重點為針對打擊黑社會,強烈反對「勾結」之污名。

📌有關「搭膊頭」片段
陳警司聲稱有人利用鏡頭角度製造誤導新聞,並選擇性報道,「剪頭剪尾」以扭曲表達。兩名防暴警員正驅趕村口白衣人離開,「推開」行為是示意離開,並非被指的「搭膊頭」。

📌有關到達現場之時間
22:45有議員進行直播後大批人聚集,22:48白衣人到達,幾分鐘後3名警員離開要求支援。元朗快速應變部隊22:57收到指示,23:15到達西鐵站,過程實為18分鐘。掌握閉路電視情況後,澄清不是曾經所稱的39分鐘。

再稱接近23:00有人高叫口號「嗌多啲人落嚟頂住」、「夠膽唔好走」等言論,並用粗口挑釁,導致衝突急劇惡化。

📌有關「無差別襲擊」說法
陳警司認為是不正當描述。事件因雙方聚集令對峙升級,而引發嚴重衝突及不愉快事件。當時有市民正常出入(350人入閘, 600人出閘),列車服務亦正常,閉路電視可見另一出口環境平靜。

📌有關暴動定性及控罪元素
就林卓廷議員被襲卻控暴動,陳警司指根據《公安條例》18及19條,只要行為觸犯罪行元素,不論甚麼角色都要負責後果。

📌被捕人士具體行為、 林議員做直播卻被控
具體例子為互掟雜物、隔着欄杆互相攻擊、利用消防喉滅火筒攻擊等。雙方「勢均力敵,旗鼓相當」,並不存在進行直播便是免於責任,只要符合以上控罪元素同樣會被捕。

📌有關沒有抄低手持鐵通的人士資料(stop and search)
林警司重提港島區暴動,反問記者為何不提問「警員沒有ss示威者」,是否傳媒記者包庇或偏頗一方? (警司以非常惡劣、不尊重、發脾氣的態度回應傳媒)並沒有正面回應元朗事件。
警方指不能即時抄低所有人的身分證明,在增援後便驅散黑白衣人,雙方均拋低武器後離開。刑事調查隊凌晨3:30進入村內調查並檢取武器及抄低部份人身份,亦現在簡報。當時刑事同事的確看不到有人手持武器,而當刻的描述沒有出錯。反稱有人斷章取義,「有人手持武器警方卻沒有行動」之說法不能苟同。

📌有關「原告」變「被告」
公職人員(林議員)在現場協調,卻成為犯罪元素?
陳警司指從沒有指出誰是「原告」「被告」,只要行為觸犯法例,達到標準便會作檢控,警方正與律政署研究。

📌有關判斷報警行為
林議員報警,是破壞社會安寧,抑或希望平息氣氛?
陳警司指自己並非法律專家,律政司會給予意見。陳認為林議員行為足以構成暴動罪,無論林議員有否報警、進行記招、在社交平台發文、以及炒作獲取政治紅利,這些與現場行為毫無關係。

消息來源:警方記者會(26/8 15:30)
*報道立場並不代表被捕組及資訊部立場

#721唔見人 #謊言說一千遍也不能變真理
5人踢保被正式落案控告 包括23歲休班輔警

【香港01】今年2月「8.31事件」半周年,旺角、太子一帶衝突不絕,有示威者堵路、掟汽油彈,防暴警多次施放胡椒噴劑及催淚彈。警方在整個行動中共拘捕115人,當中5名年齡介乎16至28歲的被捕男女其後拒保候查,獲暫時釋放。警方表示,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昨日及今日在全港多區拘捕該5名男女,並正式落案起訴5人。(全文

#20200826新聞
石書銘:暴動罪易動用 視乎檢控一方是否用「大鐵鎚」

【Now新聞】721元朗襲擊事件,再有多人因暴動罪被捕,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指,律政司一般會以較易定罪的罪行及直接證據去選擇合適的控罪,假如警方認為,現場是兩幫人打鬥,未必需要以暴動罪起訴。

...... 熊運信又指出,即使在暴動現場沒有作出暴力行為,但警方有合理懷疑某人的逗留,會鼓勵其他人繼續進行暴動,仍有可能會因參與暴動罪被補,但未必足以定罪。

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指出,是否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要視乎該人在場時的目的,以及和參與的人是否同一伙,又認為,暴動罪現今很容易被動用,亦有機會被濫用。(全文

#20200827新聞
男生涉雷射筆射警車 遭車上警員拘捕起訴

【東方日報】17歲男學生被指於去年聖誕節晚上,用雷射筆照向一輛行駛中的警車,最終被捕,並被控以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27日)在粉嶺法院提訊,法庭應辯方要求毋須被告答辯,並將案押後至10月28日再訊,以待辯方索閱文件,期間准被告繼續保釋。(全文

#20200827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