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救人小隊Chan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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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六月至今,本channel一直與圍城友並肩同行。真正街坊自發組織,不依附任何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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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元朗天水圍突發事件報料請到 @TSWrescuer_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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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 #國安法 #比卡超
李卡超表示今天警察拘捕了一批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活躍分子,他聲稱涉案人士「係圖謀以一個歹毒嘅計劃」去癱瘓特區政府。該批人士嘗試以35+以及攬炒10部曲的計劃通過初選否決特區政府的財政預算案。他認為攬炒10部曲有組織以及有計劃令到香港陷入深淵,如果計劃成功包括經濟民生整體會受到衝擊。
所以他認為今日警察行動是必要及必須,稍後警察會會見記者講述今次的行動。他強調特區政府絕不容忍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
#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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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濫捕亂告
外賣員現身剖白]

日前天水圍嘉湖銀座空地對出的外賣員盜竊外賣袋拘捕案,於昨天影片流出後,社會回響極大,不少網民紛紛表示強烈不滿。

今當時人「檸檬」經保釋和投訴警員後受本報採訪,現身剖白當晚及帶返警署後的各種不公情況,還有對現今香港警察執法態度的看法。

詳情請看影片:
https://youtu.be/Ry3PEIeEKbU

#人物專訪 #FoodPanda #外賣員 #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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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和你報WhatsNews Media
[國安法強迫公務員宣誓
「海關哥哥」拒簽署遭停職]

早前政府宣佈國安法下公務員必須宣誓效忠,新公務員公會因而解散(詳見和你報另稿)。而前年參與公務員集會的一名海關人員,今日遭即時停職。

被停職的海關人員曾於前年集會時接受媒體訪問,被問及會否擔心被秋後算帳時,拉下口罩回應「我係唔擔心嘅」。隨即被網民封為「海關哥哥」,更有不少網民表示想認識事主。惟光環背後其實卻肩負被高層針對及調職,職場上前途一片灰暗。

近日事主接獲通知需按規例宣誓,因不滿政府惡法而拒絕簽署,甚至向人事部提出請辭。今日被高層召見,遭即時停職。

#公務員 #海關 #海關哥哥 #停職 #宣誓 #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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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和你報WhatsNews Media
[有片!!
FoodPanda外賣員再被警方刁難
要求讀出隨身物品字句]

上月2日,一名FoodPanda外賣員(下稱檸檬)曾被警員懷疑偷竊FoodPanda外賣袋而被捕,更一度因錢包內擺放印有「光時五缺」字樣的卡片而被質問是否知道有國安法(詳看和你報另稿)。

事隔不足兩月,於本月26日,晚上大約九時半,檸檬於天水圍天恩邨服務設施大樓下再被截停搜查。

其間一名警員3174在搜查其間發現錢包內卡片,表示不懂其讀音,懷疑引導檸檬讀出違反國安法的字句。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三章第一節(即分裂國家罪)第二十一條及第三章第二節(即顛覆國家政權罪)第二十三條,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國安法第二十及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犯罪的,即屬犯罪。

影片:
https://youtu.be/FbDzJpCgc_o

相關報導:

【有片!!警察截停搜查外賣員 懷疑FoodPanda個袋係偷番嚟?】 https://youtu.be/oWp2P5CPcWY

#FoodPanda #天恩邨 #國安法 #外賣員 #天水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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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敖暉太太余思朗在FB發文:
1月25日,和你們開心相聚喝酒拍照,笑著說1月6日之後沖喜下好開心。如今這相中,只剩我。

岑敖暉太太余思朗今早八點半已到荔枝角收押所,等候一小時才獲通知不能探訪,懲教指47人中有9人轉監獄,已知包括岑敖暉,朱凱廸和鄒家成。余思朗指自星期日岑敖輝報到後,已沒有見過丈夫。

Nicole Yu, the wife of Lester Shum, posted a photo at fb and said : I am the only one left in this picture. (如今這相中,只剩我)

Lester & everyone else in this photo are in jail now

Post by IG @studioincendohk
#岑敖暉 #余思朗 #初選大搜捕 #顛覆國家政權 #國安法 #法治已死 #兩制已亡 #自治全失 #政治打壓
Forwarded from 和你報WhatsNews Media
[集會未至滅聲先行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晨被捕]

清晨時分,警方以國安法拘捕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指其觸犯國安法17A(1)D條「作出任何公告或發佈任何廣告或告示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宣傳或公布已被禁止的公眾活動。」

近日鄒幸彤高調宣佈,今晚將以個人名義守護32年來的約會,暗示將會一個人悼念六四事件。而警方亦多番表明,任何人以個人名義出席或煽惑他人參與均視為涉嫌犯法。

#六四 #鄒幸彤 #被捕 #32年約會 #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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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和你報WhatsNews Media
[19年文章涉違反國安法
凍結蘋果3公司撿走大量資料]

今晨6時,警方對蘋果日報採取行動,以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拘捕4男1女(詳見和你報另稿)。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指,引用國安法43條附表(一)申請手令,即為搜證而搜查有關地方,以便處理新聞材料資料(包括電子儀器)。搜查過程中,警方甚至搜查編採及後期製作的電腦,並且帶走多箱文件。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亦引用國安法43條附表(三)申請凍結令,凍結蘋果日報旗下三間公司,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AD Internet Limited,合共港幣一千八百萬元。

李桂華指經國安處調查後,蘋果日報從2019年至今,於實體及網上有數十篇文章呼籲外國機構及組織制裁港府及中國,更強調有強烈證據顯示文章為串謀計劃之重點。被問到基於什麼理據追溯至國安法仍未實施的2019年,李桂華則回應「如果日後我哋真係會作出檢控嘅時候,我哋會同律政司商量清楚」。

李桂華提及是次行動並非針對傳媒,只是針對干犯國安法的機構。但新聞自由並非絕對性的權利,當中仍有一定規限,例如不能違反港區國安法。最後,李桂華警告蘋果日報員工:「入面員工可能都要小心一點,唔好再犯呢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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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
[警清晨拘蘋果日報董事
再次高調搜蘋果大樓]
https://bit.ly/3q0vVC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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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大樓 #蘋果日報 #壹傳媒 #國安法 #新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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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 #國安法 #蘋果日報 #壹傳媒
壹傳媒集團兩名高層張劍虹和羅偉光被控違反國安法提堂,法官批准控方申請押後至8月13日,待警方檢驗檢獲的40部電腦及16個伺服器
#now
1720 #國安處 #國安法
警方國家安全處前日(5日)拘捕「光城者」9人,據了解其中有3人被落案起訴,其餘6人料可今日(7日)內獲保釋。
#明報
1053 #國安法 #蘋果日報
消息指警方國安處拘捕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
#now
#國安法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消息指警方國安處拘捕五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骨幹成員,涉嫌串謀發佈煽動刊物,涉及三本兒童繪本
1527 #國安法 #612基金 #真普聯 #捐款人資料
消息稱,警方根據《港區國安法》,向高等法院申請「提交物料令」(production order),要求「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及「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董事,在限期內提交資料,以調查是否涉及勾結外國勢力。消息稱,警方要求提交的資料包括戶口相關資料、捐款人資料、帳戶資金外來詳情、捐款用途、捐款人等。

報導全文:
https://m.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0901/s00001/1630480857729/消息-警引國安法向高院申令-要求612基金及真普聯交捐款人等資料
#明報
1621 #國安法 #賢學思政
警拘賢學思政兩男一女,涉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指控曾發表危害國安言論,包括籲公眾不使用安心出行、習武抗爭對準「港共政權」
#有線
1945 #612基金 #國安法
據明報了解,累計至少四名「612基金」的信託人被捕,包括嶺南前學者許寶強、法律界前議員吳靄儀、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樞機陳日君,及歌手何韻詩。其中,何韻詩助理證實,何韻詩被捕,但現未有進一步資料。

報導全文:
https://m.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20511/s00001/1652269704180/消息-「612基金」至少4人被捕-包括許寶強-吳靄儀-陳日君及何韻詩
#明報
留日女生返港換身份證遭國安拘捕
指涉FB播港獨信息


日本東京大學教授阿古智子上周在日本雅虎網站撰文,上月初一名在日本讀書的香港女學生返港,在更換身份證時遭國安處拘,及沒收沒收護照; 指她曾在Facebook發布煽動港獨信息。女生無法返回日本繼續學業,教授亦對國安法的域外法權感到憂慮。

Source: 棱角(全文閲讀)

#國安法 #域外法權
#棱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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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控煽動刊物案|鍾沛權與主控一場法庭內的思想博弈】

已停運的《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前總編輯鍾沛權上周二(4日)終完成長達36天作供,其中26天為控方盤問。主控伍淑娟多次強調法庭不是辯論場,然而盤問時反覆、夾雜激辯的問答,形成了一場思想博弈。就「串謀煽動罪」,控方指控鍾作為時任總編輯,聯同接任的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其他人,利用《立場新聞》作為政治平台,發布本案17篇煽動文章。然而控方指控的文章,鍾為何認為不屬煽動?被控方所指為會煽動人的不實評論及報道,鍾為何稱有事實基礎?控方質疑《立場》及鍾的立場有意圖發布煽動文章,鍾有何回應?本文將雙方就是否構成煽動罪交鋒的重點作出總結。

「本人鍾沛權,據實聲明及確認,本人所作之證供均屬真實及為事實之全部,並無虛言。」作為唯一出庭自辯的被告,鍾沛權每天的衣着幾乎一樣,裇衫外加風䄛、牛仔褲,準時到達法庭,日復日穿過記者席與辯方律師席之間的窄道,欠身踏上證人台,宣誓後作供。在幾層透明隔板外站着身型嬌小的主控伍淑娟,她以薄弱聲線提問長問題,自言「長氣」的鍾則蹙眉、以厚實聲線滔滔不絕交代思考過程。

【爭論1:倡初選、「結束一黨專政」等文章有煽動即時暴力的風險嗎?】

由於鍾表示《立場》所有文章均由總編輯作最終審批,控方首先要證明鍾在知悉文章有煽動意圖下將文章刊登。

主控質疑文章倡「35+」、「攬炒十步」、「香港民族」、喊「結束一黨專政」等均會引致即時暴力,危害國家安全。許智峯、羅冠聰流亡後倡議外國制裁也是「完全對香港有害、冇公眾利益」,《立場》不應亦「冇乜必要」報道。

鍾庭上反覆提及,審批時會考慮議題是否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有公共性,需要被公眾知悉討論,他亦強調為「體現最大言論自由」,博客文章幾乎「來稿必登」。不過他指出,若文章涉及誹謗、有損公眾健康及或觸發即時暴力就不會登。

那麼檢控文章的內容會觸發即時暴力嗎?鍾不同意,他說:「不可因國家安全之名,原因空泛都考慮。」雖然他曾表明個人看法不影響審批,但盤問下亦不吝就議題交代其看法:「攬炒十步」是沙盤推演、呼籲外國制裁向中央施壓成效有限、初選協調機制在比例代表制下更能公開透明反映選票分佈、「結束一黨專政」不等於推翻政權,因中共政府可透過民主選舉持續執政等等。

他亦不認為文章會觸發即時暴力。他指在警察對《立場》採取拘捕行動前,由他審批的15篇檢控文章在《立場》6.27下架公告前均上架逾半年,其間執法部門沒投訴文章煽動仇恨或叛離。而且其他傳媒類近報道亦「冇事」(辯方呈上《明報》、《信報》、《HK01》、《有線電視》、《香港電台》及《文匯報》等就許智峯、羅冠聰流亡報道舉證)。

【爭論2:傳媒報道一些人涉危害國安的內容是責任抑或是煽動作為?】

有文章形容 #國安法 是「宇宙大王」,主控於審訊時質疑說法不公道,反問管制境外危害國安訊息有何不妥?伍拋出看似理應禁制言論的情境,測試鍾對「危害國家安全」內容的理解及他禁制言論的界線。

伍問,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同盟國媒體應否報道有某國民讚德國納粹軍服「好靚好威風」?鍾指沒公共性不發布。911恐襲後應否報道組織首領拉登訪問?鍾指即使恐怖分子主張錯誤,但議題涉及公眾利益,如拉登願意不設限訪問,傳媒不應迴避。「俄烏戰爭」烏克蘭傳媒應否報道普京揚言出兵?鍾指報道或引來輿論、道德反彈,但他傾向刊出,並持平報道對普京的指控。

主控又問若911有人在境外發布危害國安的訊息應否禁制:「恐怖分子入到美國境內⋯⋯喺境外收到message,仲有半分鐘入境內,get ready要撞世貿,未到港獨地步。」庭內的人與鍾一同思考,鍾認為問題新鮮、複雜,着主控重複問題稱:「呢種思想試驗好有趣,我鍾意玩呢啲。」在牽涉人命層面,鍾沒斷言禁制言論,反而認為要認真思考應對危險訊息的手段以減少傷亡。

【爭論3:我們能否預計激烈主張的文章會煽動他人?】

主控指有人思想不成熟、受高漲情緒影響或在社會不穩定狀態下,容易接受或誤信文章某些激烈主張,而被煽動仇恨中央、港府、司法機關等。她另指誤信8.31有人死、新屋嶺有強姦、陳彥霖失蹤的人與抗爭派支持者屬同一類人,故推論支持抗爭派的人容易受不正確資訊誤導及煽動。

鍾認為推論「風馬牛不相及」,人們會否受煽動亦並非「咁簡單嘅邏輯」。

鍾指出,作者或被訪者提出的主張、意見或論斷,均來自其認知的事實基礎(辯方後呈上逾百份《立場》以外的報道或文件,證明鍾供稱的事實基礎);並指評論只要非「穿鑿附會、天馬行空、捏造事實」,能自圓其說、言之成理,有公共性就應發布,觀點對錯應交由公眾討論,若有錯可口誅筆伐,政府可解釋澄清,刻意禁制下的「危險主張」在隱閉渠道傳播反而更危險。

他相信,正常讀者能自主及理性地判斷,他們可在開放的言論自由環境下,從其他渠道獲取資訊作分析,不應由任何宗教、權威、精英代其審查或挑選所謂安全的思想,他形容那是「言論自由可貴的地方」。

【爭論4:如某些人認為指控「不實」,該批評是否屬煽動性?】

控方指控涉案文章資料不全、欠事實基礎、將意見當成事實,讀者會容易接受說法,因而受煽動憎恨政府,其中就鍾提出某些事實基礎,控方再指「事實」是基於「不實指控」,故同樣具煽動性,其中一例是有人擔憂國安法「未審先坐」,控方便提到「初選案」47人首度提堂、保釋申請、律政司提覆核保釋結果、被告被還柙,均依《 #港區國安法》程序、法例而行;另一例子是有文章批評DQ立法會議員或參選人是政治審查,控方指DQ、取締香港民族黨均是按照法律及程序。

鍾同意上述例子為依法,但認為「唔代表一定合乎公義、合理」,應容許作者就其擔憂發表言論,予公眾討論。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亦引用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於2015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的演辭,指「法治」概念不僅盲目地「守法」,又指僅在沒有真正獨立的司法機構,才以所謂「依法辦事」包裝成「法治」。

【爭議5:鍾及《立場》容許檢控文章製作發布是否等同有意圖煽動他人?】

控方又指當《立場》發布17篇煽動文章時會變政治平台。余若薇覆問時則指出,《立場》成立近7年發布的文章總數,僅得0.01%被控方指為煽動。此外,鍾從審訊開初就表示《立場》是傳媒機構,非政治平台,而《立場》的立場是為體現言論自由、盡第四權監察權力及為無權勢者發聲。

控方進而亦有提出其他指控,如質疑《立場》不符合傳媒的持平立場,主控指控《立場》於國安法實施首兩天發布的83篇文章中,僅得5篇正面報道國安法。辯方質疑分類與本案無關,即使當時博客文章均為負面評價國安法,亦不等於17篇檢控文章具煽動性。

主控問鍾傳媒應否保持「中立」(impartiality),在辯方提醒下始欣然接納譯作「持平」。惟鍾強調兩者有別,「中立」追求「各打五十大板」,「持平」則觀乎社會的輿論環境,若權勢一方已擁有龐大資源及渠道發聲,《立場》作為獨立小型媒體,會運用好資源為公民社會發聲,同時會報道公權力的反駁聲音。

法官及控方先後質疑《立場》能帶動公眾輿論、政府發布資訊的渠道不及網媒等。鍾重申傳媒僅是「中介、傳訊者」,議題設定資源遠遠不及政府,他更不諱言指,若當權者將未能說服公眾的結果歸咎於傳媒帶動,是「卸責」。

對於《立場》於2021年6月將四類文章下架,鍾形容那是無可奈何的「政治決定」,非「法理問題」。辯方反問,《立場》豈非違反「新聞從業員不應因政治壓力或經濟利益而自我審查」了嗎?鍾面對「指控」,承認因保護機構、同事及作者,違反一向的堅持以及不自我審查的原則,將同事珍而重之的內容,及或有着「千瘡百孔」的歷史初稿下架。

鍾的個人政治立場也是另一重點,因控方案情指鍾可預見涉案文章具煽動性之餘,亦以主導角色,主動製作這些煽動文章。主控問鍾是否「黃營」、「反建制派」、「和理非」,鍾拒絕簡單自我標籤說:「你想做思想審查唔緊要,我會全面交代思想係一回咩事。」他強調自己重視普世價值及獨立自主傳媒在香港的重要性,坦言沒對所有事情持既定觀點,可謂「冇立場、冇判斷、唔識分析」,但也是「包容、開放」。

在證人台上的三十多天,這名「追求自由主義嘅公民」(鍾的自我形容)在重複的對答中,竭力捍衛他珍而重之、接近是其信仰的言論自由。他強調不認為檢控的文章涉煽動意圖,也重申絕無意圖煽動任何人。

Source: 庭刊
【5.1遊行| 申請遊行後 杜振豪、黃迺元遭重複短訊滋擾 】

前職工盟幹事杜振豪今日(26日)表示,當申請5.1遊行後,他和前職工盟主席黃迺元開始收到電話短訊滋擾,內容為叫他們「唔好以身犯法」、不要「散播反中亂港資訊」,「會受國安法影響」。

杜振豪今日在FB專頁「香港五一遊行2023(申請中)」表示,黃迺元已簽紙取消遊行申請,但限於《港區國安法》第 63條,無法透露詳情。黃迺元今早一度失聯,杜振豪指黃未有被捕,但情緒崩潰。

警方發言人表示,早前接獲一名市民通知,計劃於5月1日舉行公眾活動,今日該名市民知會警方,取消 5月1日的公眾活動。發言人又指,「香港市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和遊行自由」。

Source: 集誌社 The Collective HK

#集誌社 #五一遊行 #國安法 #黃迺元 #杜振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