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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12港人關注組
【再有律師被要求退出】

前天 (9月20日)有律師接到當地司法局電話,被問到是否辧理一單涉及12港人偷越邊境的案件。 律師回答「是」,對方當隨即要求約談,並約於週二(22日)。

但於9月21日,律師卻再接到司法局電話,要求知道當事人名字。 隔了一段時間,律師事務所主任致電,再次問「是否接了一單偷越邊境案」,並指出事件因涉及政治因素而要求律師「必須退出」。

該名律師的公證委託手續剛完成辧理,並正在郵寄。 事件懷疑是在香港辧理公證過程中,被有關當局得知身份,因而遭約談。 該名律師的委託人為未成年人,按道理不能自行委託律師,只能由作為監護人的親屬委託或同意後委曲。

9月22日,該名律師被司法局局長、分管局長、律管科長同時約談,一致要求律師退出。 律師說已辦了委託手續,不能違約,應要有點法治社會的形象。 他們說該名律師退出了也會有律師參與,軟磨硬泡了很長時間,最終還是堅決要該名律師退出,同時告知司法局已安排明天約談事務所主任,料將繼續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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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大遊行 毋忘義士 釋放十二】

民陣今日已向警方入紙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舉辦十一大遊行,未來幾日將會有記者會公佈詳情。

今次遊行訴求:毋忘所有受政權打壓的義士,重申五大訴求立場,並要求釋放 12 位被中方扣留手足!

日期|10.1 中秋節
時間|2PM 起步
路線|東角道 至 遮打道行人專用區

【10.1 Rally: Save 12 HK Youths】
Date|1st October, Thursday
Time|2PM
Route|East Point Rd – Chater Rd Pedestrian Precinct

*不反對通知書申請中
*Letter of No Objection Pending

【海報下載 Poster】
http://bit.ly/101rally

#save12hkyouths
#毋忘義士 #釋放十二
#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
Forwarded from 12港人關注組
【李家超同鹽田公安夾份講大話!】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上星期六﹙19號﹚對住傳媒講,12位被送中嘅香港,全部已經自行揀選咗兩名中國官方名單上嘅律師,意圖「打爆」每個當事人最多聘請兩個律名嘅名額、逼走家屬請嘅律師,果然係配合緊中共,擘大眼講大話呃香港人。

由 12港人之一嚴文謙家屬委託嘅律師,喺深圳市法律援助處查詢發現,中國官方只係安排咗一個律師畀嚴文謙,而且係 9月 24號、即係 12手足被捕超過一個月後,先至正式受理嚴文謙嘅案件。

但係家屬請嘅律師去到鹽田公安分局,公安就以「已經請咗兩個律師」為由,拒絕家屬請嘅律師幫嚴文謙提交辯護資料。另一位手足張銘裕嘅律師亦都被刁難,同樣被看守所以「已經請咗兩個律師」為由拒絕畀律師探視,但就話係手足自己委託,唔係經法援。

深圳各個部份繼續大耍太極,目的就係唔畀家屬請嘅律師見到手足。香港政府,唔幫家屬不特止,仲要配合中共,夾埋中國公安一齊講大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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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12港人關注組
【中國公安自打嘴巴 非法拘留不容扺賴】

香港政府發佈新聞稿,引述廣東省公安廳嘅說法,證實 12位手足被拘留超過 30日,鹽田公安仍未申請逮捕。中國《刑事訴訟法》列明刑事拘留期限為30日,逾期未申請逮捕即為非法,新聞稿已自證中國公安目前是非法禁錮緊 12位香港人。

政府新聞稿另稱,海事處航行監察記錄及水警數碼雷達保安系統記錄,均錄得 12人乘坐的船隻,是在離開香港水域後再被截,但究竟水警的雷達是如何辨識船隻身份?警方若非捏造事實、欺騙公眾,就是一早知悉及鎖定有關船隻,甚至配合中方將 12港人送中。

香港政府連日來不斷附和中共當局講大話,今日此說如何令人相信?我們要求港府,公開海事處航行監察記錄及水警數碼雷達保安系統記錄,讓公眾一目了然。

拘捕 30內必須申請逮捕 否則屬非法拘留

新聞稿通篇「依法拘捕」、「依法刑事拘留」字眼,口口聲聲「依法」,但即使根據中國當地法律,深圳當局目前亦屬非法、違法扣押 12名港人。

留意新聞稿中稱,深圳市鹽田公安局「稍後」「將會」申請正式逮捕 12人,即目前仍未申請。

中國《刑事訴訟法》列明,刑事拘留「提請審查批准時間」﹙即未正式「逮捕」前可以扣押的時間﹚為 30日。

即使按照中方計法,12港人於 8月 25日才正式被拘留,今日亦已是第 33日,無疑已超出《刑事訴訟法》列明的 30日期限,但仍未申請逮捕,明顯正處於非法拘留狀態。

🚤🚤 雷達不能辨識船隻 警或有份協助送中 🚤🚤

海事處航行監察記錄及水警數碼雷達保安系統記錄,一般而言,只能辨識出有識別系統﹙一般是大型船隻才有﹚的船隻,否則不可能辨識出雷達上光點的船隻身份,超出系統偵測範圍後更不可能追蹤同一艘船隻的動向。因此,香港政府若非事先已知悉船隻航行路線,是不可能僅憑雷達上的動向,便鎖定該記錄就是 12人所乘船隻的蹤跡,亦不可能如今日的新聞稿一般,以肯定語氣列出 12人所乘船隻,出發的地點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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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12港人關注組
【12人家屬對深圳鹽田檢察院公布的回應】

12名被秘密拘留30多日的香港人,今晚被深圳鹽田檢察院以組織偷越國(邊)境罪及偷越國(邊)境罪批准正式逮捕。12人在港家屬對決定感到震驚和憂心,促請有關當局馬上停止秘密羈押,容許家屬及受委託律師探視,避免被捕人進一步受到傷害。

12人自從8月23日失蹤以來,與外界音訊隔絕,也得不到家屬委託律師的法律意見。家屬擔心他們在過去30多日已經受到不人道對待,以嚴刑強逼認罪,未來亦會像其他「政治敏感」案件一樣秘密審訊。

案件進入偵查階段,一眾家屬重申堅拒「官派律師」,未來將聯同受委託律師繼續爭取會面,以及收集與辯護相關的證據。中共及港府應立即提供12人的官派律師名單。我們呼籲香港人繼續關注,並懇請任何目擊事件的朋友與我們聯絡。

最後重申四點訴求:

1. 拒絕官派律師,馬上容許家屬委託的律師探視被捕人

2. 向被捕人提供合適藥物

3. 讓家屬直接聯絡被捕人

4. 釋放12人回港

被秘密關押港人的家屬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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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12港人關注組
【12港人家屬聲明:立即回應家屬訴求】

12港人被送中至今已 53日,家屬仍未收到絲毫音訊。10月13日,其中一人的家屬委託的律師盧思位獲鹽田公安分局通知,稱被捕者已委託兩名律師,但拒絕向家屬披露律師身份。特首林鄭月娥北上會見國家主席習近平,若林鄭真的視自己為香港人的特首,斷無置 12港人生死安危於不顧之理,為港人發聲,林鄭政府責無旁貸。我們要求林鄭月娥當面向習近平反映 12港人遭受秘密關押之不法待遇,並直接向深圳有關部門施壓,查問並公開 12港人目前的狀況,以及「官派律師」的資料。

中國當局一再以不同藉口,拒絕家屬委託律師面見當事人,如今更強行指派「官派律師」予 12港人,我們至今仍無從得知律師名字,無法查問到 12港人的任何消息。我們相信,香港政府必定有渠道得知 12港人被強迫接受的律師人選,港府務必將此訊息向家屬及社會公開。

12港人被送中秘密關押一案,不僅攸關全香港社會的公眾利益,亦已成為國際曯目的人權事件,中國既以大國自居,以「陽光司法」為傲,何以對 12港人的案件一直左閃右避,不敢向港人及國際交代?目前,國際所見到的,只有中國的不公義與黑獄。

中方應藉此機會向世界展示其「陽光司法」有幾公平公正,而非繼續對被捕港人施以不人道對待,令中國司法體系的聲譽在國際上進一步受創。

12港人家屬要求林鄭向習近平及深圳當局,當面反映訴求,並回應家屬要求如下:

一、公佈12港人的官派律師名單

二、公開雷達記錄,交代警方在事件中的角色

三、香港政府官員現身,直接面對 12港人家屬

香港政府一再以謊言敷衍家屬及公眾、借「司法管轄權」為藉口迴避、推卸責任、12港人的家屬不會放棄追尋真相,及爭取 12港人盡快回港。思及 12港人現時極可能面對的酷刑及不人道的折磨,家屬萬分痛心,但始終為心繫香港、將香港置於自身安危之上的 12港人而驕傲,亦堅信 12港人會在囹圄內繼續堅持,直到重踏故土之日。

被秘密關押港人的家屬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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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12港人關注組
【拯救12港人全球行動聲明】

12名港人在未知水域被中國海警強行帶走,秘密關押於深圳的看守所之內,杳無音訊,至今已兩個月;關押期間,中國當局剝奪了12名港人種種基本權利。中國及香港政府處理今次事件的手法,進一步印證兩地政府對基本人權、公民政治權利與司法公正的漠視。

中國的威權價值不斷對外擴張,多次以「人質外交」手段,扣押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公民,以達致中國政府的政治目的;今次12港人事件,同樣是中國政府基於政治理由、以法律為藉口,用秘密關押甚至酷刑為手段,不符比例的政治打壓。

秘密關押兩個月,12港人無法與家人聯絡,無法自行選擇法律代表,家屬委託的律師則被中國當局威逼退出案件。被捕港人不受任何保障,被剝奪接受醫治及獲得藥物的權利,極可能受到酷刑對待,甚至被逼認罪。

在此,全球港人,以及關心香港局勢及人權問題的人士,向中國政府提出以下請求:

一、立即釋放12港人回港;
二、確保政治犯的基本權利,包括自行選擇法律代表的權利、接受醫治的權利,以及與外界通訊的權利。

我們同時促請認同人權價值的世界各地政府,循官方渠道向中國當局表達對12港人處境的關注,要求釋放12人。

香港人不懈抗爭,正是為了讓這樣的壓迫不再重演,讓香港人得以享有免於政治打壓與恐懼的自由。即使面對中國政府無所不用其極的政治壓迫,香港人亦絕不放棄爭取,必將奮戰至香港真正民主、港人得享自由的一日。

願12手足早日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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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律師爭取會見 鍥而不捨】

由12人家屬正式委託的中國律師未有放棄爭取會見當事人,昨日五位律師再次被拒會面後,其中四位,包括喬映瑜代表律師盧思位、黃臨福代表律師盧廷閣、郭子麟代表律師藺其磊和鄧棨然代表律師宋玉生今早到深圳市公安局投訴鹽田看守所、鹽田區檢察院駐所檢察室和110接警中心阻撓會見,違反法例。

四位聯師聯同李宇軒代表律師梁小軍昨日到鹽田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看守所聲稱12人已各自委託了兩位律師;五位律師再根據五部委《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要求會見當事人以核實看守所的說法,亦遭拒。

盧廷閣特別指出,他的當事人黃臨福還未成年,不能自行委託律師,質疑看守所說黃已委託律師的說法是否有效。

五人嘗試聯絡駐看守所的鹽田區檢察院人員投訴,但無人接聽,致電110緊急電話報案也沒有警員到場。直到下午,五位律師親身到鹽田區檢察院投訴看守所和110違法,檢察院人員才願意接待,並在紀錄案情後聲稱會盡快書面回覆。

律師表示,有兩位被拘留者已可使用早前存入的費用,但仍然被禁止接受外間寄送衣物

事實上,12人的代表律師現在被迫要像一般人那樣去公安局「上訪」求助,亦面對愈來愈大的政治壓力。今日網絡才剛傳來消息,又有一名中國人權律師常瑋平被捕失蹤。中國律師們面對危險不放棄,我們在香港更要持續施壓,直至12人平安回港。

[Chinese Lawyers insisted to fight for access to the 12 Hongkongers]

The family-appointed Chinese lawyers have not given up their attempts to interview the 12 Hongkongers. Four of them, including Quinn Moon's lawyer Lu Siwei, Huang Lam-Phuc's lawyer Lu Tingge, Kok Tsz-Lun’s lawyer Lin Qilei and Tang Kai-yin's lawyer Song Yusheng, went to the Shenzhen Public Security Bureau this morning to complain that the Yantian Detention Centre, the Yantian District Procuratorate and the 110 police answering centre have violated the law by blocking their interviews with clients.

The aforementioned four lawyers, along with Li Yu-hin's attorney Liang Xiaojun, went to the Yantian Detention Center yesterday to request access to their clients. The officers again claimed that each of the 12 had already appointed two lawyers.

The five lawyers further requested for an interview with the client to verify the claims of the detention centr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gulations on the Protection of Lawyers' Right to Practice in accordance with Law" of the five ministries were also rejected.

Mr. Lu highlighted that his client, Huang Lam-Phuc, was still a minor and could not appoint his own lawyers. He questioned the validity of the Detention Centre's claim that Huang had appointed lawyers.

The five tried to contact the Yantian District Procuratorate stationing officer in the detention center to lodge a complaint, but the call was not answered. No police officer arrived even though they called the 110 emergency number to report the case. It wasn't until the afternoon that the five lawyers went to the Yantian District Procuratorate in person to file a complaint against the detention center and 110, that the officers were willing to receive them. After documenting the case, the officers said they would reply in writing as soon as possible.

The lawyers said that two of the detainees had been able to use the money their families had deposited, but were still prohibited from accepting outside deliveries of clothing.

In fact, the 12 lawyers are now forced to "petition" to the Public Security Bureau as other citizens and are under increasing political pressure. Today, the sources from the internet said that another Chinese human rights lawyer Chang Weiping has been arrested and disappeared. Given the Chinese lawyers’s perseverance facing great danger, we must keep up the pressure in Hong Kong until the 12 Hongkongers return to Hong Kong saf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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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連動 聲援十二港人】

明天(25/10)晚上8時正,香港將舉行聲援十二港人的網上集會。屆時將有家屬及不同嘉賓的分享。

網上集會將於本FB專頁(12港人關注組),以及以下媒體同步直播,同時提供即時手語傳譯:
- 香港蘋果日報
- 香港獨立媒體網
- 立場新聞
- 路透社

希望大家一同參與,支持十二手足及家屬,要求當局立即放人!

[Global Solidarity Campaign]

Online assembly to support the 12 Hongkonger will be held tomorrow (25/10) at 8pm HKT. There will be sharing sessions for family members and various guest speakers.

The online assembly will be broadcast live on our our FB page (12 Hongkongers Concern Group) with sign language interpretation, and on the following media:
Apple Daily;
Inmediahk.net;
Stand News; and
Thomson Reuters.

Please join us to support the 12 Hongkongers and their families, also demand the Authorities to bring them back immediat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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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港人關注組】

香港網上集合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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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12港人關注組
【幸福】

「我係12港人其中一位不願曝光之女友,希望大家能夠體諒或明白。

我地識於微時 關係由好朋友昇華至情侶。

認識他的人都清楚知道,他每一天都會好好珍惜時光,每一天都會好好愛錫我,保護我,甚至交帶一些朋友們照顧我,因為他唔確定何年何月要受到不公平的審訊,再一次步入監房。

他待我在朋友眼中係一個好浪漫好甜好暖的男朋友,而我在他眼中便是一生中最愛。

今日係他離開第77日,每一日都期昐著有他的消息,不論是好是壞只求有消息。

昨日再一次舊地重遊,去懷念我們的苦與甜,回憶一一浮現在眼前,但我知道我們仍然可以手拖手步向屬於我們倆口子的將來。

面對種種的打壓甚至未知的刑期,我都願意等你,你曾經講過可能10年或20年後再見,寧願我放棄你去追尋一生的幸福,我好想你知道:你就是我一生中的幸福。

最後我好想透過關注組多謝他的朋友/兄弟姐妹一直支持我陪伴我,亦好多謝你為我所做的一切。

#願你早日平安歸來
#你就是我一生的幸福



#BringThemBack
#save12hkyouths
#save12
【制裁中國聯署達標】

//正喺德國留學嘅前「鍵盤戰線」發言人鄺頌晴,聯同經被中國驅逐出境嘅德籍清華大學學生穆達偉(David Missal)發起聯署,要求德國聯邦議會就《港版國安法》制裁中國以及制定相關政策。

鄺頌晴喺 FB表示,經已收到德國國會嘅正式文件,確認獲得聽證會嘅資格討論有關制裁中國。舉行聽證會嘅日子未定,據佢估計要到下年年頭先會有聽證會。鄺頌晴希望可以喺聽證會反映到「 #save12hkyouths 嘅重要性、香港已經所剩無幾嘅自由、政制崩壞等等嘅問題」。

鄺頌晴話要光復香港、唔可以假手於人,能夠連結到國際社會係好事,但「自己屋企一定要自己救」,所以喺「光復香港之前,都請各位光復自己,照顧好自己。」//

#延伸閱讀
若要成就革命 必先光復自身
=======================⁣⁣
資料來源: 100毛
Forwarded from 12港人關注組
【7港人家書:看守所生活「好好」 籲家人勿多言】

日前,12港人中的 7名港人家屬收到親人的親筆信。12港人被秘密關押將近3個月,終於得到一點音訊,家人固然有感,但信中的種種可疑之處,卻令家屬對12港人的處境再添憂慮。

聲稱由12港人自行寫下的信件,內容竟大同小異,無一不是強調自己生活「好好」,呼籲家人毋須擔心。信件中,不乏一些直接「回應」外界對中方質疑的內容。

在部份被囚港人的信中,特別交待身處看守所內的生活如何「美好」,指看守所環境絕非大家所想的那麼差,已經習慣,沒有遭受毆打、「嚴刑迫供」,與在港羈留沒有分別等等。他們強調看守所伙食很好,每餐有菜有肉,每天能做運動,每天有醫生檢查,有充足睡眠,不會被「強逼勞動」,還長胖了。

這些描述明顯與中國看守所的常見情況大相逕庭:據中國律師反映,和去年的一份看守所待遇調查顯示,看守所環境擠擁,關押人員常要睡地板,冬天會以天氣冷為由不安排放風,在押人員要值班,如值夜班便無法休息,大部份沒有熱水洗澡,伙食更被形容為「跟豬食一樣」,導致經常腹瀉,更不可能每天有醫生檢查。

其中一些信件中,當事人聲稱自己已自行委託「官派律師」,已與律師會面等。他們又問及家人是否曾參與記者會,要求家人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草草帶過」,並叫家人不要北上探訪。

雖然 12封信件中的字跡,與家屬所認識的類似,但在行文上卻有不少異樣,包括出現簡體字,以及一些更似中國而非香港慣用的中文寫法,其中關於看守所生活的描寫大同小異,似是根據同一藍本寫成。

觀乎過往的中國人權案件,亦曾出現被關押者被逼按照當局指示,向家屬寄出內容由官方決定的信件,要求家屬放棄營救、表示沒有受虐待、不用家屬請律師、不要「鬧事」等;而信件經看守所重重審查才能寄出,想必未能如實披露所有真相。

12港人家屬重申,因一直無法與12人有任何直接溝通,對信件內容存疑。故此,家屬重申訴求如下:

1. 允許家屬委託的律師會見;
2. 讓家屬與當事人直接對話;
3. 吿知官派律師姓名及聯絡方法,並提供委托文書。

#save12hkyouths
Forwarded from 12港人關注組
【禮物】

「還記得你送我的第一份禮物,不似別人一般的送花或一份真實禮物,而係打上電台透過大氣電波許下一生的承諾,仲點唱了一首歌。

在你離開的日子,每一天我都會反覆重聽,亦會反覆將我們的訊息重閱一次,很希望回到點唱的當天 。

你曾經說過:即使有日要天各一方,但係我都仍然在你心入面,唔會離開,就只因你對我的承諾。

你就是我一生所追尋的幸福。」

#BringThem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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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12港人關注組
【100日】

今天是12名香港人被中國海警秘密送中100日。

過去三個多月,香港人與家屬們一起經歷中國的司法黑洞。家屬獨立委託的律師至今未能接觸當時人,更由「官派律師」強制取代;月中寄回香港的家書,內容生硬彆扭,更像是中共指定的宣傳文稿。信中說沒有被虐待、食好住好似渡假、勸屋企人不要搞事不要受訪 —— 正被無限期秘密羈留的人,會講這種話嗎?

最近一星期,多名自稱「代表律師」開始聯絡家屬,表示已探訪過當事人。他們大多言辭閃縮,連名字也不提供;明明家屬表明已委託律師,但他們還說「律師費不用擔心,可以分期付款」,有大陸當局人員甚至說,已用了當事人隨身攜帶的現金支付費用。「無恥」已成了中共司法系統的通行證,只要夠無恥,連秘密羈留也解釋到順理成章。

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於11月27日公布,將12人的案件移送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家屬一來擔心檢察院和法庭會無限期拖延案件,二來亦擔心法庭突然開審,令家屬趕不及到深圳法院旁聽,變相秘密審訊12人。

家屬重申堅拒由「官派律師」代表12人,中國當局必須容許「家屬律師」與他們見面,並到檢察院查閱案件卷宗為辯護作準備。

感謝香港人持續的關注,我們一定會盡力營救,直至12人平安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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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12港人案 深圳鹽田檢察院就其中10人向法院提公訴

【香港電台】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公布,以被告人鄧槃然、喬映瑜,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等8人,涉嫌偷越邊境罪,依法向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另外,對本案另外兩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擇日舉行不公開聽證,並依法作出決定。(全文

#20201216新聞
#願平安歸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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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12港人關注組
【聲明:譴責中國當局打壓盧思位及任全牛律師】

一直協助12港人的人權律師盧思位及任全牛,遭當局報復性打壓,擬吊銷其律師執照。其中四川省司法廳直指盧律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河南省司法廳則以任律在另一宗案件的表現為借口,先後在12月31日及1月4日發出擬吊銷執業證書的通知。上述決定在12人港人案審結後即發出,明顯是針對兩位律師敢冒當局不諱、堅持捍衛12港人基本權利,施以懲罰,斷其生計。

12港人家屬再次感謝盧思位、任全牛及一眾中國人權律師,面對來自市、省、以至國家級的政治壓力,仍義無反顧接受家屬委託,接下12港人此一高度敏感的政治案件。在深圳市及鹽田各部門諸多不合理刁難下,仍鍥而不捨向當局爭取維護12港人權益,秉持尊業及操守,曝光案件黑幕。

案件從曝光至今,家屬堅持委託盧思位、任全牛及一眾獨立於中國當局的律師代表,唯深圳市及鹽田當局從未承認家屬委託律師之辯護資格,務求令12港人案件的法律程序,牢牢掌控於中國當局的股掌之中。盧律、任律及其他人權律師在12港人案件中的各項要求、行動,均合乎家屬意願、亦合乎法律要求;比起政治凌駕一切的中國當局,一眾人權律師的所為,才真正符合法治的真義。

如今,當局欲借盧律及任律殺雞儆猴,恐嚇其他中國人權律師,勿再參與政治敏感案件,掃清中國當局以中國式司法整治異見者的任何障礙。

對於其他仗義協助12港人的中國律師,以及盧律師、任律師本人,會否因此案遭受當局進一步打壓,家屬深感憂慮。正如12港人案一樣,外界越關注,對受壓義人的人身安全保障亦越強。冀港人勿忘一眾中國人權律師在12人送中、家屬無助之時,仗義施援的無私付出,持續關注後續發展及其後的聽證,並予以聲援。

#save12hkyouths
#BringThemALLBack
Forwarded from 天水圍哨站🛰️
#admin呼籲
12港人案將有8人會係今日內經深圳灣返香港,首站地點為天水圍警署。

今日區內預計將會有一定狗車數量安排,如果見到,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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