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細哨
2.2K subscribers
2.35K photos
74 videos
1 file
1.37K links
我地係一班中意細哨嘅太古球迷啫,又中意周圍散步啫,無他嘅😌

如要報料 請去
@tkronalddinho_bot
Download Telegram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031中環 #提堂

👤黃(22)

控罪:
(1)襲擊警務人員
(2)參與非法集結
(3)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案情:
於去年10月31日畢打街與德輔道中交界襲擊高級督察劉嘉昇;以及同日同地參與非法集結,其間使用蒙面物品(口罩) 。

(1) (2) (3) 不認罪
控方將有4名證人及3段片段

裁判官准予被告人以原條件保釋

案件將於 11月11日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7庭以中文審訊,並預留12日作續審。
控辯雙方需於審前3日提交同意案情及文件夾。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1柴灣 #提堂

👤羅(20)

控罪:
(1)管有攻擊性武器
(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交替控罪)

於去年11月11日,在柴灣悅翠苑附近涼亭內管一枝黑色雷射筆(控罪一) ,有一把黑色錘、一罐噴漆、一支六角匙及兩包膠索帶(控罪二) 。


被告就(1) 不認罪
被告就(2) 認罪

由於控罪二被告認罪,控罪一控方將撤銷控罪
裁判官為被告索取感化/社服/勞教/更生中心/教導所報告
案件將於 9月4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1庭判刑
‼️期間需要還押等候判刑‼️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02灣仔 #轉介文件

D1馬 (44)
D2陳 (25)
D3林 (27)
D4陳 (24)
D5劉 (33)
D6謝 (32)

控罪: 1.暴動(D1-D6)
2-5.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D2,D3,D5,D6)
6.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D3)

案情: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於灣仔莊士敦及分域街交界,參與暴動;D2,3,5,6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口罩、面巾、頸巾等物品蒙面。D3被控於同日同地,無牌管有一部對講機。

控方呈上修訂控罪,表示將修改控罪1-5的涉事地址,庭上未有讀出修訂控罪。

D1,3,5,6申請減少報到次數至兩星期一次被拒

所有被告保留不在場證據

案件將押後至9月10日1430區域法院答辯,期間各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提堂
👤李(50) #0921元朗

控罪:傷人
於2019年9月22日在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162至164號地下的中國銀行外,非法及惡意傷害姚興強 (修訂案情撮要中加入受害人醫療報告描述的傷勢)

案件押後至2020年10月23日14: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待警方作最後階段調查,分析錄影片段並索取法律意見

裁判官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002太古 #答辯



控罪:普通襲擊
被控於2019年10月2日,在太古英皇道康山花園外,襲擊警員25402

不認罪

3個控方證人
沒有警誡供詞或錄影片段

辯方依賴2條開源片段

預計審期為1天

案件排期於2020年11月17日09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以本地話進行審訊,控辯雙方須在審訊前3天提交同意之案情及審訊文件夾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1柴灣 🔥#判刑

羅(20)🛑已還押2星期

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柴灣悅翠苑附近涼亭內,管有1把黑色錘、1罐噴漆、1支六角匙及2包膠索帶

背景:11月13日首次提堂,獲准以5,000元保釋,期間須守宵禁令;1月8日再次提堂因工作關係申請撤銷宵禁令被 #香淑嫻裁判官 拒絕:4月29日與同日同地另一案合併,並修訂及新增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鐳射筆)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申請撤銷宵禁獲 #錢禮主任裁判官 批准;8月21日‼️承認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控方撤銷「管有攻擊性武器」,🛑還押候判🛑

索取2份報告,已明白以上報告

辯方呈上來自8封求情信,包括羅本人、兄長、社工及友人

🛑18個月感化🛑

12月8日09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聽取進度報告

註:【按此】支持長毛老闆支持黃色經濟圈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208灣仔 #提堂

蘇(18)🛑已還押逾8個月
彭(33)🛑已還押逾7個月

控罪: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案情:被控於2019年12月8日在灣仔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意圖使該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押後至12月7日東區裁判法院第1庭再訊,期間被告需繼續還押。

‼️被告沒有擔保申請,繼續還押‼️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208灣仔 #提堂

👤D1:黃(21) 🛑已還押近9個月
👤D2:吳(23) 🛑已還押近9個月
👤D3:張(22)   👤D4:張(22) 👤D5:嚴(21)
⚫️D3-D5目前在深圳鹽田扣查中

控罪:
(1)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2)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
(3)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4)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案情:被控於2019年12月8日在灣仔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意圖使該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押後至12月7日東區裁判法院第1庭再訊,期間被告需繼續還押。

‼️沒有擔保申請,繼續還押‼️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208灣仔 #新案件

👤賴(29)

控罪:
(1)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案情:被控於2019年12月8日在灣仔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意圖使該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告擔保申請被拒

案件押後至12月7日東區裁判法院第1庭再訊,期間被告需繼續還押。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119中環 #答辯

👤温(17)

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案情:於今年1月19日在金鐘道與樂禮街交界、近夏慤花園保管一樽黑色噴漆

控辯雙方早前已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
被告明白並同意案情,願意接受簽保守行為命令。

撤回控罪
- 自簽 $1000
- 守行為 12個月

期間不與得干犯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有關罪行,另外需繳付堂費$500 ,於保釋金中扣除。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0930西灣河 #提堂

鄧(25)

控罪:無牌管有無線電器材
有人提出告發,指稱被告於2019年9月30日在西灣河一個單位內,未有根據與按照總督會同行政局批給的牌照而管有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型號為V-Star...(抱歉未及抄寫)

不認罪

案件排期於2020年11月27日09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以本地話審訊

期間保釋候訊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701銅鑼灣 #提堂
楊(35)(金屬柱手足)

控罪:企圖有意圖而傷人

案情: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3樓意圖使6名警務人員,即總督察7627、警長52708、警長53865、警署警長52647、督察19336及警長58151的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
(摘自紅媒01)

背景:2020年七一大批市民響應網上號召到銅鑼灣示威,當日速龍小隊踏入時代廣場中庭時,有人從高處擲下一支金屬柱,事件無人受傷。警方調查後,拘捕一對夫婦,並控告女方一項企圖有意圖而傷人罪,指她欲傷害6名警務人員。該女子今(16日)被解至東區裁判法院,暫時毋須答辯。控方透露根據衣著圖案找出被告,她及後在餐廳吃飯時曾除下口罩。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9月9日再訊,以讓警方作科學鑑證及翻查閉路電視,被告獲准保釋。
(摘自紅媒01)

已去信律政司商討,控方申請押後索取更多法律意見

保釋事宜:
。更改報到時間
。一星期報到兩次改為一星期一次

案件押後至2020年10月20日1430東區法院第一庭,期間以現有條件保釋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0609銅鑼灣 #提堂

謝(25)(社民連幹事)

修訂控罪:襲警

案情:社民連幹事於2019年6月9日在軒尼詩道反《逃犯條例》修訂遊行期間,因與警察理論要求開路而被控以襲警罪拘捕

不認罪

4位證人,無警誡供詞,無錄影片段,有段長約3分鐘的影片

預審期:1天

案件押後至2020年12月11日0930東區法院第五庭進行中文審訊,控辯雙方需於審訊前3天提交承認事實及所需文件,期間以現有條件保釋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406炮台山 #新案件

D1: 林(24)
D2: 林 (29)
D3: 滕 (26)

控罪:
(1) 刑事損壞
D1及D2被控於2020年4月6日,在炮台山港鐵站B出口連接福元街之行人天橋上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人天橋,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2)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D3被控於同日同地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管有1支噴漆,意圖使用該物品以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人天橋。

案情:
據悉當日有警員巡邏時發現有人在上述行人天橋噴上社運標語,遂上前拘捕各人。

案件押後至2020年11月3日09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提堂

各被告獲准保釋,條件如下
現金擔保
住在報稱地址
每週報到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005中環 #提堂

梁 (55)

控罪:企圖刑事損壞
被控於2019年10月5日在中環皇后像廣場外巴士站,無合法辯解而企圖損壞屬於德高展域有限公司的燈箱。

背景:
港共政府去年10月訂立禁蒙面法,引發連日各區示威。梁被指在蒙面法生效當天,在中環皇后像廣場外巴士站用雨傘打一個廣告公司的燈箱,遭警員當場拘捕。事隔大半年,案件於7月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錢禮主任裁判官 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再訊,並准被告保釋外出。據了解,涉案燈箱上有一些花痕,惟控方不確定是否由被告造成。(參考 蘋果日報報道


昨日才收到控方就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的回覆,需時向被告提供進一步法律意見。

案件押後至2020年10月8日14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註:沒有記者朋友關注本案呢)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326小西灣 #提堂

D1蔡(20) D2鍾(23) D3林(23)
🛑各被告已還押逾5個月

控罪:
(1) 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
(2) 管有違禁武器(新增控罪,D2)

案情:警方於2020年3月26日下午接報至龍躍徑附近一間石屋,搜出懷疑子彈和箭等,惟現場沒有槍和弓,拘捕3名少年,並在各人住所搜出懷疑氣槍、槍械組件和刀等物品

控方今天一控管有違禁武器罪,指控D2於2020年3月26日下午接報至龍躍徑附近一間石屋內管有一支雙節棍

‼️告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案件押後至 10月23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1庭再訊,期間各被告需繼續還押。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譚得志(47)🛑因另一宗案件已還押逾5天 #提堂 (#20200524銅鑼灣 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 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 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警務人員作出的命令)

新增控罪:發表煽動文字

押後至11月17日1430粉嶺裁判法院處理轉介至區域法院文件。

👤賈(25) #提堂 (#20200403筲箕灣 刑事毀壞)

自簽$1000,守行為12個月,另需付$500堂費於擔保金扣除。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0609金鐘 #提堂

D1戴
D2温
D3陳
D4梁 ❗️認罪❗️
D5周 ❗️認罪❗️
D6王
D7鄺
D8葉 ❗️認罪❗️
D9張 ❗️認罪❗️
D10王 ❗️認罪❗️
D11卓
D12曾
D13廖

控罪:
(1)參與非法集結 [D1、D3-13]
被控於2019年6月10日,在金鐘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1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2)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2]
D2 溫被控於同日同地,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高級督察B

案情:2019年6月9日民陣發起反修例遊行。遊行後,有人留守立法會。在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時限結束後,部份示威者在立法會「煲底」與警方發生衝突。

D1-3及兩人當場被捕,兩人同在6月29日認罪,分別在7月16日被判處4個月監禁及在7月21日被判處4個月監禁。
D4-13在事隔一年後被控非法集結,案件在2020年6月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其後控方表示將申請兩案合併

D1,3,6,7,11,12,13 就控罪(1) 不認罪
D2 就控罪(2) 不認罪

D4,5,8,9,10就控罪(1) 認罪❗️

速報~
聆訊未完,辯方律師正為認罪被告求請中。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326小西灣 #提堂

D1: 蔡(20)
D2: 鍾(23)
D3: 林(23)
‼️各被告已還押近7個月

控罪:
(1) 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
D1至D3被控於2020年3月26日,於柴灣龍躍徑近黑角頭一間石屋內,管有10發子彈、249粒 9x19 毫米彈頭及511粒混合款式彈殻,而他們沒有持槍械及彈藥的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
(2) 管有違禁武器
D2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支三節棍。

背景:
警方於本年3月26日下午根據線報到小西灣龍躍徑一間棄置石屋調查,搜獲一些箭及合共770粒彈藥,並拘捕三名20至23歲男子,其後在各人的居所搜出懷疑氣槍、槍械組件和刀等物品。案件於3月28日首度提堂,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各人保釋申請屢次遭 #錢禮主任裁判官 拒絕。D2在9月11日提堂時遭加控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


控方於上次提堂時申請押後以待最終檢驗結果及法律意見,今天再度申請押後。
政府化驗師已檢驗過所有懷疑爆炸物品,需時撰寫報告,申請押後6星期。但遷就法庭日誌及辯方律師時間後,需9星期後才可再提堂。
控方解釋,律政司及警方案件主管對案件進度只有很小程度的掌控,主要取決於政府化驗所的化驗進度。案件主管已盡力催促化驗所加快進度。

案件押後至 2020年12月28日14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各人保釋申請遭拒,繼續還押‼️
各人亦放棄8天保釋覆核權利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003太古 #判刑

‼️已還押14日

控罪:普通襲擊
被控於2019年10月3日,在太古英皇道康山花園2座外,襲擊警員25402

背景:
去年10月1日,警察暴力鎮壓各區抗爭運動,並在荃灣開槍謀殺一名學生抗爭者。全港市民對殺人犯的作為忍無可忍,繼續上街抗爭。10月3日晚上,大批防暴警察闖入太古站,引起居民惶恐不安。大批居民要求殺人犯離開,但暴徒竟發射大量催淚彈暴力驅散居民。案件於本年9月4日進行答辯,被告原表示不認罪,並排期11月17日審訊。


已索取感化報告,希望案件能以感化方式處理。

法庭指被告的認罪答辯顯示其悔意,報告內容非常正面,決定採納報告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期間須遵循感化官指示居住、參與社區服務、接受心理輔導等,並須在未來12個月保持行為良好。法庭指被告已還押14日,應已作深刻反省,寄語其珍惜是次機會。

*為保護手足私隱,部份內容已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