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細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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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地係一班中意細哨嘅太古球迷啫,又中意周圍散步啫,無他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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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1筲箕灣 #提堂

👤周(17)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筲箕灣南安街公廁外管有士巴拿、索帶、膠帶等物品

裁判官准予申請人以原條件保釋

案件押後至 9月23日 14:30 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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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1西灣河 #提堂

D1 羅(26) D2 黃(21)

控罪:
(1)非法集結 (D1,D2)
(2)使用蒙面物品 (D1)
(3)使用蒙面物品 (D2 )
(4)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攻擊性武器或工具 (D1)
(5)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攻擊性武器或工具 (D2)

案情:被控在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大石街及成安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非法集結,並使用口罩作蒙面物品,以及各管有一個槌子。

裁判官准予申請人以原條件保釋

案件將於 10月29日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8庭審訊,並預留30日作績審。
控方有6名證人,沒有警誡供詞,近3小時的呈堂片段。
控辯雙方需於審前3日提交同意案情及文件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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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031中環 #提堂

👤黃(22)

控罪:
(1)襲擊警務人員
(2)參與非法集結
(3)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案情:
於去年10月31日畢打街與德輔道中交界襲擊高級督察劉嘉昇;以及同日同地參與非法集結,其間使用蒙面物品(口罩) 。

(1) (2) (3) 不認罪
控方將有4名證人及3段片段

裁判官准予被告人以原條件保釋

案件將於 11月11日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7庭以中文審訊,並預留12日作續審。
控辯雙方需於審前3日提交同意案情及文件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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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1柴灣 #提堂

👤羅(20)

控罪:
(1)管有攻擊性武器
(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交替控罪)

於去年11月11日,在柴灣悅翠苑附近涼亭內管一枝黑色雷射筆(控罪一) ,有一把黑色錘、一罐噴漆、一支六角匙及兩包膠索帶(控罪二) 。


被告就(1) 不認罪
被告就(2) 認罪

由於控罪二被告認罪,控罪一控方將撤銷控罪
裁判官為被告索取感化/社服/勞教/更生中心/教導所報告
案件將於 9月4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1庭判刑
‼️期間需要還押等候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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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02灣仔 #轉介文件

D1馬 (44)
D2陳 (25)
D3林 (27)
D4陳 (24)
D5劉 (33)
D6謝 (32)

控罪: 1.暴動(D1-D6)
2-5.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D2,D3,D5,D6)
6.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D3)

案情: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於灣仔莊士敦及分域街交界,參與暴動;D2,3,5,6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口罩、面巾、頸巾等物品蒙面。D3被控於同日同地,無牌管有一部對講機。

控方呈上修訂控罪,表示將修改控罪1-5的涉事地址,庭上未有讀出修訂控罪。

D1,3,5,6申請減少報到次數至兩星期一次被拒

所有被告保留不在場證據

案件將押後至9月10日1430區域法院答辯,期間各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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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提堂
👤李(50) #0921元朗

控罪:傷人
於2019年9月22日在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162至164號地下的中國銀行外,非法及惡意傷害姚興強 (修訂案情撮要中加入受害人醫療報告描述的傷勢)

案件押後至2020年10月23日14: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待警方作最後階段調查,分析錄影片段並索取法律意見

裁判官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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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002太古 #答辯



控罪:普通襲擊
被控於2019年10月2日,在太古英皇道康山花園外,襲擊警員25402

不認罪

3個控方證人
沒有警誡供詞或錄影片段

辯方依賴2條開源片段

預計審期為1天

案件排期於2020年11月17日09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以本地話進行審訊,控辯雙方須在審訊前3天提交同意之案情及審訊文件夾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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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1柴灣 🔥#判刑

羅(20)🛑已還押2星期

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柴灣悅翠苑附近涼亭內,管有1把黑色錘、1罐噴漆、1支六角匙及2包膠索帶

背景:11月13日首次提堂,獲准以5,000元保釋,期間須守宵禁令;1月8日再次提堂因工作關係申請撤銷宵禁令被 #香淑嫻裁判官 拒絕:4月29日與同日同地另一案合併,並修訂及新增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鐳射筆)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申請撤銷宵禁獲 #錢禮主任裁判官 批准;8月21日‼️承認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控方撤銷「管有攻擊性武器」,🛑還押候判🛑

索取2份報告,已明白以上報告

辯方呈上來自8封求情信,包括羅本人、兄長、社工及友人

🛑18個月感化🛑

12月8日09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聽取進度報告

註:【按此】支持長毛老闆支持黃色經濟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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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208灣仔 #提堂

蘇(18)🛑已還押逾8個月
彭(33)🛑已還押逾7個月

控罪: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案情:被控於2019年12月8日在灣仔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意圖使該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押後至12月7日東區裁判法院第1庭再訊,期間被告需繼續還押。

‼️被告沒有擔保申請,繼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