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1西灣河 #提堂
D1 羅(26) D2 黃(21)
控罪:
(1)非法集結 (D1,D2)
(2)使用蒙面物品 (D1)
(3)使用蒙面物品 (D2 )
(4)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攻擊性武器或工具 (D1)
(5)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攻擊性武器或工具 (D2)
案情:被控在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大石街及成安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非法集結,並使用口罩作蒙面物品,以及各管有一個槌子。
裁判官准予申請人以原條件保釋✅
案件將於 10月29日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8庭審訊,並預留30日作績審。
控方有6名證人,沒有警誡供詞,近3小時的呈堂片段。
控辯雙方需於審前3日提交同意案情及文件夾。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1西灣河 #提堂
D1 羅(26) D2 黃(21)
控罪:
(1)非法集結 (D1,D2)
(2)使用蒙面物品 (D1)
(3)使用蒙面物品 (D2 )
(4)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攻擊性武器或工具 (D1)
(5)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攻擊性武器或工具 (D2)
案情:被控在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大石街及成安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非法集結,並使用口罩作蒙面物品,以及各管有一個槌子。
裁判官准予申請人以原條件保釋✅
案件將於 10月29日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8庭審訊,並預留30日作績審。
控方有6名證人,沒有警誡供詞,近3小時的呈堂片段。
控辯雙方需於審前3日提交同意案情及文件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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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02灣仔 #轉介文件
D1馬 (44)
D2陳 (25)
D3林 (27)
D4陳 (24)
D5劉 (33)
D6謝 (32)
控罪: 1.暴動(D1-D6)
2-5.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D2,D3,D5,D6)
6.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D3)
案情: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於灣仔莊士敦及分域街交界,參與暴動;D2,3,5,6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口罩、面巾、頸巾等物品蒙面。D3被控於同日同地,無牌管有一部對講機。
控方呈上修訂控罪,表示將修改控罪1-5的涉事地址,庭上未有讀出修訂控罪。
D1,3,5,6申請減少報到次數至兩星期一次被拒❌
所有被告保留不在場證據
案件將押後至9月10日1430區域法院答辯,期間各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02灣仔 #轉介文件
D1馬 (44)
D2陳 (25)
D3林 (27)
D4陳 (24)
D5劉 (33)
D6謝 (32)
控罪: 1.暴動(D1-D6)
2-5.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D2,D3,D5,D6)
6.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D3)
案情: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於灣仔莊士敦及分域街交界,參與暴動;D2,3,5,6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口罩、面巾、頸巾等物品蒙面。D3被控於同日同地,無牌管有一部對講機。
控方呈上修訂控罪,表示將修改控罪1-5的涉事地址,庭上未有讀出修訂控罪。
D1,3,5,6申請減少報到次數至兩星期一次被拒❌
所有被告保留不在場證據
案件將押後至9月10日1430區域法院答辯,期間各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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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1柴灣 🔥#判刑
羅(20)🛑已還押2星期
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柴灣悅翠苑附近涼亭內,管有1把黑色錘、1罐噴漆、1支六角匙及2包膠索帶
背景:11月13日首次提堂,獲准以5,000元保釋,期間須守宵禁令;1月8日再次提堂因工作關係申請撤銷宵禁令被 #香淑嫻裁判官 拒絕:4月29日與同日同地另一案合併,並修訂及新增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鐳射筆)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申請撤銷宵禁獲 #錢禮主任裁判官 批准;8月21日‼️承認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控方撤銷「管有攻擊性武器」,🛑還押候判🛑
索取2份報告,已明白以上報告
辯方呈上來自8封求情信,包括羅本人、兄長、社工及友人
🛑18個月感化🛑
12月8日09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聽取進度報告
註:【按此】支持長毛老闆支持黃色經濟圈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1柴灣 🔥#判刑
羅(20)🛑已還押2星期
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柴灣悅翠苑附近涼亭內,管有1把黑色錘、1罐噴漆、1支六角匙及2包膠索帶
背景:11月13日首次提堂,獲准以5,000元保釋,期間須守宵禁令;1月8日再次提堂因工作關係申請撤銷宵禁令被 #香淑嫻裁判官 拒絕:4月29日與同日同地另一案合併,並修訂及新增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鐳射筆)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申請撤銷宵禁獲 #錢禮主任裁判官 批准;8月21日‼️承認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控方撤銷「管有攻擊性武器」,🛑還押候判🛑
索取2份報告,已明白以上報告
辯方呈上來自8封求情信,包括羅本人、兄長、社工及友人
🛑18個月感化🛑
12月8日09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聽取進度報告
註:【按此】支持長毛老闆支持黃色經濟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