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1 #反修例 #拒收郵包 #放蛇 #被捕人士 #濫捕
去年海關截獲寄往香港、內有「豬嘴」、投射器及金屬彈珠郵包後通報警方,其後警方在12月喬裝速遞員誘使兼職文員在麥當勞交收該郵包,收件人拒收,但仍然被捕,更被控一項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方今在粉嶺裁判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撤控,被告獲當庭釋放。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下令控方需向辯方支付2.8萬港元訟費。被告於庭外斥警方濫告嚴重,稱「唔好做埋啲無謂舉動」。
被告鄧力豪(24歲)早前被控於2019年12月9日,在大埔太和邨麥當勞餐廳外企圖管有一套投射器及200粒金屬彈珠。
辯方指,控方缺乏證據證明該郵包屬於鄧,即使他知悉郵包物品,亦未有簽收,故並無自招嫌疑。蘇官隨即詢問,警方拘捕鄧後為何不先讓他保釋,待調查後才決定是否起訴。惟控方僅含糊其詞地解釋警方當時決定「帶咗上庭先」,然而經調查其電話及信用卡紀錄後未有發現新證據,故決定撤控。蘇官終下令控方需向辯方支付2.8萬港元訟費。
報導全文: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72115
#獨媒
去年海關截獲寄往香港、內有「豬嘴」、投射器及金屬彈珠郵包後通報警方,其後警方在12月喬裝速遞員誘使兼職文員在麥當勞交收該郵包,收件人拒收,但仍然被捕,更被控一項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方今在粉嶺裁判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撤控,被告獲當庭釋放。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下令控方需向辯方支付2.8萬港元訟費。被告於庭外斥警方濫告嚴重,稱「唔好做埋啲無謂舉動」。
被告鄧力豪(24歲)早前被控於2019年12月9日,在大埔太和邨麥當勞餐廳外企圖管有一套投射器及200粒金屬彈珠。
辯方指,控方缺乏證據證明該郵包屬於鄧,即使他知悉郵包物品,亦未有簽收,故並無自招嫌疑。蘇官隨即詢問,警方拘捕鄧後為何不先讓他保釋,待調查後才決定是否起訴。惟控方僅含糊其詞地解釋警方當時決定「帶咗上庭先」,然而經調查其電話及信用卡紀錄後未有發現新證據,故決定撤控。蘇官終下令控方需向辯方支付2.8萬港元訟費。
報導全文: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7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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