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2 #屯門 #對他人身體做成嚴重傷害罪 #判刑
去年 11 月 14 日,有示威者在屯門鄉事會路與杯渡路一帶堵路。56 歲的士司駛經時,見到一名同行清理路面磚頭,遂上前阻止,其間被指揮拳打對方臉部,對方用右手阻擋,最終右手被打至出現骨折。的士司機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經審訊後,裁判官張潔宜今(14 日)裁定他罪名成立,判囚 1 年,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遭拒絕。
報導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被指襲擊清路障同行-的士司機罪成判囚一年-30-人庭外聲援-等你出嚟/
#立場
去年 11 月 14 日,有示威者在屯門鄉事會路與杯渡路一帶堵路。56 歲的士司駛經時,見到一名同行清理路面磚頭,遂上前阻止,其間被指揮拳打對方臉部,對方用右手阻擋,最終右手被打至出現骨折。的士司機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經審訊後,裁判官張潔宜今(14 日)裁定他罪名成立,判囚 1 年,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遭拒絕。
報導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被指襲擊清路障同行-的士司機罪成判囚一年-30-人庭外聲援-等你出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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