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現場新聞直播(及 獨家實時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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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道目的
示威頻繁時,新聞傳媒多有即時直播,但一般為現場情況感到焦急的廣大市民實在難以同時追看多個傳媒從不同角度拍攝的片段。因此本頻道提供實時直播新聞的畫面及消息,望協助市民不論身在何方,亦可清晰地了解現場的最新動態。

行動
示威進行時,本頻道會盡量覆蓋最多新聞直播頻道,盡力於每五至十分鐘更新不同角度的畫面。沒有示威行動時,會因應情況不定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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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屯門 #被捕人士 #雷射筆 #未成年

一名15歲中學生因攜帶雷射筆,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被判入更生中心。

涉案學生9月21日,在屯門站附被發現攜有一枝雷射筆及經改裝的長傘及行山杖等。辯方求情指,被告被捕後還柙至今,希望判處可即時獲釋的刑期,以繼續學業,但裁判官認為更生中心提供有系統訓練,相信有助被告改過自身,加強守法意識,又指年輕人可以有自己意見,但必須以合法方式表達,於示威或集會中持有攻擊性武器,可威脅前線執法人員安全及社會秩序,亦妨礙其他人和平表達訴求的權利。裁判官拒絕辯方保釋,等候上訴申請。

報導全文:
https://news.now.com/mobile/local/player?newsId=371139
#now
2103 #雷射筆 #尖沙咀 #證物不符 #做法極不理想

去年 8 月 10 日尖沙咀發生衝突,防暴警察在清場期間,衝前拘捕一名白衣女子,其後指她以雷射筆照向警員眼睛,控以襲警罪。女子否認控罪,案件今(1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辯方指出,控方呈交的雷射筆證物相片與呈堂實物長度不一樣,裁判官看完亦同意兩者有明顯差别,要求控方解畫。控方及後一度要求不將雷射筆呈堂,明言沒有明確證據顯示呈堂雷射筆為當日被告使用的雷射筆。此外,聲稱受襲警員承認在拘捕被告時,沒有從其身上搜出雷射筆,惟他強調親眼目暏被告用雷射筆照射警員,並射中他的左眼使他流眼水。

案件今日開審,惟警方先因沒有將呈堂片段截圖,需一度休庭超過半小時處理。及後又被發現在影印證物之一的雙面法律資訊卡時,只影印了其中一面,需於審訊途中重新影印。最後更因在截圖時沒有截下相應的片段時間作參考,而要提早完結審訊。裁判官一度不滿「點解控方好似乜都未準備好」,批評「做法極不理想」。

案件明天續審。

報導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女子被指以雷射筆照警眼被控襲警-防暴警認拘捕時沒搜出雷射筆/
#立場
1936 #雷射筆 #旺角 #襲警 #視力 #匿名令

網民於去年 12 月在各區發起「和你shop」,晚上旺角發生警民衝突。一名洗車工人被指以鐳射筆照向警車時,透過玻璃照射到車內警長,使其雙眼不適。洗車工否認襲警及藏有攻擊性武器,案件今(10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涉案警長獲批匿名令,他供稱在警車上被鐳射筆掃到瞳孔兩秒,感到一點不適,但仍能緊盯著被告。他亦肯定照射者為被告,稱:「99.99% 確定係佢,除非有魔法換咗佢。」

今開庭先處理涉案警長的匿名令。控方指被「起底」的警員承受巨大心理壓力,影響日常生活,家人亦被騷擾,要求為警長申請匿名令。辯方大律師郭憬憲反對其申請,指出高等法庭已頒下禁制令禁止「起底」,涉案警長亦非風化案中的「受驚怕證人」,隨意頒布匿名令,有違法庭公開原則。
 裁判官黃士翔終批准匿名令,禁止任何人包括傳媒,公開警長姓名、相片及工作地址等能識別身份的資料,但允許披露警員編號。

報導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抹車工人被指以鐳射筆襲警開審-警長稱遭射中瞳孔兩秒感不適仍能緊盯被告/
#立場
1159 #尖沙咀 #雷射筆 #襲警 #保釋上訴 #供詞出入

去年 8 月 10 日尖沙咀發生衝突,防暴警察在清場期間,衝前拘捕一名白衣女子,並指她以雷射筆照向警員眼睛。女子否認襲警罪,經審訊後今(7 日)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陳慧敏指,此案的關鍵是受襲警員能否認出施襲者,當時現場大部分示威者身穿黑衫,只有被告身穿白衫,故她是容易辨認。裁判官又指警員證供有出入是正常,證人遭到更深入盤問,能喚醒對事件更多記憶,指警員表現老實、清楚及肯定,接納其證供。她再指,警員對社會作出巨大貢獻,必須保護執行職務的警員,須判以阻嚇性刑罰,遂判被告監禁 3 個月。被告獲准以 2 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審訊時,警員庭上曾供稱,被告用雷射筆射向他左眼少於一秒,其後「眼前一白」、雙眼沒有刺痛,也沒有影響視線;警員在書面證供則指「眼前一黑」,被照射後雙眼刺痛及流眼水,亦有影響視線。辯方指警員證供有偏差及有多個版本,質疑警員可信性。

另外,警員承認拘捕被告時未能在她身上搜出雷射筆,但強調案發時只有被告一人用雷射筆照射警員;又稱當時情況混亂,不少示威者在他追截被告期間用傘攻擊他,故他沒有留意被告何時掉下雷射筆。辯方則指出,控方呈交的雷射筆證物相片與呈堂實物長度不一樣。

報導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被指用雷射筆射警眼-女金融經理襲警罪成判囚-3-個月-獲保釋候上訴-官-警供詞有出入屬正常/

#立場
1901 #雷射筆 #罪名不成立
青年被指於去年中秋節晚上以雷射筆射向警車內的警員,他早前否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受審,案件今(6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屈麗雯接納兩名警員的證供,認為他們沒有認錯是被吿以雷射筆照射警車;另又接納被告事後自行量度他當時與警車的距離逾 50 米,認為被告有可能看不到警車內有警員,並質疑於相距逾 50 米下,是否可造成警員所聲稱的傷勢,警員亦沒有提供醫療報告。裁判官最終裁定控方未能證明被告使用雷射筆的意圖是想傷害警員,被告罪名不成立,即場獲釋。

報導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警員稱遭雷射筆射中眼-好痛-官指未能證明意圖傷警-青年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立場
1106 #方仲賢 #雷射筆 #拒捕 #妨礙司法公正 #判刑
浸大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19年鴨寮街買雷射筆,拒捕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9個月
#有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