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哨兵及資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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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公海:
@northSaDi

此為北區哨兵頻道(北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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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3 月 4 日 星期三】
其他和你寫團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疫症期間安排
法院延期公告

►--- 09:30 am ---◄
🏛觀 塘 裁 判 法 院 3 樓 1 庭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楊(22)🛑已還押121天(#1102灣仔 管有爆炸品:氣油彈;曾被警員問「你係咪做雞?」)
👤溫(16)🛑已還押6天(#20200212香港仔 縱火:中銀櫃員機;警方誘導、威嚇及妨礙律師見面)

🏛觀 塘 裁 判 法 院 6 樓 7 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埃及籍手足🛑已還押19天(#1006旺角 有意圖而傷人:私了X;控方指有閉路電視拍到被告涉案,他當時未有蒙面)

************
🚩暫有4單#新案件 將於明天早上09:30 觀 塘 裁 判 法 院 提堂
👤陳女手足(#1103大埔 襲警)
👤鐘男手足 (未知詳情)
👤梁(26)男手足 (#0913觀塘 管有攻擊性武器)
👤黃 (少年庭) [閉門聆訊](#20200302灣仔

或有新案件提堂,請留意法庭文字直播台直播
************

►--- 10:00 am ---◄
🏛 高 等 法 院 3 樓 1 庭
👨🏻‍⚖️#潘兆初首席法官
👩🏻‍⚖️#朱芬齡上訴庭法官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羅(22) #刑罰覆核#0922沙田 侮辱國旗)曾踩五星旗和將五星旗扔入水池;已於去年10月29日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以刑罰明顯不足為由向上訴庭覆核刑罰
🌐相關新聞:-
[1] 人民日報:侮辱國旗者被「從輕發落」,律政司應上訴
http://bit.ly/3cripA6
[2] 示威者侮辱國旗判社服令 律政司求上訴庭覆核刑期
http://bit.ly/2IcSxKw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4 月 2 4 日 星期五】
其他和你寫團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疫症期間安排
司法機構最新公告]
旁聽分流投票機

[揾admin👉🏻 #被捕組當值admin

🏛高 等 法 院 3 樓 1 庭
👨🏻‍⚖️黃崇厚法官
🕤09:30
👥吳,楊(27-28)🛑已還押逾40天(#20200307爆炸 串謀爆炸、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等)
👤樊(*未知是否手足)
👤蕭(32)🛑已還押逾20天(#開掛達人TG 3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4 樓 7 庭
👨🏻‍⚖️林希維裁判官
🕤09:30
👤美藉手足(35) #提堂#1207銅鑼灣 襲警、普通襲擊:涉協助跳閘男子,將警員1579摔到地上)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6 樓 1 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09:30
👤吳(21) #提堂#1013將軍澳 暴動、非法囚禁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涉私了便衣X(警棍被丟進坑渠))
🕝14:30
👤15名被告(17-27) #提堂#1118油麻地 暴動)
🕞15:30
👤趙(22) #提堂#1111灣仔 襲警、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無線對講機:涉以胡椒噴劑噴中警長A)
👤梁(17) #提堂#1113柴灣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士巴拿、火槍等)
👤許(19) #提堂#20200101灣仔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士巴拿)
👥林,陳(22-23) #提堂#20200119中環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士巴拿、螺絲批、鎚仔等)
👤梁(25) #提堂#0930葵涌 2項管有違禁武器、管有攻擊性武器)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7 樓 5 庭
👩🏻‍⚖️梁嘉琪裁判官
🕝14:30
👤區諾軒 #判刑#0707旺角 2項襲警:被指用大聲公襲警)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8 樓 7 庭
👨🏻‍⚖️曾宗堯暫委裁判官
🕤09:30
👤馮(28) #提堂#1221尖沙咀 襲警:涉用腳絆倒警員X)
🕦11:30
👤湯(28)🛑已還押逾140天 #提堂#1117尖沙咀 襲警、危險駕駛、未有出示身份證、2項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2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涉理大圍城戰期間駕車衝向防暴警)

🏛高 等 法 院 3 樓 1 庭
🕒15:00
👨🏻‍⚖️#潘兆初首席法官
👩🏻‍⚖️#朱芬齡上訴庭法官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羅(22) #宣布判決#0922沙田 侮辱國旗)曾踩五星旗和將五星旗扔入水池;已於去年10月29日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以刑罰明顯不足為由向上訴庭覆核刑罰

🏛粉 嶺 裁 判 法 院 4 樓 1 庭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15:30
👥翁,朱,朱(18-25) #提堂#0727元朗 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仿製火器等:伸縮棍、氣槍、摺合式軍刀、彈叉、鋼珠等)
👤黃(23) #提堂#20200119大埔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鐵鎚、登山杖等)

*****
#不是聲援
10:00 區域法院35庭💩洪震 #0820將軍澳 連儂牆斬3人 #判刑

#其他案件
09:45 高等法院36庭👤林子健誤導警員上訴案 #宣布決定理由
新聞

如有聲援更新請聯絡花生擦子膠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李慶年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黃 (62) 🛑已還押逾12個月
#20200323上水

控罪:
縱火 有意圖而縱火
被控於2020年3月23日在上水保榮路5號上水已婚警察宿舍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高級警員7911李業倫的私家車VY5553,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及意圖藉摧毀或損壞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② 管有腐蝕性物品
被控於同日在上水已婚警察宿舍外的單車徑管有腐蝕性物品,即鹽酸。

③ 管有物品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簡易
被控於同日在上水已婚警察宿舍外的單車徑管有1把鋤頭,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背景:
被告當日凌晨向宿舍停車場擲3枚汽油彈,其中2枚跌在停車場內,警方接報到場,在附近截查正踏單車的被告,搜查單車時發現1支懷疑易燃物品。

-----------------------------
辯方代表: #黃纓淇大律師

🧓被告承認全部控罪‼️

控方修改控罪(3)詳情,僅更改手文之誤。

控方案情:

控罪(1):
於2020年3月23日,控方證人PW1 警員17805 在上水已婚警察宿舍外進行反縱火巡邏。
0140 PW1於吉祥街花園埋伏,看見被告踏單車經過。
0143 CCTV 看見被告踏單車往警察宿舍方向前進,被告往案發地點
前進,並用鐵線捆綁宿舍鐵閘。
被告向宿舍投擲3枚汽油彈,2枚爆開1枚沒有,因此可見現場有2次火光。被告在西閘外縱火,宿舍內1 部私家車被火損毀,之後被告往單車徑方向逃去。
控方證人PW2 警員50185 看見被告向宿舍投擲汽油彈,但不能追捕因為宿舍鐵閘被鐵線捆綁。
控方證人PW3 警員24967 在宿舍外巡邏,收到CALL 因此往宿舍方向前進。PW3拘捕被告,被告當時戴白色口罩,右手的勞工手套有火光。另外一隻被扔走的勞工手套在行單車徑旁的坑渠尋獲,亦被驗出有微量甲烷成分。於被告的單車上亦首獲一樽透明液體,檢驗後發現有120%的甲烷成分。而沒有爆破的汽油彈亦驗出微量甲烷成分。
被告在警戒中承認自己的行為。

控罪(2)(3):
被告的單車停泊於宿舍外,於單車上搜獲鋤頭及一樽載有通渠水的透明液體。檢驗後發現是鹽酸,有26% 的濃度,可以燒傷皮膚。

控方呈上上水已婚警察宿舍外CCTV片段及鋤頭實物,以協助法庭透過以下6方面決定量刑標準。

1. 被告踏單車到現場,可見有預謀。
2. 被告使用鐵線捆綁鐵閘
3. 影片可見被告投擲3枚汽油彈
4. 現場的燃燒情況及其嚴重性
5. 片段顯示被告有戴帽,遮擋容貌,以圖隱藏身份,令偵查及追捕更困難。
6. 鐵閘被捆綁,令警員開啟變得困難。根據片段看見開閘時間需時30秒。

📌有關控罪(3)的鋤頭
1. 控方呈上鋤頭,有手柄,長23厘米,連接1個鐵器,有2邊,1邊係鋤頭型形狀,另1邊為叉子的形態。鋤頭並沒有開鋒,尖端闊6厘米,長9厘米。叉子位呈現3叉狀態。

📌有關上水已婚警察宿舍外CCTV片段
1. 17號鏡頭。鏡頭拍攝單車徑的情況,看見被告踏單車出現
2. 17號鏡頭。相反方向。被告在單車徑踏單車往警察宿舍方向
3. 西閘1號鏡頭。鐵閘的光源位置,被告走到西閘門前,有用鐵線捆綁西閘的行為。
4. 5號鏡頭。被告鐵線捆綁西閘的行為,向鏡頭遠離並進行點火及投擲3枚汽油彈,之後逃離現場。現場仍然繼續有火光,燃燒時間大約為12分鐘。被告於01:45:34開始投擲第1枚汽油彈。
5. 14號鏡頭。宿舍內鏡頭拍攝被告捆綁西閘的行為,並向鏡頭左方移動。片段可見最右邊的私家車,白色AUDI A5,即高級警員7911李業倫的私家車VY5553被火損毀。
6. 18.1號鏡頭,鏡頭拍攝宿舍內的停車場。鏡頭右方的黑影是控方證人,看見有汽油彈所以嘗試追截。
片段顯示該白色私家車車頂及地上亦冒出火光。
7. 14號鏡頭,宿舍內鏡頭。看見2位警員不能打開鐵閘,需要第3名警員協助搖開鐵閘,令開閘時間需時30秒。
8. 18.1鏡頭,宿舍內警員用滅火筒撲滅火種,燃燒了2分鐘。

官:希望了解火種與民居的距離。
控:見到火鍾旁邊已經有民居
官:貼地少少嘅方法,例如幾多號室。
控:我呈上相簿供法庭參考。
官:你自己消化咗先
控:最接近為1樓,火種距離民居5-10米
官:風險程度要知有咩人可以住先可以判定。會唔會有老人家居住?
控:唔會
官:有機會有小朋友?
控:有

📌有關各呈上相片的內容
1. 相片顯示燃燒範圍面積
宿舍內火種燃燒範圍的位置約1米x 3米
宿舍外火種燃燒範圍的位置約1米x1米
內外共1米x 4米的面積

2. 屬於高級警員7911李業倫的私家車VY5553 損毀情況
控方希望申請賠償令 $5000
警員於車房磨走薰黑的部分及補油,共需$5000.

控方會以有指導性的案件以協助法庭量刑

📌控方呈上案例
2宗判刑覆核的案件
[1]SWS p.704 第20段Part E1
縱火極為嚴重,可判處終生監禁。
上訴法院並沒有判刑指引,應根據案情進行判刑

[2]CWC 案中,被告因為縱火罪(60(1))被判處4-5年監禁。本案的被告為有意圖而縱火(60(2))比(60(1))更為嚴重,因此法庭判刑應考慮阻嚇性。
根據Part H, 法庭考慮縱火罪判刑時應考慮犯案人的動機、所導致的財產損失、所導致的人命傷亡、潛在風險及事件屬單一或大型計劃。

案件裁決書P.710 Part G2
(2)條比(1)條更為嚴重,(2)為有意圖。上訴庭認為香港地方擠迫,人迫人,縱火導致嚴重人生傷害,必須要嚴厲打擊。基於公眾考慮,法庭需要嚴厲判刑,否則會對公眾造成嚴重威脅,建議判處即時監禁。而且縱火案多樣多式,法庭應根據案情而決定量刑起點,因此上訴庭認為不適合設定量刑標準。

當天上訴庭直播內容: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2932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2939

控方總結:
1. 縱火罪判刑需要具阻嚇性
2. 年青不是減刑的因素
第60(1)條根據案例判刑已經4-5年,因此第60(2)條應該判處更重的刑罰。

📌辯方陳詞
被告品格良好。因為社會事件,被告受壓,情緒受到困擾。被告於求情信內指出犯案前後受到新聞的影響,看見警員與年輕人的衝突,令自己受情況及壓力,一時衝動作出此案件。
呈上各封求情信:
1. 2名女兒:父親關心時事,受到新聞的影響,導致壓力大而失眠。
2. 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被告非常關心香港的未來,關心下一代的成長環境,同情他們。
3. 沙田區議員:被告於獄中特別關心及緊張年輕的囚友。

被告於還押期間接受心理輔導,心理狀態亦有所改善。
被告同意亦接納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承諾不會在以任何暴力行為達致公義的目的。

2. 被告人的態度及悔意
被告被警員截停後,在警戒下亦即時作出招認。於第一次提堂已經沒有保釋申請,可見被告願意接納自己的過錯。
就鎖上鐵閘的事件,被告希望阻止追捕。根據錄影片段,被告鎖閘前有行返過去睇更亭有冇人,見到冇人才鎖上鐵閘。
就宿舍與火種的距離,辯方不能接納,因為控方沒有相關資料。辯方只會接納該地點為宿舍範圍。

就SWS案例而言,並不能直接比較(60(1))與(60(2))的,需要視乎案情而言。

官:1個係財產,1個係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法庭會根據量刑3部曲,1控罪性質,2犯案情節,3同期分期,去決定判刑。

辯方呈上第2部分案例,希望法庭判處約4-5年監禁。
1. DCCC161/2020 鄺文浚
量刑起點為4年9個月
2. DCCC890/2019莊鑫淼
量刑起點為 4年

法官提供給控辯雙方的案例[3]:
CACC96/2020
當日直播: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2574

法庭希望控方以書面於案情中描述各片段及武器等詳情,以方便法庭了解。
控方於庭上不斷表示抱歉。

法官希望給予時間控辯雙方參考剛剛提供的案例,休庭至1430 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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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1] SJ v SWS [2020] HKCA 788
[2] 15 歲少年掟汽油彈原判 3 年感化 律政司覆核成功 還柙三周候判
[3] HKSAR Respondent v YIU SIU HONG [2020] HKCA 1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