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哨兵及資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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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5 #黃竹坑 #香港民意研究所
文浩正律師於現場回答記者問題,指暫未有人被捕,約十便衣警已進入PORI內搜證,警察具法庭搜查令。鍾庭耀教授現時不在PORI辦公室內,警察亦未表示打算拘捕鍾庭耀。
#立場
1507 #理大學生會
學生會指對警察搜查感失望也不認同他們的做法。副會長指剛才打算拍片紀錄過程,以確保財產不會遺失,但警察以私隱理由不讓拍片。警察剛才對周圍環境進行了一些拍照,翻閱了一些資料,最後共取走5部電腦,當中有手提和坐枱機。學生會亦指他們沒有射箭名單的相關資料。他們表示警察早於4月已要求上門搜查校園,但學生會因其沒有搜查令已多次拒絕。他們認爲是次搜查的法理基礎薄弱,會再和法律諮詢討論下一步行動。
#立場
0050 #元朗 #警署
許智峯指他是無條件被釋放,並没有簽保釋紙,可見警察是任意作出拘捕,十分荒謬,他會保留私人檢控的權利。他認為剛才在商場警察是想故意羞辱議員,而一年過去濫權濫捕問題仍存在,只要一天仍不公義他們作為代議士仍會無畏無懼繼續抗爭。
#立場
2012 #旺角警署 #酷刑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去年 9 月 21 日晚上,逾百市民圍堵旺角警署。一名理大學生被指藏有打火機燃料、鎚子等物品,他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並指曾遭受警員酷刑對待。案件今(23 日)續審,當晚拘捕被告的警員劉臻良供稱,押解被告回警署時,有兩名警員用力按壓被告的後腦,是保護被告免被雜物擊中的保護姿勢。劉又稱及後在警署房間裡,單獨對被告進行搜身及拘捕的 11 分鐘期間,全程因為專注搜查,所以沒有留意被告的容貌,或他有否受傷。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警員劉臻良繼續作供,辯方大律師提醒劉,指他在控方主問下,曾確認被告有受傷。而他於當晚 9 時 35 分完成搜身及拘捕,也有在記事冊中記錄被告傷勢。劉之後澄清,自己是在 9 時 35 分那一分鐘始察覺被告有受傷,而此前的 10 分鐘因專注搜查被告而沒有留意。

報導全文:
https://bit.ly/3hrDPPo
#立場
1229 #上水 #辣椒噴霧 #棒球棍 #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判刑

21 歲地盤學徒被指於去年 8 月,在私家車車尾箱藏有棒球棍、鐵通及辣椒噴霧。他自辯時稱,辣椒噴霧用作驅蟲,棒球棍是用來跟朋友打棒球。裁判官蘇文隆今(29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裁決時稱,噴霧式辣椒油容量達一公斤,相信不是食用,又容易使人滑倒,反問為何驅蟲不用辣椒水。至於棒球棍,裁判官稱只有球棍,沒有球及手套,質疑被告對棒球興趣不大,推測被告是用作傷害他人之用。裁判官裁定被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 18 個月,而涉及鐳射筆的控罪則不成立。被告的未婚妻聞判落淚。

裁判官判刑時稱,被告藏有一公斤辣椒油,若用作傷人之用,會灼傷他人眼睛及皮膚,但應不會有後遺症,罪責不深。棒球棍若用以揮擊頭部,會影響神經變成植物人;如揮擊身體會造成骨折,甚至永久傷殘。被告藏有兩支棒球棍可用來圍毆,後果更加嚴重,終判監禁 18 個月。

報導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涉車尾箱藏辣椒噴霧及棒球棍-地盤學徒罪成囚-18-個月-官-如棍揮擊中頭部或成植物人/
#立場
2214 #馬鞍山 #馬鞍山警署
記者指學生動源的鐘翰林及何諾恆現時在馬鞍山警署,有消息指有第三人亦同樣被捕,有待進一步確定。
#立場
1531 #學生動源 #保釋
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獲保釋,他於兩日前被警察國安隊成員以煽動他人顛覆國家罪拘捕。
鍾翰林指他暫時未被起訴。
他指被捕當日於旺角被數名未知身份人士擄走,於一商場走火通道內被要求解鎖手提電話,其後有人拿出搜查令並要求搜查鍾翰林於元朗住所。鐘指警察搜查許多無關連物品,包括成績表及入台證等。當晚警察亦抽取他的唾液及收走三部電話。
#立場
1138 #港區國安法 #人身保護令
七一當日有市民號召上街反《港區國安法》,23 歲男子唐英傑被指駕駛電單車撞向 3 名警務人員,該電單車上插著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他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是首宗被控違反國安法上庭的案件。案件上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總裁判官蘇惠德稱考慮到《港區國安法》第 42 條及被告有不依期歸押風險,拒絕被告保釋,還押至 10 月 6 日再訊。據了解,被告會向高等法院提出人身保護令申請,聆訊定於明日(5 日)下午,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周家明處理。

報導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首宗國安法被告申請人身保護令-高院明天開庭處理/
#立場
2117 #國安法 #李大導演
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今天行動總共拘捕九男一女,被捕人士年齡由23-72歲部份觸犯國安着以及有傳媒高層串謀詐騙罪騙取低價使用廠房福利。調查途中警察聲稱有傳媒高層利用外國戶口財政上支持某個組織向外國積極游說制裁。
#立場
1648 #將軍澳 #襲警 #罪名不成立 #證供非完全可靠

去年 11 月 4 日凌晨,將軍澳發生警民衝突,警方施放催淚彈驅散人群,其間科大生周梓樂墮樓重創,及後不治。一名男文員被指撿起水喉朝警方防線射水,他早前否認一項襲警罪,案件今(1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屈麗雯指,受襲警長 A 對關鍵時刻的描述並非完全可靠,法庭未能肯定被告是否故意射向警長,亦沒法接納控方所指被告罔顧後果,故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於庭外表示,獲悉罪名不成立,此刻很開心,終於還他一個公道。但他指現時只是捉一些街外人上庭受審,但警方當權卻沒有制度可以制裁他們,對此感到不公平。

報導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被指開喉向警長射水-男文員襲警脫罪-官-警長對關鍵時刻描述非完全可靠/

#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