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通报 #新疆 #Xinjiang
【4月4日新疆(含兵团)新增1例确诊病例、8例无症状感染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最新通报,4月4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增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8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具体情况如下:
新增确诊病例1例,为 #乌鲁木齐 市高新区报告,系外省来疆返疆人员,4月1日乘 #Z41 列车(上海至乌鲁木齐)抵达乌鲁木齐,因有风险地区旅居史,即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其车厢与4月3日乌鲁木齐市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车厢相邻。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8例,其中,乌鲁木齐市高新区5例,均系外省来疆返疆人员,与4月3日乌鲁木齐市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为Z41列车同一车厢和相邻车厢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中发现;沙依巴克区1例,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中发现,为3月31日乌鲁木齐市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库尔勒 市1例,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中发现,为4月1日库尔勒市报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昌吉 市1例,与3月30日昌吉市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有同空间暴露史。
乌鲁木齐市2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其中米东区1例、水磨沟区1例;和硕县2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截至4月4日24时,新疆(含兵团)现有确诊病例3例,其中乌鲁木齐市米东区1例、水磨沟区1例、高新区1例;无症状感染者56例,其中,乌鲁木齐市11例(水磨沟区3例、天山区1例、高新区6例、沙依巴克区1例),巴州39例(库尔勒市2例、和硕县37例),昌吉州昌吉市6例。目前,对初步排查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新疆日报@微信公众平台)
【4月4日新疆(含兵团)新增1例确诊病例、8例无症状感染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最新通报,4月4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增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8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具体情况如下:
新增确诊病例1例,为 #乌鲁木齐 市高新区报告,系外省来疆返疆人员,4月1日乘 #Z41 列车(上海至乌鲁木齐)抵达乌鲁木齐,因有风险地区旅居史,即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其车厢与4月3日乌鲁木齐市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车厢相邻。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8例,其中,乌鲁木齐市高新区5例,均系外省来疆返疆人员,与4月3日乌鲁木齐市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为Z41列车同一车厢和相邻车厢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中发现;沙依巴克区1例,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中发现,为3月31日乌鲁木齐市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库尔勒 市1例,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中发现,为4月1日库尔勒市报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昌吉 市1例,与3月30日昌吉市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有同空间暴露史。
乌鲁木齐市2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其中米东区1例、水磨沟区1例;和硕县2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截至4月4日24时,新疆(含兵团)现有确诊病例3例,其中乌鲁木齐市米东区1例、水磨沟区1例、高新区1例;无症状感染者56例,其中,乌鲁木齐市11例(水磨沟区3例、天山区1例、高新区6例、沙依巴克区1例),巴州39例(库尔勒市2例、和硕县37例),昌吉州昌吉市6例。目前,对初步排查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新疆日报@微信公众平台)
#疫情通报 #新疆 #Xinjiang
【4月7日新疆(含兵团)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最新通报,4月7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新增确诊病例;#乌鲁木齐 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系外省返疆人员,3月31日乘 #Z40/#Z41 列车(上海至乌鲁木齐)抵达乌鲁木齐,因有风险地区旅居史,即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目前,对初步排查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10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其中,和硕县7例、乌鲁木齐市1例、库尔勒市1例、昌吉市1例。
截至4月7日24时,新疆(含兵团)现有确诊病例2例,均为乌鲁木齐市病例;无症状感染者42例,其中,乌鲁木齐市19例、和硕县16例、库尔勒市1例、昌吉市6例。(新疆日报@微信公众平台)
【4月7日新疆(含兵团)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最新通报,4月7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新增确诊病例;#乌鲁木齐 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系外省返疆人员,3月31日乘 #Z40/#Z41 列车(上海至乌鲁木齐)抵达乌鲁木齐,因有风险地区旅居史,即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目前,对初步排查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10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其中,和硕县7例、乌鲁木齐市1例、库尔勒市1例、昌吉市1例。
截至4月7日24时,新疆(含兵团)现有确诊病例2例,均为乌鲁木齐市病例;无症状感染者42例,其中,乌鲁木齐市19例、和硕县16例、库尔勒市1例、昌吉市6例。(新疆日报@微信公众平台)
2019-nCoV疫情实时播报🅥
#疫情通报 #新疆 #Xinjiang 【4月27、28日新疆(含兵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4月27日0—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新增报告确诊病例;#乌鲁木齐 市 #米东 区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例。 4月28日0—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新增报告确诊病例;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8例。 截至4月28日24时,新疆(含兵团)现有确诊病例0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20例,均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健委 1、2)
2019-nCoV疫情实时播报🅥
#疫情通报 #新疆 #Xinjiang 【新疆 #乌鲁木齐 市 #米东 区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40例无症状感染者】 4月29日0时至21时,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报告2例确诊病例、40例无症状感染者,均为之前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中发现,已转运至定点医院接受诊疗和隔离医学观察。目前,有关密切接触人员已全部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央视新闻)
#疫情通报 #新疆 #Xinjiang
【#乌鲁木齐 市无症状感染者清零,2个中风险区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
8月1日,乌鲁木齐市1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市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清零。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自2022年8月2日0时起,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友谊路街道永盛社区钻石花园小区、迎宾路街道航空佳苑小区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智慧健康乌鲁木齐@微信公众平台)
【#乌鲁木齐 市无症状感染者清零,2个中风险区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
8月1日,乌鲁木齐市1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市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清零。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自2022年8月2日0时起,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友谊路街道永盛社区钻石花园小区、迎宾路街道航空佳苑小区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智慧健康乌鲁木齐@微信公众平台)
#疫情通报 #新疆 #Xinjiang
【7日,新疆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9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通报,8月7日0—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无新增报告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9例,其中,#伊犁 州伊宁市59例、伊宁县4例,#乌鲁木齐 市达坂城区2例、天山区1例、沙依巴克区1例,#喀什 地区泽普县2例。
截至8月7日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有确诊病例0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274例,其中,伊犁州伊宁市219例、伊宁县33例、尼勒克县4例,塔城地区沙湾市2例,哈密市伊州区1例,喀什地区泽普县4例,博州博乐市2例,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2例、拜城县3例,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2例、天山区1例、沙依巴克区1例。
(央视新闻)
【7日,新疆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9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通报,8月7日0—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无新增报告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9例,其中,#伊犁 州伊宁市59例、伊宁县4例,#乌鲁木齐 市达坂城区2例、天山区1例、沙依巴克区1例,#喀什 地区泽普县2例。
截至8月7日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有确诊病例0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274例,其中,伊犁州伊宁市219例、伊宁县33例、尼勒克县4例,塔城地区沙湾市2例,哈密市伊州区1例,喀什地区泽普县4例,博州博乐市2例,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2例、拜城县3例,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2例、天山区1例、沙依巴克区1例。
(央视新闻)
#疫情通报 #新疆 #Xinjiang
【8日,新疆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46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通报,8月8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46例,其中,#伊犁 州伊宁市119例、伊宁县4例,#博州 博乐市3例,#哈密 市伊州区4例,#昌吉 州呼图壁县2例,#和田 地区和田市1例,#吐鲁番 市高昌区1例,#阿克苏 地区拜城县3例,#乌鲁木齐 市天山区3例、沙依巴克区4例,#喀什 地区泽普县2例。
截至8月8日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有确诊病例0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420例,其中,伊犁州伊宁市338例、伊宁县37例、尼勒克县4例,塔城地区沙湾市2例,哈密市伊州区5例,喀什地区泽普县6例,博州博乐市5例,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2例、拜城县6例,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2例、天山区4例、沙依巴克区5例,昌吉州呼图壁县2例,和田地区和田市1例,吐鲁番市高昌区1例。
(央视新闻)
【8日,新疆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46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通报,8月8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46例,其中,#伊犁 州伊宁市119例、伊宁县4例,#博州 博乐市3例,#哈密 市伊州区4例,#昌吉 州呼图壁县2例,#和田 地区和田市1例,#吐鲁番 市高昌区1例,#阿克苏 地区拜城县3例,#乌鲁木齐 市天山区3例、沙依巴克区4例,#喀什 地区泽普县2例。
截至8月8日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有确诊病例0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420例,其中,伊犁州伊宁市338例、伊宁县37例、尼勒克县4例,塔城地区沙湾市2例,哈密市伊州区5例,喀什地区泽普县6例,博州博乐市5例,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2例、拜城县6例,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2例、天山区4例、沙依巴克区5例,昌吉州呼图壁县2例,和田地区和田市1例,吐鲁番市高昌区1例。
(央视新闻)
#违法犯罪 #新疆 #Xinjiang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查处曝光3起恶意刷屏扰乱公共秩序的典型案例】
疫情当前,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迅速部署,各族群众积极响应,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但个别网民通过恶意刷屏等方式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公安厅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相关人员网上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案例一:#喀什 地区网民李某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2年11月12日,网民举报李某(男,41岁,活动地:喀什市)集纳多家新闻媒体账号和直播时间表,并利用短视频散布内容为“抖音官媒统计,我们知道该怎么做了吧”,煽动他人在新闻媒体账号直播期间恶意刷屏,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核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立案调查。
案例二:#乌鲁木齐 市网民黄某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2年11月12日,网民举报黄某(男,28岁,活动地:乌鲁木齐市)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新闻发布会直播期间用“乌鲁木齐”字样恶意刷屏,并将评论截图后利用短视频散布,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核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立案调查。
案例三:乌鲁木齐市网民李某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2年11月12日,网民李某(男,36岁,活动地:乌鲁木齐市)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新闻发布会直播评论区看到恶意刷屏内容,私自将直播内容录屏,并利用短视频平台煽动他人效仿,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核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立案调查。
网信部门、公安机关郑重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近期在直播间恶意刷屏扰乱网络公共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知法守法、文明上网、同心抗疫,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上违法违规信息,对举报有功人员将予以奖励。
举报方式:
网址:www.xjwljb.com
电话:0991-2384777
邮箱:jbzx@cax.gov.cn
微博:新疆网络举报
微信公号:新疆网络举报
报警举报电话:110
短信报警号码:12110(网信新疆 @ 微信公众平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查处曝光3起恶意刷屏扰乱公共秩序的典型案例】
疫情当前,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迅速部署,各族群众积极响应,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但个别网民通过恶意刷屏等方式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公安厅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相关人员网上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案例一:#喀什 地区网民李某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2年11月12日,网民举报李某(男,41岁,活动地:喀什市)集纳多家新闻媒体账号和直播时间表,并利用短视频散布内容为“抖音官媒统计,我们知道该怎么做了吧”,煽动他人在新闻媒体账号直播期间恶意刷屏,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核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立案调查。
案例二:#乌鲁木齐 市网民黄某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2年11月12日,网民举报黄某(男,28岁,活动地:乌鲁木齐市)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新闻发布会直播期间用“乌鲁木齐”字样恶意刷屏,并将评论截图后利用短视频散布,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核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立案调查。
案例三:乌鲁木齐市网民李某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2年11月12日,网民李某(男,36岁,活动地:乌鲁木齐市)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新闻发布会直播评论区看到恶意刷屏内容,私自将直播内容录屏,并利用短视频平台煽动他人效仿,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核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立案调查。
网信部门、公安机关郑重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近期在直播间恶意刷屏扰乱网络公共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知法守法、文明上网、同心抗疫,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上违法违规信息,对举报有功人员将予以奖励。
举报方式:
网址:www.xjwljb.com
电话:0991-2384777
邮箱:jbzx@ca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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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报警号码:12110(网信新疆 @ 微信公众平台)
#人间百态 #人事任免 #新疆 #Xinjiang
【白海飞被免职,全镇通报批评】
据 #乌鲁木齐 市 #米东 区融媒体中心11月18日消息,近日,关于“白海飞在乾惠社区下沉干部群发表不当言论”在多个互联网平台传播,引发网民转发关注。古牧地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核查,严肃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白海飞为乾惠社区筹备组党总支书记,11月13日在微信群发表“哪个网格转运的人员最多,奖励辣子鸡一份”及其他不当言论,并与居民发生肢体冲突,引发大量网络负面舆情,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和政府公信力,对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也反映出,白海飞作为党员干部、社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对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认识不到位,责任担当精神不足。二是宗旨意识不强,对群众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不准,能力不足。三是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以上舆情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也暴露出古牧地镇党委在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不足。经古牧地镇党委研究,对白海飞同志作出免职、全镇通报批评处理。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本领。(新疆检察 @ 微博)
【白海飞被免职,全镇通报批评】
据 #乌鲁木齐 市 #米东 区融媒体中心11月18日消息,近日,关于“白海飞在乾惠社区下沉干部群发表不当言论”在多个互联网平台传播,引发网民转发关注。古牧地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核查,严肃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白海飞为乾惠社区筹备组党总支书记,11月13日在微信群发表“哪个网格转运的人员最多,奖励辣子鸡一份”及其他不当言论,并与居民发生肢体冲突,引发大量网络负面舆情,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和政府公信力,对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也反映出,白海飞作为党员干部、社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对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认识不到位,责任担当精神不足。二是宗旨意识不强,对群众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不准,能力不足。三是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以上舆情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也暴露出古牧地镇党委在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不足。经古牧地镇党委研究,对白海飞同志作出免职、全镇通报批评处理。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本领。(新疆检察 @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