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爭活動法庭資訊 #願榮光歸香港
** 兩人認罪但指出控方案情摘要與事實不符。法庭判每人罰款3000元。
【抗爭活動法庭資訊|四月二十三號上午九點半屯門裁判法院 - 2020.6.12
兩位元朗區議員參與受禁羣組聚集|本土新聞】
元朗區議員黃偉賢及李俊威被控於去年6月12日在元朗西鐵站G出口及輕鐵站附近組織受禁羣組聚集。二人今天沒有法律代表,認罪後判處罰款。
二人原來被控「參與受禁羣組聚集」,控方上次提堂就控罪作出修訂至「組織受禁羣組聚集」,指他們在2020年6月12日傍晚約19:45時在元朗西鐵站及輕鐵站出口設置街站,備有揚聲器及投影幕以響應網上號召全港各區的街頭展覽。
警方派員到場指現場約有150人圍觀,期間有人一同唱歌及叫口號;經多翻勸喻後人群沒有散開故「拉橙帶」並向聚集人士發出傳票。
二人認罪但指出控方案情摘要與事實不符,控方指案情摘要是根據警員口供所撰並無法作出刪改。黃偉賢求情時強調無意觸犯相關法例,李俊威表示二人在收到本案傳票後並無再犯任何類似的事件。
法庭最後判處每人罰款3000元。
** 兩人認罪但指出控方案情摘要與事實不符。法庭判每人罰款3000元。
【抗爭活動法庭資訊|四月二十三號上午九點半屯門裁判法院 - 2020.6.12
兩位元朗區議員參與受禁羣組聚集|本土新聞】
元朗區議員黃偉賢及李俊威被控於去年6月12日在元朗西鐵站G出口及輕鐵站附近組織受禁羣組聚集。二人今天沒有法律代表,認罪後判處罰款。
二人原來被控「參與受禁羣組聚集」,控方上次提堂就控罪作出修訂至「組織受禁羣組聚集」,指他們在2020年6月12日傍晚約19:45時在元朗西鐵站及輕鐵站出口設置街站,備有揚聲器及投影幕以響應網上號召全港各區的街頭展覽。
警方派員到場指現場約有150人圍觀,期間有人一同唱歌及叫口號;經多翻勸喻後人群沒有散開故「拉橙帶」並向聚集人士發出傳票。
二人認罪但指出控方案情摘要與事實不符,控方指案情摘要是根據警員口供所撰並無法作出刪改。黃偉賢求情時強調無意觸犯相關法例,李俊威表示二人在收到本案傳票後並無再犯任何類似的事件。
法庭最後判處每人罰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