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新聞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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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新聞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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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2 月 1 9 日 星期三】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疫症期間安排
法院延期公告

►--- 09:30 am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4 樓 1 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李,利(22-25)🛑已還押6天 保釋覆核#20200101旺角 襲警:便衣警員A;杜官庭上指『點解唔告埋非法集結』)
👤埃及籍被告(35)🛑已還押6天 保釋覆核#1006旺角 有意圖而傷人:私了)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4 樓 3 庭
👩🏻‍⚖️#香淑嫻裁判官
👥李(32)🛑已還押25天 保釋覆核#20200122屯門 管有攻擊性武器:汽油彈和鐳射筆)

►--- 02:30 pm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4 樓 1 庭
👩🏻‍⚖️#劉綺雲裁判官
👤吳(22)🛑已還押150天 保釋覆核#0921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汽油彈和鎚仔)

或有新案件提堂,請留意本頻聲援公告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2 月 26 日 星期三】
其他和你寫單位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疫症期間安排
法院延期公告

►--- 09:30 am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6 樓 1 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埃及籍手足(35)🛑#已還押 13天 保釋覆核#1006旺角 有意圖而傷人:私了男子X)
👤新案件(#20200211南區 縱火;未知1庭或是2庭)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6 樓 2 庭
👩🏻‍⚖️#香淑嫻裁判官
👤曾(18) 更改保釋條件#20200101灣仔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空玻璃樽、砂糖、火機、3M防毒面罩等)
👤林(27) 更改保釋條件#1208銅鑼灣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鉗及扳手等)

►--- 10:00 am ---◄
🏛高 等 法 院 3 樓 1 庭
👩🏻‍⚖️#杜麗冰法官
👤陳(18) 🛑#已還押 78天 申請保釋#1209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非法用途工具:摺疊刀、卡片刀;已踢保的案件仍在調查中)

或有更多新案件,如有資料請告知🙏🏻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3 月 2 日 星期一】
其他和你寫團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疫症期間安排
法院延期公告

►--- 09:00 am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4 樓 1 庭
#香淑嫻裁判官
👤莊(17) (#0229旺角 企圖縱火) [新案件]

►--- 09:30 am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4 樓 2 庭
👩🏻‍⚖️#劉綺雲裁判官
👤[新案件](#0902樂富 襲警、公眾妨擾)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4 樓 3 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梁,呂(17) 更改保釋條件(#1001黃大仙 非法集結)
👤畫家(31)🛑已還押241天 提堂(#0621警察總部 / #0701立法會
👤李(22)🛑已還押121天 保釋覆核(#1031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韓(19)🛑已還押109天 保釋覆核(#1112長沙灣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

‼️ ‼️西 九 龍 未 知 第 幾 庭 ‼️ ‼️
👤男(19) (#0229旺角 襲擊落單便衣popo) [新案件]
外國男子 (31) (#0229旺角 縱火)
鄧(42) (#0229旺角 縱火)
(留意直播台)
►--- 10:00 am ---◄
🏛高 等 法 院 3 樓 1 庭
👩🏻‍⚖️#李素蘭法官
👤關(27)🛑已還押77天 申請保釋(#1214小欖 製造爆炸品、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或有新案件提堂,請密切留意本頻公告🙇🏻‍♂️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09:30
👤李(22)🛑已還押逾6個月 #提堂#1031旺角 近鴉蘭街 管有攻擊性武器:汽油彈)

案情:2243時警車追截至鴉蘭街,進入廣東道115號旁邊後巷被捕。
被告被指被捕時呼吸沉重,搜查時發現電話有兩張sim card、接近被捕位置地下發現兩個打火機,被告背囊中被搜出5支汽油彈。

雙方皆準備答辯。
‼️被告認罪,同意案情。‼️
定罪‼️證物1至6、8至10充公,其餘歸還被告。
辯方要求申請索取背景報告,惟裁判官指公安條例訂明,判刑必須為監禁或勞教。

‼️期間繼續還押‼️

案件押後兩星期至5月18日1430 西九龍法院第三庭,期間亦索取背景報告及勞教所報告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黃(16)、陶(20)、梁(17)、* (15) #1111旺角
控罪:
管有合適作非法用途的攻擊性武器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d1 管有萬用刀、螺絲批
d2 :管有 27條索帶、5支六角匙
意圖摧毀及損壞財產 d2 管有1支噴漆

抗拒警務人員 d2 督察A

管有非法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d3:管有6條索帶
管有非法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d4管有73條索帶

直播員小氣簿☺️
裁判官:「我哋都好清楚,我哋香港人都知,呢啲都係近期嘅社會事件,例如打劫之類唔係日日發生,亦唔係此起彼落,但係呢一類嘅事件的確係,亦係『有事都係個班人,去完呢到就去第二到』。我哋要同時考慮重犯嘅機會㗎嘛? 呢啲同時亦係經常有事發生嘅,我知個去兩三個月係靜咗,但係而家疫情靜咗可能又再有。」

⭕️各人保釋獲批⭕️
保釋金 3000
宵禁 21-07
禁足令 (d1、d3、d4 返放學可獲豁免)
每星期報到1次
居住於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交出旅遊證件

押後至7月6日14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再訊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0621警察總部

潘 (31) - 畫家

控罪:非法集結等九項控罪

是次裁判官需要控辯雙方上庭,是由於雙方有很多時間都撞期,因此需要於庭上為審訊時間作安排。
經過控辯雙方三十分鐘唇槍舌戰後,以下為審訊日期。
六月十二日
六月十五日
六月十七日
六月二十四日
六月二十六日
六月二十九日
六月三十日
七月二日
七月三日

雙方同意於審訊三天前同意案情。
‼️辯方沒有申請,繼續還押。‼️

(按:主控官於開始多次表明自己為此案騰出了時間,更表示自己已經非常並會一直遷就辯方,語氣帶有小量不屑。後來裁判官感到不耐煩,回應:「其實我哋嚟到庭上面就係要排期,去互相遷就,頭先你話唔想第一審訊日喺二十幾號,我都有就你。」主控官之後沒有再抱怨。畫面令直播員感到身心暢快。)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8/5 下午庭公眾人士旁聽安排
三庭內坐位:2 個
三庭外延伸庭坐位:43個
三庭外延伸庭企位:80個
一庭內直播:25個
八庭內直播:44個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111西灣河

👤D1周(21)
👤D2胡(19)

控罪:
(1) 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故意阻正當執勤的警員A (D1, D2)
(2) 企圖搶劫罪:搶A的槍 (D1, D2)
(3) 企圖從合法羈押逃脫罪:D1(中槍後) 企圖在A的合法羈押下逃走 (D1)

控方反對繼續保釋,要求收押二人指案件性質嚴重,事發去年11月11日網民號召大三罷工。上午約7時,有50幾名黑衣人堵路,導致巴士無法落客及的士無法交更,市民與示威者對罵。警員到場幫忙清除路障,而事發經過傳媒記者拍攝到。呈堂系列截圖,並形容:兩示威者用繩索攔阻交通;4、5 相片見到路面滿佈雜物;6 警員A在上址見到交通擠塞情況嚴重,希望搬開路障;7 警員指A想拆繩疏散交通,此時聽見有人叫:「唔好比佢走!」回頭見到十名男子,有人手持長棍狀物體,相片中可見一名白衫人士向警員進逼,警員將手按在槍上,10 情況沒有改善,11A想制服在逃人士,12在逃人士二出現箍住警員,13 警員一邊與在場人士糾纏。此時D1 用手向警員手槍方向做出抓的動作,二名在逃人士依然箍住警員。D1 第二次伸手。兩名在逃人士打A,A開槍。第三條控罪相關12 頁相片,D1倒地警員宣布拘捕,他坐在地上,其後站立起身,25 26 他不是去向救護車而是繞過救護車,意圖逃走。

辯方指控罪嚴重但未必成立。
10 11頁是案件起源,10頁圖白衫在逃人士遞高手,警A拿出手槍,白衫步向警員。當時A以手槍指向對方心口,左手將人拉向自己,是否仍是正當執行職務?A聲稱受驚,但並非面向聲音。糾纏期間,D1 接近,但是為了搶走槍,還是嘗試撥開指向他的槍枝?希望官不要全盤採取截圖,及控方單方面陳述。

辯方指二被告都是學生,事發之後留下心理陰影並需要長期看心理醫生,D1更因為槍傷失去右腎及半邊肝,多次出入醫院至今仍不能長時間站立。一向定時報到,潛逃風險低。

裁判官准許二人繼續保釋
擔保條件如下:
- $3000擔保金
- 家長人事擔保$5000
- 不得離港
- 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 宵禁11pm-7am
- 每周到警署報到2次
- 須居住在報稱住址,如更改住址須24小時前通知警方

押後至 2020年6月30日 上午930 再訊,以待轉介文件到區域法院。

⛔️控方申請匿名令

事發三小時後警員A兩名子女被包圍於學校。
一天後收到恐嚇信要他全家死。信件指「唔死會慘過死」。
收過兩封器官捐贈的信,而二人從未考慮捐贈器官。
收到寫上紅字的蘋果日報稱要殺他女兒。
夫婦不斷收到WhatsApp、email恐嚇信息。
個人信息被盜用,保險供應者、銀行寄信給他聲稱他有意申請。
網上欺凌攻擊使全家活在恐懼之中,也需要接受心理輔導。指1752名警在網上被起底。

辯方對此保持中立,但提到有第三者刑事檢控該名警員,三日後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恐防很難避免該警員身分被報道或暴露。


⛔️官批准匿名令申請

禁止任何人包括傳播媒體識別A及家人身分的信息,包括A及其妻及兩名女兒的姓名、相片、住址、工作地點及學校。

官稱:騷擾屬嚴重性質,包括死亡威脅,不但只向A也禍及其家人,包括妻子和年幼女兒,不管A做過什麼,家人是完全無辜的。雖然傷害已經造成,但事情仍未結束,反而剛剛開始落案起訴的新階段,另一輪的攻擊好大機會發生。衡量過攻擊傷害性,以此批准匿名令。而如有任何騷擾或其他情況轉變,雙方都可以做出修改的申請。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0903太子



控罪:
(1)刑事損壞
2019年9月3日太子站內損壞售票機
(2)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同日在地鐵太子站內管有噴漆,金屬罐
(3)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即彈弓,50粒金屬火粒


保釋條件如下:
。$5000現金
。不得離港
。交出旅遊證件
。宵禁令21-07
。每週警署報到1次
。報稱地址居住,如有更改須24小時前通知所屬警署
。禁足令

案件押後至8月25日0930時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黎智英,楊森,李卓人 #提堂 (#0831灣仔 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眾被告不就轉介提請司法覆核,本案轉介至7月30日1430時於灣仔區域法院進行答辯,期間維持原有條件保釋。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114深水埗
#提堂 #新案件

何(23)
控罪:
普通襲擊 (涉拍攝藍店「空姐牛肉飯」時拍到警長3712)

辯方申請押後6星期,因要研究控方文件、證人供詞和CCTV。

控方要求新增保釋條件:
不得離港
居住於報稱地址
每星期警署報到一次

押後至9月14日093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傳票案

【速報】
關家榮:
ESS13467/2020:企圖射擊
ES13468/2020:發射槍彈罔顧他人安全
ESS13469/2020:處理槍械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

律政司長於18/8 介入傳票,是日正式取消傳票申請。開庭前已提交介入及終止理由。

控方指警方獨立調查小組已提交調查報告,並一併呈上部分「申請人未有呈堂的證據及證物」,包括市民警員證人證供、CCTV逐格分析等,顯示被告為防止罪案,合理合理地使用佩槍。此外律政司代表同時亦表示申請人「選擇不傳召中槍人士及另一在場被捕人」的選擇對被告人或會造成不公。

由此,律政司長申請介入私人傳票申請,以終止聆訊。

以上三張傳票全部撤回。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傳票案

【速報】
鄭國泉:
ESS12887:危險駕駛

法庭需要申請訟費的被告及律師代表申請,是日可處理撤回訟費申請。

是日許智峯代表有出席,裁判官認為即使許智峯作為申請人的角色因律政司介入而終止,若被告方有訟費申請許智峯的律師代表有權出席。但是日被告一方未有出席,無法處理訟費申請。裁判官申請將兩者分開處理,是日將撤回傳票,而傳票訟費申請可另定時間處理。

律政司代表希望是日可處理介入撤銷傳票,呈上中英文版本的律政司介入終止理由。

以上傳票撤回。

案件訟費及其他指令將於10月15日1430時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