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東•鷹眼🦅
8.09K subscribers
7.64K photos
860 videos
23 files
4.37K links
如有任何報料
請聯絡 @easternhawkeyebot

本台提供實時狀況及分享相關活動及資訊,並非鼓勵市民參與任何活動。

報哨攻略
時地人事一句過 並附上一手相片以作核實🙏🏻

正確報哨示範(附一手圖片)

#灣仔
2012 盧押道軒尼詩道交界 1衝AM8433
Download Telegram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鄧少雄裁判官
#0609金鐘 #審訊[1/15] #判刑 #非法集結 #阻差辦公

D1戴(23)
D2温(30)
D3陳(22)
D6王(22)
D7鄺(22)
D11卓(24)
D12曾(29)
D13廖(41)

控罪:
(1)參與非法集結 [D1、D3-13]
被控於2019年6月10日,在金鐘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1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2)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2]
D2 溫被控於同日同地,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高級督察B

案情:2019年6月9日民陣發起反修例遊行。遊行後,有人留守立法會。在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時限結束後,部份示威者在立法會「煲底」與警方發生衝突。

‼️D1、3、11認罪‼️

速報:
控辯雙方不爭議法庭參考同案中較早前認罪的被告一樣以九個月(即36星期)監禁作量刑起點。

第一被告判刑
以36星期作量刑起點,較早階段認罪,可獲1/4刑期扣減,即27星期,再和同案中早前認罪的被告一樣因背景良好有8星期扣減,即判19星期,
再因個人背景傑出,案例對其個人影響很大,再有3星期扣減,最終判處16星期監禁。❗️

第三及十一被告判刑
以36星期作量刑起點,在審訊前幾天才認罪,只能夠獲1/5刑期扣減,即28星期,再和同案中早前認罪的被告一樣因背景良好有8星期扣減,最終判處20星期監禁❗️


1150 散庭,明天0930續審,其餘被告以原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