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反對Refugee Ban Bill?】
各大華文傳媒沒有交代Refugee Ban Bill #難民拒絕法案 全文,只從英國政府片言隻語間,令公眾誤以為法案只針對坐小船越過英倫海峽的難民。
法案一旦通過,以往驅逐權力將轉為 #驅逐職責 ,
不再酌情對待 違反簽證條件 人士、 未成年兒童家庭 及 人口販運倖存者 ;
同時間,法案第四條引入職責,必須不予受理被驅逐者各類聲請, 驅逐令以及不受理聲請均不得上訴。
同時驅逐令適用對象包括各種尋求保護人士。
由於現時 90% 於英國獲批的難民,在尋求庇護期間,均無法自原生國乘搭直航飛抵英國,
法案讓 現有英國庇護制度 及 28天上訴機制變得形同虛設!!
香港尚有好多 手足 需要走,但未走到⋯
一旦立法會阻擋往後手足抵英尋求庇護,如
1. 放監 手足
2. 法庭 #無罪獲釋 手足
3. 其他因國安法適用範圍日業廣大而涉足手足
4. 即使放監、獲釋仍會被港府騷擾、阻礙重投社會,甚或被以其他控罪繼續檢控的人士。
為未來有需要的手足留一扇門!
———具體法案內容———
法案為內政部引入驅逐職責,驅逐所有途經第三國且未有有效入境許可或違反簽證逗留條件人士。
按職責驅逐滿足以下四個條件人士:
條件1(a,b,c,d其中之一):
a)沒有 #入境權 或 以欺騙手段取得入境權,其中包括持BN(O)或 特區護照六個月旅遊簽證入境人士,於入境後,方提呈 #庇護聲請 或申請BNO 5年暫居簽證;雖則在法案通過前,政府都建議在港申請BNO簽證,及於邊境聲請庇護。
b)違反驅逐出境令而入境;
c)沒有有效入境許可(Entry Clearance);
d)沒有有效電子旅遊授權書(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sation);
條件2:通過或停留不威脅該人第三國家,而抵英;
條件3:2023年3月7日後入境;
條件4:需要但沒有許可入境或逗留英國。
📌全文在Facebook
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27313929610386&id=100069953513163
📌英國及香港戰線討論區
bit.ly/BHK1841
(有關BNO討論,英國各區抗爭活動及生活討論)
各大華文傳媒沒有交代Refugee Ban Bill #難民拒絕法案 全文,只從英國政府片言隻語間,令公眾誤以為法案只針對坐小船越過英倫海峽的難民。
法案一旦通過,以往驅逐權力將轉為 #驅逐職責 ,
不再酌情對待 違反簽證條件 人士、 未成年兒童家庭 及 人口販運倖存者 ;
同時間,法案第四條引入職責,必須不予受理被驅逐者各類聲請, 驅逐令以及不受理聲請均不得上訴。
同時驅逐令適用對象包括各種尋求保護人士。
由於現時 90% 於英國獲批的難民,在尋求庇護期間,均無法自原生國乘搭直航飛抵英國,
法案讓 現有英國庇護制度 及 28天上訴機制變得形同虛設!!
香港尚有好多 手足 需要走,但未走到⋯
一旦立法會阻擋往後手足抵英尋求庇護,如
1. 放監 手足
2. 法庭 #無罪獲釋 手足
3. 其他因國安法適用範圍日業廣大而涉足手足
4. 即使放監、獲釋仍會被港府騷擾、阻礙重投社會,甚或被以其他控罪繼續檢控的人士。
為未來有需要的手足留一扇門!
———具體法案內容———
法案為內政部引入驅逐職責,驅逐所有途經第三國且未有有效入境許可或違反簽證逗留條件人士。
按職責驅逐滿足以下四個條件人士:
條件1(a,b,c,d其中之一):
a)沒有 #入境權 或 以欺騙手段取得入境權,其中包括持BN(O)或 特區護照六個月旅遊簽證入境人士,於入境後,方提呈 #庇護聲請 或申請BNO 5年暫居簽證;雖則在法案通過前,政府都建議在港申請BNO簽證,及於邊境聲請庇護。
b)違反驅逐出境令而入境;
c)沒有有效入境許可(Entry Clearance);
d)沒有有效電子旅遊授權書(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sation);
條件2:通過或停留不威脅該人第三國家,而抵英;
條件3:2023年3月7日後入境;
條件4:需要但沒有許可入境或逗留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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