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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男師刑毀休班警手機判社服令 官籲以建設行為彌補過錯
【頭條日報】26歲男教師於前年9月在屯門市廣場內損壞一名休班警的華為手機,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今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指,案發當年社會有多宗反修例暴力事件,被告的行為有可能煽動在場人士,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報告正面,拍打事主手機屬即興快速而非一連串動作,依報告建議判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籲被告作出建設性的行為彌補過錯。
王官引述辯方指,被告當日到屯門找朋友,案發時沒有蒙面、叫口號或叫囂,他見到事主與女子爭執作出了錯誤和衝動的決定,不知被告是警員,沒有預謀犯案。被告任職教師5年,今年因本案辭去教職,現靠積蓄維生,每月仍給予母親4500元家用。
王官指出不能忽視被告只是即興、快速地拍打了一下事主的手機,而非一連串拍打,沒有叫囂或出言侮辱,幸好沒有煽動在場人士。考慮到被告認罪有悔意、沒有案底重犯機會低、手機維修費、報告正面及工作表現良好,深感悔意,判處社會服務令可限制被告的自由,具相當阻嚇性,可讓被告作出建設性的行為彌補過失,終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全文)
#20211207新聞 #0914屯門
【頭條日報】26歲男教師於前年9月在屯門市廣場內損壞一名休班警的華為手機,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今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指,案發當年社會有多宗反修例暴力事件,被告的行為有可能煽動在場人士,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報告正面,拍打事主手機屬即興快速而非一連串動作,依報告建議判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籲被告作出建設性的行為彌補過錯。
王官引述辯方指,被告當日到屯門找朋友,案發時沒有蒙面、叫口號或叫囂,他見到事主與女子爭執作出了錯誤和衝動的決定,不知被告是警員,沒有預謀犯案。被告任職教師5年,今年因本案辭去教職,現靠積蓄維生,每月仍給予母親4500元家用。
王官指出不能忽視被告只是即興、快速地拍打了一下事主的手機,而非一連串拍打,沒有叫囂或出言侮辱,幸好沒有煽動在場人士。考慮到被告認罪有悔意、沒有案底重犯機會低、手機維修費、報告正面及工作表現良好,深感悔意,判處社會服務令可限制被告的自由,具相當阻嚇性,可讓被告作出建設性的行為彌補過失,終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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